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_社会组织论文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_社会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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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是革命家,而且是思想家,他们毕生都在关注和思考人类的前途和命运,他们对人、自然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观处处闪烁着真理的光芒,为当今人类摆脱全球性危机,走出生存困境,进而建构和谐社会,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观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 74;人本身就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1] 518;自然界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的生活”[2],人离不开自然界,必须依靠自然界生活,离开了自然界,人类将无法生存。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观认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是通过劳动和人周围的自然发生关系的,人类通过人手以及用手制造出来的工具的使用,不断地改造和支配自然界,从而创造了一个“人化的自然界”,与此同时,人的自身也得到了改造,劳动也是人自身的自然力的外化。“动物也进行生产,但是它们的生产对周围自然界的作用在自然界面前只等于零,只有人才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1] 457,人同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能通过生产劳动自觉地利用和支配自然。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必须和自然界和谐相处,人类不要站在自然之外去统治和主宰自然。“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每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都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1] 417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在作用于身外的自然时必须尊重自然的客观规律,否则,将破坏自然生态平衡,遭到自然界的报复。人类急功近利,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无所不用其极,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也越来越激烈,越来越严重。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处在尖锐的对立之中。

在人与自然关系对立或紧张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人与人关系的紧张或对立。这是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是互动共生的,人类史与自然史是相互制约的。但是在人与自然和人与人这两对矛盾中,人与人的矛盾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其社会基本矛盾导致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使生产力造成巨大破坏,物质财富造成巨大浪费,使本来就有限的自然资源更趋紧张。而自然资源的日趋紧张、短缺,又进一步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与纷争,甚至爆发为争夺资源而发生的战争。要实现两种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首先应从调整、改善人与人的关系着手。只有如此,人类才能同心协力地调整、改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马克思、恩格斯在100多年前就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3]。这是独具慧眼的忠言,也是振聋发聩的警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观把实现“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确立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社会三者关系的最高价值目标。这种生态观的重大价值和现实意义就在于向人们提供了一条清晰的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线索——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建立一个科学、民主、公正、和平且能永续的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价值追求,同时也是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

何为和谐社会?胡锦涛同志对和谐社会的特征作了概括性的描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已经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包括构建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也称“四个文明”,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或者说构建和谐社会的最理想模式是什么?毫无疑问,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但与此同时,也必须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观为我们提供的思考问题的新的方法论视角,就是必须从系统的整体观的角度认识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各要素彼此之间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横向上,不仅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部的各个要素和运行机制的相互协调发展,还要求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和谐。纵向上,中央与地方、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发展甚至上、下部门之间都要协调。

一、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保护好生态基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一)优化产业结构

优化产业结构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根本途径。没有良好的合理的产业结构,就不会有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就没有污染防治和治理的手段,就不会有补偿生态环境的物质基础。因此,是否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否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衡量国家产业结构优劣的重要标准。致力于优化产业结构应该成为我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必须选择的战略方针。优化产业结构,就现阶段而言,首当其冲的是要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致力于发展生态产业。生态产业的发展将使经济发展不再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双刃剑,因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生态产业发展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点。生态产业的发展能使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使经济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状况相协调。随着经济的增长与发展,生态环境状况不断得到改善,自然资源不断被合理利用,生态平衡逐步得到保护,从而生态环境质量获得改善和提高,其结果是使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走向和谐。生态产业包括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环保产业等。当代经济的发展,就是要把这些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可否认,中国的生态产业已有一定的发展,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生态产业还有很大的差距。发展生态产业,对我们而言,具有紧迫性和艰巨性。

第二,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实现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就必须致力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以下几大特点:高附加值、深加工、高效、低耗、低污染甚至无污染。高新技术产业还可以改造传统产业,使传统产业朝着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

第三,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根本需要。如果一个产业形成了循环经济体系,就意味着该产业实现了“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环状反馈式链条,做到最优生产、最适消费和最小废弃。这样的产业越多,产业结构就越好。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更多的产业形成循环经济体系。

(二)坚定不移地推动可持续消费

人类的消费模式如何,直接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可持续消费是反映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先进的消费模式,能实现资源的最优消耗和永续利用,能达到废弃物的最小排放和对环境的最小污染。因此,实现可持续消费,从消费的角度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定不移地推动可持续消费,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重要途径。

要实现可持续消费,关键是千千万万个消费者能否切实做到推行可持续消费模式:一是加强消费引导,引导正确的消费观念,引导合理的消费需要,引导加强精神文化消费;二是加强消费者教育,向消费者倡导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观念,教育消费者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努力提高消费者的素质;三是推行可持续消费政策,促使消费者由传统的消费理念向可持续消费理念转变,促使建立与合理消费结构相适应的产业结构,积极扶持“绿色消费运动”,等等。

(三)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经济体系的形成

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力求使资源的价格充分反映生态、资源和环境的真实成本,让污染者、资源开发和使用者承担环境和生态破坏的损失、资源耗竭的成本,从而构建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促使市场主体减少资源的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从事节能、环保、资源有效利用的经济活动,进而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经济体系的形成。

(四)尽早建立和完善绿色GDP制度

强调单纯的GDP增长已不适应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根本要求。单纯的GDP增长往往使经济越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越被扭曲。尽早建立绿色GDP制度,将体现生态、自然、环保等绿色GDP要素统计进去,把环境成本从经济增长的数值中扣除,以绿色G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

二、统筹兼顾,协调和平衡各方面利益,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事实证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尽管渗透到各个领域,表现多种多样,但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利益的冲突。因而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就是要协调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一)处理好阶级、阶层的关系

中国是一个社会因素繁多、社会资源丰富的社会,相互关系错综复杂,如果协调不好就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和动荡。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社会中不同阶层因在改革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出现了分化和组合。表现为:第一,工人阶级逐渐分化。产业工人因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同,阶级归属感和阶级意识也有明显差异。第二,农民阶级出现分化。一部分农民继续务农,一部分转化为企业职工,一部分进入城市后,由于没有稳定的职业,形成了流民性质的群体。第三,知识阶层在崛起。第四,私营个体阶层在发展壮大。第五,企业经营管理阶层逐渐凸显出来。

按照“和谐社会”理论,决定和谐的首要因素是财富分配。不同阶层之间的经济地位是有差别的,但悬殊过大是危险的。因此,我们必须建立阶层利益的整合机制,应当调整过高收入,反对灰色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应当提高所得税,增加利息税,扩征遗产税,在政策上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

(二)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入手优化社会结构

不断完善社会结构是社会持久和谐的有力保证。中国的社会结构存在两种独立体系:一个是由市民组成的城市社会,另一个是由农民构成的农村社会。判断标准在于持有户口的类别。

我国社会现阶段正处在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二元结构并存的尴尬境地。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和市民一直处于冲突和对立的状态,突出表现为市民对农民的歧视和农民对市民的厌恶。这种归属的不一致在某种程度上会导致农民很难在城市空间场域中将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纳入市民的关系网络中去,他们只能利用在家乡长期建构起来的社会资本——同乡关系、亲缘关系,在城市中求生存。这样,一方面,我国社会仍然存在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还存在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它由市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和农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这两部分构成。这种不合理的分布,从根本上影响着阶层间的协调和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

(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不具备政府职能,可是,它能起到政府起不到、政府也不应当起的作用。社会组织具有服务的功能。社会组织是自治的,以服务为天职。社会组织具有协调的功能,既能协调社会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也能协调国家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社会组织是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社会组织具有监督的功能。尽管这种监督是柔性的,可恰恰是这种柔性的监督具有客观性,富有人情味,是人性化的监督。

社会组织具有公正的功能。社会组织既要对上负责又要对下负责。这种“兼顾两头”的性质,决定了社会组织要公正。

社会组织还具有智囊团、思想库的功能。近年政府出台的大思路有不少来自于社会组织,这是民主化进程加快的表现。

从社会稳定的角度看,社会组织起到了安全阀的作用。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的社会组织最先觉察社会冲突。早觉察,早预警,可以避免把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冲突,演化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在社会冲突发生以后,社会组织又可以充当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稀释剂。

市场、政府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是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从治理国家角度来讲,政府是主导;从管理社会角度来讲,社会组织是主力。当前,社会组织应当努力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意识,政府应当大力扶持社会组织,伸出双手欢迎社会组织。各类社会组织是社会和谐发展的血脉。

(四)以制度创新构建和谐社会

要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关键还要从制度入手。这里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如各种成文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契约等,即通常所称的法治。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我们称之为德治。正式规则也只是决定行为选择的总体约束中的一小部分。人们行为选择的大部分行为空间是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的。所以说,制度创新应该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方面入手。

但要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首先,要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通过市场经济制度的根本确立,收缩政府权力的覆盖范围,为社会力量的发育成长提供有利的空间和养分,从而在政府与个人之间建立联系和沟通的桥梁,缓和两者间的紧张状态,同时也为个人营造阻挡强权侵扰的屏障。其次,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民主政治制度,要将对执政党的约束与监督落在实处,具有可操作性,还要严格界定党的政策、决定与法律的界限,防止其超越法律的规定,形成隐性立法。同时,应注重我国的政权建设水平,在转换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注意各级、各类权力机关之间的有效制约与平衡。

(五)管理的重心转向社会管理

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应是政府最主要的职能。

首先是要发展社会管理的硬件,提高社会事业投资的比例。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事业的投资在一定时间内应当以更大幅度增长。牺牲社会事业去单一发展经济会破坏社会和谐,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其次,要制定尽可能完整的社会指标体系、人文指标体系。我们在工作中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社会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指标体系的建设,一要切合中国实际,二要与国际接轨。

再次,要把繁荣文化提到应有的高度。文化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这已是全世界的共识。我们要强化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现代经济中的文化含量在提高,现代经济的运行常常要走文化快车道,现代文化的经济功能也在增强。这既是现代经济的特征,也是现代文化的特点。

三、加强国民素质教育,倡导绿色文化,增强社会凝聚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国民素质不仅是指文化素质,更重要的是公民意识和道德素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来说,不仅要建立有效的利益平衡和协调机制,还要依赖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价值体系,亦即公民对国家和社会的价值认同。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要有基本的公民意识和社会道德,遵守爱国、敬业、守法、诚信、互助、尊老爱幼等基本的社会规范。国家和政府要通过制定法律和制度,通过履行管理和服务的职责,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形成有利于社会团结、有利于凝聚人心的社会价值认同。

和谐社会的追求,体现在人们的心灵深处,体现在一个民族的人文精神上,因此,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克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消极因素,即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倾向,大力提倡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引导人们形成诚信友爱的人际关系,实现以人人平等、和而不同、互惠互利为基础的社会成员的和谐相处,为社会状态的安定有序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此外,还需要加强环境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绿色文化,培养全民族的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当前,各种社会矛盾最终都聚焦在资源环境的利用上,一种可称为生存寄托的社会心理正在萌发滋长。因势利导,把培养生态寄托情感作为提升精神境界的核心,可以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一个共同的领域,从而为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找到一个现实的交点。为此,我们要教育先行,要在我们的小学、中学和大学开设更多的环保知识、环境伦理方面的课程,不仅要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要提高他们的环境道德素质。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倾向,以实现可持续生存和可持续消费,从而为缓解我国日趋紧张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打下坚实的人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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