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韩关系史的一段内幕——介绍在韩国发现的吴大澂佚文三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韩国论文,中韩论文,近代论文,内幕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发现吴大澂佚文史料的经过
吴大澂是晚清著名清流派官员及著名金石学家,关于他与沙俄会勘吉林东段边界争回被占领土以及甲午战争时期率领湘军出征等事,学界已有若干研究,而他与近代朝鲜的关系,尤其是1885年1~2月间奉命赴朝查办甲申政变之事,则仅见其《自订年谱》及顾廷龙撰《吴愙斋先生年谱》之片段记录,此外迄今未见任何研究(注:关于中俄边界会勘之际吴大澂的作用,参见王宁:《吴大澂珲春勘界简论》,《东北地方史研究》1986年第2期及董万仑:《沙俄对我国东部边疆的侵略与吴大澂一八八六年珲春勘界》,《延边大学学报》1977年第1期等;关于甲午战争之际吴大澂的研究,则参见林言椒、李喜所主编:《中国近代人物研究信息》,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年,187-188页及王仲孚主编:《甲午战争中文论著索引》,台北:国立台湾师大历史研究所、历史学系印行,1994年,121-122页所收各论文。)。至于他在朝鲜期间先后转呈朝鲜国王的《辨党论》及“求贤、育才、恤民、缓刑、节用、练兵六条”等文字,仅在吴大澂上光绪皇帝奏折及上述《自订年谱》与《吴愙斋先生年谱》中略有提及,其原文则不见于吴大澂个人著述乃至清政府相关文献,韩国方面相关文献中亦只记吴大澂等与朝鲜国王高宗会见等事,仍不见上述文字。因此,上述文字可以说是吴大澂一生众多著述中“只闻其名而不见其文”的散佚文献。
至2000年,笔者于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担任研究员期间,先后在该研究院藏书阁及韩国国立汉城大学奎章阁、韩国国立中央图书馆等处发现以《吴清卿献策论》等为题之前述“六条”文字以及《辨党论》上下两篇,并曾向韩国学界撰文介绍其主要内容(注:权赫秀:《从[吴清卿献策论]来看清政府的对朝鲜干涉政策》,载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藏书阁》第4辑,2000年。)。而后,笔者又于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藏书阁进一步发现吴大澂与当时朝鲜政府兵曹判书金允植的笔谈记录片段,其内容即上述文字转呈之后朝鲜国王高宗及其政府方面的反应。至此,不仅发现了吴大澂在朝鲜期间留下的两篇散佚文字,且进一步得到可以印证该文字对朝鲜国王及其政府之影响的笔谈记录,其意义自然不仅在于吴大澂个人散佚文献之“重见天日”,亦将有助于甲申政变之际中韩关系的深入研究,因撰拙文,以向国内学界介绍上述两篇佚文及笔谈记录。
二、关于吴大澂佚文史料的历史背景
在中法战争的战云日渐浓密的1884年5月8日,吴大澂被任命为钦差会办北洋事宜大臣,并获准“专折奏事”(注:吴大澂:《自订年谱》,转引自顾廷龙:《吴愙斋先生年谱》,北平:哈佛燕京学社,1935年,109页。)。于是,吴大澂得以同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一道,担负起保卫中国北部沿海地区安全的责任,并开始介入清政府的对朝鲜政策事务。是年12月4日,金玉均等近代韩国急进开化派势力在日本公使竹添进一郎支持下,在首都汉城发动甲申政变,诱杀守旧派大臣数人,随后建立由开化派势力主导的新政权。当时驻扎汉城的清军在袁世凯等指挥下出兵干涉,使得这场政变于三天后的12月7日旋告失败,史称“三日天下”。
李鸿章与清政府于五天后的12月9日获悉政变爆发消息,并随即确定派吴大澂与续昌前往朝鲜“查办”的对策方针(注:详见世续等纂:《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196,中华书局,1987年,9-11页;故宫博物院编:《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5,北平:故宫博物院,1932年,27-28页,31页,36页;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1520页;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一)《电稿》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348页,354页。)。12月28日,吴大澂与续昌率领400名清军士兵乘“富有号”轮船抵达朝鲜西海岸之南阳府马山浦,并于1885年1月1日进入汉城,开始为期一个多月的“查办”,主要包括调查甲申政变真相、同朝鲜政府交涉以及同日本政府代表交涉等三项内容(注:详见前揭拙稿,《从[吴清卿献策论]来看清政府的对朝鲜干涉政策》。另按顾廷龙撰《吴愙斋先生年谱》第115页,根据李鸿章致总署电而纠正吴氏《自订年谱》中“十八日抵仁川”之错误记载,改作“十三日(按指即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三日,即1885年1月28日),申刻行抵朝鲜马山浦”,却于该条下书作“十五日,抵仁川港”,实际上仍是袭沿吴氏错误记录。查吴大澂一行之抵达朝鲜后,于次日登陆,并经水原府而进入汉城,根本没有经过已有日本军舰来泊之仁川港,详见当时李鸿章与旅顺、朝鲜之间往返电报及吴大澂致清政府之屡次报告。因此,《吴愙斋先生年谱》中所谓,“十五日,抵仁川港”之内容,属以讹传讹之错误记录,应予更正。)。就在到达汉城的第二天即1885年1月2日,吴大澂一行第一次会见朝鲜国王高宗并进行笔谈,商讨朝鲜政府对日交涉方针。(注:《总署收会办大臣吴大澂函附件三:照录十一月十七日与朝鲜国王笔谈》,《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1588-1590页;《承政院日记》高宗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影印本;金弘集:《从政日记》甲申十一月十七日,高丽大学校中央图书馆编:《金总理遗稿》,汉城:高丽大学校出版部,1976年,112页。)
根据吴大澂《自订年谱》记载,吴大澂于同年1月14日,先后将所作“辨党论二篇”及“求贤论、育才论、节用论、恤民论、缓刑论、练兵论六篇”,交朝鲜政府“转呈国王”,同时亲书“节用爱人”与“民为邦本”两幅字转送国王。至同年2月7日,朝鲜国王高宗到南别宫下榻处第二次会见吴大澂一行并与之道别,吴大澂还向高宗赠送了古铜镜及枪法册子(注:吴大澂:《自订年谱》,转引自《吴愙斋先生年谱》,118页;《承政院日记》高宗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高宗实录》高宗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金总理遗稿》,115页。根据吴大澂《自订年谱》记载,当天吴大澂等曾将前来道别之朝鲜国王高宗“留之宴饮,薄莫(引者按:疑为暮)始归”。惟根据上述朝鲜王朝方面相关记录,朝鲜国王高宗于当天下午赴南别宫道别之后,又回到宫中,与大臣们商议吴大澂建议之书院规则等事,如此则首先在时间上与吴大澂《自订年谱》之记载互相冲突。因此,吴大澂上述记载有待进一步考证。另《高宗实录》将此事记入“十二月二十日”即1885年2月4日,并称“中国钦差吴长庆”,其时间与人名均误。)。第二天即2月8日,吴大澂一行乘船离开朝鲜仁川港而归国,从而结束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查办”之行。就在2月8日当天,吴大澂上奏光绪皇帝详细报告“筹办朝鲜善后事宜并起程日期”,可以说是关于此次赴朝“查办”之行的最终总结报告(注:《会办北洋事宜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吴大澂奏筹办朝鲜善后事宜并起程日期折》,《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7,4-6页。)。该奏折中提到“转呈”朝鲜国王的上述文字,要谓:
臣等先以辨党论二篇,剀切晓谕朝鲜臣民,痛戒其党同伐异之见,由朝王刊刻颁示,并拟养贤、育才、恤民、缓刑、节用、练兵六条,按时立论,救偏救弊,大旨以培养寒士、体恤民艰为最要。若专任阀阅,不能破格用人,则士无进身之阶;若苛敛民财,不能量入为出,则民无藏富之日。士不自爱,农不安业,而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之民,日习于游惰,即不免于饥寒,此民俗日偷而犯上作乱之机所由伏也。
可见,吴大澂是从劝戒朝鲜王朝努力消除如甲申政变之“变乱”根源的角度来提出善后对策建议,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教育等诸多内政问题,实际上反映出当时清政府对朝鲜的积极干涉政策。其中,“辨党论二篇”与吴大澂《自订年谱》记载并无二致,而所谓“六条”之内容顺序与《自订年谱》记载有所不同。鉴于上述奏折为吴大澂本人当时留下的第一手原始史料,而《自订年谱》记载系吴大澂年届六旬之际“追想之事,间有讹误,仅属初草,而未经润色者也”,(注:参见《吴愙斋先生年谱》,279页。)因而所谓“六条”文字的内容顺序无疑应以上述奏折为准。至于奏折中使用“臣等”字样,似乎表示吴大澂与续昌联名提出,应是吴大澂于上奏之际有意顾及与自己同行之“满员”续昌的缘故。事实上,该奏折本身就是吴大澂的单独上奏,其《自订年谱》则根本没有提及续昌参与撰写上述文字之内容,韩国藏各印本均称“吴清卿”即吴大澂之名,其文风亦吴氏特有议论风格,因而完全可以断定为吴大澂个人作品。
仍由笔者发现于韩国的笔谈记录,根据其中“昨日国王拜领大人法书”等内容,其时间应是在吴大澂将上述文字及亲书两幅字转呈朝鲜国王高宗的第二天即1885年1月15日。至于自称“允植”之笔谈对象,则是时任朝鲜王朝高宗政府兵曹判书的金允植。按金允植,字洵卿,号云养,出身名门世家,为近代韩国汉诗文大家,在政治上则是近代韩国稳健开化派的重要代表人物。至1881年,金允植以领选使资格率领朝鲜学生到中国天津学习“军械学造”,并奉命同李鸿章密商朝美条约等事(注:参见权赫秀:《19世纪末韩中关系史研究》,汉城:白山资料院,2000年,52-91页。),从此长期负责朝鲜王朝对华外交事务,不仅同李鸿章等清政府负责对朝鲜事务的主要官员保持书信联系,与当时驻扎汉城的清军指挥官袁世凯等人也有密切来往。
甲申政变爆发之后,金允植没有接受金玉均等急进开化派势力所任命的官职,并积极要求袁世凯等出动驻朝清军进行武装干涉,因于政变失败后重新得到国王重用,被任命为掌握兵权的兵曹判书。(注:《承政院日记》高宗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高宗实录》高宗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4卷收录吴大澂致总理衙门报告中就附有1885年1月7日吴、金二人在汉城笔谈记录,内容为商讨朝日谈判对策。(注:《总署收会办大臣吴大澂等函附件五:照录十一月二十二日与金允植笔谈》《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4卷,1617-1619页。)可见,当时金允植已成为朝鲜国王及其政府与吴大澂相沟通的一个主要渠道,同时也是吴大澂代表清政府来影响当时朝鲜政府对日政策决定过程的一个渠道。因此,1月15日的吴、金笔谈,也应看做是上述沟通与影响过程的一个继续。
在笔谈过程中,金允植首先奉国王之命来转达对吴大澂“转呈”上述文字的感谢,并进一步商讨整顿朝鲜吏治与开办书院之事,即对上述“转呈”文字中所提建议表现出积极采纳的诚意。此次笔谈内容,不仅不见于清政府文献及吴大澂个人著述,亦不见于已刊之金允植各种著述,如《阴晴史》、《续阴晴史》、《云养集》及《金允植全集》(注:关于金允植个人著述等情况,详见韩国学文献研究所编:《金允植全集》壹,汉城:亚细亚文化社,1980年,卷首解题部分。)。因此,这一笔谈记录,不仅是吴大澂的一份散佚文献,同时也可以视做有关金允植的一份散佚文献,因而也是近代中韩关系史的一份重要文献。
简言之,在韩国发现的上述吴大澂三篇佚文史料,是反映1884年甲申政变之后中韩关系内幕的重要史料,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甲申政变之后中韩关系乃至分别在近代中韩两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之吴大澂、金允植两位人物,提供了新的文献资料基础。
三、吴大澂佚文史料在韩国的收藏情况
根据笔者调查,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藏书阁藏有分别以《吴清卿献策论》及《吴长卿献策论》为题之两个活字印本,其中前者于第一篇“求贤论”右上方钤盖“藏书阁印”章,至于后者所谓“吴长卿”显系“吴清卿”之误。该两印本的内容,就是吴大澂于上述奏折及其《自订年谱》中所称“六条”文字。该研究院藏书阁目录中记载《吴清卿献策论》之书志事项则如下:
《吴清卿献策论》,吴清卿(清)撰,再铸整理字版,高宗年间~光武10。1卷1册(16张)。四周单边,半郭21.3×14.2cm,有界。半页10行19字,29.2×18.1cm,线装。
印:藏书阁。纸质:楮纸。
内容:一张1~2,求贤论。一张3~7,育才论。一张8~9,恤民论。一张10~10节用论。一张11~14,练兵论。一张15~18,缓刑论。
系中国人吴清卿向韩国政府献策者。(注: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编:《藏书阁图书韩国版总目录补遗篇》史部诏令奏议类,1984年影印再版本,13页。)
上述记录中,所谓“吴清卿”即指字清卿之吴大澂,该印本无疑就是朝鲜王朝高宗政府印行的吴大澂“六条”文字。此外,韩国国立汉城大学奎章阁藏有《吴清卿献策论》及《时弊献言》两印本,于第一篇“求贤论”上方分别钤盖“学部图书”、“朝鲜总督府图书之印”、“编辑部保管”三印及“帝室图书之章”、“朝鲜总督府图书之印”二印。其中后者之题经笔者确认,原作“求贤论”,书作“时弊献言”之题签系后人粘贴于原题“求贤论”字样之上,应是收藏或整理者所为,至于其内容及书志事项则与前者完全相同,实际上可以看做《吴清卿献策论》的相同印本。另于韩国国立中央图书馆亦藏有《吴清卿献策论》印本两册,文字内容与书志事项与前述各印本并无区别,惟无任何收藏印。简言之,目前韩国共藏有《吴清卿献策论》六个印本,其文字内容与书志事项基本一致,应能视做同出一处的印本。
按藏书阁与奎章阁曾是朝鲜王朝专门负责整理并保管王室文献的部门,近代以来该两处所藏档案与图书文献先后归属大韩帝国政府帝室、学部及日本殖民统治机构——朝鲜总督府图书馆等处,如今则分别隶属于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与韩国国立汉城大学。至于上述印本所使用之再铸整理字,是近代以来朝鲜王朝主要用来印刷官报及外交文书等官方文献的一种铅活字。综上所述,应能做出如下结论:朝鲜王朝高宗政府曾将吴大澂于1885年1月“转呈”之上述“六条”文字加以印刷,并主要保存于宫中而没有予以广泛传布,《吴清卿献策论》之题应是由朝鲜王朝官员于印刷之际所添署。现藏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藏书阁等处的六个印本,大都盖有帝室或朝鲜总督府收藏印,即表明该印本一开始就基本没有流传到民间。
韩国藏《吴清卿献策论》印本,均为铅印线装本,系前后两面印刷,包括封面在内,共计16张32页,全部文字为4346字。该文字中所陈“六条”之顺序,根据吴大澂上光绪皇帝奏折而重新确定,已如前述,惟原文各条并无一、二、三之序号,现由笔者添加于各条题目之前。
至于吴大澂当年同时“转呈”的另一篇文字即“辨党论”上下二篇,亦由笔者发现于韩国国立汉城大学奎章阁,其书志事项则与《吴清卿献策论》基本相似:
1册(4张),古活字本(整理字),29.4.×18.4cm。四周单边,半郭:21.5×14.4cm。10行19字,注双行。版心:鱼尾无。(注:国立汉城大学奎章阁编:《奎章阁图书韩国版目录》史部1225页。)
该印本于第一页上方钤盖有“帝室图书之章”、“朝鲜总督府图书之印”及“汉城大学校图书”(按:汉城两字为韩文)三印,第一页“辨党论上”之行下则明确署有“吴县吴大澂清卿著”,其内容与吴大澂在前述奏折及其《自订年谱》记载完全符合,因而可以断定为吴大澂所著文字。该印本亦为铅印线装本,所用活字与上述《吴清卿献策论》相同,惟使用单面印刷,于一大张分左右两面,中间版心部分标注一、二、三页码,共4张8页,全文计1193字。原文分辨党论上与辨党论下之两篇,与吴大澂本人作“辨党论二篇”之记载恰相符合。根据其书志事项以及收藏印等情况,“辨党论”上下两篇之印刷及收藏过程应与《吴清卿献策论》大体相同,即由朝鲜王朝官方印刷并保存于宫中,后经大韩帝国帝室及朝鲜总督府而最终收藏于国立汉城大学奎章阁。
吴大澂与金允植笔谈记录,则以写本形式见于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藏书阁藏“李鸿章等书牍”之中。全文两张4页,于“李鸿章等书牍”件内列为第10~11两张,共计36行291字。该笔谈记录于“国王”、“朝廷”等字样均用抬头格式,语及朝鲜国王高宗时亦于“病”、“来”字前空出一格,应是笔谈原件之抄本,惟其内容似非完全结束,疑为原记录之片断,笔谈各句前吴大澂、金允植之题,系笔者所加。至于该笔谈记录应单独整理而不应收入“李鸿章等书牍”件之中,则自不待言。该三件史料原无标点,并由笔者加以断句、标点,其中涉及朝鲜历史人物或事件者亦加以简单注释,至有关中国古代历史文化内容则不另注,以省篇幅。
《吴清卿献策论》
一.求贤论
自古国家之盛衰,视乎贤才之消长。天地交泰之时,内君子而外小人,有拔茅连茹之象焉。然必上以实求斯,下以实应。商汤建国,立贤无方,诗美周文,济济多士。汉高大度,下诏求贤,文帝即位,右贤左戚,诏举贤良直言极谏之士。武帝诏曰,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载之史书,传为盛德。知古之圣帝明王,思贤如渴,在下不遗,未尝拘一格以用人。以齐桓之霸主,犹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何也?盖世禄之家,未必尽贤,不得不广其途以罗致之。醴泉无源,芝草无根,魁奇特出之士,大都从艰难困苦中来。若谓草茅无豪杰,岩穴无英俊,则傅说终于版筑之野,胶鬲没于鱼盐之中,吕尚老于渭滨而周文无王佐,诸葛卧于隆中而蜀主无良相。使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天下又安有崛起之士哉?
魏晋之时,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吏部不能核天下之才,一凭诸诠次等级而奸弊日滋。刘毅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者,诚以大臣子弟多列高叙,寒素真才不获上考,专以权势用人,不以优劣取士。此汉以后万季之风,不可以为训也。考朝鲜故国川王(注:故国川王,指高句丽第9代国王,在位期间为公元179年至197年。)十三年,王命群臣曰:近者官以宠授,位非德进,毒流百姓,动我王家,此寡人不明所致,汝四部各举贤良在下者。于是,共举东都晏留(注:晏留,高句丽大臣,生卒年则不详。),留言于王曰:臣庸愚不足以参大政,西鸭绿谷左勿村有乙巴素(注:乙巴素:高句丽国相,生年不详,203年卒。)者,性质刚毅,智虑渊深,不见用于世,力田自给,大王欲理国政,非此人不可。王卑辞重礼以聘之,拜中畏大夫,旋除国相,大臣宗戚皆疾之,王独信之笃任之专。巴素感王知遇,明政教,慎赏罚,人民以安,内外无事。王以为荐贤当受赏,拜晏留为大使者,其犹有古先王之遗风欤。
今朝鲜自壬午之变(注:指1882年7月23日发生于朝鲜汉城之壬午兵变。),不三年而祸乱复萌,辅国大臣多被戕害,邻邦交谪,朝野群疑。欲御外侮,必先修明内政,亟宜下诏求贤,以广登进之路,勿拘资级,勿限门第,勿尚词华,则延揽广而人才出焉。国无以为宝,惟善为宝,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今日当务之亟,莫先于此矣,爰作求贤论以备采择。
二.育才论
荆山之璞,不雕不可以为器;峄阳之桐,不琢不可以为琴。山川钟毓之灵,磅礴郁积数十年而后发,其根茂者其实繁,而培植之玉成之,其功得于父兄者半,得于师友者亦半,故天下无不可学之才。不学之才非才也,无本之学非学也,独学无友,则孤陋而寡闻。乡曲之士,目不睹汉唐以后之书,耳不闻名师益友劝善规过之言,终其身碌碌无所短长,岂造物主之生才有厚薄哉?或限于所生之地,或限于所处之境,或限于所见所闻之偏狭而不广,上之人无以启迪而鼓舞之,人才亦终于寥落而不足以供国家之用。昔宋胡瑗为苏湖教授,设经义斋、治事斋,诸生各有所成就,远近学者翕然从之,称为安定先生。仁宗皇佑四年,以瑗为国子监直讲,瑗居太学,其徒至,不能容,取旁官舍处之。礼部所得士,瑗弟子十居其四五,衣服容止往往相类,人遇之不问可知为瑗弟子也。
今苏州、湖州及各省大都会皆有书院,延请绅士之有乡望者为主讲席,名曰山长,院中别举斋长数人分理其事。如京师之金台书院、苏州之正谊书院、杭州之诂经精舍、上海之龙门书院、天津之问津书院,诸生住院者最多,虽与安定先生之教授不可同日语,而规模、课艺皆有可观。书院之设,实与学校相辅而行者也。但须山长得人,循循善诱,造就人才,其效甚速。小成大成,课功于三五年之间,而学问、文章、经济各有师承,收效在数十年以后,不亦培养人才之一助哉?
朝鲜为礼教之邦,文人学士与中华风气相近,切磋砥砺之益不限于方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特无人导之先路耳。兹拟于朝鲜国都设一大书院,请由中朝简派翰林中博通古今、有体有用之编检官一员为大教习,别选举人、秀才有文学者五六人为分教习,处以宾师之位,不干预朝鲜国政,免滋流弊,似亦卫文公敬教劝学之意。三韩士大夫闻之,当必有欣然乐从者矣。酌拟规条数则,分列于后:
一 拟于汉城建造书院一所,名曰友仁书院,分经义、治事、格致为三斋。每斋约可容生徒百人,愿学经义者,于四书五经、周礼、仪经、尔雅各经中专习一经,或于本经之外兼习一经;愿学治事者,于水利、农田、刑律、兵制及经世文编各书,或专习一事,或专读一书,不得流观泛览,博而不精;愿求格致之学者,先由算学入门,推而至于天文、舆图、海道、制造、轮船、枪炮之法及各国语言文字,皆可循序渐进,各随其才之高下,专力讲求,而诗赋词章之学无裨实用者不与焉。
一 拟请国王咨请礼部,奏请简派翰林中博学能文、通达时务之编检官一员为书院大教习,略仿中国各省山长之例,专司讲席,不得干预地方政事。准由该员随带举人、秀才五六人,分置经义、治事、格致各斋为分教习。国王有所咨访,亦可由政府与大教习随时问答,如该员等有请托公事、在外招摇、行谊不端、士论不洽等情,由国王咨明礼部请旨更换。
一 送院肄业之士,以三百人为定额。由八道观察使挑选聪颖之资、不拘门第、曾读四书五经、粗通文义者,年在十八九岁以上三十岁左右,造册咨送书院。一道以三十人为率,其余六十名或由诸生中援引同志,呈请大教习考试补录,或有乡僻之士好学不倦而不在咨送之列,由大教习随时采访招致院中,以补八道观察使见闻之所不及。
一 大教习、分教习薪水、公费,由中国筹款支给,毋庸由朝鲜津贴。如国王雅意,每年酌送米若干石,亦可不辞,仍不得需索供应,致滋纷扰。在院生徒应给膏火之资,每名每月约给钱五六千文,由朝鲜户部拨款,按月给领,以示体恤。
一 书院规条及应购各种书籍,俟大教习到院后自行拟定。三年以内,诸生有学业精进、经明行修者,可由大教习照会朝鲜礼部,以备录用。如大教习尽心启牅,为诸生所信服,三年以后由国王咨明礼部,奏请降旨再留三年。如无请留之咨,由礼部仿照各省学政三年更换之例,请旨简放,或数年以后诸生学业有成,无须再由中朝派员,亦由国王咨明礼部奏请停止。
一 书院中春秋二季,由大教习出题考试各一次。应请国王派大臣赴院会同监试,由大教习评定甲乙,前列诸生应请国王酌给奖赏,以昭激劝。
三.恤民论
君以民为本,高以下为基,基不厚则危,本不固则摇,民贫则君不能独富。有若对鲁公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旨哉言乎。周易之义,损下益上谓之损,损上益下谓之益。所谓损下者,掊克聚敛之风,凡有损于民者,皆损也;所谓益下者,轻徭薄赋之政,凡有益于民者,皆益也。
古之循良吏,爱民如子,民亦爱之如父母,召信臣何以称召父,杜诗何以称杜母,惟事事求益于民而已。古之为大臣者,得志则泽加于民,宣上德而通下情,一夫不获,时予之辜。利何以必兴,弊何以必除,惟事事求益于民而已。古之圣帝明王,躬行节俭,为天下先,赋税有常经,贡献有常度,岁或不登,则议蠲议缓,民食不足,则有赈有贷。周之成康、汉之文景、唐太宗、宋仁宗之德政,何以足为后世法,亦惟事事求益于民而已。
今闻朝鲜之俗,民有余粮官必取之,官有妄索民必供之。器用之精者,不敢私蓄,畏官之豪夺也;货物之贵者,不敢论价,惟官之强买也。农不尽力于田亩,而国无藏富之农;工不尽力于制造,而国无致富之工;商不尽力于市鬻,而国无殷富之商。民之惰,官之咎也。官黩则民累,累则惰,民惰则贫,贫则弱,贫与弱相因而上下交困。谓民之不知习勤,谓民之不知生聚教训,夫岂民之过哉?欲恤民困,必先正官方。请下一令曰,今而后大臣法小臣廉,正供之外,一丝一粟不许苛派,一器一物不许强取,平卖平买,不许短给。农有余粟听之,工有余利听之,商有余财亦听之,有不从令者,事觉免官。将见民情大悦,下舞上歌,不数年而家给人足,上不蓄财而民各私其财,既庶且富之象,蒸蒸然日新而不已,此损上益下之要道也。
四.缓刑论
刑者,不得已而用之也;刑之重者,非用刑者之本意也。国家无百年不弊之政,圣王无百年不变之法。天地之气,遇秋而肃遇春而温,惟适其时而万物和,刑法世轻世重,惟适其时而万民安,是以霜雪之中生理伏焉,变乱之后新政出焉。汉承秦弊,治狱不得其平,而文帝除诽谤去肉刑,景帝改磔为弃市,与民休息,几致刑措,宣帝好用文法吏,而路温舒上尚德、缓刑之书,帝善其言,卒为刘氏中兴之主。深察古今治乱兴衰之故,未有不以嗜杀人而乱、行仁政而兴者也。
夫人孰不贪生而恶死,而有时严刑峻法不足以禁暴止邪,奸宄日生而民不畏死者,何哉?非律令之不严,乃教化之不明也。教化不明则民无廉耻,无廉耻则攘夺矫虔无所不为而犯法者众,虽武健严酷之吏不能平其政祛其弊。故曰法令音,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原也。今中国之律例,轻重得其平,泰西各国大率用轻典而死罪少。惟朝鲜之用刑为独重,情有可原者法无可贷,无知愚民辄抵于死罪。执法之吏曰此邦国之律也不可易,定谳之官曰此先王之制也不可废。当此祸变甫息、天心厌乱之时,亟宜兴上德之风,为更新之化,法文景之治,布宽仁之政,除车磔之刑,去腰斩之律,设原情之法,定减等之科,不必纵惟其平,不必赦惟其允,安见唐虞三代刑期无刑之化,不可复见于今日哉?
五.节用论
汉文帝惜百金之费而罢露台之工,慎夫人衣不曳地,帏帐无文绣,天下称其俭而不以为吝,不伤财不劳民也。夫节用与爱人相为表里,用不节则征敛必烦,取于民者无常度而民必困矣。泰西各国练兵、制器、造船之费,往往借贷于民,按年计息,谓之国债,又有借债于他国以资国用者,此不得已之举,不可以为法也。若称贷于他邦,以供玩好之用,则国债之流弊为无穷矣。国之所入,岁有常经,用不足而债日增,日增不已,不得不敛民财以塞其漏卮。挖肉补疮,无所不至,民力安得而不竭,民情安得而不解体,可不惧哉,可不惧哉?
六.练兵论
国家兵、农、礼、乐,去古本不甚远也。独练兵之法,至今日而一大变,愈变而愈新,愈用而愈精,与二三十年前战阵之事大不相同矣,即二三十年前知兵之将,有可用有不可用矣。撮其大要,不外良将、精兵、利器三者,而器不利兵不精,虽有良将亦不足恃。汉晁错论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敌也,卒不可用以其将予敌也。论今日器械之利,水师则有练船、快船、铁甲船之制,有沉雷、碰雷、杆雷、鱼雷之用。巡海防敌,非巨炮不能致远,欲以巨炮攻敌之水师,非用铁甲船不可,欲破敌之铁甲船,非用鱼雷不可。以朝鲜之度支竭蹙,力不能购铁舰,即鱼雷之用费重而事繁,操演精密亦非易易。海防无事,水师尚可缓图,姑不具论也。
陆军之器械,昔有弓矢有长矛有刀有剑有盾,今有前门洋枪、后门洋枪,附于枪者有刺有刀,炮有前膛铜炮有铁炮有后膛钢炮。自后膛枪炮出,而前门洋枪远不如后门快枪之便捷,前门旧炮亦不如后门新炮之灵准;同一后门枪,而美国之林明敦(注:英文名称则不详,待考。)不如英国之马梯呢(注:指Martini-Henry式来福枪,今译马提尼-亨利。),英国之马梯呢又不如美国之哈乞开斯(注:英文名称则不详,待考。);同一后门炮,而英国之瓦瓦司炮(注:英文名称则不详,待考。)、阿姆斯脱朗炮(注:指Armstrong后膛炮,今译阿姆斯特郎。)不如德国之克鹿卜(注:指德国军火企业Krupp,今译克虏伯。)炮。克鹿卜厂制造之精,甲于欧罗巴。中国所购七个半生的密达(注:“生的密达”即英文centimeter即cm之音译,今译作厘米。)后膛过山炮、七个半生的密达陆路轻炮,皆克鹿卜厂所造,为行阵最利之器。朝鲜尚无炮营,宜就新募之兵添练炮队一营,定购七个半生的密达陆路轻炮十六尊,选用中国熟习炮法之教师勤加训练。于用药之轻重、表尺之高下、弹落之远近,皆须考究详明,何时应用开花弹,何时应用子母弹,何时应用群子炸弹,亦须细心探讨,随时试验。将来操演精熟,陆续填购,数年之后,炮队必有可观。今左右两营所用之马梯呢枪练习已久,各队打靶多有准的,再加精练,日起有功,毋庸换购他枪,盖专一则精,爱博者不精。此用枪用炮之大略也。
至于操队之要,惟手法、脚步、口令三者,手法贵灵,脚步贵齐,口令贵壹,一言以蔽之曰熟而已。而临敌应变之方,亦有三要有三忌:
站队之要,以疏为贵,疏则可避炮弹之远击;
进队之要,以稳为贵,稳则可防敌兵之埋伏;
放枪放炮之要,以缓为贵,缓则从容而不迫,不致虚发;
一 忌大队麇集一处也。炮弹所落,前后左右必有数丈之远,弹之大者可及数十丈之远。如以一营五百人团作方阵,譬立数丈之大靶,敌炮所击无不中靶者,一弹可伤数十人,十弹可伤数百人,受伤愈多,兵气愈馁。往往炮声方震而全营俱溃者,皆列队太密伤兵太多之故。
一 忌冲锋陷阵也。骁勇之将,大率以冲锋为能事,一鼓作气奋不顾身,长矛短刺直入敌垒,因而敌势披靡一战获胜者,气足以夺之耳。然今日之利器,非昔日之枪炮可比,数十步内百发百中,昔之拼死者未必死,今之拼死者未必不死,血肉之躯岂可与枪子炮弹相抵?不如稳进稳扎,整队而前,胜不追敌,败不乱阵,此以气静为主,不以气盛为胜,今昔情形之不同如此。
一 忌枪炮早发也。炮表有定准,枪线有定码。如炮弹能及三千密达,须至五里乃发,火枪子能及六百码,须至一里乃发。机早放无益,徒糜子药,尤在测量远近,算至极准无过不及之弊,方足以制敌之死命。若发之太早,一再发而不中,心必慌手必战,平日所练准头到此皆不准,虽有利器与空手同,虽放数百枪数百炮与不放同。
知此三忌,而后可与言兵,而后可与言战守之略。然朝鲜之练军,不患无利器,不患无精兵,而患无良将。甚矣,选将之难也。
辨党论
辨党论上吴县吴大澂清卿著
水至柔也,积而不消,可以坏隄防而使之决。蠹至微也,积而不散,可以啮栋梁而使之折。人心至隐也,积而不平,可以倾国家而莫之测,其机甚微,其祸则甚烈也。一家之中,父子兄弟,无畛域之分,则家必和,一国之中,大小臣工,无畛域之见,则政必和。家国之所以不和,祗此各分畛域之一心,积而久之,为乖戾之气,为争讼之端。朋党由此起,变乱由此生,好恶、是非由此而不公,人人各挟偏私之见而不归于一,是终至于抵牾陧阢而不相安,风俗人心之大患也。
孔子曰:君子群而不党。宋儒欧阳文忠公曰: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自古朋党之祸,如汉之李固、杜乔、宋之元祐党、明之东林党,皆君子不容于小人而以朋党陷君子,虑君子之互相援引与小人为敌,必欲网罗之而芟夷殆尽,此君子之不幸也,非君子之自为党也。然则,君子与君子,独无党乎?曰:宋儒程伊川先生与眉山苏文忠公,论事偶有异同,其门弟子从而和之,好事者遂目之为洛党、蜀党,此非伊川、眉山之过也。
然而,君子之党与小人之党自有辨,君子之过近于偏,小人之过涉于私,偏之流弊小,而私之为患大。一念之歧,至于犯上作乱而无所不为,犹得谓之君子乎哉?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吾愿世之贤士大夫,慎其所趋向,而共归于一道同风之化,斯家齐国治而无不和矣。
辨党论下
大澂奉使来韩,查办乱臣滋事之罪,入国问禁,即闻有开化党、守旧党名目,或云守旧党诚服中国,开化党依附日本。噫,异矣。中国与日本有邦交之谊,朝鲜与日本亦有通好之情,亚细亚、欧罗巴各国通商日久,中西联络为一大和会之天下,何党之有焉?为此说者,必系好事之人造言颠弄,为立党争权之渐,使我两国不睦,其情已不辨而自明。然开化、守旧之名,不可以不辨。开化云者,今日泰西各国所行之法,如汽学、重学、化学、轮船、铁路、电线、枪法、炮法、陆军水军操演之法、开煤开铁镕铜镕铁之法,善善从长,有可仿效则仿效之。若知古而不知今,则不足以自强。
守旧云者,先王之大经大法,用人、理财、兴利除弊之大端,正朔不必改,服色不必易,官制、刑罚不可以变乱,学校、田赋不可以纷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伦、孝弟忠信之道、恭敬撙节退让之礼,历万古而不可革者,皆当遵守古训,确乎其不可移。若事事喜新而厌故,好异而反常,则亦不足以自立。故斤斤于守旧而不知开化者,是守经而不达权也,汲汲于开化而不知守旧者,是逐末而忘其本也。合之则两相济,分之则两相悖,此非开化、守旧之为患,而各党其党之为患也。
夫儒者读周孔之书,往往执用夏变夷之说,言及西学则愕然以为骇异,见西人之器用、军火,以为异邦之风气不可学,不知今日之行楷非周孔时之文字也,今日之纸墨非周孔时之漆简也,日用饮食之杯盘非周孔时之尊彝也,军中之鸟枪、铁炮非周孔时之干戈也。三代、秦汉以后,世变之迭出而不穷者,服物、器用亦与之日新而月异,少见而多怪,习惯若自然。即今日泰西各国,皆改前门枪为后门枪,改前膛炮为后膛炮,以快船为不足恃,又有大小铁甲船之制,与二三十年前之泰西各国,亦迥乎不同,此又不可泥乎守旧之说矣。
闻四书五经,近日西人亦有翻译之本,特行之未广,声教未讫于四海。西方学者各守其各国之文字,而吾道不明于天下,安知圣人之教、汉宋诸儒之书,他日不偏行于泰西各国哉?然则,中国之旧学,行之泰西,为新化矣,吾故曰一大和会之天下也。特书之以告世之党同而伐异者。
吴大澂与金允植笔谈记录
金允植:昨日国王拜领大人法书,非徒宝墨之是敬,所书诸幅均系古人良箴、今日药石,深为感叹,俟病有间,即来鸣谢,(注:原文于“病”、“来”字前均空一格。)命臣允植先达此意。
吴大澂:国王病体甫痊,不可以风,不敢劳驾。妄论未免激切,实出于心之不自己。惟愿君臣交儆,一覩中兴之盛业。韩民安,则朝廷无东顾之忧,此使臣所以日夕跂望耳。国家恤官,即所以恤民。官足以自给,方可言廉,天下亦无饥寒交迫之循吏。
金允植:敝邦官俸,惟外官稍优于内,然计一年之俸,铜钱百万文为厚,其余不过几千万钱。近日沽名者,或割此薄俸以施少惠,殊可悯也。
敝邦学政久废,养才是急,书院章程,正宜讲究。但经乱之余,经费愈绌,欲有小小施措,辄多碍难。现欲开兴学政,宜先少试于京城(注:指朝鲜王朝首都汉城。),渐次扩充,伫见一国兴仁。未知卓见以为何如,愿闻。
吴大澂:鄙意士为四民之首,宜有以培养。月给膏火,一士与一兵相埒,亦不为优。若少练一营兵,以养二百寒士,费亦相等,而士林之被泽者多矣。此培补元气之举,亦鼓励人才之道,似不可缓。
癸酉年(注:指同治十二年即1873年。)蒙恩简授陕甘学政,驰驱三年,不遑休息。陕西三原之宏道书院、泾阳之味经书院,皆归学政经理,两书院经费支绌,均为设法筹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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