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的关联——问题与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时期论文,乡村论文,基层干部论文,框架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27(2011)06-0069-08
本文所指的“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是指新世纪以来,在乡村社会发生重大变迁的背景下,农村基层干部基于自然年龄、知识结构、社会年龄等多元因素意义上的代际变化。引起这种代际更替的关键因素是新时期乡村经济、社会、政治变迁。新世纪以来,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速推进,使得大批农村精英流向城市,广大农村出现了精英缺失,农村基层后备干部缺乏的问题,导致国家权力在乡村的“悬浮”。与此同时,中国农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给农村基层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本土干部身处乡土,熟谙乡土社会,但是能力相对不足。外来干部能力较强,但是因为不熟悉乡土社会,因而难以融入乡土社会。这直接影响到乡村治理的绩效,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农村基层干部的代际更替及其与乡村治理的关联逐渐进入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视域,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然而相对于对乡村其它问题的研究,有关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的代际更替及其与乡村治理的关联由于刚刚进入人们的视野,因而研究还只是初步的,仍然存在很大的研究空间。
一、文献梳理与述评
总体来看,学界直接对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关联研究的不多,在这方面,学界主要集中在对乡村精英结构变迁的研究,而农村基层干部只是这些总体研究乡村精英结构转型的成果关注的一小部分。对新时期特定境遇下农村基层干部的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的关联,学界的研究还显得比较零碎。近年来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产生方式和类型的分类
1.关于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产生的方式
从“应然”的角度和法理上来说,农村基层干部产生的方式本身不应该是一个问题,村委会干部由村民直选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则有村党员选举产生。但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实际产生方式和过程并不完全如此,村民自治实施以来,村民委员会成员形式上主要由选举产生,但是派系竞争、① 宗族、② 家族、③ 贿选④、黑恶势力⑤ 等因素都作为重要变量在影响村委会的选举结果。在农村基层干部中,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更为多样化,有学者在全国抽取的241个村庄调查中发现,11.2%的村支书是由乡党委直接任命,另外有19.9%是“上级定人,支部表决”产生的。⑥ 也有学者通过调查得出了“大多数样本村庄,乡镇党委都放弃了传统直接指定支部人选的做法”的结论;⑦ 徐勇教授认为村委会主任由“指选”和“派选”变为“民选”的这一过程也促进了村支书选举的“两票制”和“两推一选制”。⑧ 近年来,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除了选举,还有指派、乡镇党委委派以及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多元的方式。还有一种类型就是从外部“嵌入”村干部,⑨ 比如近年来大规模选派大学生到农村当“村官”,福建漳州等地让边防民警担任村干部,由政府下派村干部,由政府、企业或者学校向农村安排挂职干部,党和政府专项工作的包村干部等等。
2.关于农村基层干部的分类
有学者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对村干部的类型及产生方式做了分类:⑩
这种划分无疑具有启发意义,特别是用“本土”和“嵌入”来区分日益多元化的乡村干部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办法,但是从概念上来说,与“嵌入”对等的似乎用“内生”更为妥当。当然这种分类也还不能穷尽当下农村干部的产生方式和分类,比如有一些离退休的政治或者知识精英返乡后任村干部的情况等,有学者用“城归精英”来描述这一群体。(11)
从这些研究成果中至少我们可以得出几点经验性的判断,一是不同历史时期的村干部产生方式不同;二是不同类型的村干部的产生存在差异;三是即使是在同一个村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产生的方式存在差异;四是不同的选举方式可能会产生不同类型的村干部,或者说不同类型的村干部产生的方式存在差异。农村基层干部构成的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二)关于农村基层干部依托的政治社会资源及其变化
农村基层干部地位的获得以及具体的治理过程都离不开一定的政治社会资源的支撑。而农村基层干部依托的政治社会资源在代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也就是说农村基层干部所依托的政治社会资源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有变化的。这种差异也是影响乡村治理的重要变量。有学者引入“政治社会资本”的概念,用以分析村干部的素质与背景状况,如:(1)经济与财富状况;(2)政治身份;(3)文化与技术、职业状况;(4)道德、人格与权威状况;(5)家庭背景;(6)组织资源;(7)性别、身体素质和个人武力;(8)脾气与性格等。(12)
“社会资本”范式引入中国学界之后,一些学者很快将这一范式引入乡村治理研究,有学者将中国农村治理中的社会资本细化为四种类型:(1)家族宗族网络;(2)象征性活动网络;(3)功能性组织网络;(4)一般人际关系网络。(13) 有学者认为同传统中国农村相比,以血缘和婚姻连接起来的亲缘关系在社会网中的重要性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是一种最重要的关系。业缘关系、友谊关系和地缘关系在社会网中有相当重要的地位;(14) 郑传贵认为社会资本与社区治理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性,丰富的社会资本是提高社区治理绩效的前提条件。(15)
(三)关于农村基层干部角色及其变化
1.关于村干部的角色
徐勇认为村干部承担着“代理人”和“当家人”双重角色;(16) 吴毅则认为村干部是村庄秩序的“守夜人”和村政中的“撞钟者”。(17) 还有学者认为村干部扮演了:保护型经纪、赢利型经纪、撞钟者、动摇于代理人与当家人之间的多重复杂角色。(18) 申静和陈静则用村庄的“弱监护人”来界定村干部的角色(19);海外学者也有关注中国农村基层干部角色问题的,比如杜赞奇提出了“国家经纪”的概念。他把经纪人分为代表社区利益的“保护型经纪”和榨取乡民的“赢利型经纪”。(20) 萧凤霞(Sui,Helen F)认为乡村干部是国家与乡村社区的中介者,更多地扮演了国家代理人的角色,但也经常“变通”国家政权等等。(21) 也还有学者对不同类型的村干部的角色做了细化,比如郑明怀认为富豪村干部的独特地位决定了其在不同的宏观形势和微观情境中扮演乡村社区的“引领者”、村庄真正的“当家人”、村庄的“经营者”等多重角色。(22)
2.关于村干部角色变化
杨善华认为,虽然不同时期政治精英具体的行为偏向有所不同,但集国家代理人、社区守望人和家庭代表人这三种角色一直存在于各个时期。改革前,他们的行为偏向于国家代理人这一角色,改革后,社区守望者和家庭代表人两种角色的比重大大增加。(23) 有学者通过对胶东半岛上一个村落的个案研究发现,土改前、集体化时期和改革过程中这三个时期社区精英的角色行为分别模式化为村庄的“保护人”、国家政权的“代理人”及追求独立利益的“承包人”。(24) 日本学者田原史起认为改革开放前的村干部兼有上级政权的“代理人”和村庄的“当家人”的双重身份,而改革开放后村干部不仅扮演“代理人”和“当家人”的角色,还充当村庄经济的“经营者”。(25) 还有学者认为,随着乡村民主的推进,村干部的角色正在由“国家利益代理人”向“社区利益代言人”转变。(26)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关于村干部角色的研究,主要还是通过对调研个案的研究来展现村干部实际的角色特征。这些个案无疑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因此也可以把它看做类似村庄村干部的一般特征。但中国乡村社会异质性很强,因而村干部的角色也有着较为明显的地域特征和村庄特征,不同区域、不同权力结构的村庄中以及不同的乡土文化背景中,村干部担当的角色会有所不同。另外,村干部自身的禀赋,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政治社会化过程也会直接影响村干部的角色,这都是在研究村干部的角色及其变化时要关注的重要变量。涉及农村干部的角色问题,还有一个方面也应该受到重视,那就是在法理上、党和政府的文件中对村干部角色的“应然”定位,以及乡镇政府和农民对村干部的角色期待。实际上,这种“应然”定位和角色期待也是用以判断村干部在村庄治理中治理绩效的重要参照。因此,在研究农村基层干部的角色问题时,既需离不开基于实证的“实然”判断,也要根据具体的制度规定以及国家和村民的角色期待做“应然”的判断,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在比较中才能更好地找到村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之间的关联。
(四)对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的研究
1.对内生性(本土)村干部的研究
学界普遍认为,近年来村民自治的发展以及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使得村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村干部整体素质有很大提升,领导农村社会发展的能力有所进步,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表现为:文化水平低,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政治思想素质较低,事业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民主法制素质较低。一是用过去一套老的做法替代法定形式;二是在法定的操作形式之间越权替代。三是有的村子把应由两会议定的事项,改由村委会议定;村级班子成员离心离德,团结协作精神差,工作不合力;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蛮横;农村精英大量流失,干部队伍后备力量匮乏等等。
近几年,一些新的类型的村干部的出现,学界的关注点也开始集中于他们,最为集中的是对富人(老板)村干部的研究。有学者认为“老板治村”是一种“能人政治”,它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应,是一种新的乡村精英治理模式,是乡村治理的创新,(27) 还有学者认为“老板治村”在现阶段符合农村发展需要,(28) 樊平认为,富人争当村官而且经过合法选举程序能够当上村官,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农村发展中社会结构变化的一个重要信号,对于农村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29) 肖立辉认为,富人当政下的乡村治理如果能够带动更多的村民走向致富,解决就业问题,缓解农村矛盾,推动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没有什么不好;(30) 当然也有学者认为“老板治村”过程中,老板们会将经济手段运用于竞选之中,会左右村民的投票意向,影响到乡村民主的发展,(31) 在对内生(本土)干部的研究中,有些学者开始关注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中的一些新的现象,比如对村官二代的研究(32),对所谓“城归”精英(33)的研究等,但是这些新现象刚刚进入学界的视野,因而学界的研究更多的还是停留在现象的描述层面,缺乏深度的理论分析。
2.对嵌入性村干部的研究
对嵌入型村干部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对大学生村官的研究。对于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实施,大多数学者都给予肯定,认为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推行,在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促进新农村建设方面有积极作用。也有很多学者认为,在村民自治的条件下,大学生村官政策作为国家权力从外部植入的政策和制度,必然会在其发展过程中与乡土社会原有习惯、风俗等因素发生冲突。认为大学生村官政策以及大学生村官群体都面临一些问题。吕书良认为,目前大学生“村官”的生存现状存在着待遇标准偏低;身份处境尴尬;工作繁杂,绩效难以显现;有些大学生“村官”的专业技能偏离了农村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效地发挥他们的才干;发展前途不明等问题。(34) 韩新宝从制约大学生“村官”发挥作用因素的角度分析了目前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他认为大学生的就业观念滞后、能力有限、知识背景、综合能力离农村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农村的环境较差,缺乏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制度保障不健全,严重影响了他们在基层创业的积极性。(35)
学界也就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政策和制度提出了对策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就大学生村官自身而言,必须转变观念,提升素质,转换角色,就党和政府以及乡村社会而言,必须建立一整套从选拔、任用、评价考核、后续出路等全面的制度与机制,确保选出立志于服务乡村发展、符合乡村发展的“村官”,创设有利于大学生村官发挥作用的制度、平台与环境,科学评价大学生村官的绩效,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出路等,使大学生村官愿意去,干得好,留得住,有发展。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有关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关系的研究,主要是运用“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框架,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思路,从落实国家治理目标,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基层政府的政策的角度研究农村基层干部的角色和行为。从研究取向上而言,更多考虑的还是如何使农村基层干部为国家政治服务。这无疑把握住了中国农村政治的关键,在当下的农村政治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主导力量仍然是国家政权。但是也不能忽视农村社会对国家政权的回应,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的问题。随着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农村社会不断成长和发展,其自主性和自治能力将不断增强,可以肯定的是农村社会对国家政权的自主性会进一步增强。在这种背景下,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空间和行为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学界的研究来看,对当下农村基层干部的代际差异,对农村基层干部不同职位、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和环境中的角色和行为的分析较少。而且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及乡村组织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于对标志性“事件”的研究,而对于乡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的具体过程、路径和方式,以及乡村干部的具体行为的研究相对较少。在新的乡村治理过程中,新的农村基层干部代际之间如何更替,哪些因素影响和制约着代际更替?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究竟扮演着什么角色,发挥着什么功能,他们的具体治理绩效如何,要回答这些问题,显然还要从材料和理论上做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从研究视角而言,学界从宏观视野对地方政府官员、农村基层干部、村民做“群体研究”的较多,即在研究中把地方政府官员、农村基层干部、村民分别作为乡村治理中的三种直接“主体类型”来研究,关注的是这三种主体类型“类型特点”及“类型行为”,这无疑是需要的,也有利于在宏观上对不同类型的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具体角色和功能进行整体把握。但是中国乡土社会是非常复杂的,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以及在实际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官员、农村基层干部、村民除了各自具有自己的“类型特征”和“类型行为方式”以外,在同一个乡土社会中,三者之间无论是从特点、利益,还是从具体的行为选择上都有很多交叉或者是同质性,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因为同处一种乡土文化之中,基于地缘、乡缘、血缘关系,三大主体中的个体之间也有很强的同质性,因而就行为个体或者是个体的行为来看,无论是从特点、利益,还是具体的行为指向上不同类型的主体之间都会有共同之处。因此,除了在宏观上研究不同类型的主体之外,还有必要从“个人生活史”的视角,从微观上关注具体的行为个体在相同的行为空间中的行为选择与行为方式。研究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的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更需要这样,只有把宏观视野和微观视角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把握住二者的关联。
二、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的关联的几个问题
(一)代际更替的制度环境和时代背景
正如文章开篇所说,当下影响农村基层干部的“代际更替”的关键因素是乡村经济、社会、政治的变迁的现实要求。要准确把握代际更替的原因以及代与代之间的差异,还必须到乡村社会环境中寻找变量。因此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弄清楚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的代际更替环境和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的宏观背景
进入新世纪以来,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迅速推进,大量农村精英人才脱离本土流向城市,导致农村基层干部来源缺失,乡村政权出现“悬空”现象。另一方面,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步的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又需要有一批新型农村基层干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乡村本土缺乏新形势需要的干部,外来干部融入乡村需要有一个过程,很显然农村基层干部还不适应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这一方面提出了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也加速了农村基层干部的代际更替。
2.市场经济对乡村社会的重塑
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乡村社会最大的影响就是使农民的自主性不断增强,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很多传统因素逐步被市场逻辑所取代,农民对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的依赖程度不断减弱,乡村社会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这些变化使得农村家长式的、以政治或行政控制为首要目标的乡村干部越来越不适应新的要求,乡村社会需要新的领头人。
3.村民自治兴起与推进对乡村社会的改造
村民自治对乡村社会的重塑作用非常明显,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意义上,它改变了村庄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村民与村干部的关系,与此同时还改变了农村不同类型的干部之间的关系,所谓“两委矛盾”由此而生。
4.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宗旨在于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作为公民能够公平地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建设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新农村建设不仅会带来农村本身的经济发展方式、社会文化以及治理方式的变化,也改变了传统的工业榨取农业的经济发展模式,开始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新的产业格局,不断改变着城乡二元非均衡发展模式,加强了城乡联系,从而也使农村社会更加开放。这些变化无疑对农村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推动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的重要因素。
5.统筹城乡发展的影响
如果说前面几个因素主要还是针对村庄内部,更多的还是侧重于从村庄内生的因素思考农村发展,那么统筹城乡发展则是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农村发展。这一发展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变城乡二元格局,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而且会进一步推动城镇化速度,加速农村的非农化发展。这必将引起农村更为深刻的变迁。另外,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工业反哺农业首先是在国家主导下进行的,为了达到目的,地方政府还会强制农村利用外来资源加快自身发展,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目的。因此,就有了制度、资源和人员强制性嵌入村庄的情况,其中村干部的嵌入就成为代际更替的重要方式,包括委派、挂职、包村、兼职等多种方式的嵌入。
(二)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的主要方式
当下农村基层干部,正在由单一的“本土化”向来源多元化发展,这种趋势会越来越突出,即使是“本土干部”与其上一代相比,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同类型农村基层干部有着不同的特点,各自拥有自己的优势和独特的资源,在乡村治理中,也都存在着自己的“短板”。因而在乡村治理中也会有不同的绩效。要找到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的关联,必须对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的方式有比较科学的分类,通过对代际更替过程的分析,弄清楚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的类型和差异。笔者认为,可以根据两个主要变量来划分:一是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与所在村庄和村民的关系;二是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产生的方式;根据这两个划分标准,我们把农村基层干部的代际更替分为两大类型:
一是“内生性代际更替”,这种更替方式产生的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大多都与村庄和村民有着“乡缘”、“族缘”乃至直接的“血缘关系”,而且是“生于斯”,“长于斯”,至少是“生于斯”。在基层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这些领头人多由不同层次或范围的选举而产生。其产生以及在治理中所依托的资源也主要是本土资源,比如财富、家族、知识等,既有先天所得,也有后天所致。这种更替方式产生的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1)由正常的换届选举产生的普通村干部,这种类型的领头人主要是基于个人因素,比如个人能力、家族背景、发展眼光等。(2)村干部二代,这种类型的农村基层干部大多依托于父辈的社会资本传承,有些甚至是父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把他们推上村干部的位子。(3)新兴经济精英,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富豪(老板)村干部,他们凭借自己的财富优势,以及自己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承诺和示范,通过选举获得村干部的位子。(4)返乡的“城归”精英。包括由村庄走出去的知识精英、政治精英和其他精英,他们在离退休之后,荣归故里,回到生养他的村庄,他们凭借自己在离退休之前积累起来的社会资源和本身的知识资本,以及走出村庄后超越于村庄和村民的视野等因素,参与乡村民主,通过选举而成为村干部。或者服兵役经过军营的磨练,退役后返回乡村,而当选为村干部;还包括外出务工返乡的精英,他们因为走出村庄而到城市“闯天下”,一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另一方面也练就了更为宽阔的视野,因而也可以通过选举成为领头人。
当然所谓内生性代际更替并不一定是通过选举而完成,也有由乡镇政府直接任命产生的,但是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基层民主的推进,这种情况越来越受到限制。
二是“嵌入”型代际更替。这种代际更替方式主要在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背景下,或者是基于政府为了完成某项专项任务,比如扶贫、推动某一产业发展等;或者是政府有意通过外力强制性利用外部资源加快村庄发展;或者是为了在基层培养和锻炼干部等因素,由政府通过直接任命、下派挂职、工作包村、兼职等方式产生的村干部。近几年开始的大规模考选大学生村官也属于嵌入式代际更替。这种更替方式的突出特点,就是产生的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与村庄和村民没有“乡缘”关系,在当村干部之前他们是外在于村庄的,是村庄的“他者”。他们进入村庄担任农村基层干部从发生学意义上讲是由于外力的嵌入,当然其中一些人也可能会在后来的基层民主选举中被正式选举为农村基层干部。
这两种代际更替方式在相当长时期内将并存,在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的背景下,嵌入式代际更替甚至会走向制度化,“嵌入型”也可能转化为“内生性”。
当然这种分类更多的还是一种假设性分类,还需要在研究中通过广泛的调研来验证和进一步修正分类标准和具体的分类,力求使分类更为科学可行,从而为研究的立论确立一个科学的前提。
(三)农村基层干部代际差异性分析
探讨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的关联,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把握农村基层干部的代际异同,特别是在比较中把握代际差异,判断这些差异性会给乡村治理带来何种影响。笔者认为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代际差异:(1)代与代之间获取权力和权威方式的差异;(2)代与代之间权力资源的差异;(3)与农村基层组织关系的代际差异;(4)与基层政府(主要是乡镇政府)关系的代际差异;(5)与村民关系的代际差异;(6)与乡土文化关系的代际差异;(7)村级治理的法律、制度依据以及治理方式和路径的代际差异;(8)工作内容的代际变化;(9)治理绩效的差异,以及对治理绩效评价的差异等。
(四)新生代农村基层干部与乡村治理的关联
笔者认为要弄清楚新生代农村基层干部与乡村治理的关联,以下几个问题应重点关注:
1.关于乡村治理的目标
我们认为当下乡村治理的目标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秩序,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秩序,对于乡村社会而言,秩序即是国家的期盼,也是村民自己的希望,尽管国家和村民对秩序的理解也许有差异,但是秩序本身无疑是乡村治理的首要目标。二是服务,主要是公共服务,这是村民对乡村治理的一个重要目标选择,在“治理”与“善治”的治理语境下,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是多元的。但是,应该说国家(政府)仍然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随着社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农民所需要的公共服务是基层政府在乡村社会获取“合法性”的主要方式。而在乡村社会,农村基层干部则是连接政府与村民的重要纽带,因而,也是这一治理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三是发展,这也是国家与村民共同的目标。但是,只有形成国家与村民的良性互动,才能保证乡村治理中的发展目标的实现,而在国家与村民的关系中,农村基层干部是中介、是纽带,因而在乡村发展中,农村基层干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以及他们的行为空间和行为方式直接关联着乡村治理的发展目标。当然这三大目标还必须通过大量的调查和数据分析,进一步细化,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在国家——农村基层干部——村民这三者关系中,三者不同的目标期待及其各自对目标的追求方式,探讨三者的行为选择可能的合作与冲突,以及不同的合作和冲突模式的不同结果。
2.农村基层干部的应然角色定位
为了分析代际更替以及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与乡村治理的关联,笔者认为必须从党和国家有关乡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相关文件和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等涉农一号文件等)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农民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角色期待两个方面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应然角色进行提炼,并且厘清这种应然角色对应的功能要求。这是评价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治理绩效的重要标准。
3.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空间和行为方式
从制度环境和乡村社会环境出发,分析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在国家与村民双重角色期待之下的行为空间,以及他们在这一规定的行为空间之中的具体行为方式。弄清楚影响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行为空间和行为方式的关键变量,通过大量的观察和调研,弄清楚不同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在既有的行为空间中是如何做出行为选择的,这种行为选择的原因和结果如何?
4.农村基层干部现实的角色和功能实现
对照乡村治理目标对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的角色、功能定位,党和国家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定位以及村民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角色与目标期待,通过分析调查数据和对农村基层干部实际的行为过程观察,建立较为科学的分析模型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农村基层干部现实的角色和功能实现程度做出判断。在对农村基层干部现实的角色和功能实现程度作出判断的基础上,对照乡村治理目标,找出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
笔者认为以上四个方面是一个递进式的结构,从前往后,前一个问题的研究依次是后一个问题研究的基础,通过这样一个递进式的结构,找到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是如何与乡村治理相关联的。
三、“制度—行—绩效”: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关联的一个分析框架
笔者认为在研究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时,“制度—行为—绩效”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分析框架。
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最终还是通过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来实现的。而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是在一定的制度和环境空间中行动的,也就是说,既有的制度和乡村社会环境规定着他们的行为空间。农村基层干部正是在这种行为空间中做出自己的行为选择,并选择不同的行为方式参与乡村治理。而在相同的行为空间中,不同的行为选择和不同的行为方式会影响到治理绩效,因此,在研究思路上,厘清影响代际更替以及影响不同时代农村基层干部的制度与治理环境,分析不同更替模式产生的不同农村基层干部的特点,总结不同代际更替模式产生的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的群体性特征;探讨不同代际更替模式、不同的制度设计和不同治理环境如何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空间和行为方式产生影响,新一代农村基层干部如何回应制度和环境的影响,做出行为选择,而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空间和行为方式以及他们所处的制度和治理环境又是如何共同作用于乡村治理,这就建立起了“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的关联。
“制度—行为—绩效”这一分析框架对于分析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代际更替与乡村治理的关联这一问题,其可行性还表现在它是一个过程性的动态分析框架。采用这一分析框架,我们关注的是从代际更替到乡村治理的行为过程。在这一过程分析中一方面我们可以把各种关系,比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亦或是国家、政党与社会的关系等纳入一个动态的过程中考察,因而也可以避免国家与社会二分法带来的“对中国多元且多重性的历史现象进行切割,或者说对中国原本可以作两可性解读或解释的经验材料作片面性的解读或作片面性的评论及批判”(36) 的问题。实际上在中国乡村社会,农村基层干部本身就很难在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他们在乡村治理中角色是多元的,按照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划分,他们既可能“都是”,也可能“都不是”,因而无法在“关系”结构中对他们的行为作出科学的解释。而“制度—行为—绩效”强调的是行为过程,所以我们既可以看到国家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也可以找到农村基层社会以不同的方式建构的自主性空间。特别是对于观察农村基层干部及其行为,这一分析框架更能够准确把握他们是如何在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寻求平衡的。
“制度—行为—绩效”的分析框架在研究方法方面还具有较强的包容性。任何一个分析框架都不是万能的,它们都有自己解读或解释社会的时空限度,但是不同的分析框架会有不同的时空限度和解释力。“制度—行为—绩效”的分析框架因为其过程性和动态性特点,避免了对乡村社会做国家与社会或者是其它类型的简单划分,避免了单纯地把乡村社会作为“共时”性的平面关系来研究,从而具有较强的方法包容性。既可以采用分析静态关系的研究方法,也可以采用分析历史和过程的研究方法;既可以采用宏观研究视野,整体上剖析乡村社会的制度变迁,也可以采用微观权力分析的方法,解读乡村社会权力运行在微观层面的呈现。还可以采用“个人生活史”的研究方法,关注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对其行为选择和行为方式的影响。
注释:
① 卢福营、孙琼欢:《论现阶段农村基层政治生活中的派系》,载于《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② 肖唐镖:《宗族与村治、村选举关系研究》,载于《江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9期。
③ 金太军:《村民选举过程的家族博弈——集体行动的视角》,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
④ 尹焕三:《村委会直选中贿选问题的成因、危害与治理》,载于《理论探索》2004年第1期;吴思红:《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的社会基础与治理机制——以浙江M富村换届选举为例》,载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3期;王佳:《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及其治理:基于法律的视角》,载于《求实》2011年第5期等。
⑤ 潮龙起:《黑恶势力与当代中国的基层政权》,载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于建嵘:《我国现阶段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载于《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6期等。
⑥(12) 肖唐镖:《什么人在当村干部》,载于《管理世界》2006年第9期。
⑦ 孙昕、徐志刚、刘明兴、陶然:《中国农村党支部民主选举进展及其区域差异》,载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年第3期。
⑧ 徐勇:《基层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载于《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4期。
⑨⑩(22)(32) 郑明怀:《选举与代际传承的紧张:村干部二代的产生逻辑》,载于《青年研究》2011年第4期。
(11) 谢秋运:《走上乡村政治前台的“城归”精英》,载于《社会》2004年第2期。
(13) 周红云著:《社会资本与中国农村治理改革》,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第65页。
(14) 张文宏、阮丹青、潘允康:《中国农村的微观社会网与宏观社会结构》,载于《浙江学刊》1999年第5期。
(15) 郑传贵、卢晓慧:《社会资本与社区治理——兼论以自然村为新农村建设基本单位的合理性》,载于《求实》2007年第5期。
(16) 徐勇:《村干部的双重角色:代理人与当家人》,载于香港《二十一世纪》第42期,1997年8月号。
(17) 吴毅:《“双重角色”、“经纪模式”与“守夜人”和“撞钟者”》,载于《开放时代》2001年第12期。
(18) 贺雪峰:《村干部的动力机制与角色类型——兼谈乡村治理研究中的若干相关话题》,载于《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3期。
(19) 申静、陈静:《村庄的“弱监护人”:对村干部角色的大众视角分析》,载于《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5期。
(20) 杜赞奇:《文化、权利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21) Sui,Helen F.(1989),“Recycling Rituals:Politics and Popular Culture in Contemporary Rural China”,In Unofficial China:Popular Culture and Thought in the People's Republic,edited by Perry Link,Westview Press.
(23) 杨善华:《家族政治与农村基层政治精英的选拔、角色定位和精英更替》,载于《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3期。
(24) 宿胜军:《从“保护人”到“承包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1997年硕士学位论文。
(25) 田原史起:《中国农村的政治参与》,载于《国外理论动态》2008年第7期;郭正林:《乡村治理及其制度绩效评估》,载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26) 孙秀林:《村庄民主、村干部角色及其行为模式》,载于《社会》2009年第1期。
(27) 卢福营、戴冰洁:《“老板治村”:乡村治理的新尝试》,载于《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4期。
(28) 曹国英:《村干部任用不可乱了章法》,载于《村委主任》2011年第15期。
(29) 樊平:《“富人治村”两面观》,载于《人民论坛》2009年第2期。
(30) 肖立辉:《“富人当政”现象剖析》,载于《人民论坛》2008年第7期。
(31) 杨江:《“老板治村”之忧》,载于《乡镇论坛》2005年第10期。
(33) 谢秋运:《走上乡村政治前台的“城归”精英》,载于《社会》2004年第2期。
(34) 吕书良:《新农村视角下大学生村官及其政策考量》,载于《中国农村观察》2008年第3期。
(35) 韩新宝:《新农村建设中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及实现途径》,载于《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8年第2期;赵化冲:《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现状及对策》,载于《老区建设》2008年第16期;胡跃高、陈鹏飞:《农村创业是大学生“村官”的根本道路》,载于《大学生就业》2010年第9期。
(36) 张静:《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