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经济的出路与发展——莱芜市供销社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调查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莱芜市论文,供销社论文,农业产业化论文,供销论文,路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的供销合作社自建立伊始,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近年来,由于历史包袱重、产权归属不清、经营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制约,经营状况与发展一直在低谷徘徊。为了积极探索供销社的改革,莱芜市供销社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决定》后,明确了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目标,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以市场需求为中心,贸工农并举;以三农服务为宗旨,社农共兴”的发展思路。经过不懈的努力,目前各项经济指标年增幅已连续五年位居全省供销系统前三位。调查分析莱芜市供销社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成功经验及遇到的问题,对于全省供销社调整发展策略、加快发展步伐具有现实意义。
一、供销社应该而且能够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推动力量
进入90年代后,供销社面临着大的改革,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现实的客观选择。至于从何处改起,改成什么样,各级供销社都没有成例可依。1995年,中央和省级有关文件下发后,莱芜市供销社首先对自身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优势,在科学定位的基础上寻找发展的思路。
1、供销社面临自身发展和农村经济现代化的双重需要, 应该成为服务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力量。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供销社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为农村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供销社的许多职能被分化出去,逐步成为独立的商业实体或行业管理部门,供销社仅在农资、日用品和农产品购销上还有一定份额。由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不能很好适应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经营思想上淡化了为农服务宗旨;经营作风上偏离了供销合作社性质,与农业产业化对接迟缓;经营体制上偏离了设社原则,服务地域狭窄,形不成规模效益等原因,莱芜市绝大部分基层供销社已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首先是亏损严重,全市28个基层社能正常经营的不足五分之一。据统计,1994年全市基层社经营亏损累计1248万元。其次是包袱沉重,全市基层社经济包袱总额达7246万元, 其中因小城镇建设拆迁损失560万元;120种商品政策性降价造成损失4101万元。三是经营受限, 全市基层社零售商品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所占份额由1985年的21%下降到1994年11%。莱城区24个基层社化肥年供应量不到社会总需求量的70%,生姜、大蒜等大宗农副产品则很少经营。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发展就必须有思路上的创新与突破。
供销社是广大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该在为农服务上找出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也遇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结合难,农民难以稳定进入市场;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生产方式和手段落后;农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户经营规模小,农业规模效益低,农村地区、行业间条块分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很不适应。因而,现在的农业、农民迫切需要一个服务组织来承担中介作用,实现其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这对供销社是个好的机遇。江泽民总书记在给供销合作社全国代表会议的信中说:“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强烈要求。希望供销合作社自觉履行这一历史重任,……”无论从供销社自身发展形势,还是从农村经济现代化的现实需要看,供销社都应该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推动力量。
2、供销社在农村有独特的优势, 能够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推动力量。
莱芜市供销社经过调查分析,认识到供销社在服务和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一是与农民的联系密切。由于供销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一直以三农服务为天职,长期形成了与农业、农民共兴衰的历史渊源;二是有健全的服务网络。全市有基层供销社28个,经营网点458处,庄稼医院28处,经营服务网络遍布全市农村, 长期以来一直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服务,由此而形成的合力是任何商业组织所不具备的;三是有近六十年经营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培养和锻炼了一支比较专业的经营管理队伍和技术骨干;四是以供销社为依托的专业合作社和区、市社兴办的工业企业,可以成为产业化的主要载体和龙头。目前莱芜以市供销社为依托的专业合作社有6家, 基层社、区社、市社所办企业23家,基层供销社资产总额12490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7896万元,固定资产4594万元,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可见,供销社的经济性质、运营方式、人员素质和现有实力共同奠定了其在农村的优势,只要定位准、思路新,就一定能够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推动力量。
二、基地、龙头与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
农业产业化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效益为中心,以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把分散的农户与统一的市场联结起来,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联结起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市场、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莱芜市供销社紧紧抓住关键环节,确定了“以市场需求为中心,贸工农并举;以三农服务为宗旨,社农共兴”的发展思路。
1、抓好基地建设,发展龙头企业。
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模和质量,关系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规模和质量。
莱芜市自1993年提出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以生姜为主的“三辣”,以莱芜猪为主的畜牧,以大棚菜为主的蔬菜和以干杂果为主的林果等四个主导产业,1998年“三辣”种植面积达30万亩,出栏生猪50万头,仔猪100万头,保护栽培蔬菜10 万亩,其中冬暖大棚1万个,这样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是与供销社的服务、 引导、参与分不开的。莱芜市供销社把培育主导产业、开发建设农副产品的原料生产基地作为服务农业产业化的首要任务,通过组织引导农民建设基地,与农民联办基地和供销社自办基地三种形式,初步建成秸梗、大蒜、蔬菜等出口生产基地400亩,还打破地域限制, 在菏泽等地大规模开发建设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使莱芜市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更具有区域特色,正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几乡一业的经济格局。1997年全市各类专业村已发展到481个,其中“三辣”专业村119个,畜牧专业村135个,林果专业村148个,蔬菜专业村45个。
莱芜市供销社在经营实践中还了解到,虽然有些农民自发组成了生姜协会、果农协会和大蒜运销协会等合作组织,但仅局限于某些村镇,服务内容较少,且不规范。经多方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他们充分利用自己服务面宽、组织网络全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当地资源特点,大力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如种植专业社主要吸纳以生姜、大蒜、鸡腿葱、果品、蔬菜等经济作物为主的农户,组织农民集体进入市场,分担风险、共享利润。养殖专业社,主要以畜禽等畜牧养殖户为主,对其提供良种、医药、饲料供应以及肉、蛋销售一体化服务,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规模。截止1998年上半年,莱芜市各级供销社已经组织农民建立起了种植、养殖、加工等各项专业社12家,对整个区域的经济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发挥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受到广大农户的赞誉。其中张家洼银杏专业社1996年被省体改委、省社列为全省50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之一,大部分专业社成为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销售基地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
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具有拓展市场、引导生产、强化服务、加工增值的综合功能。莱芜市供销社从企业改制入手,通过技术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使纸箱厂、瓜籽厂、农产品出口加工厂和土特产公司等一批企业脱颖而出,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龙头。其中农产品出口加工厂年加工牛蒡近千吨,内销大蒜360吨,生姜500吨,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进程。土特产公司充分发挥外贸优势和农产品资源优势,开发秸梗、大蒜、蔬菜等出口产品生产基地500多亩,加工生姜、秸梗、莴苣、萝卜等600多吨,姜芽800万支,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新路子。
2、努力开拓市场。
提到开拓市场,人们往往认为开拓农村市场是供销社唯一的出路。当然,供销社在农村开拓市场,有优势,也符合办社宗旨,但具体到当地实际情况,也许有些供销社只有从开拓发展城市商业起步,在占有一定份额、具有经济实力之后,再转向农村市场,才符合自身发展规律。莱芜市供销社就属于这种情况。
莱芜市供销社在市内有25万平方米土地,9万平方米营业、 仓储设施,其中有相当部分位于黄金地段,早在1993年他们把胜利路东的平房和仓库进行开发,建起了华联商城,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随后他们确立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滚动发展”的开发思路,决定建设占地60亩, 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集经营、服务、餐饮、娱乐、住宿、仓储为一体的供销商城。在筹建过程中他们制定了“投资押本,自主经营,定期还本”的招商引资办法:投资者投资开发商城,营业楼建成后一定期限内投资者无偿使用,自主经营,收入归己;合同期满后,供销社还本并收回设施和使用权。这种办法在引资的同时也实现了招商,不到一个月就吸纳资金1000多万元。商城一期工程7000m[2],于1998年5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全部工程建成后将安排就业人员1200人,实现经营额1.5亿元。 供销商城建设可以说是莱芜市供销社走出低谷,实现二次创业的转折点。
在加强城市市场建设、扩大商品销售的同时,莱芜市供销社并没有放弃对农村市场的开拓,他们认识到供销社在农村市场的份额逐年下降的事实,但同时也发现农村市场需求范围的扩大和量的增长对于供销社发展也是个机遇。面对这一历史机遇,莱芜市供销社首先对农村市场作了认真分析,了解到广大农户进入市场,迫切要求信息服务和服务指导;农村生活消费虽滞后于生产消费,但生活消费的面越来越广、量越来越大、层次也越来越高。开拓农村市场必须从解决农民卖难入手,帮农增收,助农致富,这是激活农村市场的前提。近年来,莱芜市供销社主动与许多村庄合作,组建了集农资、日用品、农产品经营和废旧物资收购及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为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站80多个,为农民提供最直接、最具体的经济、生活、生产、科技、信息等服务,使广大农民从服务中得到实惠。
三、正确认识和理顺几个关系
莱芜市供销社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化的思路与做法,给我们的启示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正确认识和理顺了几个关系。
1、供销社与农户的利益关系。
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联结供销社与农户的纽带,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发展的基础。农民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只有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才能充分调动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农产品原材料基地建设;只有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农民才能真心实意地关心和支持供销社龙头企业,密切社农关系。
莱芜市供销社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把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建设基地、培植龙头企业的首要条件,在农副产品收购、加工流通和原料基地建设三个环节上让利于农民,并通过扩大农产品贮存规模、实行收购保护价等方式帮助农户规避市场风险。实践证明,只有逐步明确供销社(也包括其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双方的经营行为,才能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分配机制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自1983年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通过《莱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以来,莱芜供销社就一直坚持民主办社原则,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各行其责,切实保障社员及供销社的正当权益。进入90年代以后,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莱芜供销社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有效地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并逐步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增值,使供销社与农户共同受益。
2、供销社为三农服务与发展城市经济的关系。
如何以城市经济的发展优势弥补为农服务功能的不足,支持基层社的发展,是供销社长期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事实表明,简单的以工商企业的利润去补为农服务项目是不可取的,因为用增加投入的办法搞服务,一方面不利于服务项目的持续有效扩展,另一方面也减缓了工商企业的发展速度。莱芜市供销社的做法是:根据市场需要搞加工,按照加工需要安排原料生产,用生产、加工销售的综合效益支持技术、信息服务,以贸工农的顺序组织生产和经营,推行贸工农一体化,进而推动农业产业化。莱芜市供销社充分利用地域产品资源优势,以城市经济的利润弥补农业产业开发经费的不足,大力培植出口货源基地,提高农产品技术含量,带动一方农民从事蔬菜、药材的专业化种植,形成以生姜、大蒜、苹果、牛蒡、秸梗、核桃为主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业务。每年通过自营、代理、代办等形式,向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出口各类农副产品8000多吨、染色姜芽2000万支。
由此看来,为三农服务是供销社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但在现阶段则是刚刚起步,城市商贸业虽不是供销社的主体业务,但对部分市地的供销社来说则是启动发展的契机,只有抓住机遇,积极实现“两个转变”,盘活存量资产,壮大经济实力,才能支撑起繁重的为农服务项目,开拓广大的农村市场,从而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实现二次飞跃。
3、开拓经营与传统经营模式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特色就没有竞争力,供销社小而全、大而全的经营模式必然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但供销社长期形成的庞大经营网络又具有其它商业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莱芜市供销社一方面深挖传统经营模式的潜力,依托经营网络,运用总代理、总经销、连锁配送、联购分销等现代营销手段,减少经营中间环节,加快流通速度,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另一方面又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开拓外部市场。他们积极调整经营结构,转变经营方式,形成了以农资、食盐、家具、自行车、农用车、化妆洗涤用品、食糖、土纸、果品、废旧物资等17种单项商品为主体的经营体系。通过充分发挥传统与现代两种经营模式的优势,莱芜市供销社逐渐占据了城市与农村的部分市场,拥有了稳定的消费群体,从而壮大了服务农业产业化的实力。
4、综合服务与专业服务的关系。
供销社的发展目标是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包括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信息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但随着农副商品生产专业化、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提供以骨干商品生产为对象的专业性系列化服务。综合服务是供销社自身功能的完善,专业服务是产业服务的延伸,二者不但并行不悖,而且必须结合起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莱芜市供销社清醒地认识到农民的需要就是机遇、就是潜在的市场,在开拓农村市场的过程中能满足农民的各种需要,就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莱芜市供销社通过组织中心社、办专业社、建村级服务站和开展“一人联百户、四供一服务”等形式,基本形成了四级服务网络体系,把综合服务与专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系列化的服务。
5、供销社管理的“条”、“块”关系。
历史上,供销社一直属于系统管理(除1958—1959年人、财、物三权曾全市下放到人民公社)。1986年莱芜市实行向乡镇放权的改革,基层社的人事管理权和重大问题决策权下放给乡镇管理;1993年8月, 又把基层社的人、财、物全部交由乡镇管理,虽是出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但在实际运行中出现许多问题。基层社下放后,上级社无权过问,而有些乡镇政府想管却因业务不熟、经验不足、财力有限等因素的制约而管不了、管不好,有些则视供销社为包袱而不愿去管,基层社下放,还割断了基层社与上级社的业务联系,削弱了供销社原来的信息、联合、调整等优势,失去了一些利益较为一致的经营伙伴,严重影响了经营业务的开展。市级供销社与区、乡镇级供销社往往因为在经营方式上缺乏密切配合与相互支持,而给供销社整体经营思路的实现造成一定难度,只有改进基层供销社块状管理的格局才能真正发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作用。
在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上,莱芜市供销社努力协调各方面关系,争取恢复和完善基层社以系统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使区联社成为基层社的经济联合体和“龙头”企业,从而大力开展以工业品联购分销和农副产品分购联销为主要形式的系统内经营联合。
由于正确认识并理顺了以上几个关系,莱芜市供销社才能够轻装上阵,在包袱沉重、步履维艰的情况下,不断调整思路,开拓经营,在服务与推动农业产业化中逐步减亏增盈,发展壮大起来。
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形势对供销社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莱芜市供销社服务农业产业化的经验表明,只要有了“以农为本,与农共兴”的正确定位,大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能找到适合各地供销社发展的思路,强根固本,完善为农服务体系,在引导、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同时,从思想上、体制上、经营方式上彻底转变旧的模式,实现供销经济的新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