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观与社会协调发展_环境经济论文

新发展观与社会协调发展_环境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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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行将到来的今天,如何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并正在努力探索的问题。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社会各项事业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相对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的滞后现象日益突出起来,“协调”问题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把社会全面发展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六中全会又把两个文明协调发展作为我们党需要解决的历史性课题,其意义是深远的。笔者认为,中国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应该放到世界整体发展的大背景下加以思考,从发展观的高度加以思考。不同的发展观就会有不同的发展战略,就会有不同的发展实践。要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首先要摒弃传统的发展观,确立符合中国发展需要的新发展观。

传统发展观是以单纯的经济增长为目标的片面的发展观。它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把发展过程归结为物质财富的增加过程,以经济指标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程度的唯一标准。这种发展观是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化过程的产物,是这一过程在观念上的反映。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尽管曾从“经济人”与“道德人”两个层面展开对社会变迁问题的思考,但真正对后人影响至深的,却是他关于“经济人”的假设,以及有关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会在总体上造成国家物质财富和社会福利的增加的理论。长期以来,西方的经济学家和发展学家基本上都沿着这一思路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过程进行论证。直到本世纪中叶,西方的发展经济学仍然把发展视为经济增长,把国民生产总值及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作杰衡量发展的唯一标准,把以工业比重的上升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结构变革作为发展的核心。例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认为,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以储蓄和投资的增加为引擎、以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发生重大变化为基本特征的经济结构的转变过程。在他们看来,经济增长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手段,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会带来社会和政治问题的解决,经济学家凯恩斯的“有了经济就有了一切”是这种发展观的生动写照。由于“有了经济就有了一切”,因而经济增长也就成了人们所追的唯一目标。

可以说,在本世纪70年代以前,这种单纯的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观在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经济理论和发展理论中一直占据支配地位。正如丹尼尔·贝尔所说的,经济增长已经成为西方工业国家的“世俗宗教”和“政治溶剂”,成为个人动机的源泉,政治团体的基础,动员社会以实现一个共同目标的根据。[①]在这种片面的发展观的指导下,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增长的同时,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负面影响。

首先,单纯的经济增长导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在传统发展观指导下的工业化过程是以对自然的巨大损害为代价的。由于追求单纯的经济增长,人们把自然界仅仅作为提供无偿消费和损耗的对象,对自然力尽可能多地开发,对自然资源尽可能多地消费,而不考虑自然界的承受能力,不考虑生产对自然界带来的长远的影响。工业化国家所采取的这种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是造成全球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仅占世界人口20%的发达国家却消耗着世界已开发资源的80%,大量难以回收和消化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存在,已成为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另一种标志。由于对自然界的过度开发,遭到了自然界的报复:环境污染、气候异常、土壤流失、沙漠化扩大、水旱灾频繁……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其次,片面的发展导致了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由于把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人被异化成为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成了经济动物。物质财富的富有成为个人和社会成功的唯一标志,因而对金钱的占有就成为个人的目的。人们为了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视他人为竞争对手,或者把他人看作是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为他人服务也只是一种虚伪的形式,“每个人为另一个人服务,目的是为自己服务;每一个人都把另一个人当作自己的手段互相利用。”[②]对金钱的热情致使人与人之间人情冷漠,缺乏真诚。由于社会把人仅仅作为实现经济增长的工具、作为一种“人力资源”,而对个人的处境漠不关心,从而也造也了个人与社会的疏离,社会缺乏凝聚力,个人缺乏社会责任感,逃避社会成为一种时尚。

再次,片面的发展模式导致了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分裂。随着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物质财富不断增加,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但由于把物质财富的增加作为发展的唯一目的,物质生活的提高并没有促进精神生活的改善,相反,物质财富的增加促使人们物质消费欲望的进一步膨胀,形成了以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为主要特征的价值观念。那种在资本主义早期崇尚勤奋、节俭的新教伦理,被认为过时而抛弃。对奢侈生活的追求,对物质财富的贪欲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唯一动力。而当人们获得越来越奢侈的物质享受时,伴随而来的却往往是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情感的失落。这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分裂,是影响西方工业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在所谓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中,贪欲是作为美德受到赞美的,但是,我认为,在允许贪欲肆虐的社会里,前途是没有希望的。没有自制的贪婪将导致自灭。”[③]

总之,传统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模式,导致的是畸形的社会,不协调的、不可持续的发展。

传统发展观对发展中国家也产生了重大影响。第二世界大战结束后,一批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为了摆脱贫困,纷纷以西方发展理论为指导,积极推行工业化方针,制定了以追求国民生产总值快速增长为目标的“赶超”战略。应该说,这种发展战略对于促进经济增长起到一定的作用,有不少国家(如拉美的巴西、墨西哥等)经济增长较快,城市化进程加速,部分工业部门的规模达到了相当可观的程度。但是,战后几十年的实践表明,单纯的经济增长并没有消除发展中国家的贫困,而且由于片面的发展,往往造成贫富悬殊、政治动荡、社会治安恶化、环境污染严重、社会不平等扩大等等恶果,有人称其为“无发展的增长”。由此看来,经济的增长不仅不能自然而然地带来其它社会因素的发展,相反,单纯的经济发展还可能给经济本身,以及其它社会因素的发展带来危害。因此,人类必须改变传统的发展观,寻求一种社会多因素,多结构综合协调的战略。

本世纪60年代以来,面对日益严重的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危机,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的一些学者开始对传统发展观和发展模式进行了批判、反思,探索新的发展观和发展模式。1969年到1973年,美国一些人士和研究机构率先发动了一场“社会指标运动”,提出建立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各项指标在内的新的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第一次冲击了以追求国民生产总值为中心的单纯经济发展观。与此同时,1972年,罗马俱乐部向世人展示了他们的第一份报告——《增长的极限》,该报告认为工业文明正在给人类带来灾难,如不改变发展方式,“世界末日”很快就会到来,并提出了“世界系统有机增长”的概念。1981年,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的莱斯特·布朗出版了《建立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一书,提出解决人口爆炸、经济衰退、环境污染、资源匮乏等世界性难题的出路,在于建立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1982年,法国经济学家弗良索瓦·佩鲁出了“整体的、综合的、内生的”新发展观;1987年,以挪威前首相勃兰特夫人为首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3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联合国提交了一份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极大反响;1992年,联合国召开了环境与发展会议,根据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通过《21世纪议程》和《里约宣言》等重要文件,号召各成员国制定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1995年,联合国在哥本哈根召开了社会发展首脑会议,在会议通过的《宣言》和《行动纲领》中,提出了社会发展应“列为当前和跨入21世纪的最优先事项”(见《宣言》第一条),社会发展要“以人为中心”,“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和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见《行动纲领》第7、第8条),“社会发展与其发生的文化、生态、经济、政治和精神环境不可分割”(见《行动纲领》第4条)等等重要思想。这说明,人们在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发展及其规律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认识,一种新的发展观正在形成,并成为国际社会及世界各国制定发展战略的重要理论依据。虽然目前对新发展观的内涵还难以加以明确的界定,学者们对新发展观的阐述也各有侧重,但一般来说,新发展观包含以下的基本思想。

第一,新发展观强调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与传统发展观把人仅仅作为经济增长的工具相反,在新发展观看来,人的全面发展是发展的最终目的,而经济增长只不过是实现人的发展手段,经济、政治社会的各种制度的演变和改进也是为了给人的发展创造一种更好的环境。佩鲁指出:“市场是为人而设的,而不相反;工业属于世界,而不是世界属于工业;如果资源的分配和劳动的产品要有一个合法的基础的话,即便在经济学方面,它也应该依据以人为中心的战略”。[④]他强调,发展的核心问题不在物而在人,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使人本身获得全面发展。这里所谓的人的发展不是指少数人或少数国家中的一部分人的发展,而是指世界各国的人民都应得到公平的发展;人的发展也不应仅仅指当代人的发展,而是指包括后代人的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还包括满足人的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的需要,使人的体力和智力上的各种潜能得到充分体现。

第二,新发展观强调社会各因素的协调发展。新发展观区别了发展与增长,认为单纯的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民收入的增加不等于发展。它将社会看作是一个由人口、环境、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其他相关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发展不是各个部分发展的简单相加,而是各要素之间或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运行过程,最终求得总体的最佳效益,而不是某一部分的最佳发展。这里的协调,不是指的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之间的简单平衡,不是要求各个部分的匀速发展,而是意味着对组成发展过程的各个方面、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比例进行动态的调整,使各种结构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变化。协调发展是一个健康的社会发展系统的本质特征。因此,衡量一个社会发展还是不发展,不应仅仅依据某种单一的经济指标,而应依据经济的、社会的、人的、环境的一系列综合指标,依据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程度。新发展观不追求局部的、暂时的效益,而是追求整体的、长远的效益。

第三,新发展观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新发展观强调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不断优化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从而使社会整体得到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人类活动必须限制在自然生态能够容纳的范围内,在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经济增长必须计算环境成本,为求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效益;在制定社会发展战略的政策时,不仅要从解决现实问题、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出发,还要考虑现在的发展对未来发展能力和发展机会可能带来的影响,要为未来的更好地发展创造条件。

从新发展观的基本思想可以看到,人的全面发展是发展核心,是发展的最终的价值目标,可持续发展是发展的未来取向,而协调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社会的协调发展,才有可能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要,才能为人的各种能力的发挥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样,只有协调发展的社会才是可持续的。在片面发展的、畸形的社会中,不可能有人的全面发展,这样的社会也是不可持续的。正因为这样,有的学者把新发展观称为“协调发展观”。

新发展观是人们对传统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发展模式进行反思的产物,也是对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环境等各个方面相互作用,呈现出综合化、整体化趋势的客观进程的反映。新发展观不仅对西方发达国家走出“发展困境”具有重要意义,对发展中国家的健康发展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看待中国社会的协调发展,应该放到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加以考察。我国的现代化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的弊端充分暴露,以匡正工业文明为宗旨的新发展观正在形成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客观的历史发展进程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使我们不仅能够在借鉴、吸取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快现代化进程,而且能够克服现代化过程的片面性,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从而在新一轮的发展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正是我们的“后发优势”。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建设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是协调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同时也是对工业文明的片面性的超越。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仅体现在能够比资本主义更快的发展生产力,而且体现在社会主义能够克服以往社会发展的片面性,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就是要走出一条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新路。因此,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与新发展观所昭示的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

社会主义社会可能而且应当实现协调发展,但这是一个需要付出巨大努力的长期的过程。就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来说,应当承认,社会发展诸因素之间的不协调现象是大量存在的,某些方面还比较严重。例如,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社会成员贫富差距过大,环境污染严重,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受主义、个人主义滋长,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蔓延,等等。造成这些不协调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传统发展观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发展理论的著作,其中有许多是传统发展观的代表作。出于急于摆脱贫困急于发展的心理,人们对这种传统发展观很容易产生共鸣,因而在知识分子、干部群体中得到了广泛传播,一定程度上成为人们的一种心理倾向。例如,人们往往把现代化建设事业理解为仅仅是经济建设事业,把现代化过程理解为仅仅是经济发展过程,而经济发展过程也仅仅是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数量的增长过程,理解为仅仅是人均国民收入或人均总产值的增长过程,以为只要经济增长,人均收入赶上发达国家,我们就实现现代化了。于是,经济增长指标往往成为一些地方、部门考核干部政绩的唯一标准。在一些领导干部眼里,经济建设是硬任务,而精神文明建设是软任务,或者仅仅是经济建设的一种手段。他们对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其它社会事业采取急功近利的态度,以它们对当前经济建设是否有用作为该不该重视的标准,近期有用就重视,近期无用就不重视。有的甚至把经济建设与其他工作对立起来,认为牺牲精神文明建设、牺牲生态环境是经济快速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如此等等。必须看到,这种单纯经济增长的发展观已经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造成了极其有害的影响,是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定程度上失调的重要思想根源。要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发展,首先必须摒弃这种传统发展观,用新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发展实践。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照抄照搬西方发展理论的新观点,而是要把它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确立一种既符合世界发展潮流,又适合中国发展需要的新发展观。用这样一种发展观考察我国社会的协调发展,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协调发展必须坚持协调的全面性。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发展系统,它由多方面、多层次的大大小小的子系统组成,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某一方面的变化,都会影响其它方面的变化,各种因素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矛盾、冲突。协调发展就是通过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矛盾、问题的恰当处理来实现的。在处理各种矛盾时,应该从整体的、长远的利益出发,多层次、多结构地进行协调,通盘运筹,不能只着眼于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否则,某一个方面的失调都可能会影响全局,影响整体的协调发展。

第二,协调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新发展观强调社会各个要素、各个方面的综合协调发展。但这并不是说,社会系统的各个方面应该机械地同步发展。社会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协调过程,在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某个方面成为发展的重点,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至于一定的发展阶段以哪个方面为重点,这要看当时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而定。例如,当今发达国家所面临的发展问题与发展中国家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是不同的,因此发展的中心也必然是不同的。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很低,甚至还有6000多万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在这种情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必然的选择。但是,应当明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是说经济建设是唯一的任务,也不是说经济增长是我们唯一的目标,而是说,经济发展是实现我国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协调发展必须着眼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的发展,社会发展的状况如何,最终也要通过人的发展状况体现出来。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人的需要的满足和人的各种能力的提高上,其主要标志是生活质量的改善和人的素质的提高。这里的生活质量包括物质生活质量、精神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人的素质也包括身体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因此,人的生活质量的改善和人的素质提高是衡量一个社会协调发展程度的基本标准。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来说,人的发展指的是人民群众的整体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协调发展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而人民群众的整体发展又是实现社会主义全面协调发展的根本保证。

注释:

[①]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第295—29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196页。

[③]汤因比、池田大作:《展望二十一世纪》第57页。

[④]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第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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