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管理的若干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组织论文,档案管理论文,非公有制经济论文,新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些组织在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必然形成大量的档案,如何看待这些档案,如何帮助这些组织管理好这些档案,是档案部门亟待研究的新课题。本文试图就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是我国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有了蓬勃发展。现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经成为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约有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其中95%以上是非公有制企业。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岗位70%以上是由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的,从农村转移出的劳动力70%以上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此外,非公有制经济在竞争性行业发展更为迅速,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再看新社会组织的情况。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仅民办非企业单位就达182,382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数的44.09%;其职工人数达1,892,060人,占全国社会组织职工总人数的39.76%。如果加上基金会中的民办单位和挂靠在国有单位的民办单位,新社会组织将占全国社会组织总数的一半左右。
以上事实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组织形式,其生产、经营、服务和社会活动在我国经济社会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在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等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不仅反映了它们成长与发展的历程,是其重要的资产和信息资源,而且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历程,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是我国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发展,不但是档案部门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现状浅析
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2006年2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是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档案工作的重要文件,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档案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几年来,各地档案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为提升民营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个文件的贯彻落实还未完全到位,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档案工作发展的动力还主要来自其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其档案工作发展状况也是由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据不完全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档案工作发展比较好的。如在工业企业和国内贸易行业,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由于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出于其自身健康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加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比较到位,档案工作比较健全。表现在有专人管理、有专门的档案保管场所、有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等各项活动中注意收集、保管档案材料,管理也比较规范,并能充分利用档案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有些新社会组织,如民办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民办教育机构,特别是民办高校,因其自身健康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及行业自律,也都较好地建立健全了档案工作,有的还与办公自动化同步,实行了档案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第二种是档案工作发展一般的。所谓一般,是指建立了档案工作,档案材料有人收集保管,也能查阅利用,但没有专人收集保管,档案人员大都是兼职的,而且变动频繁;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文件材料归档要求不明确,归档文件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尤其是职工档案不完整。
第三种是档案工作发展滞后的。一些小型私营企业,特别是家族式企业,基本上没有建立档案工作,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除涉及企业资产产权、合同协议、客户信息等方面有一些文件材料外,内部管理基本上是口口相传,没有文字记载,更谈不上文件材料。一些小型新社会组织也基本上没有建立档案工作,就是有一些文件材料也是散存在个人手里。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存在的上述三种状况,总体上讲是“两头小中间大”,即比较好的和滞后的都是少数,大多数都处在一般状态。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无非是三个原因:一是思想认识问题;二是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三是实际工作问题。从思想认识来看,首先,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对档案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他们对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有利于完善基础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作用,对档案工作助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义还缺乏应有的认识,有的根本就不想保留企业原始积累阶段的那些数据材料,因而对档案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其次,是一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同志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也有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同志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都姓“私”,我们主动去为它们服务,是“热脸皮”贴人家的“冷屁股”,自找没趣,吃力不讨好。由于这种认识作怪,有些档案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指导、服务就不主动、不热情、不经常,久而久之,便不再将它们列入指导服务范围了。从法律法规和政策看,现行《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均无明确规定,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下发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强调的是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要坚持自主管理、因企制宜的原则。可以说,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均无明确的约束性规定。从实际工作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普遍注重精简人员、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以至档案工作常常处在疲于应付或无暇顾及的状态。加上档案工作自身又处于服务地位,属于软任务,因而不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便形同虚设了。
三、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管理的思考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既然是我国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就有职责、有义务统筹管理好这一领域的档案工作,使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并推动档案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
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管理,就档案部门来说,当前要着重做好哪些工作?这里仅就基本工作思路提出几点思考和对策。
1.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服务的工作责任感
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关键是要明确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加强这项工作是档案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档案工作一直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来展开的,中心工作发展到那里,档案服务就延伸到那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面对党中央的这一工作要求,我们档案部门必须积极跟进,既要帮助这些新建立的党组织做好档案工作,又要帮助这些党组织所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这对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档案部门一定要站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按照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二是加强这项工作是档案事业发展“三个体系”的内在需要。无论是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还是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或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都离不开人民群众这个主体。只有包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及广大职工在内的全体人民群众参与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活动,才是完整的历史活动,其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才是完整的历史凭证。否则,如果缺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及其广大职工群众的参与,我们的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和档案安全体系都是不完整、不牢靠的。三是加强这项工作是拓展档案服务功能,提高档案为经济社会服务能力的迫切需要。要全面认识档案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档案的服务功能,既要重视档案的历史服务功能,又要重视档案的现实服务功能;既要重视档案工作为各方面提供档案信息的功能,又要重视档案工作帮助需要者建立和管理档案等方面的功能。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层出不穷,新职业、新专业、新产业、新领域不断出现。这就势必要求档案部门紧紧盯着经济社会的新发展,着眼于各方面的新需求,及时了解,及时跟进,在做好已有领域建档服务的同时,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新领域的建档服务。新领域的建档服务,对涉及民生的,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职工档案管理等等,尤其要格外重视、倾心服务。惟其如此,档案工作的服务功能才能得到拓展,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
2.积极从法律法规和政策上就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作出相关规定
《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是做好档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律政策保障。正在修改的《档案法》及其以后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生的新变化出发,从我国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际出发,从我国综合档案馆必然向公共档案馆转型的发展趋势出发,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现代化管理办法等作出相关规定,以引导、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
3.需要建立健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涌现的新生事物,其档案工作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领导和员工的档案意识薄弱,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均很少涉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介入程度也比较低。因而,有关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较低。为此,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按照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从实际出发,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这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服务大局的职责所在。
4.应当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纳入全国档案事业的大局之中,统筹规划,加强指导
如前所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既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将其纳入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大局之中,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导”。尤其是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时,在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时,都应将其与国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一视同仁,同等看待。当然,由于两者的经济成分不同,其档案管理体制、自主管理程度等自然会有区别。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指导,应当以引导和服务为主,而不能照搬对国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
5.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我国非公经济的实力早已超过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一大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过多年的拼搏,已经成为同行业的排头兵或“航空母舰”,有的不但在国内闻名,而且在国际上也是声名鹊起。这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但实力雄厚,而且发展理念先进,技术创新能力强,各项管理工作现代化,档案管理也理应同步发展。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中发现、选拔一批档案工作的先进典型,组织人员协助典型单位总结好先进经验和做法。要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先进典型,以此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开展,进而推动我国非公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新社会组织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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