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资企业的合伙人?_共产党宣言论文

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资企业的合伙人?_共产党宣言论文

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冒险的伙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马克思论文,伙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关系是近几十年来国际马克思学界长盛不衰的话题,也是冷战时期东西方马克思研究者进行激烈学术交锋的领域。随着MEGA2“第二部分《资本论》及其手稿”将要出齐,这一话题在国内国外学术界都大有越来越热之势。国内已有专著和一批论文对“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但由于种种原因,西方马克思学“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的代表作始终没有汉译本面世,而“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长期以来也一直被妖魔化和脸谱化。英国著名马克思学家卡弗教授的《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中文版①的出版,将使中国读者能够在第一手资料基础上对西方马克思学者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有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从而作出更为公允的评价。

特雷尔·卡弗(Terrell Carver)1946年生于美国,曾在英国利物浦大学任教,现为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是继麦克莱伦之后英国第二代马克思学的代表人物。2004年当我联系去英国作访问研究时,《当今为什么还要研读马克思》一书的作者、伦敦大学学院乔纳森·沃尔夫(Jonathan Wolff)教授就向我推荐卡弗教授,说他是目前英国最出色的马克思研究专家。在我跟随卡弗作访问研究期间,更深切地感受到他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出版于1983年,是卡弗的代表作,该书共五章,后两章的主题就是所谓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按照美国恩格斯研究专家亨利的说法②(第三章第一节),利希特海姆1961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和批判的研究》一书引发了“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在西方学界的流行。对立论(dichotomy)本是一个传统逻辑学的概念,即“二分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分为二”或“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西方学者所谓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是对“正统马克思主义”关于马克思与恩格斯“一致论”或“共同冒险的伙伴关系”说法的反拨,强调的是马克思与恩格斯思想存在差异。吕贝尔和莱文都是中国学者所熟知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的代表人物,他们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的代表性观点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而卡弗则是出现于80年代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的后起之秀,是从六、七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极端对立论”到90年代以亨利和里格比为代表的马克思恩格斯“一致论”①(第三章第二节)过渡过程中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温和对立论”的代表人物。持“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的西方学者有很多,所提出的具体观点也五花八门。总体来看,卡弗属于吕贝尔和麦克莱伦的传统,强调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是恩格斯及后人创造出来的一个意识形态概念。1970年,吕贝尔在乌培塔尔纪念恩格斯诞辰150周年国际研讨会上提交论文《关于“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奠基人”论题的几点看法》是一个重大国际学术事件,对“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在国际学术界的流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麦克莱伦1970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之前的马克思》及随后出版的《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都秉持了马克思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在吕贝尔看来实际上是恩格斯主义)的区分。卡弗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中则借用恩格斯自己的说法,提出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到底谁才是“马克思主义”真正“第一小提琴手”的质疑。卡弗的结论是,尽管恩格斯自谦是“第二小提琴手”,但其实是马克思主义真正的“第一小提琴手”。不过当卡弗说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第一小提琴手”时,并不是在称赞恩格斯,而是强调恩格斯在将马克思主义系统化时误解和背离了马克思本人的思想。

卡弗强调,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仅限于《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三部著作以及若干共同签名的短通讯和文章。在独立发表自己著作和文章的时候,马克思和恩格斯观点的分歧是很大的。在第四章“辩证法的发明”中,卡弗指出,早在1859年8月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所作的匿名评论中,恩格斯对马克思方法的介绍就是错误的。实际上是恩格斯发明了辩证法并据此重建了马克思的生平和著述。在第五章“第二小提琴手?”中,卡弗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在1885年《反杜林论》第二版序言中(马克思死后),恩格斯声称“在付印之前”,他“曾把全部手稿念给马克思听”。卡弗强调指出:没有任何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通信,也没有任何著作,甚至其他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件事。也没有任何解释,为何马克思要听别人大声朗读这部著作。在马克思生前,恩格斯似乎没有公开透露他在写作《反杜林论》中曾得到马克思的帮助,并且似乎也没有任何的举动要把马克思的名字写在书中或者去获取和公开马克思的许可。在第二版序言中恩格斯还写道,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世界观”的“阐发”,如果没有马克思的“知识”,是不可能实现的。恩格斯称这在马克思和他之间是“不言而喻”的。于是他给了读者这样一个印象,那就是,马克思赞成把恩格斯的著作作为“他们的”世界观的阐发,同时免去了马克思明确同意任何类似事情的声明。卡弗强调指出:在第二版序言中恩格斯所宣称的内容比马克思仅仅认可了的手稿要多得多。目前保存下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通信不能支持恩格斯在第二版序言中所描绘的场景。马克思并没有讨论过恩格斯的辩证法规律,尽管马克思也曾催促恩格斯加紧工作,但他也从未有任何的言语可以用来证实,对于以自然科学为基础的、被理解为研究物质运动的普遍的唯物主义,他和恩格斯是共同的评论者。恩格斯声称马克思十分熟悉《反杜林论》这一长篇著作,然而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未曾有过任何言词以提供证实,更不用说完全赞同这部著作。如果马克思发现自己在《反杜林论》中最重要的内容与恩格斯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他为何不声明与《反杜林论》没有关系呢?又或者首先马克思就没有阅读过(或者没有听过)《反杜林论》?卡弗的推测是:也许考虑到他们持久的友谊,考虑到他们社会主义领导人的角色,以及还需要恩格斯的经济援助,马克思保持了沉默并且对恩格斯的工作不加干涉。

需要指出的是,西方学者所谓的对立论(dichotomy)指的是对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差异(differences between Marx and Engels)的探讨。亨利用了四个不同的词来描述“对立论者”(dichotomist)所谓的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之间的差别:differences(差异)、disparities(不一致)、disagreements(不合)、distinction(不同)。尽管莱文在《可悲的骗局:马克思反对恩格斯》(The tragic deception:Marx contra Engels)一书中用了“相反”(contra)这个极端的词,但这只是个案。与对立论(dichotomy)相对的是“一致论”,强调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的一致(agreements)或类似(similarities)。现在有不少国内学者倡导所谓马克思恩格斯“差异论”,以刻意与西方马克思学的“对立论”划清界限,实乃对dichotomy望文生义的误解,也是不必要的画蛇添足之举。

另一方面,对于西方马克思学的对立论,不管是“极端对立论”或是“温和对立论”,我们可以不同意其结论,但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经过近几十年来西方马克思学对立论者的不懈努力,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的差异问题已成为任何一个马克思研究者都无法回避的“问题”。你可以是一个“一致论”者,但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的一致却不再像以往那样可以作为不证自明的前提性公设(或信念),而是需要加以证明的结论。

西方“对立论者”的观点形形色色,卡弗既不是“对立论”的始作俑者,也不会是其终结者,因而《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一书虽然已成为西方马克思学“对立论”的代表作之一,但它毕竟只是给“对立论”增砖添瓦。在我看来,《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一书的最大学术价值是占该书最大篇幅的前三章。“对立论”通常抬高马克思而贬低恩格斯,但卡弗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前三章中却反其道而行之,突出强调青年恩格斯对青年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影响。卡弗以文本为依据详细探讨了青年马克思与青年恩格斯的学术思想关系,得出了青年恩格斯思想发展领先于马克思的结论。卡弗指出,通过对比马克思和恩格斯发表在《莱茵报》上的文章可以看到,恩格斯此时的思想比马克思稍微领先一些,而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所阐发的许多思想则预示了马克思后来思想发展的方向。马克思甚至在1864年7月4日写给恩格斯的信中承认自己总是踏着恩格斯的脚印走。卡弗特别将《共产党宣言》与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进行了对比(1974年巴加图利亚在《〈共产党宣言〉的理论内容和逻辑结构的形成》一文中,也曾对照过恩格斯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共产主义原理》与《共产党宣言》的文本结构,当然卡弗并未受到巴加图利亚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是恩格斯的,马克思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文章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所展示的深奥思想并没有在《共产党宣言》中得到体现;《共产党宣言》的体裁及其鼓动性的风格更接近恩格斯的作品,而不是更接近于马克思理论上更专业从而政治影响上也更有限的作品;马克思所做的最多是编辑性的工作,甚至连“共产党宣言”这个名称也是恩格斯向马克思建议的。

今年是《共产党宣言》发表160周年,国内各种纪念活动非常热烈。《共产党宣言》被誉为马克思主义的出生证书,也通常被当做“经典”来阅读。但近几十年来国际马克思学界对《共产党宣言》的新评价(即强调《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的不成熟著作)也值得我们关注。比如有学者强调马克思写作《共产党宣言》时经济学理论还没有成熟,有学者(罗伯特·布伦纳)强调《共产党宣言》中体现的唯物史观还是新斯密主义生产力决定论。卡弗则釜底抽薪,干脆否定《共产党宣言》主要是马克思的作品。在笔者看来,卡弗强调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写作中更多是编辑者的角色有启示意义,但他由此得出“《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是恩格斯的”这一结论是不能成立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共产党宣言》理论基础的唯物史观到底主要是由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阐发的?具体来说,《共产党宣言》之前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到底主要是马克思的作品还是恩格斯的作品?

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一书中,卡弗尽管断定青年恩格斯的思想发展总体上领先于马克思,但具体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他还是接受了传统的看法,即《德意志意识形态》主要是马克思的作品。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日本学者广松涉早在1966年就发表论文强调在唯物史观创立问题上恩格斯引导了马克思,并于1974年出版了广松版《德意志意识形态》。但卡弗1983年出版《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一书时并不知晓广松的论点。20世纪90年代初和90年代末,卡弗曾两次在日本作短期访问研究,方才从日本学者那里听闻此事。在后来的论文中他开始向英语世界的读者介绍广松版的独特价值(特别是在编排上对马克思笔迹和恩格斯笔迹所作的区分),并准备和日本学者内田弘合作将其译成英文。但在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预编本(即《马克思恩格斯2003年鉴》版)于2004年出版后,卡弗决定以该版本为基础并借鉴广松版的排版优点,编辑一个新英文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

探讨青年马克思的思想来源,一直是国际马克思学的热点问题。以往人们比较重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对青年马克思思想的影响,而近几十年来,马克思同时代人尤其是马克思曾经的同道和朋友鲍威尔、赫斯等人对青年马克思思想的影响也越来越引起学者们的关注。比如门克1980年就编辑出版了《莫泽斯·赫斯哲学与社会主义文集(1837-1850)》并撰写了长篇导论;罗森1977年出版英文专著《布鲁诺·鲍威尔和卡尔·马克思:鲍威尔对马克思思想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1983年又出版德文专著《莫泽斯·赫斯与卡尔·马克思:论马克思理论的形成》。卡弗对青年恩格斯和青年马克思学术关系的探讨,既是这一学术理路的继续和深化,也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的新发展,尤其值得我们关注。

注释:

①[英]特雷尔·卡弗著,姜海波、王贵贤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②参鲁克俭《国外马克思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第三章第一节。

标签:;  ;  ;  ;  ;  ;  ;  

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资企业的合伙人?_共产党宣言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