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
引言:
社会的进步导致人们观念转变,女职工在职场中的比例和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但由于性别以及生理特征等原因,女职工在职场中常会遭受不平等待遇,甚至被侵犯权益,工会作为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基层组织,必须充分发挥职能,切实解决相关问题,不断总结不足,进一步完善企业工会的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
一、电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职能
电厂工会对女职工权益保护,最主要的是保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以及产假期间应该享受的特殊待遇。首先,按照国家规定企业不能安排呢,怀孕女职工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怀孕的禁忌劳动,对于原岗位不适合怀孕女职工,女职工可提供相关的证明,要求调整岗位,另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夜班和加班;其次,女职工拥有法定的90天产假,与产前的15天和产后75天,在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领取相关的生育生活津贴,并且在产假期间,企业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社保[1]。
二、新形势下优化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女职工权益保护促进男女平等,是当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着重关心的问题之一,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女职工的政治、财产、文化、劳动等权益,为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保障,从而促进了女性的就业平等。
其次,女职工比例不断攀升的过程中,更多的重要岗位上都有女职工,因此女职工在当代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定的位置,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需要保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教育行业为例,女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不断上升,任教科目广泛,在幼儿教育中女职工占多数,甚至有些幼儿园男性职工只有五分之一,高校教师中女教师相比男教师数量也较多,成为我国教育建设不可缺失的重要成分。新形势下女职工将面临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就业机会不平等、权益侵害等问题需要工会这一基础组织帮助女性职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即必须的特殊待遇需要工会组织帮助其捍卫,如何在企业内部切实加强工会的权益维护工作,并且就此调动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工会组织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要求。通过社保和法律体系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女职工在工作上享有平等,是工会组织的责任[2]。
三、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现状存在不足
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关系到女职工的经济权利,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可维护女性职工的财产权利,一旦女性职工的劳动权利等相关权益受到侵犯,女性经济独立就越发困难,好段新形势下追求男女平等,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上已规定了劳动者平等的基本劳动权利,而工会组织就是有效实施这些法律法规的基础组织,在女职工权益保护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存在男女性别歧视
女性在生理和体力方面相比男性处于劣势,并且在传统思想里,女性被当作男人的附属品,长期以来的男尊女卑,造成了人们根深蒂固想法,所以女性在职场上常常受到不尊重,女性的工作机会较少,并且薪资报酬与男性有一定距离,这在无形中降低了女性职工的职场竞争力,并且难以改变这样的情况。另外,女性职工在有家庭和怀孕之后就业更加困难,甚至部分企业要求女性职工在一定时间内不可成家怀孕。
(二)女职工维权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当下大部分的人们法律意识都较薄弱,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规范的主观认识,并约束着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法律意识薄弱,就会导致人们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不懂得如何维权,在职场中受到不公平对待只能忍气吞声。大部分女职工无法律意识,对于有违男女职工均衡发展的现象,以及性别歧视无法维权,使得社会和企业内的不规范行为越来越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欠缺
根据女性生理特点,我国早已出台了,维护男女劳动权的相关法律,例如《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这些法律法规都体现了女性的特殊权益,就我国劳动保护法来说,着重保护女性职工的特殊权益,忽略了男女的平等权,所以部分企业仍然会存在男女不平等,加深了男性职工的思想里有着根深蒂固的男女不该平等。另外,工会组织没有补充相关的条律,弥补相关的法律欠缺,使男女劳动权的平等,难以真正实现[3]。
(四)工会成摆设
大部分的女职工在维权方面意识薄弱,最主要的是工会的宣传力度较弱,使得工会组织在企业内部的存在感不强,女职工在受到权益侵害时,无法有效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直接导致了工会组织的维权能力较弱。长期的忽略工会组织,女职工对这一组只会表现出不信任,无法及时向工会求救,侵权的问题只会更加恶化。
四、优化电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对策
(一)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电厂工会应结合社会资源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内部的女职工维权意识,培养女职工基础的法律素养,在网络或者是企业公众媒体上对全体职工进行普法宣传,让职工能够充分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关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相关知识,必须保证每位女职工都能熟知[4]。
(二)推进维权法治化
当前行业中仍然存在就业歧视现象,这间接的使男性职工存在男女不平等思想,工会组织应该定出相关的评定标准和惩罚机制,对工作中存在的女性歧视行为进行惩罚。另外,应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进一步的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弥补相关法律中存在的漏洞,例如建议男女同龄退休时考虑女职工情况和意愿。工会组织必须保证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利,在组织的条律中,规范妇女保护工作。
(三)提升女职工整体素质
工会组织需要尽最大的努力提供女职工的平等发展空间,但最终的维权合力争取靠的是职工自身,所以工会组织应该从提高女职工整体素质方面来优化权益维护工作,将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不断创新定位女职工的基础发展标准,通过提高素质促进女职工的个人主观能动性的提升,在工作岗位上,有成绩、有实力,既有竞争的利益又能够用法律捍卫自己的相关权益。
(四)推动工会更好履行职能
首先,工会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代表着广大女职工的权益,深化相关员工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会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存在性,其次,工会组织要积极掌握女职工的需求,了解女职工在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有效的帮助;最后,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和公共力量,充分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5]。
五、结束语
近年来,女职工的比例在电力企业中不断上升,成为电力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企业在进行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应当跟进国家的战略发展,并在当前背景下,改变传统观念,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并将此项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改进相关工作,积极解决当前现状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整体的重视程度,并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相关的保护机制,从而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
参考文献:
[1]高宇萌.浅析“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J].中国集体经济,2019(20):105-106.
[2]俞红.谈如何消除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的几点体会[J].现代国企研究,2018(02):186.
[3]童钰坤,胡馨尹,周述荣.二孩政策背景下女性劳动权益保障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30):213-214.
[4]薛晓霞.关于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落实情况的思考——以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视角[J].兵团工运,2017(04):20-21.
[5]徐雪岚.新形势下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现状及对策[J].东方企业文化,2015(11):171.
论文作者:吴佳麒
论文发表刊物:《当代电力文化》2019年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2
标签:女职工论文; 工会组织论文; 工会论文; 权益保护论文; 工作论文; 女性论文; 职工论文; 《当代电力文化》2019年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