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创新发展的文化思考_儒家文化论文

人才创新发展的文化思考_儒家文化论文

人才创造力发展的文化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创造力论文,人才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创造”是人类生命活动的基本属性,是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进步的无穷动力。一个没有创造力而只会循规蹈矩的人算不上一个真正的人才,创造力是人才成长的最重要的特征,表现为在工作中敢于批判和冒险、敢于标新立异、不迷信权威、不守常规、自信和富有激情等。

创造力的大小不仅受遗传因素的影响,如性格、气质类型等,而且更受文化环境的影响,包括家庭、社会与学校中的各种文化现象。文化是人创造的,但同时也影响着处于其中的人,影响着人的思维观念、价值判断和行为方式等。在一个人从幼儿成长为青年的过程中,他所经历的文化熏陶将对其创造力品质打上深深的“烙印”。文化既是人的生存环境,也是人的创造力得以发展的空间。

然而,不同特征的文化对于创造力发展的影响也不相同,有的是鼓励创造力的发展,有的则是抵制创造力的发展。众所周知,儒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但是,在以伦理本位主义为基本特征的儒家文化中,却找不到创造力发展所需要的那种自由空间,相反,那种深厚的“人伦”积淀却成了创造力发展的羁绊与桎梏。

重“礼”是儒家文化的基本特点。“礼”是为维护等级尊卑而制定的道德行为规范。《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对西周之“礼”记载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教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为了维持“礼”的道德力量,儒家文化规定了严格的等级秩序。在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伦中,除朋友一伦外,另外四伦都是上下尊卑的等级从属关系,特别是君臣、父子两伦尤其如此,五常中的仁、义、礼、智四德,也主要体现在这两伦中。在儒学中,等级制度与伦理道德内容是融为一体的。

以重人伦为核心的儒家文化,向人们灌输的是群体化或等级化的生活准则,它将人的存在价值定位于纲常伦理的网络中,习惯于将个体看成是集体的一部分。臣与君、子与父、妻与夫、学生与老师,不仅人格不平等,前者连“自我”都找不着。可见,个人在儒家文化中只能作为封建纲常礼教的牺牲品,它由此培养了人与人和睦相处的社会风尚,形成了中华民族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但同时也造成了人们崇尚传统、迷信权威、湮灭自我的心态,它由此也扼杀了个人对于传统或权威的怀疑、反叛与超越意识,个人的人格的独立与个性的鲜活受到极大的约束。因而,儒家文化不是独立、批判、幻想、怀疑等创造品质生长的沃土,而是造就具有温厚、驯顺、谨慎、克制等品质的奴化人格的温床,在儒家文化中培养的是毫无创造精神的、奴性十足的顺民、孝子。

教育与文化息息相关,一方面,教育本身就具有文化特质,对文化起着选择与继承、批判与创造、交流与发展的作用;同时,教育作为文化环境的特殊部分,就必定要受文化的制约与影响。反思我们的教育,可以发现儒家文化的影响不仅根深蒂固,而且无处不在。毫无疑问,家庭是人成长的最初文化环境,可这是个什么样的文化氛围呢?儿童要么被爱护在家长的怀里,百般宠护,其独立的自我成长的机会被慈爱地剥夺;要么以专制手段迫使儿童“听话”,粗暴地限制儿童自主性和创造力的发展,儿童只能按照家长的意愿去做所谓的“乖孩子”、“好孩子”。在家庭教育的传统观念中,儿童不是被看作是儿童自己,而是被当作家长的一部分,孩子服从家长的意愿是天经地义的道理,儿童的独立性与创造力的发展就这样被“理所当然”地蚕食了。根据心理学的研究,儿童在3岁前,就已经有了独立性,独立性是创造个性的基础。 没有独立的个性,何来创造力的发展?

作为人才成长主要场所的学校教育又何尝不是在有意无意地“驯服”学生呢?首先,“学而优则仕”的观念至今仍影响着学生的求学目的——不是为了发明创造,而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做“仕”。其次,在培养模式上单一僵化。儒家文化中有相当浓厚的大一统观念,这不仅体现在政治上高度的中央集权,而且也表现在教育中的统一课程计划、统一招生、统一教学大纲、使用统编教材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单一上。再次,在教学思想上,崇尚传统、讲究继承。教师是当然的权威,书本神圣不可怀疑,学生学习的心理机制主要就是接受、记牢。这与国外教育鼓励学生大胆怀疑、大胆探索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当然,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也不是不要求学生多思多想,但思的想的是怎么与教师、与书本一致,而不是突破既有认识去创新;教师习惯于教室里“鸦雀无声”,讨厌爱质疑的学生;在考试中,经常规定一些“标准答案”,甚至连解答步骤及其分值也规定好,如果哪个学生没有在答卷上“亦步亦趋”,即使解答正确,甚至方法新颖、哪怕更巧妙,也往往被判失分,这就无形中强化了教师和书本的权威地位。考试成了对学生“复制力”的检验——将教师或课本上讲的“复制”到卷子上,“复制”得好则高分,反之则低分。于是,“上课记笔记,下课补笔记,考前背笔记,考试答笔记”就成了常见的学习景观,甚至大学也是如此。学生解决问题的思维机制是基本经验性反射,学生的创造力因此受到束缚,最起码没有受到鼓励。

杨振宁在接受《光明日报》记者专访时认为:中国学生除了知识面不宽以外,就是胆子比较小,认为书本上的知识不能随随便便地怀疑,这点与美国学生有很大的不同。中国学生往往是考试的巨人、创造力的矮子。改变对知识的复制、继承、转递为对知识的批判、怀疑和创造是当今教育思想的变革之一。谈人才、谈适应性、谈创造性,其本质只有一个,那就是创造性地运用知识于新的环境。学生没有创造力,也就失去了活力,甚至失去他“记住”的那些知识的价值。可以说,传统的学校教育不仅忽视了对学生创造力的培养,而且还常常与创造力相敌对。

在儒家文化中到处充斥着对自我肯定、自我表现的否定。所谓自我肯定,就是向自己或他人证实自己,以得到他人的认可或建立自信;而自我表现则是指最充分地表现自己的个性。自我肯定与自我表现是创造发明的最起码的动机,也是最起码的条件。然而,研究儒家文化,就可以发现,其中根本就没有“自我”,有的是伦理关系对“自我”的规范与约束,它将个人稳固地定位于某一伦理角色,个人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个性的人,个人不能肯定自己,而只能由伦理群体来评判,个人的所作所为必须符合其伦理身份,必须符合社会文化的价值判断,“亲爱利子谓之慈,反慈为嚣;子受利亲谓之孝,反孝为孽”,具体地说,就是要“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人之义”(《礼运》)。

儒家文化对于个人行为的同化多于顺应,同化就是将个人行为纳入既定规范,甚至不惜牺牲人的个性,顺应就是调整既定规范,便现有文化容许个性的存在与发展。然而,自孩提时代起,人的“自我”意识就不被肯定,以致长大后对“无我”的文化环境能够习以为常,致使创造力的发展受到极大的束缚。“中国的青年,不管是否受到教育,都继承了先辈的传统,走前人走过的路。谈话时,保持着谨慎和谦让,遇事妥协让步。这一事实与当今许多美国父母对子女的看法大相径庭……这是文化差异所致,而与经济差异无关。”(许良光:《美国人与中国人》)。西方80年代以来普遍推行的民主型教育方式之所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最重要的就是尊重了儿童的自我选择,赞赏儿童的自我肯定,并给予儿童较多的自我表现的机会。

儒家文化对于创造力的束缚,还表现在对人的创造意识的禁锢,儒家文化没有给创造力的发展提供宽松的内心自由和适时的激励。相信读者都有这样的体验,人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思维往往不开阔,这时就需要设法缓解,“用笔不灵看燕舞,行文无序赏花开”,说的就是在解除身心的紧张之后,容易产生创造性的灵感。而文化环境给人所提供的内心自由则主要在于思想上不受权威和社会偏见的束缚,也不受一般常规习俗的束缚,是人才创造力得以展示和发挥的基本心理环境,有了这样一个心理环境,人就能神采飞扬,无拘无束地发挥和表达自己的想象力,并时时迸发出创造力的火花,否则,人的思维就只能步前人之后尘。好奇心是发自内心的对探索未知世界的强烈愿望,是直接推动创造行为最重要的动机,由好奇心而导致的发明创造可谓不胜枚举,许多中外学者都论证了好奇心之于创造的重要,但儒家文化迷信权威的特点以及其中蕴含的“文饰”心理,则无形中束缚了人的好奇心的表露,凡遇心生疑惑,要么请领导、教师、家长来做注解,要么假装成熟,缄默不语。退一步讲,就算自己有了某种创意,也必须征得权威人物的认可,否则将有目中无“人”之嫌,落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评说,这样久而久之,个人就容易失去发现问题的热情。

有趣的是,教师没有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有所发明创造的,但他们多数又不喜欢有创造力的学生,只因有创造力的学生在行为上常常违规,而这正是儒家文化的“驯服”心理在作怪。儒家文化在审美判断上习惯于接受观念、行为上与自己一致的人,家长对孩子、领导对下属,莫不如此。为获得权威或群体的认同,个人就不得不接受传统文化的规范与约束,在行为上则尽量与周围的人趋同,“人家用什么我用什么,人家看什么我看什么,人家玩什么我玩什么,人家怎么哭我怎么哭,人家怎么笑我怎么笑”(张汝伦:论大众文化)。思想与行为不能突破大众化的束缚,怎么可能放射出创造力的火花呢?

儒家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它对于中华民族的延续与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儒家文化贬抑人的个性发展,压制创造力的发展,缺乏自由、平等、人权等现代文化观念,在精神实质上,它与现代文化所倡导的解放个人、提倡民主、尊重人性等精神理念相去甚远,因而,对儒家文化必须进行审慎的反思与清理。

当前,有些青年缺乏自立意识,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不是充满激情,寻找机遇,而是浮云扰心,满腹惆怅;人云亦云,迷信权威,循规蹈矩,甚至还成了部分青年审美观念的一部分,直接扼杀了创造力的发展。究其根源,就在儒家文化中的消极影响,它就象一片乌云始终飘在人的心头,思想的野马终不能放开缰绳去纵横驰骋。然而,民族的生机在于创造力,“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的民族,很难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江泽民)。而民族创造力的发展,首先就体现在民族文化精髓中的创造意识。

要培养人的创造力,就必须从君权迷信、长辈迷信和权威迷信中解放出来,尊重人的独立人格,张扬人的个性,承认人的自我,尊重人的个性。同时,还要改变我们的人才评价观念,超越“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的传统做人规范,坦诚地吸纳现代人才评价中的新观念,如好奇心、求知欲、想象力、创造性、幽默感等,给培养与发展人的创造力提供一个宽松的文化环境,为此,就必须对儒家文化在客观反思的基础上进行切实的“扬弃”。当然,对儒家文化不能把“孩子与洗澡水一起倒掉”,以激励民族创造力有益的文化精神,我们不仅要继承,而且还要发扬光大。改造和批判儒家文化,一方面要铲除“泱泱大国、五千年文明”的陶醉自满心态和蔑视、排斥异质文化的封闭心态,坦诚地吸纳与学习外来文化;另一方面,要对儒家文化的有效范围进行客观的论证与限定。儒家文化之所以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主要是因为它得到历代王朝的推崇和吻合了国人的亲情伦理观念,因而,我们认为,应该将儒家文化的立足基点放在政治理念和日常道德的范围之内,从而使人才个性的解放和创造力的发展摆脱儒家文化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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