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型国有企业经营和服务于社会各行各业,工作舞台大,经济总量高,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然而,从查办案件和巡察情况看,国企在腐败利益链条上的问题比较集中,是腐败“重灾区”。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会议精神强调,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因此,构建更加完善的反腐败防控体系,促进国有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和民生的大事。本文基于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展开论述。
关键词: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责任
引言
国有企业要旗帜鲜明的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取得的成果。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新的发展环境下,如何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何更好的担负起纪委的监督职责,探索更好履行监督责任新途径是我们值得深思的新任务。
1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
1.1要把好用人关
党管干部是我党的组织原则和优良传统,国企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也是国企发展的核心力量的推动者和体现者,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少数”。他们同时又是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要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经济属性出发,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劳资双方权益,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把好用人关,就是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党为企业培养选拔出优秀干部,做好对任用干部的考察和审查,保证党在国有企业的骨干肌体不受侵蚀。
1.2要把好教育关
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党内法规和党内纪律的教育,遵守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从源头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3要把好监督关
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对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表现进行监督;对企业涉及管人、管钱、管物、管招标、管采购、管销售、管合同等岗位人员进行监督;对企业管理、生产经营、财经纪律以及对纠风惩治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2国有企业纪委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
2.1层级监督问题
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职能问题主要是阶层监督问题。国有企业目前推动的是第一责任制,即企业董事长可以制定和支付工资、奖金、员工的工作调出、晋升等几乎所有权利,都可以由第一负责人决定或拒绝。因此,纪委对上级,尤其是企业最高负责人的监督力度不足。此外,纪委书记停留在同一个阶级的下游,在同一个阶级的监督下彻底完成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最后,在纪委对下级的监督过程中,部分纪委职员担心自己会成为“坏人”,影响内部和气,导致监督不善。
2.2监督专业程度问题
在纪委工作进行过程中,虽然不乏纪委工作人员有着一腔热血,积极开展反腐败事业,但在实际工作进行过程中,业务知识不精,专业能力不强。另一方面,现代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监督工作需要包括工商、公安、税务等各部门在内的相关部门的积极合作,而在现行制度中,这些部门不相互集成,因此纪委不容易将这些机构紧密联系起来。目前,大部分企业纪委的监督工作依靠其他部门的报告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进行,专业化水平极低,效果不好,企业对民众参与方式的重视不足。
3再监督的保障机制
3.1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联席会
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情况汇报,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3.2建立实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备案制度
职能部门应就开展业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同级纪检监察组织备案一次。检查工作情况应包括检查的单位或项目、所发现问题清单及督促整改建议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的应于当次检查结束后即向同级纪检监察组织移交。
3.3建立实行沟通协调制度
巡视巡察、审计、纪律审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就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组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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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建立再监督上下联动机制
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再监督工作中,发现本级职能部门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应就其存在的问题与承担的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
3.5纪检监察组织应建立问题数据库
不定期开展数据分析,为再监督工作提供依据,为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提供相关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
3.6完善再监督结果运用机制
应将职能部门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范畴,凡职能部门因履职不力而被追究责任的,每追究一次,部门年度绩效薪酬扣减1%,并取消部门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部门正职与分管副职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同步扣减其年度绩效薪酬。
4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的措施
4.1制度化设计要有系统性和针对性
以系统论观点来看,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制度设计也不例外。国有企业反腐败防控体系制度设计的重要原则,就是要坚持制度的系统设计,坚持问题导向,从招投标、物资采购销售、阳光选人用人、“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等方面进行预防和监督,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着力。“不能腐”就是需要国企建立严密的反腐败合规制度体系,在法治的轨道上构建合规制度的“笼子”,一是要严格落实国家法律制度和党内法规,因地制宜制定适合国有企业自身特征和运行规律的制度,提高制度约束的针对性;二是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从业务管理角度提升企业廉洁合规水平。
4.2激发担当精神
一些单位党委和纪委对运用“四种形态”心有顾忌,担心尺度把握太严,会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个别领导干部还有怕得罪人的思想负担,只愿摘花、不愿拔刺,对需要提醒的同志不愿“红脸提醒”,只满足于蜻蜓点水、点到为止,没有理直气壮地指出问题所在。一名合格的纪委干部,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加强教育和引导,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责任,深刻领会党中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心本意;二是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操作性、精准性,对待不同的人、不同性质的问题,做到因人施教、因事施策,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不断提高工作艺术,使存在问题者心服口服,行有所止。
4.3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健全国有企业腐败预防体系,最核心的就是要强化各方权力制衡,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国企通过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制约“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解决部分部门和敏感岗位员工权力自主裁决权过大容易发生违纪违法的问题。落实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使股东会、监事会、职代会、党组织等机构各司其职,内外部监督互相配合协调,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权限范围,锁定权力运行边界,从而让权力在既定轨道上按既定线路运行,形成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
4.4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纠正部分党委和班子成员认为运用“第一种形态”是纪委职责的错误认识,督促其积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谈话函询,切实把责任和工作摆进去,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避免出现“只挂帅、不出征”“只表态、不表率”的形式主义作风;二是教育党员干部要习惯在被约束被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意识,对待组织提醒谈话要做到心理上接受,行动中自觉,整改中积极,真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结束语
要想不断明确有关党的管理责任,那么先根据党中央的提 出的一系列的需求以及有关任务,同时,这些要求其实是新形 势下管理党的主要职责,更要不断按照党中央自身的责任进行 履行。现阶段,企业纪委作为市场竞争中主要的推动力,因此 需要不断发挥出自身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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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任靖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2/3
标签:纪委论文; 国有企业论文; 责任论文; 工作论文; 制度论文; 职能部门论文; 权力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