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证法的逻辑与历史基础_形而上学论文

论辩证法的逻辑与历史基础_形而上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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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谈辩证法问题,似乎不够时尚了。在国内的学术刊物上,专门探讨辩证法的文章, 可 以说是凤毛麟角,少得可怜。并且也大多是谈如何用所谓现代科学成就来补充与修正它。 这种情况,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关于辩证法似乎没有问题可研究了,或者已经过时而不值得 研究了。

过时了没有?我想没有。因为同其他哲学相比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长处,就长在辩证法上 。然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个核心部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后,却很少得到专 门的研究,以致使它的面貌,在群众中模糊不清。70年代末,有位同学对我说,马克思主义 哲学教员都是芭蕾舞演员。什么叫芭蕾舞演员呢?一是脚跟不着地,二是转得圆,三是转得 快 。在这里,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面目不清,简直是面貌可憎了。为什么如此?

我看不能怪群众,要怪我们这些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与宣传的人。是我们给群众制造 了混乱。例如,50年代初,各高校讲辩证法时,是按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 义 》这本小册子讲的,讲四个特征。斯大林逝世后,各校相继都按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 书中的说法,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在“文革”中,毛泽东在他与威尔柯克斯的谈话中又说, 辩证法只有一条,即矛盾律。这些说法,到底哪一个对呢?为什么对呢?哪一家也没有提出过 充分的理由。这怎么能不产生混乱呢!因为,既然对之没有提出充分的理论论证,当然便只 能把辩证法当作给定的公理体系来介绍了。也就是说,只能把辩证法当作形而上学来介绍了 。公理体系在科学中是允许的,而且是必须的;但在哲学中却是不允许的,是错误的。

所以,我认为系统深入地研究辩证法的问题,是我国哲学界当前的紧迫任务之一。要想使 我们的哲学跟上这个时代,要想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与别的哲学流派的争鸣中发展壮大,都有 赖于这个理论的深化。

正是本着上述想法,我想谈谈辩证法的逻辑与历史的根据。

先谈谈逻辑的方面。

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式,不可等同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思想方法。后者是对具体对象 的认识活动的反思,辩证法却是对在历史中发展着的认识活动本身所作的系统反思。它是人 所特有的,是人的存在方式的一种表现。所以,宽泛点说,辩证法即对人的存在方式反思的 结晶。

正如大家熟知的,人是在改造自然、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过程中,超越了自然,上升成 为人的。为了要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人们对自己面前的自然现象,不仅要知其然, 而且要知其所以然。这样,人的认识能力与认识,也就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的发 展而发展了起来。因此,无论认识还是生产实践,都是人的存在方式的表现,而且两者的本 质特征是一致的。

在这种生产活动和认识活动中,显示出了什么样的特征呢?生产活动从现象上去看,就是要 超越现状,生产出自然界不能直接提供的生活消费品。不过,生产不可能无中生有,当然是 在自然界能提供的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实现的。也就是说,生产要能顺利进行,首先要肯定现 状、尊重现状,但是肯定和尊重的目的是为了否定它、改造它,生产出新的产品来。这清楚 地表明了,生产是在肯定就是否定、否定就是肯定中实现的。

不仅如此,从直观上看,生产活动所改造的似乎仅仅是自然界。实际上,通过对自然界的 改造,人却不自觉地实现了对自身的改造。正因为如此,人才会由于自己的生产活动,而由 自然动物上升为文明的人、社会的人。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生产既满足了人的需要,又使人 产生了更大的不满足(新的需要)的矛盾中。也就是说,人的需要并不是像古人所说是一种自 然本能(如所谓食色性也),而是在人生产活动中生产出来的,是社会的。俗话说,有了千钱 盼 万钱,做了皇帝盼登仙。古人即已看到了人的永不满足性。为什么不满足?古人不理解,以 为这是人所特有的天赋的贪心,为什么会有这种所谓“贪心”呢?其实它来源于人的消费对 象并不是自然给定的常数,而是生产中体现出来的不断超越自身的变数。对原有的需要的满 足,恰恰变成对满足的否定,即新的需要或不满足的开始。这样,在生产和需要(消费)之间 便形成了一种开放式的无限循环:生产既满足了需要,又生产了新的不满足(新的需要);需 要(消费)既完成了生产,又推动着新的生产。

这便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用一种通俗的话说,便是理想和现实矛盾统一的存在方式。 人不是神,不能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人一定要尊重现实。但人又不是自然动物,他永远不 会满足于现有的一切,他总想超越现实,奔向理想。在这个矛盾中,大家会发现,什么叫理 想呢?即不是现实。理想一旦实现了,便对自身的否定,即不算是理想了,又会有新的更高 的理想与之对立。反之,什么叫现实,即是不理想的,现实一旦被理想化了,便是对现实的 否定。在这里,理想不是现实,却有比现实更高的现实性;现实不是理想,却又是理想的唯 一根据。

所以,用逻辑的语言说,人的存在方式的特点,就在于他永远是其所不是,而不是其所是 。人的存在方式,永远是开放的。自然动物的存在方式是被动的,它生命的开端,它是什么 便被规定了。人则不然,人的存在是主动的。他是什么,要靠自己去设定。他是什么并不是 完成式,而是进行式。他对已“是”的永远不满足,以追求尚“不是”的为最高目标。

思维活动,或者说,认识活动,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一种表现,并为这种存在方式服务, 其本质特征与生产活动、生存活动的本质特征必然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认识也只能按矛盾 法则在活动。例如,人们常喜欢说,人的认识对象是先于认识而独立存在的。但是,这个判 断在逻辑上能成立吗?似乎不能成立。因为,如果先于人的认识而独立存在这个判断能成立 ,便等于承认可以有一种先于认识的认识。即人的认识活动还没有开始,便已“认识”到有 对象存在了。这种“认识”岂不是先验主义的认识吗?反之,如果因为上述原因,便认为人 的认识对象是后于认识而存在的,是认识活动的结果。那便更错了。这等于说万物皆备于我 ,我不感知、不思想,世界便没有了。这是百分之百的唯心主义谬误。先于与后于都不行, 那认识对象与认识同时成立行不行?也不行。因为这方面已经有康德的前车之鉴了。康德就 是因为看到了上述矛盾,而想使两者同时成立,结果陷入了二元论和不可知论。问题在于问 先于或后于便错了。认识对象与认识之间不存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它们是逻辑上的相互规 定的共生关系。

人是从自然中发展而来的。所以,最初他与其他的自然动物一样,和自然界浑然一体,是 自然界的一部分。只是因为自己的生产活动,人与自然之间才发生了分化,人成了主体,自 然界成了客体和对象。但是,一般说来,主客体的这种划分,没有空间上的意义,只有逻辑 上的意义。借用费尔巴哈的话说,任何一个主体只有当他同时是客体,这个主体才是真实的 。所以,他说,主体即主—客体,客体即客—主体。上面所问先于、后于或同时,都在发问 中便假定了主客体是对立的两回事。实际上它们虽是对立的,但双方既是两回事,又是一回 事。正因为所问的是一个错误的问题,因此其结论便不可能不陷入恶性矛盾中。

人们常说,认识是对认识对象的反映。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认识到底是如何反映对象的。 一般说来,认识是从感觉经验开始的。感官是主体通向客观世界的门户。但是感觉材料要成 为认识的内容,必须以自我意识为前提,即在我感觉时,我同时意识到我感觉到了……。这 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我感觉了××,而我却不知道(意识到)自己在感觉,那便谈不到对外部 对象的任何认识。到此为止,我们会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即我们的认识活动是在外 物反映和自我反映互为中介的矛盾运动中,实现了自己的使命的。大家知道,感觉的对象是 在感觉者以外(外物),而自我意识的对象呢?则是“我”自己(在我之内)。在这里,他物反 映只有在自我反映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同样的道理,自我反映也只有在他物反映的条件下才 能实现。这两个似乎完全不同的反映,却完成了同一个认识过程,即对特定对象的认识。

我们常听人说,感觉把握到的是具体的,思想把握到的是抽象的。其实这是一种经验主义 的观点。感觉直接把握到的东西,对感觉来说是具体的;但这种东西是思想无法直接把握的 ,所以它对思想来说是抽象的。反之,思想能直接把握的东西,对思想来说是具体的,但对 感 觉来说,却是无法直接把握的、抽象的。因此,我们既不能简单地说,认识的过程是由具体 到抽象的过程,也不能简单地说是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实际上是两者辩证统一的过程。

至此,我们应该有充分的理由说,思维的本性是辩证的,系统的辩证法不过是对这种 本性的自觉的理论表述而已。

不过,有人可能会提出,既然思维的本性是辩证的,那末,为什么直至19世纪才出现了系 统的辩证法呢?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简单点说,要认识这种辩证的本性,得有一个 发 展过程。

所谓历史的方面就是要分析分析历史的逻辑。历史是既成的事实,它的发展过程,是既往 的唯一现实,也可以说,它是从多种可能性中选定了的唯一可能性。要想理解现状,便得尊 重这个已转为现实的唯一可能性。这就是实事求是。

人的认识能力,本质上是一种类的能力。但是,在其现实性上,这种能力体现在一个个个 别人身上。这种个体性便是人的认识活动的第一道屏障。从孤立的个体看,人是被投入到不 能 由他选择的既定世界中的。不管他愿意还是不愿意,他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同时,个人又首 先是从经验的角度与这个世界打交道的。经验似乎又强化了上述事实。例如,人们睁眼不可 能不看到放在眼前的东西,耳朵也不可能不听到正在传来的声音;不管你愿不愿意看、愿 不愿意听都是如此。所以,这个世界对个人来说是给定的,便成了古代人研究认识的基本出 发点。这个特点,充分反映在西方古代哲学中。这阶段上的哲学,以研究存在论(或称本体 论)为主要内容。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存在着一种作为存在的存在,以及就自身而言依 存于它们的东西的科学。”(注:《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84页。)这门科学,亚里士多德本人称之为第一哲学,后世则称之 为形而上学。

如果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来反思这种形而上学,那末,它似乎有三个特点:

一、世界或认识对象,就像在感官中所接受到的那样,是给定的。亚里士多德说:“在那 些最初进行哲学思考的人们中,大多数都认为万物的本质是以质料为形式,一切存在着的东 西都由它而存在,最初由它生成,在最终消灭时又回归于它。实体则处于底层,只是表面承 受各种作用而变化,人们说这就是存在着东西的元素和本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他们认为 既没有任何东西生成,也没有任何东西消灭,因为同一本性永远持续着。”(注:《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33-34页。)

二、认识和认识对象的关系是直接的。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中谈到思维时说:“虽然 它不能感觉,但能接受对象的形式,并潜在地与对象同一,但不是与对象自身同一,心灵和 思维对象的关系与感觉能力和感觉对象的关系一样。”(注:《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三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75页。)这种情况,在原子论者的流射说中 表现得更为形象典型。他们主张,“感觉和思想是由透入我们之中的影像产生的;因为若不 是有影像来接触,就没有人能有感觉和思想。”(注:《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第103页。)不过,在他们看来,作用于脑子影像是由 精细的原子组成的,作用于感官的影像倒由较粗糙的原子组成。总之,不管是感觉经验也好 、思维也好,都是对象的直接反映。由此,他们便素朴地相信,人的认识能力是完全能够认 识这个世界的。

三、如对象是给定的不能既存在又不存在,事物不可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不能亦是亦非 。亚里士多德说:“我们明确主张,事物不可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由此我们证明了它是所 有本原中最为确实的。”“因为假若对每一事物都可以作对立的陈述,一事物就无法与另一 事物区别开。”(注:《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91、97页。)这就是说,若肯定其为真时便否定其为假,反之,若否定其为真时便肯定 其为假,不可能对同一事物既肯定其为真又肯定其为假。如若如此,便是思想混乱。

这种思维方式与他们在理论上的素朴性是相一致的。他们天真地相信,思想是能够把握事 物的本来面目的;而且认为,事物是什么样的,就如人们在思想上所把握到的那样。也就是 说,当时的思想家们还没有意识到在认识与其对象之间存有什么矛盾。

到了近代,由于反神学斗争的需要,同时又受到实验科学发展的启发,欧洲哲学思想发生 了一次转向性的变化,即由以存在论为主的研究,转向了以认识论为主的研究。在这一转向 过程中,发生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分歧。不过,无论是经验论者还是唯理论者,都看到了在 认识和认识对象之间存在有矛盾。如果简单化点说,这个矛盾便是一般与个别的矛盾。或者 说,认识的对象总是以个别的形式存在,相反地,认识却总是以一般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 是,他们与古代形而上学思想一样,仍然认为,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同一应该是直接的,它们 之间不应有矛盾,有矛盾便是认识的错误。于是,他们各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提出了一套 消解这种矛盾的理论。经验论者认为,感觉经验是对以个别形态存在的外界对象的直接把握 。所以一切知识只有来源于经验才是可靠的;一般概念无非是经验的综合与简化,只有能还 原为经验才是有意义的。相反地,唯理论却认为,感觉经验直接把握到的仅仅是假象,是不 可靠的。只有在理性直接把握到的才是可靠的。外在对象似乎是以个别的形式存在,但这是 个现象,其本质是一般。而一般只有思想才能把握得到,所以只有思想才可靠。

所以,无论是经验论者还是唯理论者,在理论上都比古代形而上学者前进了一大步,他们 看到了认识中存有矛盾。但是,他们与古代形而上学者相似,并不理解这个矛盾,并且力图 想去消解这类矛盾。结果便出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即在这些超越了古代形而上学的思 想家那里,古代形而上学所特有的思维方式,不仅没有得到批判,反而得到了理论的论证和 系统化。正如恩格斯所说,当培根和洛克把实验科学中的方法移植到哲学中来后,便造成了 近四百年来思维方式上的一种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局限性。

所谓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无非是说,这种思维方式是形而上学所孕育的一种思维方式。不 过,它是在反形而上学的大潮中理论化、系统化起来的。如经验论者,一般说来都是反形而 上学的。法兰西斯·培根在《新工具》中便说过,与其说形而上学开辟了认识真理的道路, 毋宁说它堵死了认识真理的道路。所以他提出了一套经验的归纳法来对抗旧形而上学中的演 绎法。唯理论的创始人笛卡尔,虽然认为形而上学仍是哲学的主干。但是他与培根一样,认 为哲学主要要研究的不是超越自然界的上帝,而是自然界。正如培根把实验科学中的经验归 纳法移植到哲学中来一样,笛卡尔则把在近代科学发展中行之有效的公理体系的方法移植到 哲学中来。都在把某个领域中的科学方法,夸大为唯一正确的哲学方法,从而强化了古代形 而上学中的思维方式。因为,无论是经验归纳法还是公理体系的方法,一旦成为哲学的思维 方式时,便把思维的无限发展过程歪曲成了一种有限的活动。

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哲学的出现,应该说是思维方式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康德从经 验论和唯理论的争论中比较清楚地看到了认识与认识对象的矛盾,本质上便是思想自身的矛 盾,而且是不可能取消的。不过,他仍没有充分理解这些矛盾,而是企图在他的理论体系中 , 使所有的矛盾都得到调和。但这种调和恰恰是使这些矛盾更加尖锐化了,从而促进了由形而 上学思维方式向辩证思维方式的转化。

康德认为,认识要有两个来源:一要靠外在的给予,如经验论者所主张的那样;二要靠主 体自身天赋的认识能力,如唯理论者的天赋观念似的。不过经验论者和唯理论者的观点在这 里却被弱化了。即单靠经验中的给予还不成其为认识(知识),还要靠先天认识能力加工;反 之,天赋的认识能力,如果不与经验材料相结合,便只是没有经验实在性的纯形式,即先验 的自我。一旦它们结合了,那末,认识对象和关于对象的认识也就同时成立了。所以,他发 出了“认识得以成立的条件也就是对象得以成立的条件”这一名言。

在这里,认识和对象肯定是一致的了,但是,这里所说的认识是关于现象的认识,这里所 说的对象是现象,不是物自体。这就是说,他承认了矛盾;不过,他调和矛盾的办法不仅没 有使外界对象与认识达到真正的一致,而且把认识牢牢地束缚在主观范围内,从而使认识和 客观对象更加尖锐地对立了起来。

所以,康德的观点遭到了黑格尔的尖锐批判。黑格尔认为,康德与前人一样,在思维方式 上犯了一个同样的错误,即把认识和认识对象的对立,当作了认识活动的现成起点。因而陷 入了不可知论。其实,不管是认识还是认识对象,它们的现实性都是在认识活动中获得的。 没有认识活动又何来认识和认识对象呢?所以,要想达到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同一,就应取消 这种先验的对立。

按照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理解,要取消先验的对立,就是应取消物自体的设定,只要留下一 个自我就行了。不过,这个自我并不是像康德所说的那样,是没有任何内容的纯形式。因为 没有内容的纯形式是没有的。当我说“我”时,我是说出了一个普遍性的形式,即任何人都 可 以这样称呼自己;但是,听别人说“我”时,是不是不知所云呢?不,每一个人都很清楚他 听到“我”所指何人。这表明形式和内容是不可分的;甚至可以说形式即内容,内容即形式 。

在这里,黑格尔进一步吹胀了康德关于主体能动性的思想,即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自己 提供自己的对象的思想。在黑格尔看来,“理性是世界的灵魂,理性居住在世界中,理性构 成世界的内在的、固有的、深邃的本性,或者说,理性是世界的共性。”“因此我们必须说 自然界是一个没有意识的思想体系,或者像谢林所说的那样,自然是一种顽冥化的(verstei nerte)理智。”(注:《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版,第80

页。)按照这种唯心主义理解,经验生活中的主观和客观的对立消失了,所谓认 识 似乎是思想的自我认同。所以,黑格尔说:“真理就是思想的内容与其自身的符合。”(注:《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版,第86

到此为止,在黑格尔的这种唯心主义观点中,蕴含着一个合理的理想。即克服了形而上学 思维方式中把主观和客观(认识和认识对象)的对立当成了认识的不言自明的前提这一重大错 误。辩证思维方式所以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对立,即根源于此。如果承认了这种不言自明的 对立,那末,第一,便等于承认思维活动只可能是有限的。它既不可能去把握无限对象,也 不可能有无限的发展;第二,等于承认永远不可能克服不可知论。所以,黑格尔在谈到哲学 的开端时说:“哲学似乎也须先假定思维的存在,作为思维的对象。不过哲学是由于思维的 自由活动,而建立其自身于这样的观点上,即哲学是独立自为的,因而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 ,自己提供自己的对象。而且哲学开端所采取的直接的观点,必须在哲学体系发挥的过程里 ,转变成为终点,亦即成为最后的结论。当哲学达到这个终点时,也就是哲学重新达到其起 点而回归到它自身之时。这样一来,哲学就俨然是一个自己返回到自己的圆圈,因而哲学便 没有与别的科学相同意义的起点。”(注:《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版,第59

页。)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辩证法是一种开放的圆圈式 的方式。

在黑格尔看来,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对立虽然不是认识活动的现成的起点,但是认识活动的 本质恰恰又是在于要扬弃这种物我不分的素朴状态。因为认识者之所以叫认识者,就是要超 越自身的自在存在,力求达到自为的存在。当然,这种分裂的境地,同样也是必须扬弃的。 思维总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返回到它原来的统一。不过不是存在中的素朴的统一,而是自由 中的思维的统一,即上面所说的圆圈。

这表明,思维不是直接的素朴的,它本质上包含有曲折的中介的阶段。例如,认识是从感 觉 经验开始的。感觉经验似乎仅仅是外物作用的结果,即认识到的似乎仅仅是外物。但是, 感官能告诉我感觉到了什么吗?不能。其实,对外物的感知只起了一种中介作用,唤醒了感 知者对自己的反思,即自我意识。在自我意识中,我的对象当然是我自己;不过不是抽象意 义上的我,而是正在感知的我。即表现为:我知道我感知了……,只不过日常生活中简化地 表述为“我感知了……”。所以,思维的本质是辩证的。它的现实性不在于否认矛盾,恰恰 是矛盾的展开。

黑格尔在批判康德哲学思想的过程中,总结了以往哲学思想发展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一 套 系统的辩证法理论,实现了由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到辩证思维方式的转变。这是他不可磨灭的 理论贡献。

黑格尔所以能在总结以往中提出系统的辩证法理论,最主要原因就在于他看到了人与自然 界的关系,和自然动物与自然界的关系是根本不同的,即看到了人是一种能动的存在。在《 小逻辑》中,他明确指出,人为了要生存,必须劳动。“此种劳动,细究起来,一方面是与 自然分裂的结果,一方面也是对这种分裂的征服。禽兽对于足以满足其需要之物,俯拾即是 ,不费气力。反之,人对于足以满足其需要手段,必须由他自己去制造培植。所以,即就他 对于外界事物的关系来说,人总是通过外物而和他自身相联系。”(注:《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版,第91

页。)他又说:“只要就人作

为自然的人,就人的行为作为自然的人的行为来说,他所有的一切活动,都是他所不应有的 。 精神却正与自然相反,精神应该是自由的,它是通过自己本身而成为它自己所应该那样。自 然对人来说只是人应当加以改造的出发点。”(注:《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版,第91-92

正因为如此,黑格尔的辩证法,虽然是唯心主义的,却仍然是具有内在生命力的。正如马 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所指出的,在黑格尔那里,“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的辩 证法……的伟大之处就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创造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 ,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真正的因而是 现实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注:《1844年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版,第116页。)

所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直接理论来源。但是由唯心辩证法到唯物 辩证法的改造和创建工作,到底完成了还是没有完成呢?这似乎还是我们需要反思的问题。 至少有一个事实是毋庸置疑的,即到目前为止,对唯物辩证法的误解实在太多、太普遍了。 例如,我们常常把作为思维方式的辩证法混同为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方法。简单化点说,哲 学中的思维方式是相对于不能一次给定的无限对象而言的,相反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方 法 ,是相对于可以给定的特定对象而言的。如果两者可以混同,那末辩证法和诡辩论还有什 么区别呢?假定我指着张三的画像问这是谁,是不是有人会回答这既是张三又不是张三呢?显 然不能。如果有人非要这么回答,别人一定对他有没有正常的逻辑思维产生疑问。但是,对 于人作为一种类存在物,正如上面我们已经指出的,其本质特征恰恰就在于,他是其所不是 ,而不是其所是。

又如,我们也常听说,辩证法是贯穿于自然、社会和思维三大领域的普遍规律。如果辩证 法就是究竟至极的普遍规律的表述,那不等于说,它就是关于绝对真理的结论了吗!但我们 又说,绝对真理体现在无止境的相对真理的长河中。这两方又如何统一呢?

诸如此类需要反思的问题还可举出一些。但诡辩论和绝对真理的化身这两条大约是最容易 引 起人反感的问题。不管我们对唯物辩证法的理论现状作如何估量,如上一些重大问题是必须 考虑的。从以往的历史经验看,虽然我们一直很重视辩证法,但在辩证法的名义指导下的实 践,却往往是形而上学的。

目前我们正处在一个大转变、大发展的时代,迫切需要辩证法的指导。所以,深入开展对 辩证法的研究,是时代的需要,是实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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