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史研究的基本理念_大学论文

论高校史研究的基本理念_大学论文

关于大学史研究的基本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研究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欧美国家,大学史研究始于19世纪初。在此之前,虽然已经出现了大量的有关大学文献的整理和汇编,但一般公认,最早的大学史研究的学术著作是哥廷根大学教授克里斯蒂安·迈那斯(Christian Meiners)1802—1805年间完成的四卷本《高等学校发生和发展史》(Die Geschichte der Entstehung und Entwicklun der hohen Schulen unseres Erdtheis)[1],距今已有整整两百年的历史。

两百多年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欧美国家大学史的研究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先后出版和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并业已形成一个包含诸多方向的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从1981 年起,牛津大学出版社每年出版一辑《大学史》(History of Universities),作为大学史研究的固定园地。

根据对公开发表的英文文献的检索、研究,欧美学者关于大学史的探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大学通史。与普通历史的研究不同,欧美学者关于大学通史的研究主要限于西方世界(即以欧洲和北美地区为主),而且通常是把欧洲大学和北美(主要是美国)大学的历史分别加以研究。因此,根据对现有资料的检索,目前既不存在完整意义上的世界大学史,也没有统一的西方大学史。在对大学通史的研究方面,更多的是对一个区域(如欧洲)或一个国家大学历史的系统研究。从严格的意义上讲,目前还没有通常意义上的大学通史。相对而言,德尼夫勒(H.Denifle)的《1400年以来的大学史》(Die Entstehung der Universitaten des Mittelalters bis 1400,1885)及欧洲大学校长和副校长常设会议(the Standing Conference of Rectors,Presidents,and Vice-Chancellors of the European Universities,简称CRE)组织编写、由瑞士学者沃尔特·劳格(Walter Rüegg)任总主编的四本卷《欧洲大学史》(A History of the University in Europe)等是更为接近大学通史的著作。(注:本书第1、2、3卷先后于1992年、1996年和2004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中第1、2卷的中文译本将由河北大学出版社于2005年出版))

2、断代史。 拉希德(H.Rashdall )的三卷本《欧洲中世纪大学史》(The Universities of Europe in the Middle Ages,1895)、科班(A.B.Cobban)的《中世纪大学的发展与组织》(The Medieval Universities:Their Development and Organization,1975)、哈默斯坦因(Robinson-Hammerstein)主编的《宗教改革与反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大学》(European Universities in the Age of Reformation and Counter-Reformation,1998)、布洛克里斯(L.W.B.Brockliss)的《17—18世纪的法国高等教育文化史》(French Higher Education in the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 Centuries:A Cultural History,1987)是断代史方面的重要成果。从已有的研究看,中世纪是西方学者更为关注的历史时期(拉希德的《欧洲中世纪大学史》是这方面的经典著作)。

3、国别史。虽然在其产生之初,大学是一个人人得以参与并涉及所有知识领域的普遍的学术机构,但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大学逐渐从国际化、普遍化走向国家化和本地化,并日益成为民族国家实现本国利益的工具。在大学的历史上,除了极为短暂的普遍化时期之外,主要的发展都是在民族国家的版图内实现的。因此,大学的历史实际上主要是国别大学史。正因如此,在欧美学者有关大学史的研究成果中,国别大学史占了相当的比重。这方面的著作包括考夫曼(G.Kaufmann)的《德国大学史》(Die Geschichte der deutschen Universitaten,1888)、斯蒂芬·德-伊里萨(Stephen d ’Irsay )的《法国大学史》(Histoire des universites et etrangeres des origines a nos jours,2 vols.Paris,1933—1935)以及鲁道夫(Frederick Rudolph)的《美国学院与大学史》(The American College and University:A History,1962)、维塞(Laurence R.Veysey)的《美国大学的兴起》(The Emergence of the American University,1965)、鲁本(Julie A.Reuben)《美国大学的形成》(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University,1996)等等。

4、区域史。区域史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超越国家版图的区域大学史研究,例如马克第斯(George Makdisi)的《学院的兴起:伊斯兰与西方的学术机构》(The Rise of Colleges:Institutions of Learning in Islam and the West,1981)、罗特布莱特(Sheldon Rothblatt & Bjorn Wittrock)等人主编的《1800年以来的欧洲与美国大学》(The European and American University since 1800:Historical and Sociological Essays,1993);另一类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一地区大学发展的研究,如海伊克(T.W.Heyck )的《维多利亚时期英格兰精神生活的转变》(The Transformation of Intellectual Life in Victorian England,1982)。

5、专题史。在大学史研究中,专题史是最为丰富的。从广义上讲,除了大学通史以外,所有关于大学史的研究都是一种专题研究。在狭义上,专题史的研究则主要是从大学生活的某一个或若干个相对具体的问题或方面而展开的研究。这种研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主要方面:一是从大学内部的问题出发,例如关于大学的教学、课程、招生、学位、考试、管理、教师、学生、财政、组织等方面问题的研究,赫伯斯特(Jurgen Herbst)的《从危机到危机:1636—1819 年的美国学院管理》(From Crisis to Crisis:American College Government1636—1819)、汉姆林(A.T.Hamlin)的《美国大学图书馆的起源与发展》(The University Library in the United States:Its Origins and Development)、麦克默特里(J.McMurtry)的《英语、英语文学:一种学术科目的建立》(English Language,English Literature:the Creation of an Academic Discipline,1985)、科班的《中世纪英国大学生活》(English University Life in the Middle Ages)等都是此类著作的实例;二是对大学与社会生活不同侧面的相互关联进行探讨,例如大学与社会结构的变化、大学与城市生活、大学与科学技术、大学与政治生活等,这方面的成果如安德森(R.D.Anderson)的《大学与1800年以来的英国精英》(Universities and Elites in Britain since 1800,1992)、科德什(J.Geyer-Kordesch)的《蓝袜、黑袍、白衣:妇女进入高等教育与医学职业简史》(Blue Stockings,Black Gowns,White Coats:A Brief History of Women Entering Higher Education and the Medical Profession in Scotland,1995)、休伊特(M.Hewitt )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学术》(Scholarship in Victorian Britain,1998)、舍帕德(R.S.Shepard)的《象牙塔中的上帝之子:美国早期大学的宗教》(God's People in the Ivory Tower:Religion in the Early American University,1991)、古林斯基(J.Golinski)的《作为公共文化的科学:化学与1760—1820年的英国启蒙运动》(Science as Public Culture:Chemistry and Enlightenment in Britain 1760—1820,1992)等等。

6、院校史,即对某一所特定大学的历史研究。其实,大学史研究就是从院校史的文献整理发端的。按照作者身份和编写目的,院校史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官方史”(official history),即由有关院校组织或资助编写的大学历史,例如哈里森(B.Harrison)主编的8卷本《牛津大学史》(The History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1994);另一类是由学者个人出于学术兴趣或其他原因编写的院校史,如伯什(B.Burch)的《兰喀斯特大学史》(The University of Leicester:A History,1996)、库伦(R.E.Curran)的《乔治敦大学两百年史》(The Bicentennial History of Georgetown University,1993)、麦金莱(R.A.McKinlay)的《布莱德福德大学的起源与发展》(The University of Bradford:Orgins and Development,1991)、皮尔森(George W.Pierson)的《耶鲁学院与大学》(Yale College and University,1952)、斯托尔(Richard J.Storr)的《哈铂的大学》(Harper's University:The Beginnings,1966)、古德斯皮德(Thomas W.Goodspeed)的《芝加哥大学史》(A History of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1916)、本廷(B.Bunting)的《哈佛大学建筑史》(Harvard:An Architectural History,1985)等等。在院校史研究中不乏经典著作,如莫里森(S.Morison)的《哈佛三世纪》(Three Centuries of Harvard,1933)、《哈佛学院的建立》(The Founding of Harvard College,1935)等都是被广泛引用的重要文献。

上述六个方面的划分是相对的。其实,为数更多的大学史研究往往是在两个或多个方面的交叉点上进行的,例如国别—断代研究、国别—专题研究、区域—断代研究、区域—专题研究、院校—断代研究、院校—专题研究以及国别—断代—专题研究等等,由此构成了大学史研究丰富多样的研究领域。

在我国,关于大学史的研究通常被包含在高等教育史的范畴中,到目前为止,尚未把大学史研究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研究领域。尽管这在逻辑上是合理的,但问题在于高等教育本身是个庞大的系统,因而,通常所理解的高等教育史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广泛的领域,甚至中学后教育(post-secondary education)的历史都被纳入高等教育史的研究领域。这在客观上不利于对大学及其发展史的研究。

众所周知,自18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和教育自身的发展,中等以上层次的教育和培训机构无论在数量、类型、规模、结构等方面,还是在功能、制度、管理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大学不再是高等教育机构的唯一组成部分,各种名称不同、功能各异的高等教育机构先后出现,由此形成了庞大的高等教育系统,并因而产生了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异常丰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这个意义上讲,通常所说的高等教育史(history of higher education),实际上是个广泛的知识领域。 它既包含作为高等教育主体的大学的历史,也涉及各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变迁。而大学与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不仅在功能、结构等方面有着巨大差异,在生成、变化的过程上也具有显著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要真正系统和全面地把握作为一个整体的高等教育的历史,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因为如此,在国内已经公开出版的有关高等教育史的著作和论文大多主要涉及大学的历史,而并没有全面论及高等教育整体的变化。在实践上,高等教育史的研究已经主要是大学史的研究。

那么,究竟什么是大学史?或者说,大学史研究的对象是什么?我以为,解答这个问题最为简便的办法之一,是寻找大学史研究与通常所理解的高等教育史研究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1、时限不同。早在古代,在中国、埃及、印度、希腊等地区就已经出现了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诸如中国的太学、希腊的学园,而大学则起源于欧洲中世纪。因此,如果说高等教育发端于古代,完整的高等教育史研究应当从古代溯源,那么,大学的历史开端则相对确定,并且更为晚近一些。因此,大学史与高等教育史的时间范围不同。

2、对象的范围不同。 如果说高等教育史的研究对象包括整个高等教育体系及其组成部分的历史变迁,那么,就其直接对象而言,大学史研究将把关注的焦点主要局限于大学机构的内部史和外部史。

3、内容的范围不同。由于大学与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宗旨和职能的差异,因此,高等教育史和大学史研究在内容所涉及的范围上,必然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例如,科学、学术研究和通识教育通常被认为是大学机构的基本要素,但这些并不完全是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特征。

具体而言,大学史研究的主要范围可以包括:

1、大学的起源。这既包括对西方大学起源的研究,也包括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大学起源的探讨。通过对大学起源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多方面背景以及早期大学主要类型的研究,探讨大学发生的社会机制及其对大学发展的影响。

2、通过分阶段研究,探讨大学发展和变迁的完整过程,探讨大学发展不同历史阶段之间的相互关系,以此具体分析大学发展有别于其他教育机构和社会机构变迁的基本特征。

3、从多角度探讨制约或影响大学发生、发展、变革的基本因素。从经济、文化、科学和知识发展等多重角度考察大学的发展,有助于避免把大学史当作纯粹的教育史研究,从而把大学不仅作为一种教育机构,更看作一种社会机构、学术机构、文化机构。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把握大学史的本质特征。

4、把大学制度的变迁与大学之理论的发展相结合。 大学的发展不仅表现在制度的变迁,而且反映在有关理论、学说的发展。在充分研究大学制度变迁的同时,还应努力探讨关于大学的种种理论的变化及其对大学制度发展的作用,从而避免以往研究中容易出现的制度史与思想史相互脱节的弊端。

5、对不同形式的关于大学的理论和学说进行探讨。除了对一些学者(如纽曼、赫钦斯、波克、克尔等)有关大学的理论和学说的变迁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研究,还应注意诸如教育法律、教育政策、有关学会和协会的报告以及民间机构(如基金会)的报告等文献中反映的关于大学教育的思想及其对特定时期大学教育的影响。大学史研究应当广泛地关注各种形式的有关大学的思想、主张及其意义。

6、除了目前高等教育史已涉及到的一些内容(如不同时期大学课程的变化、研究生教育等)外,还应重视对大学的学术(研究)体制的发展、大学职能的变化、学者组织的方式、学术职业化进程等的研究,以便从多方面探讨大学的整体发展和不同时期大学制度的变化。

7、对大学史研究方法、理论结构的研究。 大学史研究不仅要关注作为研究对象的大学的变迁,还应当注重对这种研究本身的研究,包括研究方法、基本概念、历史分期、解释结构等等;与此同时,在注意微观研究的同时,还应当加强宏观研究,例如大学与国家发展的关系、大学与知识增长的关系、大学与文化传播的关系、大学与工业化的关系等等。

对教育史学科建设而言,系统研究西方大学史,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益处:

1、拓展研究领域,充实过去几十年间相对薄弱的研究领域。众所周知,从20 世纪50年代初到90年代,外国教育史学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普通教育层面,高等教育史的研究则相对薄弱,更缺乏对大学史的专门研究。

2、有助于拓展研究的视野。与普通教育机构不同,大学既是一种教育机构,同时也是一种科学和学术机构,因此,大学与社会的关联较普通教育机构更为密切和复杂。由于这个原因,大学史研究必须更多地依赖于其他相关学科的支撑,例如学术史、经济史、科学史、文化史等等。这种对相关学科的依赖,在很大程度上将进一步扩展教育史研究的视野,从而避免以往始终存在的就教育而论教育的局限。

3、有助于把教育史学科从纯粹的教学科目变为真正的学术研究领域。 由于教育史学科直接起源于近代教师教育的需要,因而长期以来,教育史学科是作为一门教学和培训的科目存在的。大学史作为一个专门领域的出现,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它主要来源于研究工作本身的需要,来自于对未知事物的疑惑。

4、有助于“打通中外”,消除教育史学科内部的分野。尽管在其产生之初,教育史学科就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但在实际研究工作中,却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作为一个整体的世界教育史或全球教育史。在我国,由于受日本和原苏联教育史研究的影响,进一步把教育史划分为中国教育史和外国教育史两个相对独立的学科。1997年的学科目录调整虽然把中国教育史和外国教育史合并为一个学科,但学科内部的分野并没有因此消除。大学史的研究将有助于在实际上改变这种状况。现代大学具有一个共同的渊源,这就是西欧中世纪大学。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发展因生长环境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由于这种内在的共同性,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仍可以把种种差异当作一个同源事物在不同时间和空间条件下的变迁。与普通教育史相比,大学史研究的对象具有更大的共同性,因而有可能打破国家、地区的界限,从而推进教育史学科的“一体化”。

鉴于上述,我以为,大学史研究可能是外国教育史学科今后发展(甚至取得突破)的一个重要方向。

就大学史研究的社会功能而言,在中国现代大学教育发展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时期像现在这样,大学史的研究具有如此直接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从京师大学堂建立至今,我国现代大学教育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过程,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也历经曲折和磨难。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大学机构的性质及其角色、功能存在片面的、不准确的认识和理解。有关大学教育发展的宏观或微观决策的失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对大学性质认识的局限性和对大学发展逻辑认识的片面性。“如果没有对大学的发展和悠久传统的深入认识,是不可能获得解决大学问题的真正有效的方法的。”[2]

大学在我国面临新的调整和发展机遇时期,有必要深入思考和探索大学的本质及其发展特征。

在某种角度上,我们可以说,大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机构,其基本性质在于她是一种历史的存在。

之所以说大学是历史的存在,首先是因为它是古老的、具有悠久历史的学术机构。众所周知,现代大学的共同渊源是以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等为代表的欧洲中世纪大学。迄今为止,大学已经走过了八百多年的风雨历程。在世界现存的各种机构中,除了教会和西欧一些国家的自治城市,似乎只有大学具有如此悠久和不间断的发展历史。

大学不仅是古老的,同时也是常新的。尽管教会等社会机构的历史比大学更为悠久,但惟有大学能够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更新,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在中世纪,大学依靠教皇、国王所赐予的各项特权而维持自身的生存、扩大自身的影响;到西欧民族国家兴起之后,大学则从桀骜的“国王的大公主”成为“国王的掌中之物”[3]。从20世纪开始,由于知识在社会生活和生产中的巨大作用以及大学自身不断从知识的仓库成为知识创造的核心,大学进一步强化了自身在现代社会中的崇高地位,成为社会的轴心机构,并且保持着巨大的生命活力。在世界现存的所有机构中,除了大学,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机构经历了如此曲折而又辉煌的发展过程。

之所以说大学是历史的存在,又因为大学是不断变化的。大学之所以长盛不衰,历久弥新,其根源就在于始终具有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强大动力。在本质上,现代大学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自我更新、自我调整的历史。尽管在历史上,大学经常是在社会的巨大压力下进行改革和变化的,但就总体而言,大学始终表现出在复杂多变的社会条件下不断自我调节、自我更新和自我发展的神奇力量。自中世纪以来,从作为学者行会的中世纪大学,到作为精神修道院的古典大学,到“超越象牙塔”之后、承担诸多职能的现代大学,无论从形式到规模,大学的各个方面都已经发生了重大的乃至根本性的变化。

之所以说大学是历史的存在,也因为大学的变迁往往是渐进的。在大学发展的历史上,并不缺乏急风暴雨般的大学剧变的场景(例如大革命时期和拿破仑时期的法国、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20世纪20年代的苏联、20世纪50年代初的中国),但历史证明,成功的大学变革却总是那些风平浪静的渐进式改革。埃利奥特在哈佛大学的改革、赫钦斯在芝加哥大学的改革、博克在哈佛大学推行的核心课程等大学史上常为人称道的经典事例,都是在“风和日丽”下如行云流水般平和地进行的,而这种变革的渐进性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大学在历史变迁中逐渐形成的自我更新、自我发展和自我调节的力量。

众所周知,大学在其作为一个学术机构出现之后,就一直处于不同社会势力和力量的作用之下,最初是教会、皇帝、国王和城市的交互影响,之后是政府、市场和科学的相互作用。社会越发展,大学所受到的外在影响越复杂。正是在与社会错综复杂的关系变化过程中,大学逐渐形成了应对外在影响的机制,大学的机体也由此日益复杂和成熟。这在某种程度上延缓了大学对社会影响的反应,但同时也保证了大学有机体的生存。如果大学机构对每一种社会影响都作出整体的剧烈反应,大学或许早就不复存在了。易言之,大学的发展和成熟在于,面对社会的影响,她总是以适合自己价值和使命的特有方式,通过自身非常健全的机制而作出反应。正因为如此,大学的变化虽然并不总是革命性的,但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对社会环境的巨大适应性。

之所以说大学是历史的存在,还因为大学的本性是历史的过程中逐渐展开的。现在,我们似乎能够在理论上表达对大学体制、功能、价值、理想等基本问题的认识;却很少清醒地意识到这些表达所针对的是一种从未存在过的、抽象意义上的大学。无论当我们讨论大学的功能与使命,还是思考大学的思想以及诸如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学术中立等有关大学教育的基本问题时,如果概念框架中只存在着一种抽象的大学,必然会无的放矢。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高等教育理论界曾广泛地讨论高等教育的职能(或功能)问题,论者几乎无一例地都认为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是现代高等教育的基本职能,区别只在于这三者的相互关系。论者们大多忘记了一点,即这三大职能之间并不是平等的静态关系,而是垂直的历史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贯穿于整个大学的发展过程,因此没有一所大学能同时、同等地承担所有这三大功能,除非是抽象中存在的大学。类似事例不胜枚举,同样的事例也广泛地存在于大学教育改革的政策理论中。而缺乏对大学历史进行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也为这种种现象提供了土壤。

标签:;  ;  

论高校史研究的基本理念_大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