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物品需求偏好显示机制设计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制论文,需求论文,物品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现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面临的结构困境
由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质,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公共物品制度外供给体制(指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的,没有纳入到正规财政体制范畴内的农村公共物品筹资方式)所形成的供给成本分摊机制和决策机制在以后的发展变迁中得到了延续和继承。而在现存体制中形成的压力集团(政府)强化了这一制度格局,使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长期锁定在无效率的状态,结果导致现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面临两难的结构困境:一方面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量不足;另一方面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需求错位。
1.从农户的需求层面分析:农村公共物品有效供给不足
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产业,面临着资源与市场的双重约束,其天生的弱质性决定了与农村公共物品(如农村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等)高度的依赖性,这种联系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确立以来得到不断强化。同时,我国农村正在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数量和质量成为制约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1]。然而城乡二元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对于农户的巨大需求而言却供给严重短缺。调查①数据显示:
(1)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难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表1显示,就全国而言,认为农村水利灌溉系统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农户比例为58%,而西部地区此比例(65%)显著高于东部地区(53%),同时,“如果让企业或非政府机构来提供水利灌溉,愿意付费”的农户比重竟高达60%(全国),表明相对于农户的强烈需求而言,农村的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并呈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
(2)农村科技研究开发不足,且缺乏完善的科技推广体系。在问及现代农业科技存在的主要问题时,研究开发不足(23%)和农业科技推广不力(61%)是所有选项中最突出的两个问题,并且,农户普遍认为资金投入不够、研究人员缺乏导致了农业研究开发不足,而农村基层推广机构缺乏、农业科技推广人员较少是引起农业推广不力的主要原因(表2)。>
(3)农户迫切希望政府继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在学费来源结构中,打工经商收入占了重要的份额(37%),其次为农业经营收入(33%)和农村副业经营收入(18%)。尽管近年来政府扩大了农村教育的财政支出,但是调查显示仍有35%的农户不能够承受目前的学费额度(见表3),并希望政府减免学费(57%)和加大政府补贴(38%)。
(4)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欠缺,合作医疗普及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城市享有完善的卫生条件相比,农村卫生资源缺乏(或有卫生室无卫生员、或无卫生室有卫生员、或两者都没有)的村(社)占了27%,尤其是西部地区竟高达33%(表4)。虽然81%的农户对参加合作医疗表示出强烈的意愿,但实际上合作医疗的全国普及率也仅有33%,就是东部农村仍有75%的农户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5)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强化了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49%的农户认为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应以土地为主,反映出农村大部分人口并未享受社会保障,进而寄托于土地,内生了土地独特的社保功能。
2.从政府的供给层面分析:农村公共物品无效供给过剩
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本应是为了改善农村社区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的社会福利水平,但是,农村基层政府却受内部性(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追求自身的组织目标或自身利益,而非公共利益或社会福利)的影响,其公共物品的供给函数把社区农民的需求偏好作为外生变量而不予考虑,导致农村公共物品无效供给膨胀,形成供给总量不足和供给结构过剩并存的局面。
(1)在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政绩工程”等非生产性的公共物品对于农村基层政府具有较强的激励功能,从而忽视地方的财力与农民的承受能力,强制性推动建设所谓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完成各项达标升级活动,结果以摊派、集资的形式转嫁到农民身上,造成农民负担加重。相反,对于农民急需的生产性的公共物品(如农业科技的推广和使用、灌溉设施、大型农用机械等)却缺乏供给激励。
(2)为了实现农村公共物品的强制性供给,必然需要相应的公共组织机构的供给,即政府机构也属于公共物品的一种,从而造成政府机构臃肿,人员繁多,人浮于事,一方面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去维系机构的运转;另一方面办事效率极低,难以满足农民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
(3)由于政府决策的失误或者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导致其提供的公共物品损害农民的利益。基层政府在提供某些公共物品时,长官意志太浓,未经科学决策就盲目上马,尽管有时出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良好动机,但结果非但没使农民收益增加反而受损,更严重的是,政府领导的经济利益动机膨胀,导致了大量的“豆腐渣”工程。此外,基层政府为了追求边际绩效,实现政治目标和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热衷于供给硬性公共物品(如需要达标的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交通道路建设等),即便是在农民没有需求,或是这些公共物品超出了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当地政府也千方百计组织资金加以实施。而对于软性公共物品(如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有效的制度安排等),由于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其预期目标所以供给缺乏动力。
二、农村公共物品的偏好显示的扭曲机理分析
从上述分析看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结构性失衡的矛盾,而摆脱困境的帕累托最优选择是根据农民的需求意愿或偏好供给农村公共物品。所以农村公共物品最优供给的关键在于激励农民充分表达对公共物品的偏好以传递给公共物品的供给者,但是农村公共物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以及受益的非排他性导致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面临着搭便车问题,使农村公共物品的偏好信息显示出现扭曲。奥斯特罗姆(2000)认为,任何时候,一个人只要不被排斥在分享由他人努力所带来的利益之外,就没有动力为共同利益作贡献,而只会选择作一个搭便车者。如果所有参与者都选择搭便车,就不会产生集体利益。
行为人1在决定自己对公共物品的份额时,必须对行为人2可能的贡献份额做出某种预测,即行为人2的行动变量内生于行为1的决策函数中。现假定行为人1预期行为人2的贡献是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共物品g[,2],则最大化自己效用u[,1]满足:
图1描述了存在搭便车时对行为人双方效用及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的影响。图中横轴表示每个人的私人消费,纵轴表示公共消费,每个人的“禀赋”由两部分组成:个人的财产和另一个人贡献的公共物品数量。图1(a)说明行为人1是公共物品的唯一贡献者,因而=G。则行为人2的禀赋将由其私人财产和G数量的公共物品构成。鉴于行为人2不可能减少公共物品的数量相反只能增加公共物品的数量,因此其预算线AE段表示:当行为人2的无差异曲线形状既定时,免费享用行为人1作出的贡献以及独自消费自己的“禀赋”便是最优选择。由于公共物品是每个人必须消费同等数量的一种物品,所以任何一个人提供了某种公共物品必然会减少其他人的供给量。因此搭便车的自利动机使自愿均衡条件下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量小于效率供给量[2]。
图1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搭便车问题[3]
三、农村公共物品需求偏好显示机制设计
针对公共物品供给中的搭便车问题,经济学家蒂布特(Tiebout,1956)、维克里、克拉克(Clark,1971)等基于不同假设和制度环境提出了公共物品需求偏好的显示机制。
1.蒂布特的“用脚投票”显示机制
蒂布特(Tiebout,1956)分析了地方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问题及有效运作方式所需的条件,指出人们会(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通过选择地区来表达他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不同地方公共物品的提供如同私人物品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因为本国居民可以通过迁移的方式选择自己偏好的社区,只不过消费者对于私人物品显示需求的方式是货币投票,而对于地方公共物品是用脚投票。而理性的居民选择某一地区居住基于两个因素的比较:一是享受该地区提供的公共物品得到的边际收益;二是为公共物品生产而承担的边际成本(税收)。即使面临相同的边际成本,由于不同的居民对于公共物品的评价各不相同,所以享受同一地区公共物品的边际收益不同。但选择同一地区的居民偏好趋于一致。通过比较不同地区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经济理性的居民最终选择预期净收益(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的差额)最大的社区居住。可见,一旦一个地方的居民不满足于本地的公共物品供给数量、质量和种类时,就会迁移到其他地区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所以居民的这种迁移(用脚投票)间接地表达了对于公共物品的真实偏好。因此可以通过考察人们在不同地区之间的迁移来研究人们对公共物品的偏好。
2.维克里的“第二价格法”显示机制
为了激励消费者对所购买的商品作出真实的评价,维克里提出了“第二价格法”偏好显示机制。即通过拍卖出售某一单件(不可分割)的商品,要求每位潜在购买者把他的出价放在一个密封的信封中,并被告知该商品将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而售价却是仅次于最高出价的人所报的价格。在一次拍卖中,每个潜在购买者i都会对拍卖品有一个自己的评价,而其他人并不知道这一点,
考虑任意的潜在出价者i,有两种情况:其一,出价者i的真实估价大于其他任何人的真实估价;其二,出价者i的真实估价低于至少另外一个人的真实估价。
相反,如果隐藏其真实偏好也不能获得任何利益。因此,对于所有潜在的购买者而言,占优策略是按其对该商品的真实偏好报价即,从而形成一个占优策略均衡。
3.克拉克的税收显示机制
利用税收诱使消费者真实显示对公共物品的偏好最早是由克拉克(Clark,1971)提出,其基本思路是:政府要求每个选民通过货币投票表达其对公共物品的偏好,并依据其偏好强度和是否参与投票对最终选择结果的影响程度而征收克拉克税,征税量的计算方法是如果选民是关键人物即选民投票改变了最终选择结果,则他应该交纳没有他参与时另一个方案获胜的预期净收益的税额,如果他是非关键人物即没有改变结果,则他免税。当然,由于克拉克税收仅是为了诱使人们表露其真实偏好,因而是附在其他旨在为公共物品融资的任何税种之上的一种税收(Barnett,2000)。
四、农村公共物品需求偏好显示机制设计的现实选择
以上几种机制基于严格的假设条件从理论上探讨了促使人们真实显示其偏好的可行性,对偏好显示机制的设计提供了理论借鉴,但是圃于苛刻的假设而难以有效地付诸实施。考虑农村公共物品的范围、性质和需求特征,现实的选择是引入公共选择机制即公众通过直接投票方式决定公共物品供给的机制,所以公共选择机制核心是民主投票机制。而投票是投票人在公共稀缺资源的众多使用途径中作出选择的过程,这一选择过程反映了投票人对各种使用途径的需求(Schram,1991)。具体的运作思路是先由地方政府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公共物品配置方案,让村民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民主投票,以观察村民的投票情况来判断其偏好情况[3]。
通过民主投票机制决定农村公共物品的配置,首先要明确公共选择的规则即赞成票与批准该项议案所要求的选票数之间的比例。经济学家纳特·威克塞尔指出,要使政治程序得出帕累托效率的预算,就必须采用决策原则中的一致通过原则。因为集体决策中的当事人是依据自己的效用函数做出选择,个人间的效用函数不具有可比性,只有每个当事人都一致同意某个决策时,当事人才能实现各自的效用最大化。所以,对于公共物品提供量及相应的成本分摊这个集体决策方案,帕累托最优的原则是“一致同意”规则。但是,当参与集体决策的人员规模较大并且各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偏好时,达成“一致同意”的决策成本就较高,甚至超过公共物品供给的边际收益,此时不提供公共物品反而成为最优的决策。正是鉴于“一致同意”原则面临着较高的决策成本,改进的方式是在集体决策中引入多数原则。然而在降低集体决策成本的同时却带来了外部性成本即公共物品供给方案由于多数人赞成而通过时给少数人造成的福利损失,对于个人而言的外部成本包括源于外部经济、外部不经济及公共产品等的预期效用损失,以及由于不利的收入再分配造成的预期效用损失等[4]。因此,在确定最优投票规则时,我们必须在外部性成本和决策成本之间进行平衡。
图2中,纵轴和横轴分别表示预期成本和通过决议所需的投票比例,曲线C表示外部性成本曲线,随着决策的投票比例上升而外部性成本逐步减少,供给无效性的程度就越小,当要求全体一致通过即n=100%时,该成本为零。相反,取得一致同意的决策成本(包括为了取得一致所耗费的时间和努力)逐渐增加。图中曲线D描述了决策成本函数的特征。一个方案的决策成本和外部成本总和(C+D)最小所决定的投票比例(如图中的n[,0])便为最佳公共选择规则,布坎南和塔洛克称之为最优宪政安排。从以上分析看出:(1)简单多数投票原则不一定是有效的规则,在上述图中,最优的投票比例n[,0]大于50%;(2)一致通过的投票原则会造成公共选择的交易成本太高,还会因为任何人都有否决权而形成少数人的暴政[5]。
图2 方案的决策成本和外部性成本
在现有的村民自治框架下,随着村民民主意识的增强,村民已有意愿和能力充分表达自己的需求,所以,民主投票的偏好显示机制相对于其他机制而言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至于投票规则的选择可以根据农村公共物品的性质及受益范围来确定。具体来说,对于受益范围并不局限于本社区、涉及人数较多的农村公共物品(如中型水利工程、乡村道路、农村电力、通讯、农业科技教育与推广、市场开发及提供市场信息等)供给,应按照议定的民主程序,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运用多数票规则由村民代表投票表决;而对于受益范围较窄、涉及人数较少的俱乐部型农村公共物品(如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农产品的加工与流通、信息指导和技术服务等)供给,可以让俱乐部成员通过不断地讨价还价,达成一致性意见,然后转化为集体合作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