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增长方式:我们忽略了什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增长方式论文,忽略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果从1956年孙冶方发表《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一文算起,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张在我国已有40年的历史了。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40年过去了,实际的客观效果距良好的主观愿望尚有相当的距离。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难题,也是一个令许多学者多少有些感到沮丧的课题。因为,大量的研究成果使后来者似乎已无话可说。但尽管如此,我认为仍有不少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制度因素与技术因素
本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研究视野的拓展,西方经济学在分析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时,先后提出了“技术决定论”、“人力资本决定论”、“制度决定论”等等。这些理论创新将古典经济学所忽略的技术、知识、制度和文化诸因素纳入到经济增长的过程之中,不仅突破了资本和劳动的传统理论模式,而且对实践也有很强的解释力。正因为如此,这些理论创新(尤其是“制度决定论”)在改变西方经济学潮流的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当前的经济学界,以致于在考察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时,“制度决定论”几乎成了我国经济学界的唯一认识工具。这种做法不仅把一个多元多次方程简化成了一个一元一次方程,而且方程中所设的X是否科学,也是值得怀疑的。
在分析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时,“制度决定论”坚持制度因素比技术因素更优先:不是技术变化决定制度变化,而是制度变化决定技术变化。这个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系统阐发的理论,其政策含义是:转变增长方式的基础是体制的转变。毫无疑问,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制度因素的确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处在体制转轨中的我国尤其如此(两种体制的摩擦是增长方式转变的主要障碍)。但是,由于这一政策含义是在令人怀疑的前提中引申出来的,因而其合理性中也隐含着一种危险的倾向:既然制度选择决定技术演进,那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问题就可以被简约成体制的转变。这样一来,作为生产力的技术,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也就被抹杀了。事实上,“一包就灵”、“一股就灵”的制度拜物教的理论根源正在于此。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模式,制度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技术属于生产力的范畴。不是制度决定技术,恰恰相反,是技术决定制度。马克思主义当然需要发展,但是坦率地讲,在制度与技术的关系中,我更倾向于马克思的模式而不是诺思的模式。其实,诺思自己也很难完全否认技术对制度的决定作用。[①]从长期来看,生产力的发展、技术的演进是人类生存实践的经验积累,这种积累所导致的技术变化优先于制度创新所导致的技术变化。换言之,生产力的变化、技术的演进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所致,人类只能逐步发现并把握这一规律。以为通过制度创新就可以人为地改变或超越这一规律,是一种幼稚的想法。
应当指出的是,否定“制定决定论”并不是要抹杀制度的重要性,在特殊背景下,制度选择可能会优先于技术变化。比如,长期以来,由于我们无视市场(制度)的重要作用,以致于增长方式的转变讲了几十年,结果却是南辕北辙。从这个意义上说,强调体制转变是增长方式转变的前提并不为过。但是,倘若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希望仅仅寄托在体制转变上,则良好的愿望也会引发出未必正确的主张。因为,就生产力的角度或技术的层面而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愚意以为,增长方式转变的实效与我们多年以来在主观上的愿望之所以有相当的距离,其原因之一正在于此。如果看不到这一点,那么,一旦客观实效与主观愿望不一致,恐怕极易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希望体制转变毕其功于一役,主张“闯头”、“休克疗法”,要么对增长方式的转变灰心丧气,失去信心。
二、生产费用与交易费用
80年代以来,虽然我国经济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经济活动中的成本也在呈上升趋势。比如:社会净产值率(国民收入/社会总产值×100%)1992年与1978年相比,下降了11.21个百分点;工业资金利税率总体上趋于下降,1978年为22.8%,1985年为23.7%,1987年为19.95%,1989年为16.79%,1994年为10.7%。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企业成本上升,过去我国经济中存在的“速度型效益”,在1995年已经开始消失。
转变增长方式的目的就是要降低成本。然而考察成本不仅要看生产成本,而且还要看交易成本。按照制度经济学的分析,经济活动中的成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直接生产活动中发生的人、财、物的耗费,称为生产成本或生产费用,另一类是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人、财、物的耗费,称为交易成本或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概念是由科斯于1937年首先提出来的,其内涵迄今尚无统一的说法。科斯认为,为了进行市场交易,就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所花费的成本就是交易费用。阿罗把交易费用定义为“经济系统运行的成本”。威廉森则将交易费用比喻为经济世界中的摩擦力。不过,大多数学者认为,交易费用的内涵至少应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搜寻与信息费用,二是协商与决策费用,三是执行与监督费用。
在现实世界中,交易费用总是为正的。因为,交易活动既然是一种经济活动,那么它在为人类带来效用的同时,也必然让人类付出代价。显然,转变增长方式不仅意味着降低生产费用,而且也意味着降低交易费用。在既定的生产力水平下,改革传统体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通过降低交易费用来减少经济活动中的支出。市场经济体制之所以优于计划经济体制,就在于前者的交易费用明显地低于后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活动中的交易费用显然是大大降低了,这种降低集中体现在平均主义背景下的“搭便车”行为正在消解,以及与此相应的经济效率的迅速提高。这一点正是市场取向的改革能够得到我国大多数人拥护的根本原因。然而,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我国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矛盾、冲突、失序和摩擦现象也在增加,有些甚至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这些现象虽然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但许多人似乎并未意识到:这些现象的增加表明我国经济活动中的交易费用正呈逐渐增大的趋势。
三、微观交易费用与宏观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的增大可以从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来考察。从微观层面上来看,我国经济活动中交易费用的增大主要表现在四个“危机”上:
1.信用危机。资金紧张,一段时期以来已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最“瓶颈”的难题。其实,这个难题仅仅是表面现象,而企业与银行关系的扭曲才是问题的实质。这种扭曲集中反映在“三率”倒挂上:一是近年来物价上涨率常常高于存款利率;二是如果考虑到保值储蓄,则存款利率一般会高于或等于贷款利率;三是贷款利率高于企业利润率,前一段时期,国家专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为12%,黑市利率已高达20—30%,而企业的资产盈利率一般只有5—6%。虽然1996年5月以来,国家已开始调低银行存贷款利率,但企业与银行的扭曲关系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三率”倒挂不仅表明我国金融关系中已潜伏着巨大的信用危机,而且表明我国企业对信用关系的交易费用已越来越难以承受:“借得着钱是死,借不着钱也是死”。
2.管理危机。目前我国企业管理存在着两大突出问题,一是原有的管理水平没有保住,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管理严重滑坡;二是现有管理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管理不严、纪律松弛、基础工作薄弱、企业领导素质差,使得企业中的内部人控制、以权谋私、行贿受贿、侵吞公有资产、腐化堕落、损害劳动者权益等现象愈演愈烈。有关部门的一项调查表明,在亏损的国有企业中,有近82%的企业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由此可见,我国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考核与监督费用正在上升。
3.负担危机。目前我国企业的各种负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债务负担,二是富余人员负担,三是企业办社会负担。由于这三方面负担有加重趋势,说明企业用于协调内部利益关系的费用支出趋于增加。
4.质量危机。由于管理混乱,不少企业产品质量连年下滑。据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综合合格率的结果表明,1991年的产品质量合格率为80%,1992年为73.3%,1993年为70.4%,1994年为69.8%。产品质量的下滑尤其是假冒伪劣的泛滥,不仅造成了企业生产中的不良品损失浪费惊人,以及滞销产品数量的增大,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使得消费者寻求信息的费用不断增大。
从宏观层面上看,我国经济活动中交易费用的增大,主要表现在四个“下降”上:
1.痛苦指数上升,承受能力下降。所谓痛苦指数,是国外用来衡量民众生活质量的指标,用通胀率与失业率之和表示。该指数如果上升,则意味着经济运行发生了危机,公众生活出现了困难。据有关同志统计,近几年以来,我国的痛苦指数呈逐渐上升趋势:1988年为20.5%,1989年为20.4%,1994年为26.9%。这意味着公众在经济活动中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
2.收入差距拉大,公平认同感下降。统计资料综合表明,近几年来,我国公众的收入差距拉大的速度过快:一是基尼系数扩大,目前我国城乡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二是收入分层加剧,据有关部门统计,1994年我国城乡居民中最富有的1/5家庭与最贫穷的1/5家庭所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城镇分别为44.46%和6.04%,农村分别为48.79%和4.59%;三是贫富反差强烈,目前我国农村中仍有近6500万人口处于贫困状态,城镇中至少有1200万人口难以维持基本生存。俗话说:自己活也得让别人活。如果效率提高的好处只是让少部分人不公正地享有,那么社会关系的冲突就难以避免。
3.腐败程度加剧,道德水准下降。对于相当一部分人来说,如今一切行为倘若没有基于货币的解释,就很不正常。于是,“非利勿视、非利勿听、非利勿为”的信条演化出了一系列的权钱交易、坑蒙拐骗、短期炒作、作奸犯科,一些社会丑恶现象甚至达到了使人见惯不惊的程度。令人忧虑的是,笑贫不笑娼、致富不择手段的病态社会风气不仅正在腐蚀勤奋工作、诚实作人、奉公守法的价值观,而且也恶化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
4.个人所得增加,国家岁入下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1978年到1994年,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最终分配结果中,国家收入所占比重直线下降,由31.6%降为11.8%;集体收入所占比重由19.1%上升为24.3%,个人收入所占比重由49.3%上升为63.9%。由于国家岁入下降过快,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以致于难以及时地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矛盾作出有效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仅在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时常有力不从心之感,而且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必须强调的是,微观交易费用与宏观交易费用是密切相关的。其一、微观交易费用的上升,往往是因为宏观交易费用过高。其二、宏观交易费用的增大,往往是微观交易费用转嫁的结果。其三、微观交易费用与宏观交易费用的增大,往往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
既然交易费用本质上是协调人们在分工时发生利益分歧所费的资源的价值,那么,在总体上降低交易费用的同时,市场经济中某些交易费用的增大也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即使是处在转轨时期的中国,上述交易费用的增大也不能被认为都是合理的。虽然与改革带来的收益相比,上述交易费用的增大毕竟只是前进中的支流问题;但任其发展下去,交易费用的增大就会使改革的收益日趋缩小,甚至可能导致体制复归。
四、直接交易费用与间接交易费用
所谓直接交易费用,是指与经济活动中的收益直接有关的交易费用;所谓间接交易费用,则是指与经济活动中的收益并无直接关系的交易费用(如对文化、教育、精神和意识形态等活动的投入)。经验证明,这两种交易费用通常存在着一种负相关的关系:间接交易费用的增加可以降低直接交易费用,而直接交易费用的增大可能是间接交易费用减少的结果。
虽然间接交易费用也是一种成本或支出,但它的存在是必要的、有益的,因为它在更大程度上节约了直接交易费用。其所以如此,就在于,间接交易费用本质上是为了使社会成员确信其制度的合理性所付出的成本代价。换言之,如果社会成员确信该社会制度是公正的,那么,“游戏规则”的执行费用和监督费用就会大大减少。诚如诺思所言:“在使适当的制度合理合法化方面的投资应成为约束当事人的基本费用。”[②]问题在于,市场经济的灵魂要求把人当作“经济人”来看待。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人的活动目的是追求和实现物质利益,人的关系表现为商品生产与交换的物化关系,甚至人格本身也在某些方面物化成为商品范畴(如劳动力成为商品)。因此,那些超越纯粹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领域的问题,往往是市场经济和商品意识所不能涵盖和不能解决的。诚然,当一个守信用的社会与一个骗子的社会相遇时,后者的规则会占优势地位,胜利者未必是真正的优秀者,但是,如果人人都视信守诺言、诚实作人为傻瓜,那么,“你坏,我比你更坏”便会成为竞争的唯一选择,这种恶性互动的结果必然导致人们的交易活动如同冷战中的军备竞赛一样,需要花费越来越大的成本和消耗越来越多的资源。
五、小结
从以上分析中,本文可以引申出以下结论:(1)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过程中,制度因素是至关重要的,但制度不是万能的。我们既要重视制度因素,也要重视非制度因素。(2)必须正视改革开放以来某些不合理交易费用增大的事实。这些交易费用的增大既与两种体制的摩擦有关,也与市场经济的缺陷有关。(3)市场经济本身无力解决某些交易费用增大的问题,因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转变增长方式、降低直接交易费用的题中之义。当然,间接交易费用毕竟也是一种资源耗费,对它的支出必须有一个度的把握(过度的支出不仅是一种浪费,而且也会导致其效益递减)。不过,我国目前的现实是对间接交易费用重视不够,因此,当务之急是应当加大对文化、教育、精神及意识形态的投入。
注释:
①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0页。
②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