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际关系中的文化冲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际关系论文,试论论文,冲突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冷战结束,尤其是亨廷顿教授的“文明冲突论”出台之后,文化或文明冲突取代意识形态冲突,在国际关系中逐渐成为一个使用频率非常高的词。“9·11事件”又使人们对文化冲突的关注和议论再次形成了全球性的热点,并且在一定程度反映出人们的不安与困惑:“9·11事件”是否验证了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文明冲突”是否真的是世界的未来图景?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一、文化冲突的界定
“文明冲突”之所以成为国际关系中一个非常敏感的、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是由于亨廷顿先生对文明冲突的定性——“世界政治的重要轴心将是‘西方和非西方’之间的关系”,“冲突的焦点在最近的将来会集中在西方与一些伊斯兰—儒教国家关系上”。(注:亨廷顿:“文明的冲突”,转引自《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4年第9期。)这分明在划分新的对立阵营,不恰当地将文化冲突提升到政治层面。
所谓文化冲突,一言以蔽之,是指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其实质在于人类不同特性的冲突。(注:黎德化:“论文化的冲突与协调”,《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8年第3期。)然而,研究国际关系中的文化冲突,必须弄清楚它与一般文化冲突的区别。因为文化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基于文化的“冲突”种类繁多,包罗万象。从地理角度,有东西方文化冲突;从历史角度,有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冲突;从国别角度,有外来文化同本土文化的冲突;从社会发展角度,有农业文化同工业文化的冲突等。而且,由于文化和文明的概念不尽相同,文化冲突和文明冲突的含义也不完全一样。文化意味着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的所有积累,文明则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象征着人类文化的成果。文明比较抽象和整体性强,文化比较具体和个体性强。如世界一般被划分为几大文明(亨廷顿认定有八大文明),但是一个国家就可以代表一种文化,如中国文化、美国文化等。文明作为文化的“成果”,象征着文化发展的程度和状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先进性。世界上没有哪两种文明注定要发生冲突,而且这两种文明(不是以个人或国家为单位)必须是从精神到物质的全面排斥和对抗才称得上“文明的冲突”。
人类历史正在向“世界历史”迈进,各种文明相互影响、相互吸收,没有理由也不可能进行全面的排斥和对抗。严格地说,现实世界发生的是“文化冲突”,而非“文明冲突”。“文明冲突”的概念只有在运用于同“文化冲突”概念一致(它们的内涵部分交叉重叠)的场合才能成立。“9·11事件”并不必然导致一场文明之间的冲突。恐怖分子以其扭曲了的文化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发生冲突,这是一场特殊的发生于集团—国家之间的文化冲突,而不是文明之间的冲突。因为恐怖分子代表不了伊斯兰文明,所以这肯定不会导致一场文明的冲突。
文化冲突最小的行为体是人。但国际关系中文化冲突的最小行为体是国家。国家不仅是研究国际政治和经济的基本单位,也是研究国际文化、国际文化冲突的基本单位。所谓民族国家,大致是以一个民族(至少以一个主要民族)、一种语言的模式建立的(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是后来采取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而且它在长期相对封闭的国家体制(全球化浪潮正在打破这种封闭状态)中维护了这一相对统一的文化,从而使每个国家的文化各具特色。当今的国际关系,建立在因特网的大环境下,穿越国境的信息流夹带着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符号”四通八达,长驱直入,不可阻挡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交流方式和思维方式,同时深刻地影响着各个国家的利益取向乃至国家之间的关系。这些发生于国家之间的冲突往往带有文化的性质,或者说是由文化因素造成的,所以称之为“文化冲突”。
二、文化冲突的根源
文化差异是产生文化冲突的客观条件。由于自然条件、历史地理、人文环境等的不同,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了各有风貌的民族国家。文化特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象征,是民族亲和力和凝聚力的源泉,同时也极易成为排斥异质文化的强大力量。文化之间的差异也可促使异质文化取长补短、交汇融合。文化差异是静态的,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能引发文化冲突。任何文化冲突都不能同政治经济利益冲突截然分开,文化冲突常常伴随着经济冲突、社会冲突和政治冲突。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平野健一郎专门研究异质文化之间的“摩擦”。他认为,用“文明的冲突”来说明宗教纠纷是极其危险的。它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对国际文化论的挑战。他举例说,马尔克诸岛在漫长的历史中,超越了伊斯兰教同基督教基于“文化接触”产生的摩擦,发生了“文化转变”而达到“共生”。当然,它们之间偶然的对抗也是有的,但这实际上是复杂的利益关系导致的权利斗争,而并非文明的冲突。(注:参见平野健一郎:《国际文化论》,日本东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人类永远生活在不同的地理环境中,人们所经历的历史传统和生活方式始终不可能是千篇一律的。即便全球化也不可能消灭文化差异。正因为这些文化差异,世界才丰富多彩。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名誉教授佐佐木高明指出,要是认为全球化仅仅意味着世界的同质化和标准化,那是错误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全球化使以往相对处于孤立状态的非西方国家和地区,被强制性地拉入国际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之中。其结果,每一地区的社会文化都要面对全球化的挑战。这样,比起世界的同质化,全球化更能促进各个地区的个别化和多样化。西欧式普遍文明未必具有全球规模的普遍意义。例如,关于个人自由、人权同社会稳定之间的平衡,以及对以自由竞争为前提的市场原理的接纳等,非西方国家的想法未必与西方相同。(注:佐佐木高明:“多文化、多民族的世纪:日本文化的走向”,《NIRA政策研究》,日本综合研究开发机构,1999年12卷3期。)
文化冲突具有各种表现形式,但其深层因素总是不同文化价值观在一定条件下的剧烈碰撞。以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观念,即精神文化处于文化结构中最深处、最核心的地位,它对文化的其他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国际关系中的文化冲突同样如此。如不同的价值观本身造成了分歧,或者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对国家利益、世界秩序作出不同的理解等。另外,对某一文化实体有益的文明规范可能对另一文化实体有害,或许这一文明规范并不真正对另一文明实体有害,只是由于“不同”和“差异”,习惯于遵从某种规范的人会自然地抵制另一种文明规范。文化冲突很多是规则上的冲突,某种规范既然是从某一民族国家中通过长期互动形成的,它必然具有导致该民族国家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而对某一文明规范的捍卫,就是对该民族国家整体利益的捍卫。规则的较量是以国家利益为后盾的,因而常常引起更大范围的利益冲突,包括政治冲突和经济冲突。
由于文化价值观在其所导致的冲突中扮演“后台老板”的角色,所以文化冲突往往具有间接性、隐含性、内在性的特征。如美国对伊拉克、巴拿马等的军事行动,西方对俄罗斯的经济援助催化其内部的政治裂变等行为,从表面上看是军事行为或政治行为,但其背后有着根深蒂固的文化价值观支撑着,即普及和推广“民主、自由、人权”等西方文化价值观。美国与东亚之间在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人权问题上的冲突也是双方在价值观、道德观等文化因素方面存在分歧的结果。美国学者厄尔·H·佛莱伊(Ear H.Fry)在谈到美国的对外政策时坦言:“政治领袖必须在符合国家价值观念的前提下才能形成政策,国家价值观只是个人价值观的集合。”(注:Earl H.Fry,America the Vincible:U.S.Foreign policy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New Jersey,1994,p.113.)由不同文化背景和价值观造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误解和分歧,假如得不到妥善处理,就会发生文化冲突。当文化冲突涉及到冲突双方生存发展的基础时,它就会演变为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文化冲突一旦形成,解决起来比经济冲突、政治冲突更有难度,因为冲突各方都按照自己的价值标准衡量和判断事物,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解决方案。
文化差异和文化价值观的不同分别构成了文化冲突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因素,但是从国际关系的现实来看,文化扩张在文化冲突中起着催化剂的作用,它常常促使文化差异变为文化冲突。所谓文化扩张,即不顾别国的文化主权,不考虑其他国家的文化传统和现实条件,完全按照自己的标准强行传播自己的文化,或要求别国接受自己的文化价值观念。所以,亦被称为“文化霸权”、“文化殖民”、“文化入侵”等。文化扩张主义者总是认为自己的文化具有普遍价值,“放之四海而皆准”,以一种不平等的态度对待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常常把文化当作武器肆意挥舞,从而导致异质文化发生不正常的碰撞甚至冲突。如美国把输出民主作为实现其安全、政治、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这就将文化交流中的彼此互惠完全变成一种单向的文化渗透或文化侵略,其目的也超出了文化交流的本来意义。
国家之间的冲突,现在越来越表现为由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念所引发的冲突。这种文化的“渗透”与“反渗透”、“侵略”与“反侵略”的斗争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景致。因科技转移以及由此引发的文化冲突几乎是所有后发国家必然遭遇的问题。在科技引进过程中,本土的传统生活方式和伦理观念往往同大量进入的西方文明发生激烈碰撞,产生尖锐对立。全球化潮流越是扩展到全球的各个角落,这种矛盾和冲突就越是显现出来。必须承认,世界文化是丰富多彩的,文化价值观和作为国家模式的制度文化不可能千篇一律。一个国家文化发展的动力来自该社会的内部,而不是来自外部,即文化的发展是社会发展自身的需要,而不是外界强加的产物。假如认识到这一点,文化冲突的现象可以减少许多。
三、文化冲突的特点
全球化时代,人类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文化大交流局面,这无疑使卷入文化冲突的“单位”大大增加,文化冲突的范围也因之大大扩展。所以,仅仅着眼于主要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关系,是不能解释当今世界多元文化之间的各种现象和本质的。当今世界的文化冲突具有“普遍性”和“不确定性”两大特点。
文化冲突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任何国家和民族都概莫能外。一般来说,文化冲突多见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西方与非西方之间。西方发达国家因其工业革命的巨大成功,具有“西方文化优越”的情结。尤其是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所谋求的不只是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霸权,而是更进一步的文化霸权,力图按照美国的价值观建立“世界新秩序”。这自然引起广大非西方国家的不满和反抗。在网络时代,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大力进行文化输出,非西方国家则日益担心来自西方的“文化入侵”。超越国界的信息流开始制造新一轮紧张局势。如东亚国家提出了“亚洲价值观”,以抵制西方文化的“普世化”。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曾直言不讳地说,亚洲人权问题只能由各自国家来解决。他在与人合著的题为《一个能说“不”的亚洲:对付西方的一张牌》的书中写道:“如果美国继续迫使亚洲美国化,我们必须对此作出反应,亚洲的文化和文明比历史短暂的美国更悠久。我敢说就文明而言,结成亚洲反美统一战线是必要的。”(注:花建等:《软权力之争:全球化视野中的文化潮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57页。)另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2002年2月一项调查表明,穆斯林国家的大多数人不喜欢美国。他们认为美国冷酷无情,傲慢自大,并对伊斯兰价值观存有偏见,特别是对巴勒斯坦人存有偏见。(注:转引自“调查表明:大多数穆斯林国家居民不喜欢美国”。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2-02/27/content-2923m85.htm)2002年7月,伊朗外交部发言人指出,美国在世界各地制造紧张和危机,已经成为“霸权轴心”(注:“伊朗称美为‘霸权轴心’,反对美干涉伊拉克内政”,《人民日报》,2002年7月31日。)。
文化冲突也发生在同一文明的西方国家之间。不同的国家既然存在文化差异,就有发生文化冲突的可能。虽然美国同欧洲历史文化相近,但是欧洲的文化精英一向瞧不起“粗俗”的美式大众娱乐文化。长期以来,法国对美国侵犯法国的“文化性”深感担忧,20世纪90年代初,法国在关贸总协定上同美国打了一场“文化例外”战,就是为了限制美国文化产品的“入侵”。法国文化部长雅克·图邦曾经提出口号:“文化和经济是同一场战斗”,认为不能“由一个大国以利润的名义在全球推出统一的文化”。(注:转引自马振聘:“陶罐式的法国文化顶撞铁罐式的美国文化”,《海上文坛》,1998年第9期,第31页。)1994年4月,他就阻止微软公司将法国一些博物馆中的艺术品资料输入电脑一事指出,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洲感到了威胁。美国人只梦想一件事:能随心所欲地控制新技术市场。微软公司的意向更证实了这一意图。我们意识到这一危险,并立即作出反应,这是正常的。我们的目的是要把保护和利用自己的世界级文化遗产的先进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无论如何决不能让人像对待一个殖民地国家那样来掠夺我们。我无意同美国开战,而希望保持平等的伙伴关系。我们都知道,美国人当然也知道,欧洲拥有为建立新产品的基础所不可缺少的文化素质,我们决不能让这个历史形成的条件丧失。(注:花建等:《软权力之争:全球化视野中的文化潮流》,第236页。)又如,日本早就“脱亚入欧”,多年来追随美国。然而,由于文化的差异性,日美之间在经济、政治等许多方面的冲突时有发生。上个世纪90年代前后,日本出现了一股摆脱甚至对抗美国文化的思潮。石原慎太郎等人接连合著了《日本可以说“不”》、《日本就是敢说“不”》、《敢坚决说“不”的日本》(注:石原慎太郎等:《日本可以说“不”:新日美关系的对策》,军事出版社1990年版;《日本就是敢说“不”:日美之间的根本问题》,新华出版社1991年版;《敢坚决说“不”的日本:战后日美关系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2年版。)等三部曲,公开向美国挑战,宣称“西洋文明的时代已经结束”、“日本文明比西洋文明更成熟”等。
同样的道理,发展中国家之间也经常发生文化冲突。如斯里兰卡害怕印度化,柬埔寨人害怕越南化,亚美尼亚人和巴尔干半岛国家的人害怕俄国化,对于伊里安加雅人来说,印度尼西亚化的威胁要胜过美国化的威胁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不愿意在国际文化关系上处于弱势,所制定的文化战略也具有面向全球进行文化扩张的色彩。例如,伊朗和苏丹等伊斯兰国家的“泛伊斯兰主义”,以弘扬伊斯兰文化为旗帜,鼓吹对外输出“伊斯兰革命”,试图把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凝聚在原教旨主义的旗帜下,并从政治、经济、文化的各方面探讨联合的可能性等。另外,像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印度和巴基斯坦等怨怨相报、流血事件不断的国家,它们之间的冲突旷日持久,各种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因素交织在一起,似乎是一团乱麻,但是它们从一开始就在宗教信仰上互相排斥,这是必须予以关注的。
文化冲突还有不确定的特点。文化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文化价值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冷战时两大阵营界线清楚,内外有别。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但是,文化冲突不同于意识形态冲突,它除了某些特殊的情况外,相对没有固定的敌我阵营和冲突对象。有时AB同CD发生冲突,有时AC也会同BD发生冲突。例如中国和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相互指责,但在反恐问题上非常一致;法国等是美国坚定的盟友,但又强调“欧洲特性”,批评美国的单边主义。沙特一直是美国的盟友,但由于文化的差异一度没有同美国紧密合作,一时间在美国主流媒体中,沙特被描绘为一个憎恨西方和宣扬伊斯兰极端主义思想的大本营。可见,文化冲突并非如亨廷顿先生所描绘的,是发生于鲜明的“文化断层”的特殊现象。它在当今世界不但普遍存在,而且具有不确定性。文化不是强制性的产物,它不受人为的、僵硬的条条框框驱使,因此也就没有意识形态冲突那样界线分明或“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冲突对象。
四、文化冲突的类型
文化冲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在当前信息化、全球化的潮流下,文化冲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文化霸权和文化保护的冲突。文化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文化霸权。维护文化霸权是西方国家实现其根本利益的一种主要手段。作为超级大国的美国更是利用信息优势和强大的“软力量”,将输出“美国思想”、“美国文化”视为重要的文化战略任务。正如美国学者杰姆逊所认为的,现在第一世界掌握着文化输出的主导权,可以通过文化传媒把自身的价值观和意识,强制性地灌输给第三世界。(注:参见王岳川:“后殖民话语与文化政治诗学”,文化网站2003年9月2日。http://www.culstudies.com/rendanews/displaynews.asp?id = 1524)阿尔温·托夫勒也在《力量转移——临近21世纪时的知识、财富和暴力》(新华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中提醒我们:“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和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注:转引自徐晓军、张兆曙:“网络时代的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社会学人类学中国网2003年1月22日。http://www.sachina.edu.cn/sachina-readnews.php?board = paper&NewsID = 332)
发达国家凭借高科技手段负载着的高文化产品,连同其文化价值观,正不遗余力地向世界各地迅速渗透。如“美国在线”作为网上服务提供者,发展速度惊人。早在1999年,它的年收入就达3.8亿美元,纯利润为300万美元。(注:花建等:《软权力之争:全球化视野中的文化潮流》,第243页。)美国正不断开拓和占领世界的技术领域和文化市场,试图以信息优势来保持其霸权地位。它的“强权政治”在互联网上演变为一种“文化霸权”、“文化殖民”的倾向。其他发达国家也不示弱,这首先表现为语言文字上的竞争。据统计,互联网上使用的语言90%左右是英语。法国政府和文化界宣称,要在互联网上打一场“文化战争”,以阻止互联网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法国语言和文化的萎缩。他们决定,凡有关法国信息的主页必须使用法语,并提倡在以英语为主要语言时也要与法语并用。最受到“文化侵略”的则是信息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发展中国家。一些国家作为民族标志的文化符号正失去活力,民族身份的认同正处于“失语”状态。因此,如同当年风起云涌的反殖民统治运动那样,这里孕育着激烈的矛盾斗争和对立冲突。如何维护本国的文化主权,在今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
第二,“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的冲突。如果说,文化霸权是发达国家,尤其是超级大国美国的主观行为,那么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的较量则是网络时代不可避免的客观现象。因为文化无论强弱,都是综合国力的一部分,国家之间的竞争自然包括文化的竞争。而且,文化的“强”与“弱”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会发生变化。强势文化竭力保持自己的强势地位,弱势文化则不甘于自己的弱势地位。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集天时地利于一身,借助信息技术的优势,占据信息传播的主导地位,加大文化产业的投资,使西方文化以压倒性的优势所向披靡。文化的互动几乎变成单向性的流入,这使得东西方文化之间“弱”与“强”的差距拉大了。对非英语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说,利用因特网接受信息意味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地受到国外,特别是西方媒体的影响。由于因特网所使用的信息技术大都出自美国,网上90%左右的信息又都是英文,人们几乎随时都在接受美国文化或西方文化(包括道德观、价值观)的熏陶。因此,处于文化弱势地位的发展中国家产生了对强势的西方文化的反弹,民族主义情绪上升。许多国家都在制定政策,采取措施,进行一场保卫民族文化、抗击“文化殖民”的网络文化战。在一些发达国家,其实也出现了某种“保卫文化纯洁性”或“保护文化特性”的要求。当前,反对某种文化一统天下的斗争已成为与全球化并行不悖的另一股世界性潮流。
第三,文化一元化同文化多元化的冲突。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所在。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将出现全球性文化融合的大趋势。这一大趋势是否导致世界文化的一元化,或者说能否保持世界文化的多样性?这已成为许多国家普遍关注的话题,并且形成了鲜明的观念文化冲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早就把西方文化当作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如汤因比直截了当地指出,“文明间唯一有意义的结果是带来和平”,即“西方统治下的和平”。(注:转引自许启贤主编:《世界文明论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1页。)现在,西方学者有的把“全球化”与“西方化”相联系,强调西方文化的普遍性和主导性;有的宣扬“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文化全球化”,认为文化的未来必须与经济的模式保持一致。可以看出,谋求以西方价值观为标准的文化一体化已成为西方大国心照不宣的行动。对美国来说,文化一元化还有助于构建它的“单极世界”。显然,这使发展中国家的文化独立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弱小民族的本土文化受到压抑,甚至处于被西方文化吞噬的危险境地。它们的母语在流失,文化传统面临威胁,迫切需要找到摆脱这种困境的文化战略。因此,文化主权的概念应运而生,许多国家以此作为武器,为保持世界文化的多样性而努力。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虽然文化存在一种相互融合的趋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各种文化的差异会逐渐消除,形成全球单一文化的局面。相反,文化的多元性将长期存在,一切文化上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类共同性、民族性、阶级性、时代性与地域性的有机统一。所以,将全球各地的不同民族文化“化”成整齐划一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五、文化冲突的影响
国际关系中的文化冲突在形式上不外乎三种结局:持续冲突、暂时妥协和走向融合,在客观影响上涉及广泛,既有积极意义,又有消极作用。
文化冲突的积极意义在于促进文化反思。如认识到过量的文化误读、文化竞争常常引起文化冲突,导致国家、民族之间的敌对等。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美国与东亚之间的鸿沟,不在浩瀚的太平洋,而是在看不见的抽象文化上,如何在这条巨大的鸿沟上构筑一条坚固的桥梁,是解决美国与东亚冲突、改善美国与东亚各国关系的根本途径。中国和美国的矛盾冲突,主要也不是在政治和经济上,而在文化上。中美两国都有一种文化优越感,它们之间的思想观念又有很大不同,所以经常会在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上发生摩擦。同时还认识到,人类文化差异的产生有其客观的必然性,不能用强力去征服和消灭,也不能用一种文化去统一全人类。回顾历史,从十字军的远征到日耳曼人的种族灭绝,以及日本“大东亚共荣圈”的扩张,都是想用一种文化消灭和取代另一种文化,然而这些违背客观规律的行为都以失败而告终。
另外,文化冲突能够维护文化活力,推动文化融合。文化冲突是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文化发展需要不同文化的刺激、竞争和交锋。良性的文化冲突促使各国各民族文化加深理解,取长补短。例如,发展中国家坚持自己对人权问题的看法,将发展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最终在1986年12月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发展权利宣言》,正式确立“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的观点,从而丰富和发展了源于西方文化的人权观念。文化调适的结果是形成共识和承认差异,它的终极目标是寻求一个保持和谐状况的尺度,即在盲目吸收和一味排斥的两端找到一个理性评价的尺度。不同文化既相互开放、碰撞、冲突,又相互交流、整合、吸纳,这是各民族文化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异质文化在交流碰撞基础上的相互吸纳和认同构成了整合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正以史无前例的裂变速度和规模进行着。它们是互为转化、互为因果的。从文化冲突中寻求文化相互统一、相互依存是解决文化冲突的正确途径。在国际关系领域加强不同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对话,以增加相互理解和信任,被认为是处理当前国际事务的有效手段。
文化冲突的消极作用是在不同程度上阻碍文化认同,激化国家矛盾,甚至引发战争。文化认同需要不同文化体系之间相互适应、宽容和磨合,因而是长期的,甚至是曲折的过程,一旦发生文化冲突就会从文化认同转化为文化对立。文化认同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它是一个渐进的、自然的演变过程。任何军事和人为的干预只能欲速不达、适得其反。冷战后,国际上出现了大规模的移民潮,西欧各国一方面加速区域一体化进程,一方面不愿意接受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它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移民改变了一个民族在伦理文化方面的结构,可能形成多个发生利益冲突的集团。欧盟的一项调查显示,欧洲人近年来对外来移民越来越反感,持不欢迎态度的人在2000年占欧盟国家总人数的38%,而1992年仅占15%。(注:参见“欧盟要向非法移民‘开刀’”,《中国青年报》,2002年6月24日。)
我们要将文化冲突的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最理想的是实现“和而不同”。即世界各国在保持多样性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和谐共处。传统的国际秩序的模式是“和而同”,换言之“不同就不和”。一些人错误地认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或世界的安宁,就要将“不同”变为“同”,包括国家制度、文化价值观等许多方面。他们划分阵营,打击异己,有时甚至不惜武力干涉。这样无疑制造和加剧了国际局势的紧张。回顾民族国家诞生之后几百年的世界史,大国欺负小国,强国吞并弱国似乎天经地义,大规模战争成为历史转变的重要标志。冷战后,虽然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但是以新形式、新内容的新一轮争夺、吞并乃至“侵略”随处可见。信息革命极大地改变了国际经济,财富源泉由实物资源转向无形的信息资源,知识正成为一种有形资源的替代物,国际斗争围绕着争夺、利用和控制信息源等激烈展开。美国里根政府的主要信息政策制定者迪安纳·拉迪东安(Diana LadyDongan)曾经明确表白,“我们知道在现代世界上,对信息的处理和控制是实行征服的最重要武器之一”。(注:转引自张新华:“信息时代国际政治的演变趋势”,《国际政治》,1998年第9期。)但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依靠武力和强权永远不会使世界安宁。最近,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在其新作《美国实力悖论》中指出,即便是美国这样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也不能以单边主义达到国家的目的。美国的单边主义已经在反恐战争中表现出了局限性。(注:Editorial:“Strike First”,The New York Times,June 23,2002,p.12.)
“和而不同”是人类共同生存的基本条件。确立这一中华文明思想,对建立国际新秩序意义重大。首先,“和而不同”尊重各国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和生存权利,打破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社会基本法则,无论大国小国都应当一律平等。它承认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正确对待现实世界中的文化冲突,努力促使其良性发展;它推动文化融合,但并非走向文化一体化,而是在保持本民族文化特色的基础上,积极接纳和善待其他民族的文化,相互取长补短,兼容并蓄。其次,“和而不同”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不认同什么“普世文明”。它主张多元互补,强调万事万物都是由不同方面、不同要素构成的统一体,无论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都不可能取代对方。在这个统一体中,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从而使各国各民族文化在保持特色的基础上共存共荣。它认为今后的世界仍然包含各种不同文明,无论那种文明都得学会与其他文明相处,由此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国际社会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百花园”。“和而不同”的关键是承认“不同”。不同乃多元,它并非民主与不民主、正义与非正义的不同,而是指各个国家和民族之间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制度模式、不同的意见看法等。在国与国、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同和差别是完全正常的,大千世界因此而生机勃勃,丰富多彩。那种以为只有“相同才能合作或共处”的想法是片面的。“和而不同”的重点是追求“和”。和乃和平,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证。在当前的全球化时代,各国各民族虽然前所未有地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但是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相互依存、利益与共。求大同存小异,最大限度地追求“和平”、“和谐”、“和睦”,这是国际社会多元并存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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