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银行论文

我国乡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银行论文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村镇论文,对策论文,我国论文,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6-0107-04

      村镇银行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由“存量”向“增量”转变,拓宽了农村金融供给渠道。目前,村镇银行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在1880个县市的覆盖率超过50%。[1]虽然村镇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金融的供给,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其作用的发挥。本文以黑龙江省村镇银行发展状况为例,分析制约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不利因素,进而提出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我国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自2006年中国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政策以来,村镇银行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农村金融服务状况,推动了农村金融市场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地区金融网点少、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低、品种单一等问题。2008年,黑龙江省建立了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先后设立东宁远东、杜尔伯特润生、巴彦融兴、依安国民、双城惠民及延寿融兴等20家村镇银行。但总体看,村镇银行发展依然面临较大的难题。

      (一)资金实力较弱,缺乏独立性

      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与其他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相比较弱,资金严重不足。网点少、吸存能力相对不足是村镇银行资金实力不强的根本原因,贷款逐年增加、存款相对较少的局面使其很难积累更多的资金。如,巴彦融兴村镇银行近三年的数据显示,贷款比例逐年上升,累计投放各项贷款从2010年的26 499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77 106万元,其中对农户的小额贷款从24 278万元增加到68 881万元;对个人的担保贷款从1866万元增加到6685万元;对企业贷款从345万元增加到893万元,仅占1%。而2010-2012年,存款额却相对较低,分别为61 171万元、43 259万元和52 055万元。总体看,单纯依靠吸纳存款难以满足村镇银行的贷款需求。另外,大股东对村镇银行有绝对控股权,中小股东缺乏话语权,使村镇银行独立性较差,有的甚至相当于大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

      (二)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

      目前,村镇银行存在网点少、覆盖率低等问题,甚至有的只是处于县城或乡镇的一个孤立的机构。一般农户存款数额小,距离村镇银行较远,因而没有将村镇银行作为存贷款的首选。这样,村镇银行吸存资金有限,在同业竞争中优势相对较弱。同时,村镇银行普遍规模较小、注册资本较少、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其抗风险能力较弱,存款客户特别是一些大额资金不敢进入,影响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受到最大贷款户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10%的限制,难以满足一些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2]

      (三)缺乏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

      村镇银行的业务高管虽然有丰富的银行发起、运营、产品定位及推广等经验,但对当地的具体市场环境不是很了解;而本地招聘的管理人员虽然有一定优势,但缺乏丰富的金融机构运作经验。同时,村镇银行由于规模较小、处于起步阶段,相关薪酬待遇不是很优厚,也吸引不到复合型的高级管理人才。因此,村镇银行的发展还面临人才短缺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观念的转变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发展市场经济与引导农民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目前,制约黑龙江村镇银行发展的关键因素是观念滞后。黑龙江省是农业粮食主产区,长期受自然经济条件制约,农村居民安于现状,观念陈旧,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市场经济观念模糊,还没有完全树立竞争观念。由于农村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多带有随意性,对市场经济的理念缺乏深入理解。农民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视不够,直接影响农民素质的提高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金融环境欠佳

      农村金融环境包括社会经济、信用、法制、市场及制度等方面,具体表现为:一是农村经济基础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发展落后于城市,农业经营的高风险使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信息化建设滞后,农民居住分散,缺乏必要的市场信息和技术指导,存在信贷风险隐患,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业的发展。二是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健全。随着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中国农业银行的网点逐渐撤离农村,农业发展银行更多的是扮演“粮食银行”的角色,农信社的金融业务单一,只能提供传统的信贷业务,对转账、异地存取及信用卡等业务涉及较少,邮政储蓄银行在转存回报率较高的刺激下,存款规模迅速膨胀,大量农村闲置资金以邮政储蓄的形式流向城市。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由于成立时间短,社会公信力不足,难以吸引到大额存款。三是农村征信体系不完善。缺乏诚信是农村金融环境欠佳的重要原因,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不完善,缺少完备的企业、个人资信系统,极大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其资金的投放。由于缺少金融和法律法规知识,农村中小企业诚信意识和农户风险意识淡薄,逃废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加大了农村融资的道德风险。四是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农村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观念淡薄,农业保险业发展严重滞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2年开始试办农业保险,但对商业化经营的保险公司来说,无法取得农业高风险的合理回报,无法得到国家优惠政策的支持,缺乏法律依据的约束。

      (三)村镇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村镇银行应按照《公司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法人治理建设,但目前有些村镇银行单纯追求利润,对“三农”支持的力度不够,偏离服务“三农”的初衷。究其原因:第一,组织机构不够建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村镇银行应根据其决策管理的复杂程度、业务规模和服务特点,设置灵活的组织机构,对董事会、行长、独立董事、监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的设立并没有严格的要求,这就使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有很大的随意性。大多数村镇银行虽然都有相应的组织框架,但为降低成本,其部分高管,如董事会、行长及监事会仍由主发起行兼任。由于缺乏专职的管理人员和有效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决策层、管理层和监管层独立运行和相互制约的机制不健全,严重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第二,股权结构不够合理。村镇银行股权结构有三种:独资、发起行占股20%~30%、发起行控股51%。目前,大多数村镇银行是发起行控股。村镇银行对主发起行依赖程度较高,导致法人治理决策带有主发起行的影子,从而严重削弱了村镇银行独立法人的自主决策权,也削弱了其法人治理的力量,影响其他股东作用的发挥。股权结构决定了公司治理及经营方向,股权的高度集中,使村镇银行演变成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从而限制了村镇银行从公司治理到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发展。

      (四)风险防范体系不健全

      村镇银行在经营活动中面临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主要原因就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和信用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目前,黑龙江省在配套政策和金融监管方面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建立,缺少个人信用记录,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尚不完善。具体来说,一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村镇银行内控制度的建立大多照搬发起行或其他银行,没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内控制度。同时内部监管不到位,存在内控真空地带。业务流程设计存在一定缺欠,不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受村镇银行规模限制,只有少数员工由发起行派遣,多数员工本地招聘,这些员工经验不足、风险意识淡薄,甚至还有一人多岗现象;缺乏独立的稽核和监管部门,内控监督难以见效,易引发内部人控制风险;信息系统相对落后,对客户信息积累不足,防控风险能力有限。二是信用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地方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对信用体系的数据缺乏动态管理,面临的风险远高于城市商业银行。政府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不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本高,农村信息分散,工作复杂,信息采集困难;在贷款政策上,奖罚不分,对信用户和非信用户缺少限定政策,没有调动农户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门间缺乏协调,金融机构、工商、税务、公安机关及通讯部门缺乏协调管理,对信息不能进行全面整合与利用,无法实现资源共享。

      三、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

      (一)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提高社会公信力

      要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认知度,首先要提高村镇银行的公信力。采取措施解决村镇银行认知度不高、地理位置不佳、网点不足等问题;创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努力实现资金自我平衡;切实做好负债业务,通过增收节支切实提高盈利水平,实现收入的快速发展;努力拓宽收入渠道,深入挖掘市场潜力,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树立品牌形象,通过信贷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农民提供切实可行的金融服务。

      (二)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控制信用风险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因此,应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农户信用评级体系,为农户建立诚信档案;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机构信用形象,增强对外部信用资源的吸引力,增加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型、运用先进的技术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努力防范信用风险,改善当地信用环境,增加违约者的机会成本,降低村镇银行的风险;加强对各类金融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尤其是加强信贷业务和会计业务的监管;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提高其识别风险的能力,从多方面防范可能面临的风险。

      (三)明确市场定位,增强竞争力

      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应遵循“限地域、不限客户”的原则。[3]在客户定位方面,应以缺乏基本生产和生活资金并缺少抵押的贫困农户和中小企业作为主要客户群,这样才能承担低端市场及弥补终端市场的供给不足。在区域定位方面,应根据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实际,以东宁远东、杜尔伯特润生、巴彦融兴、依安国民、双城惠民及延寿融兴等区域为中心,增加业务网点,并向周围辐射,从而以最优的机构规模覆盖整个黑龙江省农村市场。在产品定位方面,应定位于农村信贷服务。黑龙江省是农业产粮大省,2012年全省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113.7亿元,总量比上年增加412.2亿元。村镇银行将主要业务定位于农村信贷业务上,可与农信社等其他金融机构实行错位竞争,充分发挥村镇银行的优势。[4]重点发展普通的零售业,包括存款、结算、个人贷款、中小企业和小额农户贷款;尝试开展金融创新,如推广农村住房贷款、生活消费品贷款及教育消费贷款;推进“专业合作+农户”贷款、“小企业动产抵押贷款”等新品种;学习孟加拉村镇银行的做法,为贷款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从而减少坏账的发生率。村镇银行还应增设分支机构,在有条件的乡镇设立营业网点;应加快自身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适合农村和农民的新型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资金,不断拓宽业务范围。采取措施吸引储户,缓解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增速慢等问题;还应为农户和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服务,根据其实际需求和生产经营状况提供相应的产品。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为促进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于“三农”,解决村镇银行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难题,有关部门应加大扶持力度,在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给予村镇银行以一定税收优惠和补贴。允许村镇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有所降低,给予再贷款的支持,适时放开同业拆借市场,缓解资金的紧张压力,降低筹资成本,提高盈利和抗风险能力。[5]有关部门应为村镇银行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将财政资金、支农资金向村镇银行倾斜。

      (五)完善人才招聘和任用机制

      提高村镇银行的竞争力,建立一支高效的信贷人员队伍十分必要。要引进人才,根据业务拓展的需要扩充人员;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岗位专业培训,建立良好的培训机制;加大吸引外来专业人才的力度,以优厚的待遇吸引当地农信社、邮政储蓄或国有商业银行富有经验的管理和信贷人员的加入。

      (六)广泛吸纳民间资本进入

      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进一步扩大资金规模。在村镇银行的发展中,民间资本起到重要作用。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数据,在村镇银行的资本结构中,民间资本直接或间接持股占比高达70%。但在过去6年多时间里,在村镇银行的经营过程中,民间资本很少能参与其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扩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解决村镇银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特别是在金融覆盖率低的中西部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地方可给予更为优惠的税收、补贴、奖励和准入的政策导向,从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中西部农村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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