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哲学中的价值论(续)_生态系统论文

生态哲学中的价值论(续)_生态系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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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探讨:生态意识的崛起与生态价值论的形成

自本世纪五十年代,全球范围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危机和人口剧增资源短缺的压力初见端倪。六、七十年代国际绿色和平运动风起云涌;生态环境运动及思潮波澜壮阔;抱有远大理想和崇高的人类关怀的大批学术著作相继问世;联合国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和1992年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当代人类全球生态意识的崛起,有力地促进了当代生态哲学价值论的形成。生态价值论是全新质高层次的价值观念,是当代人类价值思想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当代全球绿色和平运动及思潮

1968年4月,来自十个国家的约三十位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在意大利著名企业家、经济学家A·佩切伊的倡导和主持下云集罗马探讨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著名的罗马俱乐部就此诞生。随后由美国著名学者D·米都斯主持所著的第一份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于1972年发表。米氏选出了人口、经济、粮食、污染和资源等五个对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对它们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有限制的系统(后三个因素)与增长的系统(前两个因素)的冲突不可避免,这将会造成“生态萎缩”,得出增长是有极限的结论,应采取“零增长”的对策。现在罗马俱乐部有来自四十多个国家的近一百名代表,他们就当代社会的人口、粮食、能源、资源、环境等问题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提出了诸多研究报告,除上述《增长的极限》外,还出现了梅萨罗维奇和彼斯特尔《人类处于十字路口》即《明天的战略》(1974年)、廷伯根主编的《重建国际秩序》、拉兹罗的《人类的目的》(1978年)、波德金等的《学无止境》(1979年)、泰勒、德蒙特布里耶尔的《能源:倒过来记算》(1980年)、古埃尼埃尔的《第三世界:世界的四分之三》(1980年)、贾里尼的《关于财富与福利的对话》(1981年)、《通往未来的道路图》(1981年)、佩切伊的《人类的素质》、《未来一百页》(1981年)等著述和思潮。系统地阐述了他们关于生态危机问题的思想,他们从采取零增长的对策过渡到倡导“有机增长”,从寻求问题的“外极限”过渡到了探求其“内极限”。当谈到生态价值时佩切伊说:我们应该“尊重其他生物的权利”(《未来一百页》,第19页)“对生态的保护和对其他生命形式的尊重,是人类生命的素质和保护两者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同上,第159页)“对世界的自然资源没有绝对的使用权利,人类必须尽可能公平地保护和共享之,不论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如何。”(同上)为此罗马俱乐部主张要用适度消费观代替过度耗费观;要用尊重自然的态度取代占有自然的欲念;要用爱护自然的活动取代征服自然的行为;要用人类对自然的自觉调节来取代自然本身的自发调节;要用保护自然的方式取代瓜分自然的劣径;要用人对自然的义务感来偿还人对自然的占有感。总之,罗马俱乐部首开人类“增长极限论”的先河,最先意识到生态危机的严重性,并对此进行了系统地分析和论证,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总体性对策,有力地唤醒了当代人类的生态意识,全球观念的崛起,尤其是在价值观方面!(至于它包括悲观的结论在内的错误或失误将在第四章中作出分析和批判)

围绕罗马俱乐部关于“增长极限论”和“零增长论”,世界各地学术界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出现了象卡恩、托夫勒、奈斯比特等著名科学家为主要代表的所谓“乐观派”。

卡恩是“乐观派”代表性机构美国赫德森研究所的所长,他一生发表了十四部著作以及大量的文章和演讲稿。曾提出著名的“大过渡”理论。这一理论最早见诸于他的《今后二百年》、《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即将来临的繁荣》等著作中。

托夫勒是个记者出身的社会学家。1970年出版了《未来的冲击》,1980年又隆重推出《第三次浪潮》。他批判了工业文明的三个关键性观念:征服自然、社会进化的重要性和进步的原则,认为这是为从事工业化的人解释和论证他们对世界的认识的“二次浪潮观念”。相反,他认为三次浪潮观念的赞同者是从这样的一个前提出发的,即地球的生物圈非常脆弱的,新的技术力量越大,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的危险性也越大。因此,他们要求必须事先审查好一切新技术的反作用,某些有危险的新技术必须重新设计,或者加以制止,一句话,明天的技术必将比第二次浪潮时代更严格地受到生态的制约。我们应当从第二次浪潮时代浪费和导致污染的生产体制向减少甚至消灭对地球生态的威胁的生产体制过渡。我们已经改变了对自然形象的认识。生物圈的危险迫使我们去重新考虑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依赖问题。我们产生了一种新的观点:强调人与自然和睦共处,改变人与自然处于血淋淋争斗的状态。

上述悲观派与乐观派尽管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和分歧,但是他们在两个基本的方面却显示出惊人的一致:他们都意识到生态危机的严重性和挽救这种危机对于人类的迫切性;他们都对全球的命运和人类的未来寄予了深切而崇高的关怀!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出现于本世纪七十年代末世界范围内愈演愈烈的生态保护运动中,是西欧北美发达国家的“新马克思主义”者以其理论解释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产物。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著名社会活动家、西方“社会主义生态运动的代言人”鲁道夫·巴赫罗、美国学者威廉·莱易斯、加拿大学者本·阿格等人。代表作有莱易斯的《自然的统治》(1972年)、《满足的极限》(1976年);巴赫罗的《从红色到绿色》(1983年)和阿格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导论》等。这里因篇幅所限,不能对其派别之间争斗和所有理论观点一一作评价,但是有一点是相当清楚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没有统一的理论纲领和组织形式,但是它的理论家都关心生态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试图从不同角度揭示当代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源,力图为人类摆脱生态退化和环境恶化寻找出路这一点上是相同或相近的。反映了西欧北美发达国家对当代生态危机与社会现实的关注。

2、联合国的组织协调及价值导向

与当代全球绿色和平运动及思潮遥相呼应,联合国七十年代初的环境会议和九十年代初的环发会议是人类全面审视和全方位重视与人类社会自身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里程碑,是全球生态意识崛起,人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英国经济学家巴巴拉·沃德和美国微生物学家雷内·杜博斯受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秘书长莫里斯·斯特朗的委托,为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供背景材料,这就是后来出版的《只有一个地球》。它是在58个国家152位专家组成的通讯顾问委员会协助下编著完成的,这就增强了本书的权威性,影响极为深远。作者给本书冠以“对一个小小行星的关怀和维护”副标题,从更为广阔而深远的角度探讨人类的生态环境问题。作者认为当代“人类生活在两个世界——他所继承的生物圈和他所创造的技术圈——业已失去了平衡,正处于潜在的深刻矛盾之中。而人类正好生活在这种矛盾中间。这就是我们所面临的历史的转折点”。正是在这一历史的转折点上,在联合国的组织协调领导下,首次全球人类环境会议得以隆重召开。

1972年6月,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有113个国家“人类环境会议”,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与人类生存发展需要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首次被各国公认为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这无疑是人类生态意识史上,生态价值观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和质的飞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明确地显示了人类生态意识的理性的自觉,指出:“人类环境的维护与改善是一项影响人类福利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是全世界人民的迫切愿望,也是所有政府应负有的责任。”当论及环境与人类的价值关系时,《宣言》说:“人类是环境的创造物,也是环境的改造者。环境不但供给人类物质上的需求,并提供人类智慧、道德、社会以及精神上成长的机会。人类在地球上长久而艰难的演化过程中,由于科学与技术的快速发展,现在已达到的阶段是利用难以数计的方法,前所未有的规模,在改造其环境。人类环境的两个方面:即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均是人类的福祉,是基本人权的享有,以至生存权本身所必需的。”《宣言》的价值取向是:“人类必须与大自然协同一致,运用知识建立一个更美好的环境。为了现在以及未来千秋万代,维护并改善人类的环境,业已成为人类必须遵循的崇高目标。”而为了实现这一崇高的目标,我们“必须更加审慎地考察它们对环境产生的后果。由于无知或不关心,我们可能给我们的生活和幸福所依靠的地球环境造成巨大的无法挽回的损害。反之,有了比较充分的知识和采取比较明智的行动,我们就可能使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在一个比较符合人类需要和希望的环境中过着较好的生活。”

1992年6月,正值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召开20周年之际,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70多个国家的代表团、1118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的代表。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级别最高、人数最多、影响深远的一次空前国际性盛会,这足以说明环境与发展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关注程度,同时把环境与发展问题联系起来也是对1972年环境会议的深化和拓展化,表明了人类生存与发展需要的强化和系统化。

会议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二十一世纪行动纲领》、《生物多样性公约》等一系列文件,充分表明了联合国的价值取向:“为了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与环境方面的需要,求取发展的权利必须实现”;“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国际行动也应着眼于所有国家的利益和需要”;“和平、发展和保护环境是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尤其是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劝告要“意识到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和生物多样性及其组成部分的生态、遗传、社会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娱乐和美学价值”;“还意识到生物多样性对进化和保持生物圈的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价值意义;“意识到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对满足世界日益增加的人口的粮食、健康和其他需求至为重要”的价值意义;指出:“‘生物资源’是指对人类具有实际或潜在用途或价值的遗传资源、生物体或其部分、生物群体、或生态系统中任何其他生物组成部分。”

3、生态哲学价值论的确立及发展

“生态学”的提出者海克尔在其866年出版的《有机体普遍形态学》一书中认为,生态学是生物对有机和无机环境的全部关系。半个世纪后,英国生物学家坦斯利在其1935年发表的论文《植物概念术语的使用问题》中首次提出“生态系统”一语,认为有机体不能与其环境分开,而必须与它们的环境形成一个自然生态系统。我国学术界一般把生态学定义为研究生命系统与环境系统之间相互作用规律的科学。可见我们有理由认为,所谓生态问题,就是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的特定关系:任何生命系统,都是生命体与其环境的关系;而我们所说的环境系统,也包括生命系统在内。因此,广义的生态系统,包括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是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相互作用的系统。人这个生命体或人类这个生命系统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既包括与无机界光、热、气、水、土等的关系,也包括有机界动、植物这些生命体及其系统的关系。生态问题在生物出现以后、人类出现以前这一时期也是客观存在的。不过只有在人类出现以前这一时期也是客观存在的。不过只有在人类出现以后,它才与人发生了价值关系。人类社会诞生之后,逐步意识到自然环境对人类的生存发展有着多么重要的甚至是须臾不能离开的价值。但是,如果人类仅仅意识到这一点还是远远不够的,对于生态价值意义应作进一步的探求。

一般地说,生态价值意义是指生态作为生物物种的生存空间和条件而成为它们不可缺少的生理与文化需求,并不断地给予满足,进而归根到底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供生态资源和能源的满足,具体地说,生态价值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生态价值意义存在的普遍性。生态本身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和有序系统,无机物与有机物之间、动植物之间、气水土光热之间等等构成自然有序、其妙无穷的物质交换、能量转换、信息交流的循环系统,导致生物物种的演化和丰富多彩化。从生态哲学价值论角度说,这种生态物质间的相互联系并不自动地构成价值关系,而只有那些对生态主体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有较为稳定的要求并且生态客体恰恰满足这些要求的需求与满足关系才构成价值关系。所谓生态价值意义的普遍性乃是指在人看来,不仅人与环境之间而且各种生命系统与其环境之间普遍存在着的意义关系即价值关系。

第二,生态价值意义联结的多维性。我们从人的角度把生态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作了扩充之后,这里的生态主体也就不局限于人类自身,而是指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自身生态环境有着稳定需求的所有生物物种。当然这种扩充了的生态主体与生态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仍带有一一对应的性质。离开了某一生态主体,也就不存在与这一生态主体相对应的生态客体,也即每种生态主体都对应着特定需求满足的生态客体。而所谓生态价值意义联结的多维性,就是指由于我们大都在有机整体的意义上理解生态,因而与生态相对应的就是许多独立存在的生物物种与个体。换句话说,在人看来,不仅人类而且动植物中的很多类种也都可以成为生态系统与生态价值关系中的主体。这样,作为有机动态平衡的生态系统不只是属于人类一种生态存在,而是任何一种生物物种都有在这个系统中生存发展的权利。生态伦理学的创始人之一英国哲学家莱昂波特说:“大地伦理学改变了人类的地位,从他是大地——社会的征服者转变到他是其中的普通的一员和公民。这意味着人类应当尊重他的生物同体而且以同样的态度尊重大地社会。”(引自《自然信息》1990年第4期)山川树木、鸟兽虫鱼都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这种权利应受到人类的尊重。价值主体的多样性必然带来价值需求与满足的多样性。人类对于生态优越于其他生物物种的是他们的能力而不是特权!

第三,生态价值意识创造的唯一性。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虽不能囊括生态价值的全部所有价值事实,但却突出显示了生态价值关系的能动性特征。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有两个根本的特点:一是能动的价值意识;二是能动的价值创造。所谓能动的价值意识,就是指人类特有的不仅能够准确认识感知他与生态系统共生共存共荣的依赖关系,而且能够对自身生存发展于其中的生态环境作出有益于自己近期长期、局部整体目标的计划或规划设想。而许多动植物尽管也对适宜于自己的生存环境可能有令人惊异的把握,但无论如何不象人类那样对生态价值有理性自觉地把握,所谓能动的价值创造,乃是指人类一开始就不满足于生态客体对自身的天然满足,从火的使用、工具的发明到文明社会的建立,人类与生态价值关系的实现,基本上是在自然世界的人化过程中完成的。这在所有非人动植物生物物种中是无论如何不能也不可能的。生态价值意识与创造是只有人类才具备的,从而也就构成了生态价值意识创造的唯一性。

第四,生态价值实现方式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提供稳定而基本的生存空间。生态系统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有机系统,为无数生物物种生存演进提供着基本的保障: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淡化、清静的环境等。离开了生态系统,任何价值主体不仅在逻辑上不能成立,而且在事实上也都不能存在。因此,它是生态价值实现的基本方式。二是提供足够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任何生物物种的生存延续,都是在与其周围的物质转换、能量流动、信息交换中实现的:优美的景观、优雅的场所、优良的条件和丰富的食物、丰沃的土地、丰裕的动植物等。离开了生态系统毫不吝惜的恩赐,价值主体的生活、生产乃至生存也就不能延续。三是实现生态主体的自然竞争更新。这种自然竞争更新对个别物种是残酷的,然而对生态系统内部的新平衡的确立却是有益的。

在人类实现自身价值的艰难坎坷的征途上,对生态价值的认识,的确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乃至相当曲折的过程,并付出了极为沉重的代价。理论的把握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A、“渔猎采集——宗教神话”自然观的生态价值。迄今为止的人类生活历史,99%以上处于原始公社制度下。人与周围自然环境相互作用关系发轫于人猿相揖别的时代。人与动物界的初次提升立即产生了人与自己的母亲——自然界的二重关系,即人与自然之间既和谐又冲突的矛盾关系。然而人与自然的最初界线是异常模糊,混沌不清的。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恩格斯称这一时期为取得“自然界的现成产品”的时代,人的一切活动都受自然界的严格控制。这时期的人类仅只以自身的生理代谢过程与自然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主要是利用环境,过的是茹毛饮血、穴居野住、栖树憩息的生活。实际上人远非是自然的主人。一方面他们对周围自然环境的许多现象都难于解释,人类或以原始宗教的形式,或借助于连自己也说不清的神的力量去“改造”、“征服”自然。另一方面,自然界的残酷又迫使人类为了生存需要的满足,就在崇拜自然的同时,人类已经悄悄地开始了探索自然奥秘的实践活动。因此,这一时期,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来说既有“膜拜”价值和认识价值,又有探索价值和实践价值。尽管潜藏着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性的趋势,但总起来说人类作为自然物的采集者和捕食者的认识能力和实践水平,客观上维护并造就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

B、“农业文明——有机整体”自然观的生态价值。随着生产实践的深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超越了远古时期人与自然混沌一体,缺乏分化的阶段,人类从以往百万年依赖于“狩猎——采集”中解放出来。在历史的黎明期,文明首先在中国黄河流域以及幼发拉底、底格里斯河、印度河、尼罗河几条大河流域中诞生。大河流域水土肥美,适于农业耕种,促进了人类的定居,这些优越的自然条件为人类改造自然提供了良好的前提。人类生活生产的定常化,是生态认识完整化的必备前提。在人类一系列实践活动中,动物驯养与繁殖、植物栽培与种植、生态系统变化的经验,对改变他们和自然观念有着重大作用。人类逐步认识到生态系统各要素的关系及其规律,人类是生活在其中的一员。经验证明,人类要想获得生存发展的生活资料,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因而这里的自然生态系统已有着外在的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生活条件等生态价值。当然“农业文明——有机整体”自然观的生态价值,在某种意义上又得益于人类生产实践能力的落后,认识科学水平的低下,人与自然的动态平衡是借助于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相对弱小来建立的。在当代价值意义上讲,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与生态系统的平衡是低档次的,并非人类生存发展需要所追求的平衡。

C、“工业文明——机械论”自然观的生态价值。伴随着文艺复兴运动,自然科学象一支突起的异军在世界历史的前进中成长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它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崭新的文明——工业文明。以哥白尼——牛顿的科学革命为先导,以蒸汽机等技术革命为条件,以科学和哲学相结合的机械唯物论为世界观,标志着“工业文明——机械自然观”的确立。在这一时期,随着人类认识实践的深化,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索取和改造自然能力的增强,人类在征服自然的征途上,获得了巨大成功。自然生态系统不再是原来想象中的神秘莫测、恐惧崇拜的对象,驱散了宗教意识给自然界蒙上的泛灵论和神秘主义的迷雾,也剥掉“农业文明——有机整体”自然观渲染的那般“刀耕火种”“田园诗式”和谐的外衣,将自然界视为可用技术手段加以剖析、“拷问”、驾驭乃至“奴役”的对象,将自己和自然界完全对立了起来。人类不仅成为价值立场上的主体,也要求成为事实关系的主体,自然不再是人类必须依存的生态条件,而是人类活动的对象。仿佛一夜之间,人类是自然界的主人和中心。在这种被极度扭曲变形了的人与自然价值关系中,生态的价值意义也就有着严重的缺陷。“工业文明——机械论”自然观是人类自然观史上的类型。一方面它极大地弘扬了人类主体能动性,另一方面它也反映了人类作为生态系统生物物种个体所具有的狭隘性和片面性。

生态价值意义在当代的拓展。人类对生态价值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变化和曲折深化的过程。当代生态环境系统的恶化和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以及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强化,促使人类开始对生态价值的认识、评价、活动等方面发生极为深刻的转变。

第一,从人类价值主体角度审视,人类通过合理的实践活动,利用良好的生态资源能源条件,并把它转化为满足人类生存发展所需要的财富,实现生态客体对生态主体的价值。而在顺利实现这一价值的进程中,极为关键至关重要的是生态价值实现条件的认同。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运作的整体,它对人类价值的实现最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条件是其自身的存在。如果人类单向地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任意地掠夺,疯狂地占有,“惨无人道”地索取,将会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不可避免地丧失这种满足需要的可能性。因此,作为一种价值主体,不仅要使生态系统满足自身的需要,还应该而且必须促使自己与生态系统之间以及其他主体与生态系统之间的价值关系得以持续存在,良性发展,有序循环。

第二,仅仅认同生态价值实现的条件是很不够的。还要将认识讨诸实践。其实人类对生态价值实现条件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现实生活中生态价值实现的困境。人类社会的进步,是在改变自然生态系统的文明进程中实现的,如果没有改变自然生态系统的能动作用,没有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社会生产力和科技的提高,很难想象人类的产生、生存与发展!然而工业社会自我否定的因素也急剧生长。工业社会开发的能源主要是不可再生的,物质材料的利用方式是非循环的。它造成了资源能源的过量消耗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农业技术也走向了工业化,它以商品性化肥、农药和矿物能源的高投入,换取农产品的高产出,然而却破坏了土地的有机结构和生物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人类的违反生态价值规律的粗暴干预,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对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价值联系的生物物种的生存和环境系统的净化,从而归根到底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唯有尊重生态价值,还价值于整个生态系统,才能真正挽救人类自身!

第三,生态环境不能继续恶化,人类生存发展不能再受到威胁。人类不合理的活动和错误的理论导致价值取向的紊乱,造成生态价值的丧失,现在对人类来说,最迫切的是改变旧的思想,废除局部而单一的价值观,树立系统观念、整体观念、全球观念,承认包括人的价值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的价值。而所有这些,在当代的意义显得尤有重要性和紧迫性。当代是历史的积淀,现实的根基和未来的参照。人类既然在生态价值实现中已构成最重要的阻碍性因素,具有高度能动性和自觉性的人类对当代社会中生态价值的合理实现就负有极为特殊的责任。我们寄希望于人类当代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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