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劳动、处于过程与转化中的价值——答卡瓦拉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活劳动论文,瓦拉论文,过程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导言
1.1 路易吉·卡瓦拉罗在他的文章中涉及的比其标题所指的问题多得多。读者在其中读到的不仅仅是对于“纳波里昂尼及价值向价格转化”的深入探讨,而是一系列紧密相关的许多其他问题:对于《资本论》第1卷与第3卷之间关系的重新解读;著名的价值—价格“转化”的辩证重构;对于联系马克思和黑格尔的继承性关系的细致研究;最后,则是对于过渡的方法的论述,对于斯拉法之后还剩下哪些马克思遗产这个令人烦恼的问题的重新审视。毫无疑问,这是在纳波里昂尼——实际上是最后阶段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再前一个阶段,即《政治经济学论》阶段的纳波里昂尼的诠释贡献的基础上展开的,卡瓦拉罗认为该书是这位敏锐的知识分子的学术遗嘱。他这样做,忽略了三件不应该忽略,而确实值得讨论的事情:首先,《政治经济学论》是否完成了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纳波里昂尼留下的有价值的一切;其次,《政治经济学论》是否是一部严密的和有结论的著作;第三,在《政治经济学论》之后的著述是否没有作出丝毫新的和后续的贡献,它们在多大程度上能被看作是这部著作所孕育的张力和矛盾的必然结果。
在他的探索中间,卡瓦拉罗针对笔者关于这些问题的近著或者不很新的论述提出了若干批评意见。这种苛责的理由基本上是很简单的。卡瓦拉罗在其推论的末尾怀着明显的失望心情得出了众所周知的结论,它们构成了所谓意大利争论中“被接受的舆论”:马克思提出的价值—劳动同一性站不住脚,因为计算错了;正如今天每个孩子都知道的(或者自以为知道的)那样,价值向价格“转化”的漫长历史以失败告终;剥削理论只是缺乏任何科学有效性的、华而不实的良好意愿;黑格尔的辩证法只能用来解释《资本论》作者预先确定的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即把对于物化物的分析与对于物化的分析捆绑在一起。在我的著述中曾经试图——虽然不很成功——逐一批驳这些论点。卡瓦拉罗注意到了这种意图,但他认为笔者的主观意图是徒劳无功的,得出结论说笔者的论述主线不能打破已经知道的东西:实际上局限于纳波里昂尼在1976年的《价值》一书中已经注意到,后来又在1978年的摩德纳学术会议发言中深化的东西。作为一种理论争论状态探讨的基础,这也许已经过时,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了1/4个世纪。
1.2 笔者必须对卡瓦拉罗的文章作出一个回答,而且很高兴正面地进行回答。卡瓦拉罗是一个细心的读者,虽然很具选择性:笔者不能确定他在综述拙著的论点时是否“断章取义”。所以,进行反驳不仅是一种义务,而且是一种快乐。
首先,笔者要综合地论述一下我们的马克思的若干主要方面,这里不涉及对于其论点的忠实性问题,因为笔者自信尊重马克思的“教导”:亦即活用马克思教导我们的理论上最为重要的和本质的东西,然后证明为何这个马克思仍然活在我心中,并没有因为价值—价格转化问题上的所谓失败(对此我公开表示怀疑)而死去。最后,则要指出这场争论的不单纯是理论上的,而且主要是政治上的本质。
2.对于马克思的重新解读
2.1 首先必须说明我们所要探讨的是哪个马克思。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来说,就政治经济学批判而言,笔者的见解如下:作为《资本论》的原则,马克思确认抽象劳动乃是在商品同货币的一般交换中异化的劳动,并从而确定一个实在的抽象过程的存在。笔者认为这是马克思的研究“前提”。在《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论证或者说奠定了这样的前提,所以这个前提变成了“结果”。通过什么样的论据?这正是笔者在本节的头两段中所要阐明的。
马克思从劳动在交换中的抽象化——劳动作为物化劳动或者“死”劳动介入其中,而这种劳动构成价值的实体,并必然采取某种货币的形式——回溯到隐藏在商品的一般交换“背后”的劳动与资本之间的阶级关系。这种阶级关系具有双重性:它既是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换关系,又是作为价值化过程手段的劳动过程中的生产的社会关系。从阶级观点来说,生产的实现要求作为可变资本的货币资本预先投入,产业资本家从而获得劳动力即法律上自由的个人的劳动能力的支配权。资本一旦进入生产的直接过程,就必须“强制”劳动者提供超出同以工资支付的等价物相应的“必要劳动”的“活”劳动(或者说“形成中的”劳动),旨在获取货币收入对于货币支出的顺差。也就是说,必须能够从劳动力中真正获得一定量的“实现中的”劳动。如果资本家对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进程和对于需求条件的期望得到证实,那么一定有剩余价值隐藏在资本家阶级预投资本之时所期望得到的更多的钱背后,而这种剩余价值实际上将出现在直接生产之中,隐藏在剩余价值背后的则是剩余劳动。但是,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本身表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乃是一个在本质上“被否定的”场所,在那里不断发生着阶级冲突,无论是“从资本的方面”抑或从“劳动的方面”来说无不如此;这种理论还说明,所产生的商品很可能在交换中不能”实现”生产中“注入的”潜在价值。
根据笔者所说的这种观点,值得注意的有两件事情。首先,价值和抽象劳动本身不仅是只在“运动中”可感知的范畴,而且两者都是被包裹在一个本质上是货币的过程内,亦即包裹在这样一个序列之中:从货币支配作为潜在的活劳动的劳动力,走向纪律和技术支配作为潜在价值的实现中的劳动,走向将实现中的劳动凝结成“绝对价值”即理想货币,走向商品变形为实际货币并通过一个螺旋形循环作为资本来重新使用;其次,资本对于劳动的双重支配建立在被称为雇佣劳动者的活劳动“社会预期实现”的过程基础上,也就是说预先实现了只能在商品的最后的市场交换中可能将会发生的事情。
这就意味着早在商品最后送到市场及其借助货币“实现”之前,雇佣劳动者的活劳动就成为均化——指各种不同的劳动供给可以平均计算——的主体。换句话说,也就是一旦到达劳动实际上从属于资本的阶段,现实的抽象过程就以赢得活劳动本身而告结束。
2.2 由此自然可以得出结论认为,在交换中异化的劳动,论证的出发点表明是劳动在生产中的一个更加基本的抽象化的产物,亦即劳动供给在其中由社会的某个部分的外在意识和意志进行质和量的规定的那种社会条件的产物。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用货币来表达的一般社会财富正是赋予它以生命的一般活动的对应产物,而不可能是任何其他东西。
价值作为必然获得货币形式的价值实体,乃是作为活动的抽象劳动赖以在市场上出现的客观存在。不会有人看不到用所包含的劳动来表达的新价值与用生产价格来衡量的新价值之间的同一性,应该通过一定的货币价值来体现的同一性,亦即随后将呈现为新价值与直接劳动之间的同一性,并且使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为一方与工资总量和毛利润的另一方相等的那种同一性,其实质何在。这种同一性是值得强调指出的,它是《资本论》的最初“前提”,现在表明乃是范畴发展的“结果”。这样的范畴发展同一个十分确定的现实中介相对应。与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相反,价值要真正变成资本得以增值的价值,不可能产生于自身。上述中介即是将惟一可能的他物——作为活劳动持有者的劳动力纳入资本。马克思解释道:资本家把活的劳动力注入资本构成要素的死的客体,从而将价值即资本中的物化的、过去的死劳动转化为实现中的价值,转化为开始“工作”的有生命的怪物,仿佛其体内注入了灵魂。
再者,如果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由于它在为市场而进行的生产中已经进入抽象化过程之中,所以在交换中变成异化的东西,那么由此应该得出一个直接的结果。价值只能还原为以货币为表象的劳动,因为这样的还原表达了生产中发生的劳动实际抽象过程的归宿,而生产中的这种劳动的实际抽象是与对劳动力的“剥削”共存的。剥削作为对于特殊商品——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能力”投入“行动”。简而言之,为了得到剩余价值,资本需要提取剩余劳动;而为了得到剩余劳动,资本只能从潜在地进行抗拒的劳动力中提取劳动。因此,劳动时间——新价值的实体乃是“强制”劳动的全部时间、全部“非直接”劳动时间。
由于劳动在生产中的抽象比劳动在交换中的异化更为基本,一旦名符其实的资本主义社会完全形成,与用于生产的所有劳动的质相关的这种剥削比与劳动时间的分配本身相关的那种剥削,比新价值的分配更为基本,可以说它是本源的东西。剥削的另一个涵义,即将其归结为作为剩余劳动的剩余价值的传统涵义显而易见是多余的,因为它已经隐含在前一个涵义当中,可以说成为其目的。但它将被置于正确的视角来考察:显然,社会劳动日的分配量度取决于生产的社会形态所固有的社会对抗,生产的社会形态不可磨灭地“标志着”劳动过程的质量,并将其变成附加于价值化的一个内涵。由此可见,劳动者确定只是“时间的骨架”。
让我们来理一下思路。劳动的抽象是剥削,这两者一起构成了马克思的价值—劳动理论。这包含着质和量的不可分割的双重涵义:新价值的多寡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旦采取这样的观点,《资本论》第1卷和第3卷之间的关系就变得一目了然:对于价值和剩余价值起源的创造性探讨与对于逐步重构从“价值”到“生产价格”演绎的探讨之间的关系。
2.3 实际上,由马克思开始而未完成的是包含4个环节的一整套复合论证,这些环节以分为两个阶段的两个序列联系起来。在《资本论》第1卷中展开的分为两个阶段的第一个序列中,马克思为了分析资本主义财富的发源,作了一个反事实比较,把资本主义的实际状况同不产生利润的“环流”(价格在其中只能等同于“价值”)进行比较。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生产手段和生存手段进入的商品显而易见是一种还不是资本主义的商品,而且应该是按照“价值”,而不是生产价格来计算的。而今天生产的商品则相反,乃是一种资本主义的商品。不过,它暂时按照“价值”来评估,原因有二:首先,是为了使上述的反事实比较具有可能性,这种比较的目的在于阐明为何剩余价值不能不来源于延长劳动日;其次,是因为在这第一个推理环节中,各种不同的商品是作为在各个不同的生产部门中连接着的一个整体的资本的产物。因此,关键的交换关系是产品与工资之间的关系,两者都用“价值”来衡量,而且不能不是这样。
在这分为两个阶段的第一序列中,要回答资本关系是如何形成的。对于本来形态的商品的分析具有逻辑的优先性,“价值”的决定作用在解释作为资本的产物的商品时是不可取代的。与这种逻辑的优先性相对应的还有一个历史的优先性:正如前面所强调的,价值衡量着资本在使劳动同其自身相异化的日常战斗中的成绩,这种战斗在每个资本主义循环中重复着,每项资本都随着雇佣劳动力的多寡而按比例增加着。由于整个经济中的剩余价值率,这些“原始的”利润如果按照各个不同生产部门中的预投资本的比例来衡量,显而易见是畸形的。
在资本与作为其发源的“不同于它的他物”之间的这种基本关系——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都必须面对的关系上,马克思连接上了另一个既是基本又是派生的关系——资本之间的关系,以说明跨部门的竞争。在《资本论》第3卷未论述完的第二个分为两个阶段的序列中,从第1卷末规定的状态——即每项资本占有同从生产的直接过程本身抽取的剩余价值相同的利润——过渡到一种更为“具体的”状态,即全部价值和剩余价值进行再分配,以按照统一的比例把利润分配给每一项个别的资本。显而易见,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确定个别产品的不同于“价值”的价格。众所周知,马克思通过把依据“价值”系统水平决定的平均利润率应用于预投的货币资本(固定的和可变的)“价值”来确定这样的价值。论证的思路大体上是线性的:从绝对价值和价值形式走向同所包含的劳动成比例的“交换价值”,走向马克思所说的平均利润,走向“生产价格”和相对价格。
虽然这里实质上包括了后来由恩格斯发表的马克思未发表手稿中的论述,但这自然不可能是历史的终结。必须假定无论是使用者或者生产者认为相同的商品的价格是同样的,亦即必须也“改变”投入。我们知道,在这条路上——至少直至20年前这依然是各种著述中占主导地位的思路——走下去,其结果证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所坚持的两个同一性——价值总量与价格总量的同一性以及剩余价值总量与利润总量的同一性——现在一般再也站不住脚了;我们还知道,“价格”中的平均利润率不同于“价值”中的平均利润率。
2.4 部分地是由于这样的结果激活了价值—价格的转化“问题”,越来越多的作者从中看到了马克思理论破产的证据,至少直至20世纪70年代初是如此。但据我看,事情并非如此。理由有二。一方面,《资本论》第1卷的探索成功地说明价值分析对于揭示作为生产的社会关系的资本的发生并非多余,而具有名符其实的本质意义和不可取代性。应该特别强调指出,它表明分析的质的侧面与通过货币表现的新价值和直接劳动之间的同一性所构成的量的侧面是不可分割的;另一方面,由此可见,如果新价值只能以劳动,而不能以其他任何东西作为参照,那么任何形式的价格只能是对于活劳动的再分配,这样的结论是近年来关于价值—劳动理论的几乎一切比较严肃的研究都公认的,尽管在其他问题上有所分歧。在笔者的著作中则试图把对于马克思的这种解读更进一步,要说明将价值—价格的“转化”成功地进行到底的可能性,坚持有可能和有必要提供一种论据不仅能在质的层次上确立量的论证,而且还能按照《资本论》第3卷的同样方式为“交换价值”保留一个本质的作用,而不是把它看作从转化的程序中被“抹掉了”的东西。
2.5 笔者不想在这里深谈不合时宜的细节,但必须指出至少我本人关于价值—价格“转化”论证的两个通道。第一个通道是:细心的读者不忽略我对于马克思价值理论的重构不断地转向其货币的本质,而这对于我们正在谈论的问题具有明显的作用。首先,它涉及“货币价值”问题。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假设处在货币完全可以转化为黄金的一个金本位体制中。在商品—货币的变化中,生产货币的具体劳动乃是直接社会劳动,它代表或者支配抽象劳动,即只是生产商品的间接社会劳动。显而易见,在《资本论》第1卷的分为两个阶段的序列中,占优势的交换关系与“交换价值”成正比,这也适用于商品和货币之间的关系,所以绝对价格与绝对“价值”紧密相对应。特别是“物化”在作为货币的黄金生产中的劳动,与黄金在流通中所代表的劳动相同。这样,货币的价值形式只能是生产各种不同商品中必须直接和间接地付出的劳动。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所做的那样,可以将转化为货币的商品价值归结为其所包含的劳动时间。
只需略加思考,就足以发现一旦从“价值”走向《资本论》第3卷中的“生产价格”,上述论点就不再适用。实际上,除非黄金不是“中介”商品,贵金属所“代表”或者“支配”的劳动在量上不同于“物化”在它之中的劳动,因为黄金的价格可能超出其“价值”,或者恰恰相反,前者将高出或者低于后者;在前一种情况下,货币—商品将在交换中获得比其所包含的更多的劳动,在第二种情况下,则获得的劳动比所包含的劳动少。这种“不等价”交换为什么在建构价值—价格转化问题中是重要的?是由于笔者已经提到的一个十分简单的理由:当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谈到“固定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时,既是指货币相等物的量值,又是指用这种货币所获得的固定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的物质要素所含的劳动表达的对应物(即“物化”在生产资料、“维持生存”的工资、剩余产品中的劳动)。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决定性的问题:在价值转化为价格时,应该把预投的货币资本和以货币表现的剩余价值,抑或毋宁说是与这种固定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实际所能购买的东西相应的使用价值列入给定因素之中?
请注意:通过货币来表达的新价值与直接劳动之间的同—性,意味着把“物化”在构成国民收入的诸要素为一方与“再现”在作为相等物的其货币表现为另一方看作是相等的。那么显而易见,假定固定资本和剩余价值的货币量值在转化中保持不变,则价格同“价值”的偏离通常导致同《资本论》第1卷相关的每一项金额的购买力的改变,亦即导致这些金额所购买的物质要素的变动。如果相反,出售给雇佣劳动者的商品与资本家阶级占有的商品之间的生产分配不变,那么价值—价格的转化将迫使我们从量上重新定义《资本论》第3卷中的工资总量和名义利润总量,而这又同第1卷中用货币表达的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相关。
2.6 第二个通道将进一步澄清上述观点,阐明关键的劳动力价值在价值—价格转化中的规定问题。我们要重申已经阐明的观点:一旦生产价格和利润率是同时决定的,亦即一旦马克思中断的价值—价格转化得以完成,那么应该如何解释“固定资本”和“可变资本”?如何解释表现为购买生产资料或劳动力而作为资本预付的货币的劳动量,或者如何解释物化在固定资本和可变资本这些要素中的劳动量?如果不直面马克思的这个转化难题,如果不直面它在想要推动它前进的人面前摆着的抉择,就不会理解这种区别——直至近20年前,文献中很少见到公开或者隐含地重新提到它。这种区别是重要的,因为笔者要不厌其烦地指出,两个量此时有所不同,而当论证以往假设“价值”的有效性时,事情并非如此。
如果走第一条路——像现在这样维护借助货币表达的新价值与直接劳动之间的同一性,那么可以证明《资本论》第3卷中关于转化的论断全部有效,包括那两个著名的同一性。事实上,我们不会十分吃惊地看到,人们正在做的只不过是说明以市场上“受支配的”劳动作为其表现的劳动力的名义价值、工资总量,亦即表现在劳动中的国民收入份额:这显而易见就要求去界定剩余的东西,亦即以同样的方式表现为“受支配的”剩余价值的货币利润总量。一旦像前几节中所做的那样,从概念上得到了价值—劳动的同一性;那么这样的运算是完全合理的。可以从另一个不同的视角来重新谈论同样的事情:实际上是要肯定转化之后的固定资本将被解释为以其生产价格购买工人工资的货币总量;同理,转化之后的不变资本则是以其生产价格购买生产资料的货币总量。一旦扣除用货币来表达每年支付的活劳动——被解释为劳动力价值的受货币工资“支配的”劳动量的国民收入,那么剩余价值—剩余劳动总额不可避免地也等同于本身体现为交换中“受支配的”劳动的毛货币利润总额。
如果将货币的固定资本解释为以其生产价格购买固定资本诸要素的总额,并且坚持认为这种转化结果能够用来解释《资本论》第1卷中所说的固定资本的意义(含糊的),那么新价值(或国民收入)与直接劳动之间的同一性就转变为价格总额与价值总额之间的同一性。不仅是计算,而且是马克思的话语本身“转向了”。不仅如此,还获得了“同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在转化之后,商品的“价值”应该在《资本论》第1卷的基础上重新定义为用生产价格衡量的固定资本和可变资本所购买的劳动者付出的现时劳动的总额。这样,也就清除了价格与价值之间的任何二元论,因为生产价格进入了“价值”构成本身,尽管如此却又肯定了新价值完全归功于活劳动的论断。
2.7 如果走另一条路,可能令人觉得情况更糟。事实上,此时劳动力价值被定义为与包含在工资中的劳动相同的东西。这样提出了两个明显的难题。首先,劳动力价值的定义拆成两部分,因为除此之外还有马克思本人肯定的前一种观点——劳动力价值由按照生产价格支付的工资组成,而且十分清楚,在《资本论》第3卷的世界里,“物化”为实际工资的劳动不可能与其货币表现所“支配的”劳动相同;其次,可能使人觉得劳动力价值在澄清单个的雇佣劳动者如何花费他们的货币工资之前,似乎是不确定的。第二个难题是现实的:但这仅仅是在用单纯的“微观经济”观点考察问题之时。一旦恢复阶级分析,也就是说一旦对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宏观社会的”关系进行考察,情况就改变了。在货币经济中,所有的企业都共同通过自己的无人称的行为来确定就业的部门配置和生产结构。这等于说作为整体的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是由资本家阶级独立决定的,而且被当作转化的一个已知数。
由此,笔者觉得应该明智地得出逻辑的结论。从阶级的观点来看,转化的不变量应该是国民收入或者新价值在劳动者可以获得的财富(产品—工资)与劳动者不能获得的财富(产品—利润)之间的实际分配。这种分配表达了借助内涵的劳动对社会劳动日的划分,它被看作是生产中的阶级冲突表现在分配上的结局——从劳动时间在生产中分裂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这个涵义上所说的剥削。从“价值”到“价格”的过渡——按照斯拉法的说法,这纯粹与“收获之后”形成的交换关系相关——没有改变所有这一切。简单地说,它使得货币工资和货币利润所“代表的”劳动现在不同于劳动者占有的实际工资和资本家阶级所占有的剩余中“内涵的”劳动,还使得工人阶级有可能以货币的形式分得比他们实际上拥有的产品生产所耗费的更多或更少的劳动:但从阶级的视角来看,无论“活”劳动的量,抑或“必要”劳动的量都依旧不变。
经济的剩余价值率因此依旧没有变化,而且从阶级的观点来看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同样是以“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形式来体现的。在剩余价值率之外,此时又加上了货币利润(毛利润)或货币工资的比例,这毫无疑问不同于剩余价值率。虽然一方面是货币利润和货币工资中所“代表的”劳动,“另一方面”是利润和工资中内涵的劳动,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在个人层次上可能十分明显,但这种差异非但丝毫无损于《资本论》大厦耸立其上的获取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观点,而且也许开辟了其后的连续整合和连续“转化”之路。根据笔者提出的观点,这种差异非但无损于这个马克思,而且是我们在一种表象掩盖本质的现实里应该期待的。马克思的言论非但丝毫没有“转向”(就《资本论》第2卷未完成的手稿而言),而且思路十分清晰,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整个复杂结构完全一致。
3.卡瓦拉罗的批判
3.1 首先,在他惟一亲自发表的《资本论》第1卷里,马克思提供了一个论证,将价值视为劳动的货币表现,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这个从分析商品同货币的普遍交换着手的论证,以探讨劳动实际从属于资本的既是逻辑的又是历史的过程而达到其顶峰。劳动对于资本的从属事实上“奠定了”新价值与通过货币来表达的直接劳动之间的同一性,而这种同一性源于生产中劳动的实际抽象过程,从而产生了关于剥削的新理论。根据这样的理论,所谓剥削应被理解为将从工人那里强索来的劳动时间量归结为总体上是“强制的”和“异己的”劳动的质。
其次,在作为货币经济和生产经济的资本主义经济中,资本家阶级能够借助自己对于生产结构的自主决策确定社会劳动日的分割。在劳动时间分配的领域里,此处被理解为超过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生产中的剥削是本源的,也就是说不依现行的价格体制为转移的。因此,这种剥削在马克思那里正是通过“价值”和“剩余价值率”来衡量的。
再次,一旦接受同笔者称之为生产中的剥削的“基本”定义和“派生”定义相关的这两点,价值—价格转化问题就不会遇到特别的困难:从“价值”到“价格”的过渡只是决定着资本家阶级对于每年使用的活劳动时间的内部再配置,对这个问题,必须揭露其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影响,并且相继识别其在积累和激活新的价值化过程领域里的后果。如果沿着这个马克思对于剥削的分析路径前进,那么思路不能不转变。转化“大功告成”,但价值理论并未在其中得到任何证明,因为数学运算的条件和方式取决于一个已经确定的理论建构,从其自己内部并乞助于自己的实际对象——从“价值”向价格的演绎必须遵循的同一性来说明这种理论的正确性。
3.2 这样的立论并没有使卡瓦拉罗信服。让我们来简单地看一看卡瓦拉罗对笔者的辩驳。在回顾笔者的出发点之后,卡瓦拉罗提出了对于笔者思想的一个综述。我的批评家恰恰陷入了他所说的那种“思想实验”之中,亦即用黑格尔辩证法对于价值—生产价格演绎进行重构,这在很大程度上与解析我的论点无关。辩证推理的结果则是对于价值—劳动理论的更加激烈的批判。至此,卡瓦拉罗终于转向他的批判主题,声称如果价值总额与价格总额之间的辩证的同一性不能得到证明,价值=劳动的同一性以及同它相关的将剩余归结为剩余价值的理论就站不住脚。他这样写道:“我觉得这个异议能够动摇贝罗费奥雷的推理”。
此外,卡瓦拉罗又加上了一系列片面的和可以说是添枝加叶的指控:断言我假设而不是证明新价值与直接劳动之间的同一性;我关于劳动力交换的双重关系的论证没有置于生产的社会过程环境中;我似乎没有认识到只有资本才是马克思著作中的“主题”;我像斯密一样,似乎只强调“天然”生产性劳动,否定资本是惟一的生产性要素。总而言之,在各方面都是败笔。卡瓦拉罗对此并不高兴,因为他讨厌将价值归结为劳动,如斯拉法所说,这是一个纯粹神秘的观念。
3.3 卡瓦拉罗到底想说什么?我觉得我的批评家在他的重构中撇开我的建议里的两个基本点时,是在玩十分简单的游戏。我的一个重要论点认为对价值—劳动的同一性的论证在《资本论》中是通过劳动对于资本的形式从属向实际从属的过渡而获得的;另一个论点是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具有不可回避的货币本质。至此,谁也不会吃惊我和卡瓦拉罗之间的对话最终走进了死胡同。在我看来,马克思在《资本论》开初提出的价值—劳动的同一性,当在第1卷的进程中达到生产中的活劳动同时具有“具体”劳动和实际“抽象”劳动的面貌的阶段时就已经“确立”了。对此,卡瓦拉罗从字面上丝毫不反对:至于他没有注意到上述同一性在我看来已经在《资本论》第1卷中达到,也不足为怪,因为在他看来,对于价值—劳动的同一性的论证相反应该在第3卷中发现。
我再次指出我的核心论点,亦即劳动的抽象在作为以交换为目的导向的过程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中变成现实,这一观念在马克思撰写《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之时就清晰地出现了。马克思当时写道:在直接生产过程本身中,工人的特殊能力变成了某种抽象的、无差别的东西,劳动本身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变为纯粹抽象的活动。纳波里昂尼本人在《价值》一书中写道,随着机器在大工业中的使用——亦即随着劳动实际从属于资本——“劳动的抽象本身也告完成:现在不再谈论劳动应被视为类劳动的事实,因为作为社会劳动除了金钱不再生产其他东西,而是较为特殊地谈论劳动是类劳动的事实,因为所有的性质都外在于它,物化于资本特别是固定资本之中”。
3.4 如前所述,我还强调抽象劳动之所以作为价值的实体乃是纯粹的资本主义现象,而这正是卡瓦拉罗对我进行批判的东西。既然我所描绘的抽象劳动是某种最非自然的东西,那么为何同时又批判我同意斯密关于劳动是天然生产性的观点?显而易见,我的批评家被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对于劳动的支配与斯密所说的资本对于劳动的支配之间的纯粹是术语的类似话语所困惑,尽管所有人都应该很清楚抽象劳动范畴是这位苏格兰大思想家未知的东西。何况,劳动对于资本的实际从属在拙著中源于这样一个过程:在资本成功地包罗活劳动,塑造它的具体规定性,占有它的“默然的”知识和才能的条件下,将通过使用价值表达的生产力完全归属于资本。既然这必然是我的思考的归宿,那么为何指责我没有看到资本是惟一的生产要素(在使用价值的意义上)?抑或恰恰相反,我的批评家分不清使用价值的生产力与价值的生产力,不懂得资本的价值生产力取决于是否能够成功地使劳动从属于它,所以既是现实的又是派生的?也可能在这个问题上,他直觉地感到我认为前提—结果的方法既是马克思对于黑格尔的最大继承点,又是最大的批判点,因为在这里一方面反映了资本不受限制的冀望,另一方面又反映了资本面向活劳动力的永恒必然性。那么为何又要指责我没有将资本视为“主体”呢?事实恰恰相反,我强调了把观念转变为现实的能力,也就是说再次着重指出资本对于劳动的依存,没有劳动,资本始终是纯粹的形式。
事实是卡瓦拉罗按照他的观念框框来摘取我的论点,然后用它们来审视一个本不属于我的问题:转化作为价值—劳动同一性的关键检验;劳动对于资本事实上的从属作为劳动在资本中的完全溶解;前提—结果方法作为矛盾的辩证法。不管是错是对,我的论点恰恰是要否定上述问题,其引起马克思主义分歧的结果早在重申这一点之前就已经产生。在这个问题上针锋相对的漫骂是毫无用处的,应该问一问卡瓦拉罗的马克思与我的马克思为何相距像星球一样遥远。对此,我将在结论中简短地加以说明。这里我仅通过补充若干想法,来说明卡瓦拉罗对于另一点——我的论证所强调的货币本质的忽视。
读者自己可以检验一下在卡瓦拉罗的文章中由于闭口不谈货币而显得多么奇特。《资本论》的独创性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把价值与货币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所以今天谈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而闭口不谈价值形式是何等地不可思议。惟其如此,关于马克思的讨论——无论是文献学的还是分析性的——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到愈益关注:当鲁宾的贡献被重新发现之时,从哲学上重新研读价值有了长足的进展(从巴克豪斯开始直至克里斯·阿瑟的著作),出现了集中于价值的货币本质的关于转化的许多新解释。对于所有这些新贡献,纳波里昂尼难免遗漏,因为事实上他对于这个问题的文献考订仅限于20世纪60年代;对于事实的真相,卡瓦拉罗似乎也并不清楚。最后应该强调的是仅仅在不久前我们才第一次有了马克思手稿原貌的——而不是经恩格斯整理的——《资本论》不同版本的完整框架,可惜只有德文原版,因为马克思全部著作的意大利文译本已经被封杀,这是马克思主义在我国退化的又一证明。
凡此种种说明卡瓦拉罗急急忙忙对上述讨论作出最终总结,实在是有点为时过早,实际上这场有关什么是真正的马克思的争论现在才仅仅是一个开始。用罗伯托·费内希发表在《今日马克思主义》1999年第1~2期上的一篇文章的题目来说,“历史——评注版(MEGA版)之后的卡尔·马克思”实际上是“一个新的研究对象”。费内希在文中十分正确地指出,MEGA第2版“乃是一个证明,说明被‘历史地’解读的马克思是不同于‘以往的’马克思的另一回事”,“特别是对于同‘价值’的分析相关的问题,得出了比较重要的研究者们公认的若干结论:开始注重同‘价值实体’相关的‘价值形式’问题,亦即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涉及商品—货币关系。对于这些范畴互相联系的论证,使我们可以最终摒弃将‘价值’还原为物化在产品中的单纯劳动量,而撇开‘价值形式’的观点”。笔者很乐意承认我关于这些问题的著述具有完全初步探索的性质,但我感到卡瓦拉罗实际上与其说想向着尚待探索的领域前进,毋宁说是想后退到今天已经过时的争论中去。
4.问题的症结
4.1 笔者当然不想以此来说明参照克劳迪奥·纳波里昂尼在所有这些问题上的想法不可能是有用的。就笔者而言,首先应该承认我的态度受到1971年10月纳波里昂尼的判断的决定性的直接影响。在葛兰西研究所的一次学术会议上的发言中——后来发表于这次会议的文件集《20世纪60年代的意大利马克思主义与新生代的理论—政治教育》(里乌迪尼出版社,1972年),纳波里昂尼强调指出:“作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基础的概念,特别是抽象劳动概念,成为一个理论纲领,舍此资本主义现实就会变得不可理解。”进而他揭示了在马克思的立论框架中分析的发展如何走向矛盾。归根结底,“对于理解资本主义具有根本意义的范畴虽是基本的,却不是充分的,或者虽是基本的和充分的,但在马克思的著述中没有走向同其丰富性相适应的分析”。
同时,我的研究越来越坚决地采取了纳波里昂尼所建议的第一种选择角度,亦即作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基础的概念应该被认为是基本的,却不是充分的。因此,我提出应该超越任何正统学说而在现实中发展马克思的论述。我根本不想肯定自己已经达到使命的高峰。可以确有把握地说,纳波里昂尼的选择源于一个正确的信念,即在马克思看来,没有量的分析就不可能有质的分析,反之亦然:就“价值”而言,没有“实体”就不可能有“形式”,没有“形式”就不可能有“实体”。20世纪70年代中期走上了将上述两个规定性分离的道路的纳波里昂尼本人,比其他人更为彻底地经历了一个反思过程,这并非偶然,以致在审阅他的一个学生的著作时,引导这位学生“撇开明显陷入无能为力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本身”;在纳波里昂尼给德尔诺奇的信中,他希望后者承认马克思主义的自我反驳。
凡此种种说明,我们面对的是一位不害怕自己的思想家。事实上,显而易见,而且纳波里昂尼本人也始终很清楚,抛弃价值—劳动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路。如果这是卡瓦拉罗所要求的,那么至少谜底已经揭晓,而且也可能不会引起争议,尤其是在想要抹杀任何遗产的知识氛围下。
4.2 那么,难道这是一条必然的出路吗?就理论观点而言,笔者觉得已经充分说明为什么抛弃马克思主义是我们作为社会科学工作者所不能容许的挥霍。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个问题在当前的思想斗争中具有政治的涵义,笔者以为这是不容低估的,而且或许也最好地说明了卡瓦拉罗与笔者之间的分歧。纳波里昂尼可以再次助我们一臂之力。他在最后一篇论述马克思的论文中——后来以《价值与剥削》为题收入吉安·路易吉·瓦卡林诺主编的《从科学到乌托邦》一书——谈到了“马克思之后的斯拉法”,亦即为何“诠释斯拉法时必须考虑到马克思遗留的理论成果,或者说在马克思的基础上能够做些什么”。纳波里昂尼指出:“包含在《借助商品的商品生产》中的模式使马克思固有的下述特殊观念(即使李嘉图曾预先提出过)得以实现:资本即是整体,也就是说它不仅仅是经济过程的一个方面(像新古典派所说的那样),而是每一个特定的方面在其中展开的平台。”由此得出孪生的结论:工资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利润没有吸纳完纯产品(不能反过来说);资本主义与民主在原则上是不相容的(同我们的新左派的“自由主义”侈谈恰恰相反)。
在近来关于“后福特主义”和“全球化”争论的几篇文章中,笔者强调指出,在当前世界的现实中正在建立一种纳波里昂尼在上述文字中所说的那样的集权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似乎正在向着这样的方向运动;劳动现在仿佛被完全变成了不能回转的机械轮子。归根结底,我们正在面对奴隶制的重新复活。不言而喻,这个纳波里昂尼才能用海德格尔的格言“现在只有一个神能够拯救我们”,来综合地表达他的真正的思想遗嘱。
4.3 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用活劳动与资本的差异无可挽回地实际消融的说法来替换那个“仿佛”(像纳波里昂尼所做的那样),这是否正确。从“活劳动力”被排除出概念框架这个手术中,确实表明纳波里昂尼与斯拉法是一脉相承的。在笔者看来,卡瓦拉罗忘记了不管作出多大努力,资本通过其自我运动,亦即如果不是在永远不会结束的斗争中强制活劳动力屈从于它,永远不可能不断产生自己的前提,所以他的想法与上述路线同出一辙。对于这种斗争,笔者觉得不能做一个袖手旁观的看客或者没有立场的审判官。我坦率地承认,对于一个舍弃了活劳动的马克思,鄙人不感兴趣。
事实上,我坚信马克思的全部意义以及与既存状态不妥协的左派全部关注点,就在于不断地提醒世人那个“仿佛”是一个圈套,虽然它令人难以置信地强大,而且在某些阶段惊人地现实——无论在思想上或者在行动上。在此,笔者不能不复述克里斯·阿瑟发表在卡瓦拉罗援引的《经济政策评论》那期专刊上的论述。这位作者独立得出的结论与笔者不谋而合,恕我逐字照引如下:“纳波里昂尼的论点看来是这样的:工人等同于机器,亦即直截了当地意味着剥削无非是把不是机器的工人当作机器来对待。这里的问题在于资本需要劳动的活动……资本利用控制的知识(马尔库塞语),使生产的‘主体’被当作受控制的对象来对待。尽管如此,我们只是看到对于活动的控制,而看不到对于主体性的完全占有。人们为资本而活动,他们简直就是资本,但在某种意义上——如果按词的本义来说——活动着。”阿瑟又写道:“留给工人的‘主体性’残余成为资本的惟一问题,因为它产生了对于作为‘被剥削者’状态的某种抵抗,这是其他生产要素所不具备的。实际上,差异是本质性的,而且最好将‘剥削’一词的使用限于这种情况,是指作为原料和机器来‘利用’。因此,如果说资本是生产性的,但不能在它所选择的条件下生产。资本的生产性只限于它在能够‘吸吮’劳动服务的条件下……资本只有在否定它的否定者,即只有在生产核心内部的阶级斗争中赢得胜利的情况下,才能生产价值。”
实际上一切正是如此。问题的症结不在其他,而恰恰在于此。关于资本主义的批判的科学如果不分析资本对于劳动的这种潜在依附——与劳动被作为“整体”的资本所包容并列——就不能确立。难道不是这样吗?笔者觉得路易吉·卡瓦拉罗与鄙人应该探讨的正是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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