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电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现状及对策论文_吴佳麒

浅谈新形势下电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现状及对策论文_吴佳麒

摘要:现如今,女职工工作待遇和地位都有了很大提高,但针对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在职场中,女职工在工作中比男职工面临更多的问题,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是为了更好捍卫女职工的权益而建立的相关工作,但目前的工作现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就这些现状提出了相应对策,以供相关人士参考和交流。

关键词: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

引言:

社会的进步导致人们观念转变,女职工在职场中的比例和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但由于性别以及生理特征等原因,女职工在职场中常会遭受不平等待遇,甚至被侵犯权益,工会作为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基层组织,必须充分发挥职能,切实解决相关问题,不断总结不足,进一步完善企业工会的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

一、电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职能

电厂工会对女职工权益保护,最主要的是保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以及产假期间应该享受的特殊待遇。首先,按照国家规定企业不能安排呢,怀孕女职工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怀孕的禁忌劳动,对于原岗位不适合怀孕女职工,女职工可提供相关的证明,要求调整岗位,另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夜班和加班;其次,女职工拥有法定的90天产假,与产前的15天和产后75天,在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领取相关的生育生活津贴,并且在产假期间,企业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社保[1]。

二、新形势下优化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女职工权益保护促进男女平等,是当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着重关心的问题之一,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女职工的政治、财产、文化、劳动等权益,为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保障,从而促进了女性的就业平等。

其次,女职工比例不断攀升的过程中,更多的重要岗位上都有女职工,因此女职工在当代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定的位置,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需要保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教育行业为例,女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不断上升,任教科目广泛,在幼儿教育中女职工占多数,甚至有些幼儿园男性职工只有五分之一,高校教师中女教师相比男教师数量也较多,成为我国教育建设不可缺失的重要成分。新形势下女职工将面临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就业机会不平等、权益侵害等问题需要工会这一基础组织帮助女性职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即必须的特殊待遇需要工会组织帮助其捍卫,如何在企业内部切实加强工会的权益维护工作,并且就此调动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工会组织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要求。通过社保和法律体系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女职工在工作上享有平等,是工会组织的责任[2]。

三、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现状存在不足

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关系到女职工的经济权利,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可维护女性职工的财产权利,一旦女性职工的劳动权利等相关权益受到侵犯,女性经济独立就越发困难,好段新形势下追求男女平等,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上已规定了劳动者平等的基本劳动权利,而工会组织就是有效实施这些法律法规的基础组织,在女职工权益保护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存在男女性别歧视

女性在生理和体力方面相比男性处于劣势,并且在传统思想里,女性被当作男人的附属品,长期以来的男尊女卑,造成了人们根深蒂固想法,所以女性在职场上常常受到不尊重,女性的工作机会较少,并且薪资报酬与男性有一定距离,这在无形中降低了女性职工的职场竞争力,并且难以改变这样的情况。另外,女性职工在有家庭和怀孕之后就业更加困难,甚至部分企业要求女性职工在一定时间内不可成家怀孕。

(二)女职工维权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当下大部分的人们法律意识都较薄弱,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规范的主观认识,并约束着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法律意识薄弱,就会导致人们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不懂得如何维权,在职场中受到不公平对待只能忍气吞声。大部分女职工无法律意识,对于有违男女职工均衡发展的现象,以及性别歧视无法维权,使得社会和企业内的不规范行为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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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法律法规的欠缺

根据女性生理特点,我国早已出台了,维护男女劳动权的相关法律,例如《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这些法律法规都体现了女性的特殊权益,就我国劳动保护法来说,着重保护女性职工的特殊权益,忽略了男女的平等权,所以部分企业仍然会存在男女不平等,加深了男性职工的思想里有着根深蒂固的男女不该平等。另外,工会组织没有补充相关的条律,弥补相关的法律欠缺,使男女劳动权的平等,难以真正实现[3]。

(四)工会成摆设

大部分的女职工在维权方面意识薄弱,最主要的是工会的宣传力度较弱,使得工会组织在企业内部的存在感不强,女职工在受到权益侵害时,无法有效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直接导致了工会组织的维权能力较弱。长期的忽略工会组织,女职工对这一组只会表现出不信任,无法及时向工会求救,侵权的问题只会更加恶化。

四、优化电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对策

(一)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电厂工会应结合社会资源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内部的女职工维权意识,培养女职工基础的法律素养,在网络或者是企业公众媒体上对全体职工进行普法宣传,让职工能够充分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关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相关知识,必须保证每位女职工都能熟知[4]。

(二)推进维权法治化

当前行业中仍然存在就业歧视现象,这间接的使男性职工存在男女不平等思想,工会组织应该定出相关的评定标准和惩罚机制,对工作中存在的女性歧视行为进行惩罚。另外,应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进一步的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弥补相关法律中存在的漏洞,例如建议男女同龄退休时考虑女职工情况和意愿。工会组织必须保证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利,在组织的条律中,规范妇女保护工作。

(三)提升女职工整体素质

工会组织需要尽最大的努力提供女职工的平等发展空间,但最终的维权合力争取靠的是职工自身,所以工会组织应该从提高女职工整体素质方面来优化权益维护工作,将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不断创新定位女职工的基础发展标准,通过提高素质促进女职工的个人主观能动性的提升,在工作岗位上,有成绩、有实力,既有竞争的利益又能够用法律捍卫自己的相关权益。

(四)推动工会更好履行职能

首先,工会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代表着广大女职工的权益,深化相关员工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会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存在性,其次,工会组织要积极掌握女职工的需求,了解女职工在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有效的帮助;最后,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和公共力量,充分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5]。

五、结束语

近年来,女职工的比例在电力企业中不断上升,成为电力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企业在进行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应当跟进国家的战略发展,并在当前背景下,改变传统观念,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并将此项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改进相关工作,积极解决当前现状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整体的重视程度,并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相关的保护机制,从而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

参考文献:

[1]高宇萌.浅析“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J].中国集体经济,2019(20):105-106.

[2]俞红.谈如何消除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的几点体会[J].现代国企研究,2018(02):186.

[3]童钰坤,胡馨尹,周述荣.二孩政策背景下女性劳动权益保障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30):213-214.

[4]薛晓霞.关于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落实情况的思考——以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视角[J].兵团工运,2017(04):20-21.

[5]徐雪岚.新形势下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现状及对策[J].东方企业文化,2015(11):171.

论文作者:吴佳麒

论文发表刊物:《当代电力文化》2019年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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