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面工作”_求职论文

关于“体面工作”_求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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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工组织在1999年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提出:“体面劳动”是旨在促进男女在自由、公平、安全和具备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体面的、生产性的可持续工作机会,其核心是促进实现工作中的权利、就业平等、社会保护和社会对话。在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今日之中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近年来,在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过程中,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促进就业,基本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良好结合。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在国际劳工组织年会上的发言中指出,在我国实现“体面劳动”的关键,是改善那些处于不利地位劳动者群体的就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中国将采取如下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体面劳动”。

第一、制订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机会的社会经济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促进劳动者就业

扩大就业、减少失业、完善保障是各级政府重要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必须遵循“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社区管理和家庭服务业、教育业、各种信息咨询业等。要在发展智力、技术、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同时,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投资少、见效快、能吸纳各种素质劳动者就业的中小企业,对其实行更加积极的带动就业政策。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业和非正规就业,积极扶持和鼓励兴办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合伙经济、股份制经济就业,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在这些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上海通过发展非正规就业消除城市贫困,促进劳动者就业,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开创性做法引起了国际劳工组织的高度重视,被命名为“上海模式”,正在向全世界推广。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有100多万国有企业职工因结构调整和体制转型而下岗。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靠消极救济显然不行,一方面政府的财力托不了这个底,另一方面即使救济也只能是低水平的,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贫困境遇。上海把目光转向就业机会潜力巨大、技能要求相对较低、处于非正规状态的社区服务业,通过构建完整的支持体系发展非正规劳动组织,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走“正规”的非正规就业之路。上海创造性地扶持发展了1万余家具有上海特色的非正规劳动组织,从而在世界上第一次把非正规就业纳入了正常管理的渠道,初步达到了消除城市贫困和实现“体面劳动”的双重目的。

第二、帮助非正规经济中的就业人员解决政策、信贷、社会服务、劳动条件等问题

上海对非正规就业的支持说明了上海政府对“体面劳动”的重视。在税收政策上,非正规劳动组织可不必进行工商登记,享受三年的免税待遇;在资金上,可获得由上海市促进就业基金提供的小额贷款担保。对一部分特别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设立一种特殊形态的非正规劳动组织——公益性劳动组织来吸纳他们,这部分岗位由政府出资购买,主要从事社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上海模式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合乎社会发展、促进经济繁荣的方针政策,解决了下岗人员遇到的种种实际困难。

要以法律形式规范政府和社会的促进就业行为。要确立积极的就业方针,坚持以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前提,实行政府指导就业、中介组织介绍就业、自愿结合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平等就业体制、机制与环境。要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的用工行为,坚决反对劳动用工中的性别歧视,坚决制止随意裁员和非法使用童工、未成年工。保护劳动者权益,坚决制止个别企业雇佣劳动者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工作的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改善劳动环境,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

要培育和规范劳务中介组织,将就业和再就业服务机构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要推动劳动力资源信息的网络化,市场管理服务的专业化,努力形成统一、高效、规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体系。非正规就业“正规化、体面化”,就要形成可持续性,必须不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劳动素质和技能。各级政府应拿出必要的资金,建立公益性再就业培训系统,让下岗失业人员及时得到免费培训,获得重新就业的技能。

第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要建立和完善与就业制度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应实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一体化”,是社会保险发展的方向,也是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一个标志。其次,要实行适合劳动者在任何情况下的社会保障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当是能够使劳动者在就业、失业、养老状态下,以及患病、工伤、生育等特殊情况下,都得到社会保障。最后,还要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建设,推进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信息化。

促进非正规就业体面化,这种体面,不仅体现在收入的提高,更体现在得到社会的接纳,获得与正规部门就业人员平等的保障和培训机会等。

如,上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从业人员纳入基本社会保险的范围。同时考虑到绝大多数从业人员的负担能力较低,还在政策上给予了倾斜。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全部以当年城镇最低工资为标准,缴费比率也比正规部门低14.5个百分点。这样,他们的实际缴费负担大大减轻,而一旦生病、失业或退休,又可与正规部门从业人员一样享受规定的医疗、失业和养老待遇。除此以外,政府还出资为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设立专门性的从业风险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可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正是由于上海实施了这些积极有效的措施,组织了严密的支持体系,使上海的非正规劳动组织迅速壮大。截至2002年6月底,全市共发展了1.3万家,因各种原因关闭或转制的有3000多家,目前实际仍有约1万家,吸纳从业人员达14万之众。

第四、要重视解决妇女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问题,解决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失业人员问题

残疾人历来是全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比较起健全人来说,他们在很多方面都处于劣势,要面对世人的各种目光,要克服心理的障碍,坦然相对某些人的歧视。在接受教育,谋求职业,自己创业的过程中,他们遭遇的困难要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

和他们同样处于弱势群体的还有处于40—50岁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100多万国有企业职工从传统产业中分流出来,需要转岗再就业,其中女性所占比重约为55%。据调查,这些女性失业人员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市场竞争能力差,很难在正规部门中找到就业机会。如果不给予关注,她们将成为城市中一个规模庞大的贫困群体。

因此,国家应主动调整劳动力市场政策,加大劳动力市场投入,并根据残疾人和女性失业人员群体的特点,对其中竞争能力较强的,提供专项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其进入劳动力市场,对其中能力较差的,则应提供专门的托底保障措施。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GDP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服务行业的需求大量增加,仅仅依靠正规部门的就业很难满足这些新增需求,而且由于社会服务领域提供的岗位对劳动者的技能、年龄要求不高,非常适合包括妇女、残疾人在内的失业人员创业和就业。所以,作者参照上海模式提出以下政策措施建议:

一、积极促进就业的主要措施有:建立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实施针对女性和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和托底保障措施,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

二、鼓励创业的主要措施有:扶持和发展非正规就业,实施针对创业的支持性政策,开展适合女性创业和就业的“4050”工程。

总之,我们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发展就业服务,努力实现“体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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