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论文_廉强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论文_廉强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摘要:网络在无形中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海量网络信息为人们生活提供了便利的同时,网络上各种知识劳动成果的窃取和侵权现象也时常发生。基于这一背景,本文从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现状、类型等方面入手,提出一些解决的思路。

关键词: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前言

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网络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1]。但是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和全球性等特点却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相应的难题。尤其是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愈演愈烈,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愈加迫切,世界各国都开始重视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2]。随着我国近些年来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与广泛深入的应用,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已成为我国必须重视并尽快解决的问题[3]。因此,我国迫切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来打击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犯罪,坚决维护产权人的知识产权权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即是众望所归,也是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因此,本文试图从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现状、类型等方面入手,提出一些解决的策略,为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一丝贡献。

1知识产权与网络知识产权的涵义

知识产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4]。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5]。基于网络中资源庞大的特点,网络知识产权所涵盖的内容也更加广泛,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与网络相关的各种内容。换句话说,网络上的各种能作为知识劳动成果的信息,都能得到合法保护。

1.2网络知识产权的特点

(1)无形性。现如今网络中的所有智力成果都是数字化后呈现给网民的结果,而人们能够浏览、使用的结果并没有告诉人们他们归属于具体哪个人、哪个组织,因此这些智力成果究竟归何人所有,并不能很直观的看到。因此在网络中知识产权的无形性表现得就更为明显,这就导致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困难。

(2)地域性模糊。网络使用无空间限制,因而网络使用者的地域有很大的不固定性,侵权行为地难以确定,侵权事件往往不限于在同一地区发生,有时常常涉及多个国家地区,跨越性大,侵权地也极难明确。如今的互联网时代,各国各地区交流频繁,以往差别巨大的知识产权法又趋于一致,知识产权越来越没有明显的地域性差异。

(3)时间性受到影响。知识产权只在法定的期限内有效,逾期就不在保护范围之内,任何人或组织都可以无偿的占有和使用而不构成侵权[6]。

(4)专有性问题难以解决。由于网络存在于虚拟空间,因而有关网络知识产权专有性的确认和使用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难度很大,目前并没有一套完善的解决方案,而仅有一些理论上行得通的方案。

2网络知识产权主要侵权类型分析

(1)文学及音像制品著作权侵权。由于网络上很多资源尚处于半开放状态,只有一部分人可以得到,但是某些网站或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私自将这些资源复制、粘贴到个人网站上,为其他本无权限的人提供浏览和下载的途径,这就造成了权利人的对自身成果的私有权受到侵犯。

(2)网页侵权。为了吸引网民,增加对网站的点击量,同时降低成本,有些网站会直接复制其他出名网站的网页,或者对其他网站页面设计布局或内容排版进行高度模仿,这就造成网页的著作权被侵犯。

(3)域名侵权。域名是一个组织、企业或个人在网络上的“名片”,网络域名都是独有的,即某个域名只能被一个组织和个人注册使用。但是现在网络上的不法分子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使网民不能正确找到目标网站。这种例子比比皆是,比如抢注域名现象。

(4)网络链接侵权。现如今,搜索引擎已经成为人们寻求办法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可以为人们提供各种类型的信息,但搜索引擎服务商却常常会有选择性的提供信息,阻止或屏蔽掉一些对自己无益的内容,导致网民搜索的信息不全,这实际上侵害了网民自由浏览完整信息的权利。

(5)商标侵权。某些网络运营商使用一些驰名商标相似的字符或图案冠之于自己的产品或网页,以假乱真,在网民用某个关键词进行检索时,得到的结果极有可能成为自己的产品或网站。

3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原因分析

3.1网络侵权现状严重

目前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尚不完善,从而我国网络侵权现象广泛存在[7] ,尤其是文字、影像方面。现如今,由于权利人对著作权的重视程度增强,权利人对音乐,电影等的下载和观看开始收费,因此,一些人抓住了民众不愿意花钱购买的心理,对小说,影视作品等进行复制,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免费向民众开放,以此来增加网站的点击量来获取经济利益,这大大侵犯了作品创作人的著作权,由于网络侵权的成本很低,因此侵权现象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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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道德约束力不足

由于网络空间巨大,网民数量庞大且彼此间几乎均为陌生人,彼此间无法追踪对方身份,网民对自己在网络中的行为几乎不用负责,因此网络中的道德水平低下,要想用道德力量来约束网民侵权行为,是极为困难的,彼此间互为陌生人,人们并不担心自己复制别人创作成果或使用盗版的作品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受到其他人的谴责。

3.3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还不完善

由于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8]。分析我国当前状况,不难看出我国已出台不少相关政策,以此来使网民的行为更加规范化,但网络环境时时刻刻处于更新之中,它的发展异常迅速,而法律又不可避免的存在滞后性和保守性的特点,这就出现的立法速度难以匹敌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的现象,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3.4侵权取证困难,维权成本高、回报低

由于互联网具有的全球化、操作简单迅速等特点,导致网络侵权行为具有范围广、删除证据快、隐蔽性强等特点而极大的增加了发现、打击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难度[9]。同时,权利人在发现自身权利被侵犯后,需要寻找侵权方,且权利人与侵权方几乎不会在同一城市,权利人维权需要花费律师费,路费,时间、精力等成本,维权成功后得到的赔偿却很少,有些“得不偿失”,因此。即使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权利人也可能会视而不见,这也助涨了侵权行为的泛滥。

3.5法制观念薄弱

在使用互联网满足个人需求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无意识的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自己的知识产权在互联网中被侵犯而自己却浑然不知[10]。很多人甚至认为,资源共享的实现本就是网络的用途所在,不能将此与知识产权侵权联系在一起。网络世界应该是是自由的,不应受到任何限制的,明显这种说法是及其错误的。

4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

4.1制定专门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法

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目前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准则主要有《专利法》、《商标法》,以及《刑法》、《民法》等法律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11]。法律是保障社会和谐的最有力的一道屏障,在调节社会关系和维持社会秩序方面无疑具有最强的约束力,所以,我国必须制定专门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完善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4.2提高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构建网络道德规范

我国公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普遍很低[12]。如今,虽然有法律最为最强约束工具来预防网络侵权时间的发生,但在法律的盲区中,网络侵权时间依然比比皆是。基于此,网络道德的建设刻不容缓,政府相关部门和公众媒体都应向大众大力宣传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网民自觉的遵守网络基本秩序,让网民全面了解网络知识产权知识并积极配合,使人们在提高自身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同时自觉规范自己的上网行为,不侵犯他人的权利,真正做到以道德约束自身。

4.3加强网络资源保护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进入现代化信息时代,各种高科技技术手段开始被应用到各个方面。为了对网络知识产权进行最强有力保护,我们必须适时引入高科技技术来预防侵权事件的发生。比如,防火墙技术、人脸识别指纹解锁技术等安全技术。但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网络资源保护的现代化技术仍然需要高技术人才的不断更新与研发。

5结论

近年来,不断有国家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我国更是对其重视有加,将其作为网络发展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收获的不小的成果。但各地区的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仍然层出不穷,严重威胁到网络的正常发展,因此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公众要积极配合,遵守文明上网规则,提高自身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国家要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加强网络资源保护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使执法和司法机关能快速发现、快速取证,严厉打击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三管齐下,不断优化网络环境,杜绝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事件。

参考文献

[1]罗蓉蓉.浅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11):120-125.

[2]李志军. 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建议[J].宜宾科技,2015(3):15-17.

[3]王茜茹,马海群.开放数据视域下的国外被遗忘权法律规制发展动向研究 [J].图书情报与知识,2015(5):121-128.

[4]王经德.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之我见[J].法律园地,2015(9):160-160.

[5]于文辉. 近十年来中国和美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对比[J]. 法学研究,2017(1):143-144.

[6]陈 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与对策[J].计算机工程应用技术,2012:90-91.

[7]郭素竹.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2(4):234-250.

[8]徐诺然.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8(4):190-190.

[9]郭素竹.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2(4):234-250.

[10]陈 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与对策[J].计算机工程应用技术,2012:90-91.

[11]徐诺然.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8(4):190-190.

[12]邢状.浅析网络知识产权保护[J]. 中外企业家, 2013(2):145-145.

作者简介:廉强,男,山东临沂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方向:知识管理与知识服务。

论文作者:廉强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6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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