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在社会主义理论发展中的方法论创新--论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特殊贡献_市场经济论文

邓小平在社会主义理论发展中的方法论创新--论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特殊贡献_市场经济论文

邓小平发展社会主义理论的方法论创新——试论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特殊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试论论文,发展社会主义论文,贡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594(2007)01-0009-04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邓小平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本质道路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这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从根本上解决了为社会主义本质道路“定性”的首要问题,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定位”的现实课题,为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定向”的历史难题。从而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树立了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划时代”的理论丰碑,提供了解决社会主义中国“前途与命运”的思想武器,奠定了全国各族人民“行动指南”的宪法地位,这三大理论成果的方法论创新就是——

一、在定性上:认定社会主义本质道路根本制度不动摇

1.运用“优选法”确立社会主义的判断标准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是邓小平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实践中,不断提出和反复思考的“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面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20多年中的突出问题,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在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归根到底,就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犹疑和困惑,归根到底,也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

就在决定中国改革开放“前途与命运”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在深圳考察时,以巨大的政治智慧和理论勇气深刻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1] 372这样,邓小平通过“三个是否”的优化选择法,为我们确立了“三个有利于”这个最根本的是非标准,也就是“压倒一切的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践充分表明,正是按照这个根本标准来衡量,我们既没有把那些合乎“三个有利于”,本来姓“社”的,错误地判定为姓“资”,而加以排斥;也没有把那些合乎“三个有利于”,既可为“资”所用,又可为“社”所用的,错误地加以排斥;更没有把那些合乎“三个有利于”,既不姓“资”,也不姓“社”的,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和共同财富,错误地加以排斥。这就使我们在实践中迈出了坚定的步伐,闯出了发展的新路,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2.运用“排除法”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

邓小平要求我们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关键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动摇”的基础上,进一步认清“社会主义本质”。为此,邓小平曾经提醒我们,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所以,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我们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最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优越性。

这就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要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逐步好起来,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不能有穷的共产主义,同样也不能有穷的社会主义。致富不是罪过,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也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方面。由此可见,邓小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

在此基础上,邓小平还运用“排除法”对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这就是:贫穷决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决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决不是社会主义,盲目冒进也决不是社会主义;闭关锁国搞不好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也搞不好社会主义;没有民主搞不好社会主义,没有法制也搞不好社会主义;没有物质文明建不成社会主义,没有精神文明也建不成社会主义;思想僵化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动荡也建不成社会主义……邓小平正是通过一系列的重要论述,不仅从经济、政治、文化方面,而且还从改革、发展、稳定方面,把那些“决不是”、“搞不好”、“建不成”社会主义的观念、行为、状态都予以“排除”。这就使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 373这个总结性的理论概括,具有了坚实的立论基础,成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最重大的理论创新成果之一,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

3.运用“比较法”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是经济建设,这是邓小平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和社会主要矛盾进行科学分析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邓小平之所以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并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主要是吸取我们以往忽视发展生产力,结果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下,政治上“一批二斗”,体制是“一大二公”,分配上“一平二调”,造成实际生活依然摆脱不了“一穷二白”的落后局面,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这一极为深刻的历史教训。

为此,邓小平首先从我国的“历史比较”中严肃指出:“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1] 370

同时,邓小平又从国际的“现实比较”中深刻指出:“从国际来看,一些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曾经有过高速发展时期,或若干高速发展阶段。日本、南朝鲜、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就是如此。现在,我们国内条件具备,国际环境有利,再加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今后的现代化建设长过程中,出现若干发展速度比较快、效益比较好的阶段,是必要的,也是能够办到的。我们就是要有这个雄心壮志!”[1] 377

不仅如此,邓小平还从全球的“未来比较”中明确指出:“总之,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1] 373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一系列纵横内外的“比较”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明确了这个基本认识,邓小平把取得这个“相比较的优势”的历史任务,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并且做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战略部署,他提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 374

二、在定位上: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折腾

1.运用“对照法”强调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邓小平对当代中国基本国情的科学判断。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提出,我国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的基本国情。

邓小平做出这一科学判断的“说服力”,正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前后,由于对基本国情的不同认识,在实践中所产生的不同结果,进行鲜明的“对照”后产生的。历史表明,要在我国这样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较短时期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十分清醒地把握“基本国情”。

而在改革开放前的一段时期内,总的说来,我们对“基本国情”的认识一直处在不完全清醒的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现在搞建设,要适合中国国情,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在改革实践中,我们党正是根据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思考和当代中国国情的研究,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形成了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又通过“对照”,指出了把握“基本国情”和坚持“基本路线”的重要性,他指出:“在这短短的十几年内,我们国家发展得这么快,使人民高兴,世界瞩目,这就足以证明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谁想变也变不了。说过去说过来,就是一句话,坚持这个路线、方针、政策不变。”[1] 371邓小平的重要论述充分表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经济发展、人民高兴、世界关注,关键在于认清了“基本国情”。所以,这样的政策“不能变”,当然也“变不了”。

2.运用“警示法”把握初级阶段的政策导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即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个历史阶段。这就告诉我们:第一,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解决发展问题,不是要补资本主义制度的课,我们必须坚持而不离开社会主义,必须正视而不能超越初级阶段;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不发达阶段,解决发展问题,就是要补商品经济不发达的课,我们必须认清而不脱离国情实际,必须把握而不能失去政策导向。我们“可以逾越”资本主义制度,而“不可逾越”发展商品经济的历史阶段。因此,我们现在之所以实行这样的政策,而不实行别样的政策,就是坚持从当今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也正是坚持了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内在统一。

针对当时存在的一系列影响改革深入发展的、严重脱离国情实际的错误观点,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又指出:“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有些理论家、政治家,拿大帽子吓唬人的,不是右,而是‘左’。‘左’带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的东西,一下子被他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1] 375这是邓小平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为避免改革成果“一下子就被搞掉”所提出的重要警示。

3.运用“激励法”抓住初级阶段的发展机遇

邓小平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反复强调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就是要使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同时,也是要求我们要有危机感和使命感,必须善于抓住一切发展的机遇。不仅要与自己的过去比,以增强自信心,而且还要与现在的周边国家比,以增强紧迫感。

为此,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特别提醒我们:“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现在,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比我们快,如果我们不发展或发展太慢,老百姓一比较就有问题了。所以,能发展就不要阻挡,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搞快点,只要是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经济,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低速度就等于停步,甚至等于后退。要抓住机会,现在就是好机会。我就担心丧失机会。不抓呀,看到的机会就丢掉了,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当然,不是鼓励不切实际的高速度,还是要扎扎实实,讲效益,稳步协调地发展。”[1] 375

邓小平一再强调,过去我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现在比下也有问题了,我们不抓住机遇使经济上一个台阶,别人会跑得比我们快得多,我们就落在后面了。因此,翻两番能不能实现,是个大问题。使我们真正睡不着觉的,恐怕长期是这个问题,至少十年。中国能不能顶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压力,坚持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关键就看能不能争得较快的增长速度,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

对于这个“大问题”,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又指出:“看起来我们的发展,总是要在某一个阶段,抓住时机,加速搞几年,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治理,尔后继续前进。邓小平在分析和阐述发展这个“硬道理”时,既是“站在中国看世界”,又是“站在世界看中国”,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抓住机遇,珍惜机遇,用好机遇,千方百计地发展自己,发展经济。

三、在定向上:认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不争论

1.运用“辩证法”解决市场经济的根本属性

当今中国的改革作为一场新的革命,不是也不允许否定和抛弃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因此,改革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那种原来意义上的革命,也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对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它的实质和目标,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以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提出,要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由之路。因此,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问题。为了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从原则上指明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上,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针对当时存在的思想认识上的障碍,特别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 373这一系列辩证的论述告诉我们,“市场经济”不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它的“根本属性”就是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2.运用“实证法”建立市场经济的实践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乡镇企业的兴起,农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加速了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随着企业自主权的逐步扩大和经营机制的逐步转变,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的流通体制的逐步形成,促进了物资、资金、技术、信息在城乡市场流动,初步显示了市场的作用和活力。

同时,特区经济蓬勃发展,对外开放从沿海向内地扩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与国际市场的接轨。这些发展的事实表明,市场作用发挥比较充分的地方,经济活力就比较好,发展态势也比较好。实践表明,正是20世纪80年代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为我们取得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共识,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和科学的决策依据。

对此,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对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这是正常的。不只是经济特区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农村改革,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开始的时候只有三分之一的省干起来,第二年超过三分之二,第三年差不多全部跟上,这是就全国范围讲的。开始搞并不踊跃呀,好多人在看。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1] 374这里,邓小平所说的“允许看”,就是看实践的检验,也就是“实证”的成果。

邓小平提出“不搞争论”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争取时间,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实践表明,这种“不搞争论”的“发明”,对于争取时间,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发展中统一思想是极为重要的。

3.运用“渐进法”完善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对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个发展目标的要求,做了深刻的阐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1] 370围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个改革的目标模式,邓小平在15年的“渐进”过程中,通过“不搞争论”最终把这个问题“讲全了”。

实践表明,从改革起步的1979年到1984年的第一阶段,邓小平先用五年时间,在实践中论证了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战略思考;1985年到1989年的第二阶段,邓小平再用五年时间,在发展中指出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社会主义“应该搞”市场经济的战略目标;1990—1994年的第三阶段,邓小平又用五年时间,在新的实践中,做出了不搞市场经济就是自甘落后,社会主义“必须搞”市场经济的战略选择;此后,邓小平又在新的发展中反复强调,社会主义“一定要搞好”市场经济的战略任务。

由此可见,邓小平指导我们深化改革,做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明智选择,正是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党中央正是根据邓小平的理论指导,明确提出,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一个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

回顾改革与发展的历程,欣喜地面对新世纪初我们所取得的一系列重要成果,对邓小平在关键时刻的理论创新成果进行再检验、再思考和再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通过“再认识”,我们可以看到,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中,我们既没有忽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又没有偏离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既没有忽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没有失去初级阶段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既没有忽视市场经济的根本属性,更没有放弃对实现目标模式的不懈追求。

我们在理论与实践中,解决了社会主义本质道路“定性”、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定向”的重大问题,关键是邓小平的理论创新成果在实践中经受了考验。所有这一切,都来自于对社会主义本质道路的深刻认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伟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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