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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标采购活动是决定国家战略性产业通信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的关键环节,是控制整个工程质量的瓶颈,一般具有设计资金数额巨大、操作环节比较复杂,技术专业性程度高等特征。本次研究使用的方法是多学科论证方法,将以往出现的案例和案例中出现的方法进行分析,融合多种学科的优点,让我们的分析贯穿整个研究过程。最终我们得到可以按照外国招标投标发展的缺点和漏洞进行发展的方法。
关键词:通信行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律
引言
按照法律规定研究通信工程的招标投标,能够保障工程招标健康发展。那么如何在通信行业工程建设过程中展开招标投标活动不触犯法律,还能够避免或者去解决遇到的一些问题,因为我国的招标投标活动发展的时间还很短,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所以我们对这一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完善,仍然需要我们去不断探讨。
一、国外招标情况研究
针对国外国家的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公共采购活动的运行机制、办法和特色进行研究整理,有人对此进行了研究,并且根据外国招标情况提出了一些适合我国招标发展的建议。
我们在研究外国招标情况的时候主要研究了监管、审标、风险管理等环节上处理问题的方法。其他国家在学习外国的先进文化的时候,并不会按照外国的方式方法照搬照抄,而是会根据自己国家的情况结合外国的先进招标工作方法进行分析,在研究过程中能够将一些招标文件的制定指标、识别优秀投标报告的文件和提升招标思维模式的方法讲解出来。在这期间不仅仅要学习外国的先进招标模式,还要深刻理解本国关于招标工作的一些法律法规。
在日本,有研究者发现,利用电子商务进行招标投标能够更大幅度的降低工作的成本,实现最佳的整体采购效率。西方的学者认为公司越来越需要围绕产品提供服务来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保持自己在同行之间的地位。他们在研究服务合同合同投标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的时候,应用了三种模型。应用计算机进行计算,找出最合适的采购方式,对合同中的计划进行计算,自动将账单进行配置。
二、本课题研究方法的创新与不足
我们在研究的时候筛选了近年来的一些文献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将我们筛选出来的一些国内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的一些问题和法律法规相结合,使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去证明那些合理的假设,推翻那些不合理的假设。
我们的创新之处就在于我们能够以通信行业工程建设投标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一些和法律相矛盾的问题为中心,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改进,将各种相关的法律协调,对每一步出现的问题都有相关的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相比以往的研究,我们的研究更加详细,对每一个要素都有着非常详细的设计,而且每一个要素都是独立的。
我们不仅仅有优点,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因为时间的匮乏,我们不能够更加深入的探讨这个课题,我们研究的内容仅仅是表面的,还能够继续深入研究这个课题。这也为其他研究者提供了研究空间。
三、适用的法律研究
我们国家有一部《招投标法》,这部法律是2014年审议通过并且开始实施的,在这部法律中相关部门根据我们国家的情况提出了新的管理规定,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更新。在我国招投标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法律,如下表:
四、招标投标过程中常见的违法问题
(一)、标书准备阶段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我们要将招标制定的相关文件向社会开放,防止出现有倾向性的招标内容和暗示。在审核投标人的时候要按照国家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不能拖延时间,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细节就是招标人要按照法律规定收保证金,如果收取的保证金超过法律规定的额度,要按照废标及时处理。双方应该及时约定好关于保证金的利息问题,退还保证金的时候也将应还的利息一并换回去。
(二)、投标阶段
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很多时间要求,而且非常严格,不能随意逾越,招标人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在招标方完成标书资格审查之后,不能随意更换或者添加投标单位。招标人要把握好与投标人之间的交流与交往行为界线,严禁出现违法的行为。
(三)、开标、评标和定标阶段
评标委员会要明确自己的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严禁将不合理的投标文书收入到通过资格审查范围内,需将未能实质应答的投标人筛选出,还要避免有人为了中标而递交不合格的文件的行为。
五、树立科学思维解决法律问题
根据上述的问题,可以使用一些比较科学与法律的思维去防止这些问题出现。在工作中建立辩证思维,认清招投标活动的作用,实事求是,建立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识。在建立相关的法律的时候,要有一个比较系统的思维,利用这种思维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协调,处理好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要有战略思维,抓住矛盾所在,一击即破。在工作中要有一个底线,不能逾越,就像我国的法律,逾越了就要承担责任。最后一点就是在工作中要精益求精,不能模糊了事。
六、结语
我国的招标投标发展时间不足,本次研究也只是一些皮毛上,希望我国在未来的投标招标采购活动能够更加完善,能够跟法律相协调,走向未来更远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孙婉超.通信行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采购活动法律问题研究[J]2015(12).
[2]彭樵明,倪剑龙.招投标法体系中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几点思考[J].中国招标.2015(43).
[3]孙豪男.“徒法不足以自行”浅析我国招投标法的实施现状[J].现代商业.2015(23).
论文作者:劳逸仙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6
标签:招标投标论文; 法律论文; 方法论文; 自己的论文; 工程建设论文; 招投标论文; 保证金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