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_养老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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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05-11-09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46(2006)04-0054-08

社会保障改革是过去十年中中国经济全面改革的不可或缺的部分。早期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上,以满足市场经济和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虽然关键的改革已经开始了十年,但是养老保险改革仍没有完成。中国未来的养老体制结构、过渡时期的途径,仍然是各界相关人士讨论的焦点。为了加快改革的步伐,2001年7月—2003年底,国务院确定在辽宁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试点,探索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与对策。

1 辽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并明确提出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现分开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

(2)个人账户的资金比例由占职工工资的11%降低到8%,全部由职工缴纳;企业缴费比率维持在工资总额的20%不变,全部进入统筹。

2 辽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供给能力分析

2.1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能力分析

辽宁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所实行的社会保险企业缴费率,具体规定为:养老保险缴费为工资总额的20%,医疗保险缴费为8%,失业保险缴费为2%,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是工资总额的30%。

根据辽宁省1995—2000年大、中、小三种类型企业的总收入支出结构,分析企业缴纳30%的社会保险费后,对其经济运行的影响,及社会保险缴费的承受能力(表1)。

2.1.1 企业的经济指标与缴费能力分析(以2001年为例)

从2000年辽宁省工业企业的平均状况来看,在企业的总收入中,平均约83.2%是产品销售总成本,11.1%是产品销售利润,5.7%是应交税金。

进一步分解,总成本由物耗成本和劳动成本构成,物耗成本占68.4%,劳动成本占14.8%;销售利润由净利润和费用构成,净利润占3.9%,费用占7.2%;税金由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构成,税金及附加占1.5%,增值税占4.2%。

企业缴纳保险费后,劳动成本将提高,挤占企业净利润。

从2000年的平均利润率水平分析,辽宁工业企业在缴纳30%的社会保险费后,仍能获得2.2%的净利润,企业基本可以承受30%的社会保险缴费率。

2.1.2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能力趋势分析

图1反映了企业工资总额、净利润率、保险费在总成本中的比重,及1995—2000年的变化趋势。辽宁企业近年中,净利润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而工资总额和保险费所占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即成本所占比重逐渐降低,净利润所占比重逐渐提高。

2.1.3 对企业未来经济能力趋势判断的结论

结论一:企业减员,工资成本降低,30%的社会保险缴费相对降低,使企业利润率相对提高,企业承担30%社会保险缴费不会在本质上影响企业发展和企业获利。

结论二:30%的社会保险缴费率,占企业收入的1.7%,而且社会保险费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渐下降,如果国家经济没有大的变动,随着这种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净利润率会继续提高(到一定程度时进入持续状态),30%的社会保险缴费率是可以承受的,不会形成企业太大负担。

结论三:企业经济效益不佳时,社会保险缴费会产生困难。

2.2 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能力分析

根据试点方案,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是工资总额的11%(养老8%,医疗2%,失业1%)。

通过对1991—2001年的辽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日常生活支出、及社会保险缴费三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实行11%社会保险缴费后,对城镇居民的基本经济生活的影响,进而检验职工对11%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承受能力。

2.2.1 个人缴费能力现状

辽宁省近十年来,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日常生活支出都呈上升趋势,但人均日常生活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84.3%,逐渐下降到72.9%。

职工的平均工资、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均逐年提高,但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13.61%—18.09%之间浮动,变化不大。

家庭人均剩余费用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呈上升趋势。1991年为0.52%,1997年上升至10.27%,2000年回落至9%。

2.2.2 个人缴费能力的趋势分析

对1991—2001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利用SPSS软件分别建立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和总支出(日常生活支出+保险费支出)的时间趋势模型,进行今后10年的预测结果如图2所示。

2.2.3 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能力分析结论

结论一:11%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是在居民可承受的经济能力范围之内的。

结论二:结论一是基于对辽宁全省平均水平的考察,如果考虑到省内发达与欠发达的贫富差距问题,这一结论还有待于进一步分析。

2.3 辽宁省的财政承受能力分析

辽宁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占整个社会保险支出的80—90%,通过对1996—2000年财政收支状况的分析,考察财政增收、财政收支差额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收入差额的状况,进而检验将财政增收部分或财政收支结余部分,用于补充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资金缺口的可行性。

2.3.1 辽宁省财政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现状分析

由表3可见,在1996—2000年间,辽宁省财政收入呈不断增长趋势。财政支出也呈增长趋势,且其增长的幅度很大,造成辽宁省财政在1996—2000年连续六年出现财政赤字。

表3 辽宁省1996—2000年GDP及财政收支与养老保险统筹情况统计表

年份

项目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A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3157.73582.53881.74171.74669.1

B财政收入(亿元)211.7 228.2 264.6 279.6 295.6

C财政收入增长额B-Bn-1(亿元) 27.3

6.5 36.4 15.0 16.0

D财政收入增长率C/Bn-1(%) 14.80 7.79 15.95 5.67 5.72

E财政支出(亿元)314.8 340.6 390.3 457.9 518.1

F财政支出增长额E-En-1(亿元) 41.0 25.8 49.7 67.6 60.2

G财政支出增长率F/En-1(%) 14.97 8.20 14.60 17.32 13.14

H财政收支差额B-E(亿元)-103.1-112.4-125.7-178.3-222.5

I国有单位离退休费(亿元) 72.8 90.0 102.8 150.8 166.2

J国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亿元)394.2 408.1 384.9 388.9 404.2

K国有单位养老统筹收支差额J×20%-I(亿元)6.04 -8.38-25.02-73.02-85.36

L养老统筹缺口占财政收入比例K/B(%) 1.91 -3.51-17.38-26.11-28.67

资料来源:据1997-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和辽宁统计年鉴计算得出。

根据社会统筹缴费占工资总额20%这一理论值,对辽宁省国有单位城镇基本养老金的缺口进行了理论测算(表3)。辽宁省国有单位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呈现先盈余后赤字的结果,而且赤字额度呈逐渐增大的趋势。

现实中,辽宁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状况是:1998年赤字19亿元;1999年赤字34亿元,2000年赤字36亿元,2001年赤字43亿元。实际上,2001年以前由于企业实际统筹部分缴费率远远高于20%,个人账户基金被大量挪用,弥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缺口。虽然测算的辽宁省养老金缺口的理论值与实际值是不同的,但是二者都表现了相同的变动趋势,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呈现不断扩大趋势。

2.3.2 辽宁省财政与养老保险统筹资金的趋势分析

1996—2000年辽宁省财政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9.99%,财政支出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3.65%,高出财政收入增长速度3.66个百分点。同期财政赤字的年平均增长率更高达21.87%。而养老金的缺口年增长率为135.77%(表3)。

综上所述,如果财政的收支结构保持稳定,则财政赤字将长期存在下去,并且其绝对数值会越来越大,将会严重削弱政府作为养老保险最后承担人的支付能力。同时养老金的给付缺口也会不断增加,对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也会进一步增强,而这必将加剧财政状况的恶化。可见,辽宁省财政与养老统筹在资金的拨付与获取上将处于两难的境地。

表4 1991—2000年辽宁省GDP及其增长速度 (亿元,%)

19911992 1993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1200.1 1472.9

2010.8 2461.8

2793.4

3157.7

3582.53881.7

4171.7

4669.1

6.112.1 14.911.2 7.1 8.6 8.9

8.3 8.2 8.9

资料来源:辽宁省统计局.辽宁统计年鉴2001[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3.3 对辽宁省财政与养老保险统筹状况分析的结论

结论一:财政收入的增长额小于养老金给付缺口的增长额。

结论二:辽宁省的财政赤字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经过以上初步预测,财政支付能力极为有限,已没有更多的财力用于弥补基本养老金的缺口。另外,即使真的实现了每年财政增收的部分全部用于养老金的给付,那必将造成财政公共投资比例的缩减(公共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及对农业的投资),将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增长。而一旦经济增长速度减缓或停滞,必将进一步影响养老金的积累,从长期看,对养老金将产生更大的支付压力。

3 辽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需求情况分析

3.1 辽宁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趋势预测

根据辽宁省有关基础数据和精算假设,运用PROST精算模型,对模拟期2001-2075年内,辽宁省“统账结合”模式的养老保险基金(包括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收支状况和隐性债务趋势进行预测。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数据、模型等方面的局限性,预测的趋势可以使用,但涉及某具体年份的数据,会有一定误差。

3.1.1 统筹基金收支趋势预测

统筹基金收入由2001年77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709亿元,2050年增加到4442亿元,2075年增加到24525亿元(在本文中,收入包括缴费收入与利息收入)。

统筹基金支出由2001年156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917亿元,2050年增加到5031亿元,2075年增加到25770亿元。

统筹基金当期赤字由2001年79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208亿元,2050年增加到588亿元,2075年增加到1245亿元,见图3(图3见下页)。

可以看出,统筹基金的收入、支出总趋势呈二次曲线上升,统筹基金当期收支在预测期内均表现为赤字,基金缺口从2036年开始加速扩大,其原因是辽宁省城镇职工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

3.1.2 个人账户收支趋势预测

个人账户收入由2001年38亿元增加到2030的480亿元,2050年增加到1870亿元,2075年增加到10325亿元。

个人账户支出由2001年3亿元增加到2030年的396亿元,2050年增加到2595亿元,2075年增加到15782亿元。

个人账户当期结余先增后减:由2001年35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153亿元,然后逐年减少,最终表现为当期赤字。2034年首次出现23亿元赤字,且逐年增加,2050年赤字为725亿元,2075年增加到5457亿元,见图4。

从趋势上看,个人账户缺口呈“剪刀差”状日趋扩大,原因在于个人账户领取系统定为10年而不是退休时的平均余命,开始时领取个人账户人数较少,当期存在结余,随着“中人”退休人数的增多,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人数逐年增加,以至于当期结余减少,最终出现个人账户当期收支出现赤字。

3.1.3 统帐基金总收支趋势预测

基金当年总收入由2001年的116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1043亿元。2050年为6312亿元,2070年为34850亿元。基金当年总支出由2001年的159亿元增加到2075年的41553亿元。

2001年—2009年基金当年总结余为赤字,赤字由2001年的43亿元逐年减至2009年2亿元;2010—2022年当年基金存在盈余,呈先增后减的趋势,由2010年10亿元增至2016年45亿元的峰值后,逐年降至2022年10亿元;2023—2050年当年基金总结余为赤字,赤字由2023年24亿元逐年增至2075年的6703亿元。

在预测期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支由盈余逐渐减少为赤字,个人账户基金盈余占GDP比重在2013年达到峰值后下降,2030年后赤字占GDP比重缓慢上升;统筹基金结余在预测期内表现为赤字,赤字占GDP比重表现为减少后再增加再减少趋势。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占GDP比重趋势成抛物线状波动,在2013年盈余占GDP比重达到峰值后,2025年开始在预测期以后年份一直表现为赤字,占GDP比重呈扩大减少再扩大趋势(如图5所示)。

3.1.4 隐性债务趋势预测

养老金隐性债务是指,养老保险系统承担者按制度规定,对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承诺的预期养老金给付总和的现值,与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的现值之差。

目前,辽宁省养老保险系统客观上虽然采取的是养老保险基金部分积累模式,但当期基金收支入不敷出。因此,辽宁省养老保险制度已积累大量隐性债务,并且还会不断增加。

从总趋势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老制度下的“老人”逐年减少、退休“中人”由少增多再减少的过程下,统筹基金隐性债务占GDP的比例逐年减少,由2001年的103%降至2075年的55%;同时由于个人账户领取系数过低,个人账户部分隐性债务占GDP的比例趋势为由少增多再减少,由2001年24%增至2021年的33%,并保持不变直至2031年,从2003年开始逐步降至2075年的25%,其长期趋势如图6所示。

3.2 PROST模型预测结论

运用PROST模型,在现有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通过分析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重要参数,研究了2001-2075年辽宁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趋势及其相关问题,得出以下结论:

结论一:目前辽宁省“统账结合”的试点方案在预测期内,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

结论二:8%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和20%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属于居民与企业可承受的经济能力范围之内(贫困家庭和经济效益不佳的企业除外)。

结论三:在预测期内,通过养老保险系统政策参数的适当调整,可以改善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收支状况。

4 辽宁省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未来发展目标与建议

(1)以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为目标,进一步研究扩大辽宁省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覆盖面。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有效的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一是在辽宁省的不同社会劳动群体方面探索建立人人可以进入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辽宁省的社会保障面对所有的城镇劳动者,二是研究和创造条件实现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社会保障管理。

(2)提高参保人员的遵缴率。辽宁省参保人员缴费率连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末,辽宁省参保人员缴费率77.4%,比全国89.3%的平均水平低11.9%;截止2004年7月底,辽宁省参保缴费人数为492.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0.3万人,参保人员缴费率为71.1%,比2003年下降6.3个百分点,比全国87.9%的水平低16.8%,是全国务省区市中最低的省份之一。此外,各市的缴费率差异悬殊,全省14个市中缴费率在80%以上的有5个,70%-60%有2个,60%-50%有5个,不足50%有2个。这除了困难企业比重大、无缴费能力企业较多外、政策也有不尽完善之处。

(3)探索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管理制度与方法。一是探索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规范的筹措制度与方法,使其社会保障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措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探索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的途径与方法,尽快有效的实现辽宁省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4)针对辽宁省实施的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的特点,探索和研究在新的形势下,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在辽宁省内、辽宁省与外省之间的流动和衔接问题。探索和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的方便管理和有效衔接问题。

(5)根据国际经验,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吸引人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的薪酬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者退出工作后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大力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对于完善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保障度都具有特殊的意义。目前在全国由于缺少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年金进展还相对缓慢,但在辽宁省,国家已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企业年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辽宁省应当充分利用国家已给予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和研究在辽宁省进一步加快企业年金发展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尽快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目标,为辽宁省的社会保障发展服务。

(6)探索和研究无养老保险缴费能力人员的社会保险解决办法。在辽宁省完善社会保障试点期间,对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群——城镇集体企业的已退休人员已经采取了直接进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试点方案》在养老保险政策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但在今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竞争的加剧、无社会保险、无养老保险缴费能力人员其社会保险解决办法需要制度化、法制化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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