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孝治文化研究

汉代孝治文化研究

徐玲[1]2004年在《汉代孝治文化研究》文中认为汉代统治者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以孝治天下”的治国方针,公开倡导全国以“孝”为本,使原本只属于宗法伦理的孝道走进了国家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一种泛道德观念的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进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汉代孝治文化,影响中国社会长达两千多年。 孝治在汉代成为治国纲领,并终两汉四百余年而不变,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由汉代的历史根源、社会土壤以及统治者的统治需要综合决定的历史选择。 汉代孝治文化继承并变异了先秦儒家丰富的孝道思想,逐步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孝道理论,不仅有了系统的理论形态,而且侧重于政治指导作用,把理论提高到了可操作的层面,为统治者的孝道理论提供了实践的可能性。为了政治统治需要,汉代思想家引申和扩展了孝道内容,提出了许多新的孝道观念,使孝道的外延不断扩大,成为一种泛道德观念的社会伦理。汉代统治者大力倡导孝道,目的并不仅仅在于维护家庭、宗族的血亲稳定,最终目的乃是“移孝作忠”,让道德为政治统治服务,所以整个汉代孝道理论的核心就是“移孝作忠”,把小“孝”变成大“孝”—忠,即把原来的门内之治的“孝”变成门外之治的“忠”。汉代孝道思想在大的原则上没有变化,但小的方面也有一定的变化,尤其在西汉中后期,董仲舒等开始用阴阳五行学说等来附会孝道,进一步对孝道观念改造、扩展和延伸,演变出以“叁纲五常”为核心的孝道体系,使孝道思想开始神学化。东汉统治者“宣布图谶于天下”,用更落后、更迷信的图谶对孝道思想进一步神秘化和迷信化,此时的孝道思想具有了明显的神学色彩。 汉代重孝治还表现在统治者对孝道思想的具体实践上,制定出一系列具体措施来全面实施其孝治方针。在大力推行孝道教育的同时,朝廷奉行尊老国策,形成相对完善的养老、敬老体系。为了使人人行“孝”,朝廷和地方政府都制定一套完密的褒奖机制,对孝子孝女进行奖崇。在用人制度上以孝悌品行为标准,在政治上为孝子顺孙安排好出路。 汉代大力倡导孝治,使两汉社会形成讲孝行孝的浓厚氛围,汉代封建统治相对稳定,社会秩序相对良好,家庭相对和谐,但孝道就像一把双刃剑,在它积极影响的另一面有着忠孝之间的矛盾、东汉的报仇之风盛行、家庭内等级森严、子女人身受限制等的消极影响,这也决定了汉代孝治文化走向衰落的必然。

李建业[2]2007年在《孝文化与汉代社会》文中研究指明孝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孝治天下”是汉代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典型特征,具有深刻的历史渊源、现实的社会背景和充分的实际体现。孝的思想贯穿于汉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与汉代政治、法律、家庭、伦理思想、教育有着密切的联系,对汉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孝是汉代政治的伦理精神基础,主要体现在孝是汉代封建宗法制度的基础、政治实践的指导方针和政治稳定的有力保障。孝在汉代政治实践中得到了具体应用,与孝廉制度的产生、演变和实施密切相关。孝与忠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孝融于汉代政治的本质就是移孝作忠。孝的传统是汉代法律的鲜明特点,汉代孝的法律化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分为初始、发展和完备叁个历史阶段。孝的思想渗透到行政法、民事法、刑事法、诉讼法等各种基本法律形式之中,产生了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孝是汉代家庭生活的基本道德规范,是调整家庭内部关系、家庭与国家关系的行为准则。在汉代家庭之中,孝的思想体现于家长的责任与子女的义务之中。孝文化对汉代家庭产生了深刻影响,有力维护了汉代小农家庭的稳定,促使了世家大族的形成和皇族的延续。孝是汉代伦理思想的核心观念,是小农经济和宗法制度在伦理思想上的反映,是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和国家伦理的统一。孝贯穿于五伦、叁纲五常、叁从四德等伦理思想观念之中,对汉代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孝是汉代儒家传统教育的主要内容,《孝经》、《论语》、“五经”等儒家经典中包含着大量论述孝的内容。孝的思想贯穿于汉代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叁种基本教育形态之中,对后世教育的影响广泛而深刻。“汉以孝治天下”具有民主性精华与封建性糟粕并存的“二重性”特点,对后世封建统治影响深远。发掘我国传统孝文化的优秀精神文化内涵,尤其是对最具有代表性的汉代孝文化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可以为社会主义新孝道的建立提供理论依据,为现代养老制度的完备和具体实施提供历史借鉴。同时,汉代孝文化也是今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型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源泉。“孝”的思想贯穿于汉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汉代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指导思想,“以孝治天下”成为汉代统治秩序的鲜明特点。本文试图探讨孝文化与汉代政治、法律、家庭、伦理思想、教育等各方面的关系以及孝文化与汉代社会各层面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以弥补当今研究上的某些不足,为“汉以孝治天下”说提供有一定说服力的理论依据。

徐玲[3]2007年在《汉代以孝治天下原因探析》文中提出汉代统治者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以孝治天下”的治国方针,公开倡导以“孝”为本,使原本只属于宗法伦理的孝道走进了国家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一种泛道德观念的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进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汉代孝治文化,影响中国社会长达两千多年。孝治在汉代成为治国纲领,并终两汉四百余年而不变,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由汉代的历史根源、社会土壤以及统治者的统治需要综合决定的。

刘厚琴[4]2006年在《汉代伦理与制度关系研究》文中指出伦理即社会长幼尊卑的各种人伦关系,而制度则是一定条件下形成的各种规范化体系。在中国古代家国一体的封建社会,伦理与制度整合是必然的社会现象。汉代作为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的奠基时期,既是伦理制度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封建伦理的定型时期。伦理制度化是汉代构建社会伦理新秩序的对策性措施与有效途径,它适应了封建大一统和规范伦理道德生活的客观要求。从汉初伦理纳入律法始,又经“独尊儒术”,汉代伦理与制度互相影响,逐渐建立起一种稳定的整合互动关系。其对后世封建社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本文分上下篇,上篇论述“伦理对制度的影响”,下篇论述“伦理制度化对伦理之反作用”。 上篇从伦理与汉代法制、伦理与汉代官制、伦理与汉代教化叁个方面进行论述。汉初已开始了伦理与法制整合的步伐,张家山汉简律严惩不孝行为,将孝伦理纳入律法。汉代通过规定家系继承关系、维护父家长权力、宽宥为父母复仇行为、规定亲亲得相首匿、实行家属连坐等,将宗法血缘规则纳入律法中。而“引经决狱”“原心定罪”则直接以儒家伦理道德标准定罪量刑,更鲜明地体现了伦理对法制的影响。汉代以孝为核心的宗法伦理与法制整合,伦理影响法制表现出过程的渐进化、法律条文规定与具体司法实践并非完全一致、汉律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也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等特点。 汉代通过孝廉察举制度,将孝伦理纳入官吏选拔制度,这既是汉代官制的鲜明特点,也是汉代伦理渗透向官制的成功经验。汉代将忠、孝伦理纳入官吏考核制度,建立起规范的励忠机制和“不忠入律”的惩罚机制。树立“忠”模式,严惩不忠之臣,强调尊尊之道。并将孝伦理纳入官吏休假制度,对官员居丧期间实施休假照顾。这必致汉代官制出现伦理化倾向。汉代官制伦理化呈现出过程的渐进化,方式的多元化,以及维护君臣上下等级关系、执行力度大、目的鲜明化等特点。 汉代伦理与制度的整合互动是以“教化”为基础的,而教化也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伦理与制度在建立社会伦理新秩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颇。汉代政府通过尊老、旌表、兴学、德治等行政、教育的方式将伦理原则内涵于制度体系之中,对社会成员进行非强制性的社会教化,既促进了伦理的制度化和制度的伦理化,又对汉代伦理与制度的整合关系起到了调节作用。 下篇从汉代伦理制度化与伦理的强化、汉代伦理制度化与伦理的政治依附化、汉代伦理制度化与伦理的异化叁个方面进行论述。在伦理与制度的整合互动关系中,伦理作为一种理论形式被纳入制度,政治制度的干预既是对伦理的选择和认同,也是对伦理的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孝、贞家庭伦理和忠政治伦理被制度

季庆阳[5]2011年在《唐代孝文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表征。唐代是中国孝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孝文化的内容十分丰富,并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从唐代社会状况入手,全方位、多视角地对唐代孝文化进行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深化对中国传统孝文化的认识,有益于深化对唐代社会历史的研究,另一方面对于解决当前社会道德缺失、家庭矛盾突显、代际关系紧张、养老问题突出等社会现实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多学科交叉的方法,对唐代的孝文化进行了系统研究,着重探讨了唐代孝文化发达的原因,唐代孝文化的基本特征,以及唐代孝文化与唐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关系。全文共分为八个部分,各部分要点如下:第一章主要是对学术史的回顾。近百年来,海内外学者曾对唐代的孝道及其相关问题进行过研究,并产出了一些成果。这些成果或论唐代孝道,或论唐代孝治,或论唐代的忠孝关系,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对我们都有一定的启发。但总的看来,成果数量不多,研究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对唐代孝文化的认识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加大唐代孝文化研究的力度。第二章探讨唐代孝文化的渊源。唐代孝文化的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西周的“尊祖敬宗”即带有浓厚的孝文化的色彩。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创立了一整套孝文化的理论。汉代奉行“以孝治天下”的治国方略,使孝道政治化和神学化。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孝亲先于忠君、生孝重于死孝等孝道观。所有这些,都成为唐代孝文化发展的基础。第叁章具体研究唐代政治与孝文化的关系。唐代继承“以孝治天下”的传统,将孝纳入唐代文教体制当中,推行崇圣尊儒的政策,在政治生活的各个环节中,提倡孝道的教化作用。这种情况在唐代的教育制度、选官用人制度、褒奖孝行政策、尊老养老政策、礼仪制度、法律制度中都有充分的表现。说明孝文化在唐代政治生活中具有强大的影响力。第四章研究唐代经济与孝文化的关系。在唐代,孝文化不仅保障了小农家庭的团结与社会的稳定,而且在促进农业技术的传播和劳动力的生产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从唐代推行孝道实践的经济政策,孝文化与唐代家庭财产的管理,以及孝文化与唐代财政的关系来看,孝文化与唐代经济关系十分密切。这种关系有利于孝文化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则是一把双刃剑,祭祀、丧葬等方面的过度开支会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沉重的负担。第五章研究唐代文化与孝文化的关系。孝文化作为意识形态渗透到唐代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资料显示孝文化与唐代宗教、文学、史学、艺术(包括音乐舞蹈、绘画雕塑、建筑、书法等)、医学等等都有一定的关系。孝文化促进了唐代各个文化因子的发展,而各种文化因素的创新反过来又丰富了唐代孝文化的内容。第六章研究唐代社会与孝文化的关系。唐代孝文化深入到唐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唐人的衣食住行、家庭生活、节日习俗以及社会风气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孝文化的影响下,唐代社会呈现出许多体现孝文化的风尚。注重厚葬、行第和谱牒就是这种风尚的体现。第七章研究唐代的孝道观和孝文化的特征。唐人遵行了儒家孝道伦理的基本内涵,但不同阶层对孝道理解存在差异。出于皇权统治的需要,唐代帝王要求官僚士大夫和普通民众做到忠孝统一、忠先于孝。而士大夫往往强调忠孝不可兼得,普通民众则以“善事父母”做为行孝的准则。从大量资料来看,唐代孝文化具有继承性、创新性、开放性、包容性、阶段性和区域性的特征。这些特点的形成有多种因素在起作用,但总的来讲是由唐朝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第八章论述唐代孝文化的地位及影响。唐代孝文化是中国中古盛世孝文化的代表,它对唐代社会产生了深刻而又全面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唐人思想道德和文化的引领,对唐代政治实践和社会生活的指导,以及对唐代社会秩序的维护。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孝文化对同时代的新罗和日本等周边国家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来,唐代的孝文化又被宋代所继承,成为宋代及其以后各代孝文化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唐代孝文化在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发展历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作用。本文从文化学的角度,首次对唐代孝文化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尤其是对唐代孝文化的特征首次进行了概括,并分析了其形成的社会历史原因,对孝文化与唐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关系进行了系统探讨,并对唐代孝文化的地位和影响进行了分析,从而对深化唐代孝文化的研究作出了新努力。在孝文化的研究方法上,本文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多领域全方位对孝文化进行探讨,并选取一个时代进行具体分析,开拓了孝文化研究的新视野。总之,本文对唐代孝文化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可供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士参考。

冷兰兰[6]2016年在《中国古代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构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元79年即东汉建初四年,汉章帝在京师洛阳白虎观亲自主持召开了“讲议五经异同”的白虎观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表面上是由于今文经与古文经的争执不下,但实际上却是当时政治、文化等矛盾复杂而剧烈引起的。在意识形态领域,今古文经学、谶纬神学叁者为争夺各自的统治地位,斗争日益激烈,引起许多的社会问题,对东汉政权的统治造成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在国家治理方面,许多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已跟不上社会进步的进程,急需补充完备,并通过国家的正式文件确定下来,以为后世则。因此,在此时召开的白虎观会议大有深意,其目的有叁:一是通过宣传君权神授的天赋性来论证东汉政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二是通过引谶论经,间接地将经学与谶纬神学结合成为统治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为叁纲六纪等道德规范体系的建立提供了论证依据;叁是通过“正名”以明确位份,进而“正实”,从而规范社会生活,形成了自上而下推行的忠孝原则,将意识形态落实到制度层面,进而形成等级森严的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实现了封建专制统治的大一统。《白虎通》作为此次会议的总结性文件,进而整理形成的一部着作,却不是个别人、个别派别的思想观点,而是由皇帝亲率群臣研讨后得出的决议,完完全全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尽管打着讨论五经异同的旗号,解决的却是政治统治的纲领性问题,紧紧抓住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构建这一核心问题,制定了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确立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行为规范和道德原则,直接地服务于封建专政统治。正是这样,《白虎通》在此后漫长的封建岁月中拥有了重要的地位,并成为处理国家各类问题的礼法根据。尽管在其产生后的漫长的封建社会的岁月里一直有很高的地位,可是重视程度却都不高,关于《白虎通》的研究成果相较于中国哲学史、思想史的其他领域数量稀少,或是在较大部头的中国哲学史、思想史、政治史、伦理史或断代哲学史中小篇幅出现,或是就《白虎通》思想中丰富的内容,择其一二或一面,形成了一两部专着,或是论及白虎观会议的时代背景、政治目的、 《白虎通义》的理论体系、神学特征、历史地位、作用、影响等形成数十篇论文。但是由于受时代背景的影响,近代对《白虎通》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时代局限性,甚至具有一种政治立场的导向性,如“唯政治思维”的倾向,学术研究往往与政治立场、阶级分析紧密挂钩。尤其是在文革时期,对《白虎通》的研究大多表现出那种“批林批孔”、“评法批儒”的时代气息。尽管文革后唯政治倾向逐渐淡化,但对封建统治阶级的批判却始终没有放松,对宗教神学依旧持全盘否定的态度,不能客观的看待和分析儒学理想与现实的背离、动机与效果的分裂及其深刻的内在原因等问题,造成了评价缺少客观性,研究缺少主动性、积极性。其中对于《白虎通》伦理思想的研究尤其缺少全面深入客观的系统研究。由于《白虎通》是一部维护封建统治的着作,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施政指导思想,导致社会上对它的研究缺少积极性。但是,《白虎通》所体现出的人伦关系的编织以及社会秩序的构建依然具有许多积极的方面,对现代社会秩序观以及社会秩序的构建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选择将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构建作为研究《白虎通》伦理思想的切入点,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白虎通》的形成及权威的确立,本身表明了思想、观念与社会的互动之间有着莫大的关系。同时,抛去封建礼教的愚昧、蒙蔽以及尊卑观念的变相压迫等糟粕部分,《白虎通》中关于伦理道德的论证、规范及践行是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基于此,本文以古代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构建为角度,从《白虎通》的基础研究出发,条分缕析,用五章内容,对其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过程进行了梳理论证,进而全面的呈现《白虎通》的伦理思想。第一章首先通过对《白虎通》成书的背景分析,挖掘《白虎通》的理论渊源,进而确定《白虎通》的思想性质既是国家典章又是社会礼典,是封建社会核心价值的整合与凝练,并由此展开相关辨析;第二章是通过分析先秦至汉宗法血缘思想的演变过程,认为宗法血缘思想的演变经历了氏族血缘阶段、泛血缘阶段和拟宗法阶段,通过拟宗法化,将社会统治秩序中最重要的君臣关系比拟为父子关系,实现了父权与王权的对接,使王权具有了父权的天赋性。天子与“天”的对接,使君权神授思想落地,并使其伴随着父子血缘思想融合到人们的日常认识当中,更容易被民众所接受。可以说,明确将拟宗法化作为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范式,为封建统治的性质、方式确立了前提,并最终确立了君权、神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以及道德主体之间的关系;第叁章在确立了拟宗法化为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范式这一前提下,对正名与忠孝原则进行研究。“深察名号”是《白虎通》全文最为显着的论述手法,几乎是贯穿全文的一种思维方式,《白虎通》中将“正名”作为论证封建政治统治制度及礼仪文化等的切入口,甚至是一种依据,是《白虎通》阐述封建道德责任、道德义务时的重要思想方法,通过“正名”的过程确立不同人伦群体的道德位份,进而实现“正实”的目的。而忠孝原则是拟宗法化统治的当然衍生物,由于拟宗法化是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范式,这就要求在这种范式下必须要遵循父子关系中的基本“孝道”,然而君臣关系只是拟父子关系,进而将“孝”引申为“忠”,开始自上而下的实行孝治,将忠孝原则当做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基本道德原则在全社会进行推行;第四章是对汉代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规范体系一一叁纲六纪的道德特征及具体规范进行阐发。尽管忠孝原则的论述已经对叁纲六纪的关系有了整体的表述,但却不能体现出叁纲六纪自身的独特特征,因此本章从每一种人伦关系的具体规范特征出发展开探讨,认为君臣关系最主要表现为“尊”和“义”,“尊”是极权统治的象征,而“义”却是封建统治的理性妥协,以期实现君臣以义合;父子关系表现为“亲”和“敬”,所谓“亲”是出自血脉亲情的自然情感带来的一系列表现,如互养与互隐等,而“敬”则是封建社会礼仪制度带来的行为规范,具体表现为父家长对子女支配权的单向性;夫妇关系以“利”和“从”来概括,所谓“利”是化解夫妇非血缘却能夫妇一体且相隐的根本原因,这种“利”带来的是夫妇之间相对的平等,但是在夫妇二人之间,依然是男尊女卑、妇人依尊而服从其丈夫。最后则是以恩义关系概括了诸舅、师长、朋友之间的关系特征及具体行为规范;第五章着眼于《白虎通》全书论证的逻辑和依据,对生态五行在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中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认为生态五行正是全书道德逻辑所在,具体来说主要体现为叁个方面,一是生态五行是“天人合一”生态神学的理论基础,一是生态五行是五行相生相胜的逻辑演绎,这种演绎表现在五行的运转与人们日常生活的一致性,以及五行的特性与人们身体德性的天赋一致性;一是生态五行是政教合一的价值认同,具体体现在生态五行是礼制规范制定的理论支撑,也是政治统治秩序的思维方式。最后则是对《白虎通》历史地位、理论贡献、理论缺陷、消极影响及现代启示进行一个总的论述,争取对《白虎通》能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的来说,本文较为系统的对《白虎通》伦理思想进行了研究,能够清晰的呈现我国古代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基本面貌,其中的一些思考角度、表述方法以及基本观点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通过研究,期望《白虎通义》中所提倡的个人道德约束、社会交往中遵循的基本道德原则、生态伦理的一些观念等能为当代社会有益的汲取,并从其构建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过程中获取建设当代和谐社会更多的思想源泉,对当代社会的道德生活起到重要的启示作用。

王芳[7]2012年在《汉代孝伦理异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古代社会是以伦理为本位的社会。伦理异化,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历史现象。在封建伦理定型时期的汉代,创立了以“孝”为核心的伦理统治秩序,孝伦理发生了异化。汉代孝伦理异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并且对汉代及后世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孝伦理异化的研究,多零星的散见于个别论文中或着作的某一方面,而且相关论文也多侧重于孝伦理内涵方面的变异,而系统研究汉代孝伦理异化的专着尚未出现。笔者首先对“孝伦理异化”进行概念的界定,然后以历史社会学的方法与视角,从孝伦理的起源与发展、异化的表现形式、异化的原因及其异化的影响等不同方面对汉代孝伦理异化进行全面、系统地考察。具体而言,全文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首先,论述孝的起源与发展,主要从孝的起源、先秦儒家的孝观念、汉代孝观念的变异叁个方面进行阐述。孝起源于西周,包含“对去世祖先的孝”、“对在世父母的孝”两方面意义,但前者是西周孝的主要意义。春秋战国时期是孝观念的理论化时期,先秦儒家丰富和发展了孝观念。汉代以孝治天下,形成重孝风气,但是汉代的孝已不只是家庭道德,而是扩大到政治、社会,成为封建纲常。其次,详细考察汉代孝伦理异化的表现形式,从孝伦理的政治化、孝伦理的社会化、孝伦理的强制化、孝伦理的神秘化、孝伦理的泛化等五个方面对孝伦理的异化进行具体阐述。汉代统治者通过政治力量与权威宣传孝伦理,强调“移孝作忠”,孝伦理逐渐政治化。汉代孝伦理教育的社会化促使孝伦理走向社会,由家庭内扩展到家庭外。汉代把“孝”作为考核官吏重要标准,而且援孝入律,使孝伦理强制化,孝伦理在情感方面由强到弱。同时,在汉代,孝伦理延伸到神的领域,民间孝感观念流行,《孝经》也神秘化。孝伦理不仅成为一种国家伦理规范,而且成为衡量一切行为的准则。再次,探究汉代孝伦理异化的原因,主要从政治、社会、思想因素叁方面进行阐述。孝伦理异化是统治者维护国家的稳定的结果,是政治发展的需要。传统的社会组织结构——“家国同构”是孝伦理异化的社会因素。先秦儒家的孝道理论、《孝经》对孝伦理的阐发以及董仲舒的伦理思想为汉代孝伦理的异化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持。最后,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阐发了汉代孝伦理异化的影响。一方面,孝伦理渗透汉代人的社会政治生活,并且对汉代以后社会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孝伦理异化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应忽视。

陈晓静[8]2013年在《两汉孝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两汉统治者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以孝治天下”的治国方略,倡导在全国都要以“孝”为本,使原本属于道德范畴的孝上升到国家层面,成为一种政治理念,进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两汉孝治文化,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孝的观念,早在殷商时代已经形成。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们赋予孝更为丰富的内涵。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基于“道法自然”、“无为无欲”的基本原则,主张抛开礼孝的外在形式而注重父子间的情感沟通,追求一种纯真自然之孝。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从人性恶的角度出发,否认孝存在的意义。在孔子的“仁”学理论中,孝悌是其立足点,力图以此达到“博施于民”的境界。曾子则将孔子的“孝”推广到放诸四海皆准的地步,大大地扩充了孝的内涵,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学说,并将孝融入到仁政之中,将孝的内涵延伸到对君主和国家的忠。自西汉武帝起,儒家学说逐渐取得了统治地位。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新儒学思想家提出了以天为孝、忠孝合一的孝治观念,并用阴阳五行来解释孝是“天经地义”的,从而形成了系统的孝治理论。东汉时期,孝走向神学化。《白虎通》极力渲染君权的神圣,要求人们对君、父绝对服从。忠孝同质的理论尽管有助于维护皇权统治,但在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引起了君父先后问题的讨论。这样,原本忠孝一体、并行不悖的儒家修身原则,在古代官员仕宦实践中,就存在着严重的伦理缺陷。两汉统治者非常重视孝治的实践,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来贯彻孝治方针。在选官用人上,以孝悌为主要标准之一;提倡尊老,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养老、敬老体系。在法律上,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奖惩办法来保证孝治的实施。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孝的教育,《孝经》成为通行教材,并设立专门官吏对百姓进行孝道教育。两汉政府极力推行孝治,一方面是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另一方面也是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的。两汉推行孝治确实起到了维持社会稳定、巩固封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是,他们力图培养顺民、忠臣,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并产生了愚孝等极端行为,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具有消极影响。

张凡[9]2017年在《东汉士大夫孝道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孝,是中华民族亘古传承的美德。汉代确立了“以孝治天下”的孝治理念,使原本属于家庭伦理的孝道扩展到国家政治、社会层面,成为全社会普遍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东汉光武中兴,继承西汉的孝治理念,着手对儒士阶层进行吏化改造,最终形成了士大夫阶层,成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士大夫作为东汉具有一定的政治地位和文化知识的精英阶层,他们以儒者自居,积极践行儒家的孝道思想,使社会上涌现出了大量的孝子贤孙,有力地促进了东汉社会的重孝风气。东汉在实施孝治的过程中,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广孝道,不仅《孝经》成为全社会的通行教材,而且还出现至孝选举,官府通过褒奖孝行、惩罚不孝,扩大了孝道思想的影响范围。东汉家庭更是注重从小培养子女的孝德意识,使得士大夫在日常生活中都能谨遵孝道,积极履行为人子者的应尽义务。就东汉士大夫的孝行而言,主要体现为对父母亲属的孝行,对非亲属师长的孝行和移孝作忠叁个方面。东汉士大夫非常重视对父母的事生之孝,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孝行实践着对父母的孝道,特别是对于后母的孝养,不管后母严酷还是慈爱,士大夫都能事之如生母,显示了士大夫较高的道德品行。与西汉士大夫相比,东汉士大夫更加重视对父母死后的外在形式化的孝,“居丧过礼”已经成为当时士大夫有意识的主动行为。同时,在忠孝关系上,到东汉末年逐渐出现了重忠轻孝的趋势,使得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忠汉之臣,有力地捍卫了国家政权。东汉士大夫的这些不同孝行表现,体现了士大夫行孝的鲜明时代特色,士大夫行孝的对象不断增多且行孝的方式更加多样化。随着孝与政治的挂钩,使得士大夫行孝目的的功利性加强。由于东汉士大夫对父母死后丧葬仪式的过度追求,使得士大夫的行孝行为更加极端化,导致社会上出现的愚孝行为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后世士大夫的行孝标准。总之,东汉士大夫的行孝行为不仅对东汉社会乃至后世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王霞[10]2016年在《汉代女性孝道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百善孝为先”,孝道是古代中国最重要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之一,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在暴秦的废墟之上建立的汉朝采取“以孝治天下”的方针,大力宣扬孝道,表彰孝行。目前,关于汉代女性孝道的研究比较薄弱,还没有这方面的专门性研究成果出现。笔者试图对汉代女性孝道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首先,探析孝的缘起及先秦儒家对孝的发展。分析了孝的起源,孝在夏商周时期的发展。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曾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对孝德进行了丰富和发展,使得孝道形成了一套完整且内涵丰富的伦理规范。其次,阐述汉代女孝的背景和教育。汉代以孝治国,孝道得到了空前的关注,政府采取相应政策来提倡孝道,褒奖女性孝行,惩罚不孝行为,同时注意从小培养女性的孝德,《礼记》、《孝经》、《列女传》、《女诫》等儒家典籍中的有关女孝理念都对汉代女性孝道的教育产生作用。再次,考察汉代女性孝行的具体表现方式。汉代女性的孝行大体可以分为叁类,女儿对亲生父母的孝道,已婚妇女对舅姑的孝道和身为母亲对家族的孝道。充分运用各种史料,全面系统地分析汉代不同角色的女性之行孝方式。最后,通过以上分析,总结归纳汉代女性孝道的时代特色,并阐述汉代女性孝道对汉代社会以及对后世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汉代孝治文化研究[D]. 徐玲. 河南大学. 2004

[2]. 孝文化与汉代社会[D]. 李建业. 山东师范大学. 2007

[3]. 汉代以孝治天下原因探析[J]. 徐玲.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07

[4]. 汉代伦理与制度关系研究[D]. 刘厚琴. 山东大学. 2006

[5]. 唐代孝文化研究[D]. 季庆阳. 陕西师范大学. 2011

[6]. 中国古代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构建[D]. 冷兰兰. 湖南师范大学. 2016

[7]. 汉代孝伦理异化研究[D]. 王芳. 曲阜师范大学. 2012

[8]. 两汉孝治研究[D]. 陈晓静. 湘潭大学. 2013

[9]. 东汉士大夫孝道研究[D]. 张凡. 曲阜师范大学. 2017

[10]. 汉代女性孝道问题研究[D]. 王霞. 曲阜师范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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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孝治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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