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一直在改革和创新,为了更好的适应人们的需求,本文通过对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表述,说明其重要性和推行的必要性,但是在推行过程中也有很大的阻力,针对推行中遇到的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为了我国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推行不动产登记工作。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对策研究;登记制度
Abstract:the National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system has been reforming and innovating.In order to better adapt to the people's needs,this article explains the importance and necessity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unified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system,but there are also great resistanc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In view of the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the implementation,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for the better implementation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in China's future work.
Key words:registration of immovable property;Research on countermeasures;Registration system
1.引言
过去我国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较少,登记程序不完善,各地各部门都自行登记,使得不动产的登记存在多头登记、重复登记等缺陷,这种种缺陷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2007年我国据此颁布了《物权法》,总结过去不动产登记的优缺点,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了明确的不动产登记办法,弥补了过去的不足。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是物权法中规定的内容一直未被贯彻执行,依旧一片乱象,这种现象持续到2013年。国家在2013年11月开始彻底整合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自再次整合统一登记制度后,我国不动产登记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符合国家发展需求。
2.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性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相应国家的号召,更好的将国家颁布的《物权法》当中的规定有效落实,从而确保不动产在进行各种交易的过程当中的安全性以及对不动产权利人自身所拥有的合法财产权进行有效保护,是一项保护合法权益人自身权益以及交易安全的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在我国初步建设房地产市场阶段,在对不动产登记环节当中缺乏统一性的登记法律以及严格的登记程序,致使各地区在对不动产进行登记的过程各行其是,进而使得不动产权利处于一种互相交叉、相互重叠的状态,这种状态的持续对于国家以及群众的财产来说无法得到完善有效的保护,并且还伴随有违法违规登记的现象发生。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改善这样的局面,不断促进不动产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高效运转、法制保障的登记体系的建立成为这一时期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立统一性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势在必行。
在分散登记的体系制度下,对于统一不动产权利的主题和内容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权利的期限也是不尽相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类似纠纷等情况就会导致产权人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对社会的稳定发展也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并且这种登记方式还会导致相关政府部门过度浪费人力物力,资源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造成资源分散、产权人负担加重等问题。所以对不动产登记进行统一性管理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能够更加有效的保护产权人的自身权益,并且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也逐渐成为民心所向。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3.不动产统一登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统一登记依据难
在传统分散登记不动产的体系制度下,对于不动产的登记所依据的法律颇多,例如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这些可以作为依据的法律当中所涉及到的不动产登记问题有很多规定是不符合“四个统一”原则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相关不动产条例的顺利有效实施,而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所依据的法律进行相应系统性的更改、废除或者增订操作以进一步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依据的法律条文,从而逐步形成规范化、合理化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体系。这一工作仍然需要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共同改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环境,加大系统性改革的力度,最终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有法可依的目标。
3.2登记过程配套文件滞后,业务开展难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中,对相应登记机构的组建以及对其责任的划分工作完成之后所面临的首要难题是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登记流程进行重新编制以及原有登记部门当中的相关登记档案资料的有效、合理、有序的整合工作。虽然国家在相关条例上进行了颁布和实施,并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程序也做了统一性的规定,但是这样的状态还远远不能够满足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业务时的需求,在各种类型的不动产登记当中的业务依旧相当复杂,并且在一些细节上的工作以及监管制度上还需要国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明确。
3.3登记人员业务知识欠缺,上岗登记难
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应机构设立之后,就会由相应的登记人员依据相关原则来开展登记工作,但是在进行登记人员调配的过程当中往往会出现不尽人意的情况发生,这就会导致一些登记人员对于自身登记工作来说所拥有的业务知识有限,而不足以胜任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再加上工作过程中没有对登记人员进行系统性、周期性的培训,就会导致登记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越来越不能满足登记工作的需要。
4.不动产统一登记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4.1加强宏观指导,逐步统一法律
首先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依据进行明确,并且还需要不断对登记流程进行相应的细化,从而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础。国家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深入基层,通过在基层当中不断对调研范围的扩展以及对调研结果的总结学习来制定出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法律规范和依据,并且在后续登记工作的不断实践中还要对这种规范和依据进行改善,从而以指导性的法律依据引导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逐步对这一法律依据进行完善和统一,以明确的不动产关系和登记依据以及合法简明的登记流程来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以质量高、效率高、实用性高的服务来实现国家不动产改革的目标。
4.2强化登记环境基础建设,软硬件并重
政府部门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人员应当予以重视,加强登记人员自身专业知识技能的培养工作,从而为后续登记人员顺利上岗、有效开展登记业务奠定一定的基础。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环境中应当在国家角度上建立相应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系统,对相应的数据标准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划,达到各地区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上数据信息的实时共享的目的,各地区应当对自身的登记人员进行业务上的系统培训,构建相应的技能竞争上岗机制,激励登记人员不断对自身业务知识能力进行提升。
4.3学习不动产统一登记先进经验
在构建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对各地区的先进经验进行学习,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对国外成功案例进行学习和引进,取长补短,从而不断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进行完善,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5.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仅对个人权益有保护的作用,还会对国家相应权益进行保护,因此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通过不断完善登记制度来完成这项工作,切实维护个人乃至国家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孟兆胜.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房地产导刊.2018(20).
[2]刘凤凤.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房地产导刊.2017(24).
论文作者:车飞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
标签:不动产论文; 工作论文; 国家论文; 制度论文; 人员论文; 过程中论文; 动产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