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再深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上新台阶的必由之路——访石仲泉教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必由之路论文,理论研究论文,台阶论文,上新论文,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石仲泉 男,湖北荆沙市人,1938年6月生。1956 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从本科生到研究生在燕园学习近9年。 长期从事理论宣传和研究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直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工作,现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室务委员、研究员、《中共党史研究》主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成员;中国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全国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会会长等;厦门大学、华中理工大学、中国上海空军政治学院、天津市委党校等校兼职教授。个人专著有《毛泽东的艰辛开拓》、《周恩来的卓越奉献》、《邓小平南方谈话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主编和合著有:《毛泽东思想方法导论》、《毛泽东研究述评》、《毛泽东思想新论大纲》、《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新论大纲》等。
▲还在1983年《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出版时见过您写的研究邓小平的文章。这以后见您主要在研究毛泽东、周恩来。自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发表以后,又见到您写了不少研究邓小平的文章和著作。国内学界把您视为研究邓小平有影响的专家之一。请问,您对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现状怎么看?
●由于工作关系,个人的研究对象主要是随着工作任务转的,同时也有个人的研究兴奋点的因素。近三年来,对邓小平的研究多一些。目前研究邓小平理论的队伍大体是过去相关专业研究的人员,是这些同志所研究的专业的延伸或扩大。搞哲学的,研究邓的哲学思想。搞经济的,研究邓的经济思想。搞军事的,研究邓的军事思想。搞科社的,搞毛泽东思想研究的,搞党史的,都可以转过来研究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我是学哲学的,研究过科社、党史和毛泽东思想,因此,这几年扩大研究领域,从事研究邓小平理论就很自然地顺应历史了。
对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在国内是随着邓小平著作的出版而不断加强的。在1983年出版《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之后、在1987年出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之后、在1989年出版《邓小平文选》(1938—1965年)之后都曾推动过对邓小平的生平和思想的研究,在学界产生有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邓小平著作还未完全出版,这段时间的研究还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和深刻性。这可谓邓小平理论研究的初级阶段或第一阶段。邓小平理论研究的第二阶段,在我看来应从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后算起,它不仅把我国历史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也把学界对邓小平理论的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南方谈话表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已经体系化,达到了一个新境界,发展到一个新高度。有了南方谈话,才有十四大对邓小平理论体系的新概括。1993年11月《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出版使学人对邓小平的思想理论观点有了更为全面、系统的了解,因而把这个理论的研究引向了深入。党中央作出了全党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还决定在中央党校、国家教委、中国社会科学院、解放军国防大学和上海社会科学院成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许多省市,包括一些高等院校和党校,也相继成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或研究会等。这样,一个规模巨大的学习和研究热潮在全国兴起,一大批有影响的论著问世。1994年12月,中宣部等6 家单位在京联合召开的学习《邓小平文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就是对前一段研究成果的大检阅,也标志着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将从高潮走向深入,进入一个新阶段。
▲当前邓小平理论研究中有哪些热点和难点呢?
●首先是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地位问题。这是党的十四大提出的一个新问题。十二大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十三大不仅进一步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概念,并且对这个理论的基本观点作了初步概括,指出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学说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十四大又进一步明确了主词,提出“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概念,并且高度评价这个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是对这个理论的科学定位。如何理解这个定位,即怎么看待这个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呢?这是理论界目前讨论的一个重点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也就很难说解决了它是党的指导思想的地位,很难真正做到坚持这个理论长期不动摇。从意识形态来说,这个问题关系到当代中国发展的大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听说您参加去年底中宣部等单位召开的全国学习《邓小平文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提供的论文就是《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么大题目的文章可不好做,您是怎么分析这个问题的呢?
●《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题大难做,这毫无疑问。但十四大提出这个问题两年了,总得回答。我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分析。首先,提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正确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如何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第二,指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形成的社会主义新理论,诸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和以“生产力标准”为核心的“三个有利于”标准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以及社会主义本质论,如何把马克思主义发展到了当代水平。第三,指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如何深刻地分析了当代社会主义的历史命运,成为国际社会主义事业再造辉煌的科学指南,“只要中国社会主义不倒,社会主义在世界将始终站得住。”第四,从邓小平的历史实践、现实实践,和《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和第三卷的作用等方面,说明邓小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关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需要进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一个课题,但首先从政治层面立论很有必要。从政治层面立论也可以作这样那样的分析,从不同的思路展开阐发写出多篇文章。上述四个方面的分析,就是想从政治层面的宏观视角来立论,供继续研究这个问题的人们参考。
▲对社会主义本质如何认识,在理论界一直有这样那样一些看法?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以后,我就在一些文章中谈了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的认识也在深化。在《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中表明了我的基本观点。我认为,相对于过去的习惯讲法,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要更为科学,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比如,从科学社会主义角度看,它去掉了习惯讲法中象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这样的内容,突出了认识社会主义要把发展和解放生产力放在首位这个新思想,这不仅在理论上体现了认识的科学性,而且在实践上有利于汲取历史教训,因而也具有拨乱反正的针对性。从哲学的角度看,它运用本质范畴的层次性、目的范畴层次性的思想,改变了将本质与特征长期混同的认识,而将两者明确区别开来,从而突出了追求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即通过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新概括虽然没有指出公有制、按劳分配等,但丝毫不意味着贬低、否定和抛弃它们,而作为基础、前提不言自明、理所当然地包括其中了。讲本质与特征要加以区别,也不意味着去孤立地、割裂地理解这个对本质的新概括。再则,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看,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改变了传统讲法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完全割裂,离开了生产力孤立地讲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片面认识,突出了从生产力和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两个基本方面来认识社会主义的全面性;与此相联系,这个新概括也从社会主义发展的动态性角度反映了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过程性。这有利于在防止两极分化的同时,克服长期以来形成的“急于过渡”、“急于求成”和“平均主义”的“左”的倾向,稳定党在现阶段的基本政策。
就我所知,这些看法与许多研究者的看法是趋同的。也有的同志不赞成,这也很正常。学术问题可以自由讨论,只要讲明道理,不抡棍子,这都有利于使真理愈辨愈明,推动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深入研究。
▲还有一个议论较多的问题是,在中央关于号召全党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和江泽民同志的报告中,都强调小平同志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应当怎样认识这个问题呢?
●我也听到对这个问题的不少议论。前述《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最后一部分就是分析这个问题。这里有一种习惯上的误解。说“创立者”,并没有说“唯一的创立者”,丝毫没有否定集体智慧作用的意思。无论是邓小平个人还是十四大报告对个人作用与集体作用的关系的论述都是清楚的。至于某些传媒或某些文章没把握好,那是工作中的问题。共产党人坚持“集体本位”的价值观念,认为任何杰出个人都是作为集体代表发挥作用。毛泽东在七大时接受以他的名字命名党的指导思想,是把他看成“代表”的。1981年的《历史决议》重新界定毛泽东思想时明确指出,它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的。同在主要代表的意义上理解毛泽东是毛泽东思想的创立者一样,对于说邓小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也应当这样来认识,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主要创立者”。这样来认识,一些疑虑可以消除。
在对这个提法有了科学理解之后,再来论证“创立者”的提法就容易“顺理”。在我看来,说“创立者”,第一,邓小平经历了民主革命道路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既能治党治军,又能治国理政,在“文化大革命”前曾被毛泽东物色为接班人选之一。他的特殊经历和政治品格是后来创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理论拥有的坚实的历史基础。第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特殊格局(领导核心不是第一把手),不影响邓小平发挥主要领导作用。他领导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行第二次伟大革命,是他创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的实践基础。既然他是指导上述实践的“总设计师”,那么,作为上述实践经验的总结者和提出“总设计”的理论者,就不能不称之为创立者。第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要体现在邓小平的科学著作中。《邓小平文选》第三卷,连同修订出版的第二卷,既然是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之作,也可以被视为主要载体。因为这个理论的基本思想不仅为他率先提出、积极倡导和大力宣传,而且连语言风格也是他的,有不少观点是他的原话。说“创立者”,是这个理论创立的客观实际的历史反映。
江泽民说,我们党成立之初,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经过延安整风和七大,又把毛泽东思想写到自己的旗帜上。现在,“我们党又郑重地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写到了自己的旗帜上。”这“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旗帜,是我们民族振兴和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在当代中国,有了这面旗帜,有了这个精神文明,一个有五千万党员的大党才会有更加坚强的战斗力,一个有十一亿人口的大国才会有更加强大的凝聚力。”这实际上讲明了为什么党中央强调邓小平是“创立者”这个问题的根本道理。
▲听了您讲的几个问题后很受启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还有不少,不可能要求您一一解答。这里再问一个问题,即如何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引向深入?这也是目前研究者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我也感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面临着一个深化问题。许多热点问题也只有通过深化研究才能解决。怎么深化呢?可以按不同学科、采取多种思路、多种视角,在多种领域进行深入研究。这里不可能一一论列。从我所接触到的情况,目前很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深化这一理论研究。
首先,面向实践深化研究。现在有的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这样那样的看法,一个重要原因是对目前实践中出现的许多社会问题缺乏正确认识,也可以说,实践同理论之间存在的反差影响了对理论的认同。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最近到四川乐山的槽渔滩地区参加关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现场研讨会,一边参观考察这个地区的变化,一边研讨理论问题使我受到启发。这个研讨会的主题是“建一项工程,富一方人民。”槽渔滩过去是穷荒滩,建了一项水电工程,脱贫致富,这种变化在全国很多,不足为奇。可贵的是,这里的干部和群众既树立了市场经济的观念,经济的发展按照市场经济的机制在运行,同时他们又牢记共同富裕的目标,没有其他有的地区富了之后出现的穷奢极欲、挥霍无度和其他消极腐败现象。他们继续向着更高的富裕而健康的目标前进。这使我产生了一个想法:对于什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者们可能比较清楚;那么有没有一个什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问题呢?我以为应当提出这个问题,明确这个概念。它有助于对现实社会现象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加以区分。这就是说,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实践和社会现象,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只有那些符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求的实践才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那些在根本上违背和偏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求的实践都不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当在克服和纠正之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关系不存在反差;至于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关系而言,当然会存在反差。但这不是理论本身不好,而是实践偏离和违背了理论的要求。因此,不应当怀疑理论,而应当去努力克服实践中的偏向,使更多的实践成为真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这是面向实践研究理论问题提出的一个概念。只要坚持不断地结合实践来研究理论,可以提出更多的问题来深化研究。
▲那么,您说的第二个方面呢?
●第二,是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点内容深化研究。这个理论内容丰富,甚至可以说在总体上是博大精深的。但是都很重要的并不一定都是重点。当然重点问题也有多个,而不可能只是一个。其中,社会主义本质问题应当是一个重点。自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以来,对这个问题就一直存在不同理解和认识。何况研究才两年多,有不同的意见是正常的。怎样把这个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呢?也可以另辟蹊径。最近我想,理论问题越是抽象,越容易引起歧意。因为研究对象的外延愈广,内涵愈简单,研究者愈容易加入主观成份。就社会主义本质问题言,有如前述,一个重要分歧在于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两个重要原则应否包括其中。这里除了思维定势的影响外,还在于这个问题太抽象。如果换一个角度,使较为抽象的问题更贴近现实一些,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来研究,可能容易消除歧见。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抽象存在于具体之中。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本质问题,事实上是以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作为基础思考的。他不是从纯理论的角度,从定义出发来提出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更多地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立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来提出这个问题的。因此,相对地说,从实践这个具体层面了解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有助于从理论这个抽象层面去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呢?当然可以论列很多要素,但最根本的、最核心的,还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以为,这既是社会主义一般的本质,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核心的本质。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其他重点问题也应当采取各种有效途径来深化研究。
▲您讲的这个视角有道理。有些问题不能去钻牛角尖,抠字眼,这样难于自拔。除了上述两点,还有深化研究的方面吗?
●还有一点,算是第三,向理论的薄弱环节深化研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发展,是毛泽东思想在当今时代创造性的运用,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这个理论毕竟是“初步地”解决了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它还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既然是“初步的”,就还有不完善之处。事实上,它的诸多内容的方方面面不是完全平衡的,有的论述更多一些,更深一些;有的内容相对来讲较少一些,较弱一些。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史上,这完全属于正常。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理论都有这种情况。就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而言,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党的建设理论,更需继续加以丰富和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做了不少可贵的探索,并初步地建立了一些好的机制。但是与实践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呼声相比,与遇到的许多问题、新矛盾需要处理相比,如何实现更有效的民主监督?如何找到强有力的权力约束机制来解决党和政府机构内存在的腐败问题?这都既是实践继续探索的问题,也是理论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邓小平一个伟大理论功绩就是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具体事物中分析、剥离出“市场经济”这个一般,将它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创造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具体事物,从而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根本目标。我们能否沿用邓小平的这个思路从古今中外汲取政治营养?包括进一步分析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从资本主义政治体制的“具体”中剥离出象“市场经济一般”那样的政治体制一般来,然后与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相结合,创造出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样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来?这是一个应当研究的问题。权力不制衡,必然产生腐败。这是古今中外的无数事例所证明了的。最近揭露出的北京前市委重要负责人的经济腐败案件,就是一个典型。我们说去借鉴发达国家的权力制衡机制,不是照抄照搬。照抄照搬不能建设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能,政治体制改革也不能;无论是前苏联的,还是现代西方的,都不能照抄照搬。这里需要的是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吸收外国一切好的东西为我所用。其关键是如何进行分析和剥离。它既需要政治勇气,也需要理论勇气。邓小平思考研究社会主义能否搞市场经济这个问题达12年之久。我们在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理论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去探索更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也应当发扬邓小平的这种韧性研究精神。只要我们方向正确,思路对头,坚持实践第一,不畏艰难险阻,持之以恒,反复地“剥离”与“镶嵌”,这方面的研究一定会取得成果的。
▲听了您的这一席话,感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既大有深化之必要,也大有深化之可能。无法深化,难以深化的情绪,看来还是思想不够解放,思想不够开阔。深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任重而道远!
●深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是广大理论工作者的共同责任。只要我们大家坚持面向实践、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向,坚韧不拔地深化研究,若干年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一定会升华到一个更高的水平,我愿与同行、同道一起为深化这个理论的研究贡献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