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污水处理厂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管理论文_杨法庆,陶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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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污水处理工艺,基础分析污水处理厂的危险因素和危险点源的情况,介绍了危险点源的管理与控制措施。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本质安全;危险源辨识;危险源描述;安全技术

污水处理厂工作除了完成污水达标排放外,安全生产是生产运营的保证和前提。无安全保证,一切生产运营管理工作都无从谈起。而污水厂的危险源辨识、安全隐患排查是安全工作的基本,是实现污水本质安全的基石。做好危险源辨识、将事故隐患控制在可控在控范围内。

一、危险源概念

危险源的概念源自于现代安全科学的系统安全的发展。系统安全是事故致因理论发展至今的最新成果,也是安全科学所提出的用于指导事故控制的最新理论和方法。危险源管理是体系管理的基础,同时也能有效指导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基石。危险源辨识的好与否都直接影响到生产运营中安全管理成绩高低。

从OHSAS1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术语定义得知,危险源是指能够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通过对该术语的分析,其存在两个关键词即“根源”和“状态”。用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根源”就是指系统或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和转移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对应的是“第一类危险源”。“状态’就是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约束或限制的状态,导致这些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就是“第二类危险源”,它包括了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的不良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展的可能,它出现的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越大。

重大危险源的概念:依据OHSAS18001:2011版标准的要求,通过危险源的辨识,形成了可接受风险和不可接受风险两类。为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在我国的《安全生产法》中提出了重大危险源的概念,且对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应属于不可接受风险的控制范围,但是不可接受风险不一定属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二者应辩证的对待。

二、污水处理厂危险源辨识及描述

(一) 危险源辨识的顺序

对污水处理厂的危险源辨识,建议按照污水处理流程对逐个单元进行辨识、评价。从危险源造成的后果可按照机械伤害、触电、有毒有害气体、火灾、淹溺、高空坠落、起重伤害等方面进行方面分别辨识。

(二) 危险源的描述

危险源描述的清楚,才好做危险控制工作。所以,在描述危险源的时候,结合本人都工作经验,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律。

1.“第一类危险源”的描述方法。把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能量载体、危险物质,以及产生、储存危 险物质的设备、容器或场所作为第一类危险源来处理。通常按以下下四种情况进行描述。

2.“第二类危险源”描述。第二类危险源就是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它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故障、环境的不良、管理的缺少等四个方面的问题。这四个方面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基本上是无规可循。原则上只要用简明的语言把问题说清楚就行,描述时要重点描述清楚转化条件,建议以名词+动名词,形容词+名词等词组的形式出现,如:管道开挖、高温材料等。

3.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将污水厂存在常见的危险源归纳为:

第一类危险源:硫化氢气体、氯气、化学品(毒品,易燃品,腐蚀品)(括号内标注的在表中均分开给出描述)、配电柜、转动机械、高处作业、噪声、非电离辐射、电动机过热、管线超压、容器超压、化学品储罐液位超限等。

第二类危险源:无安全操作规程;规程规程的内容,地面积水,转现机械安全防护设施缺少、转动部位裸露无防护、运行检修区域光线不足、噪音超标等。

(三)污水处理厂危险源分布:

1.职业中毒危险。污水厂的源水来自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在市政管网输送时已经处于缺氧状态,在处理过程中污水中的硫化氢、沼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将产生、溶解、沉积或溢出,人员进入这类工作场所时可能会发生中毒事件:进水格栅、潜水泵间、沉砂池、配水井、工艺闸井和箱涵、贮泥池、消化池、脱水机房、雨污水管道和检查井。生产过程使用的氯酸钠、盐酸、化学絮凝剂和化验室使用的分析试剂被人体解除或吸入也将发生中毒事件。

2.触电危险。污水处理厂是用电大户,设计有高低压变配电系统,设备的控制箱数十上百台套左右,操作人员在维修和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设备故障及接地防雷保护系统不在安全状态时容易发生触电伤亡事故。主要部位为:高低压变电所、进水泵房配电室、加药间配电室、鼓风机房配电室、紫外线消毒渠配电室、污泥控制室配电室、脱水机房配电室、中心控制室、设备控制箱

3.火灾危险。污水处理厂除工艺构筑物外还配套建设附属构筑物,构筑物中不仅存放易燃物品,而且建设材料也具有可燃性,当构筑物电源老化、雷击、电器使用不当、使用明火作业及其它不安全行为时会发生火灾危险:库房、办公楼、高低压变电所、进出泵房、机修车间、鼓风机房、加药间、污泥控制室、脱水机房。

4.溺水危险。污水处理的过程需要一定的停留时间,处理构筑物的有效水深一般有3~6米,人落入后由于水中含有有毒有害气体和污泥,可能造成溺水伤亡事故。主要构筑物是:进水格栅渠道、沉砂池 、初沉池、生反池、二沉池、消毒池(渠)、进出水泵房集水池、储泥池。

5.坠落危险。污水和污泥处理的构筑物具有容积大的特点,设计时构筑物顶部一般距地面2~3米,部分构筑物将达到10米以上,构筑物的池深一般也有3~7米,操作人员不慎坠落池内或地上,可能造成摔伤事故。主要构筑物是:进水格栅渠道、沉砂池、初沉池、生反池、二沉池、消毒池(渠)、泵房集水池、储泥池、屋面维修作业。

6.机械伤害危险。污水的处理是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的流程,污水处理厂有上成百上千套机械设备(粗格栅和压榨机、细格栅和压榨机、初沉池刮泥机、鼓风机、二沉池刮泥机、加药泵、消化池投泥泵、脱水机进泥泵、高密度泵、行车、电动闸门),其转动部件会对人员造成机械伤害,天车吊装的物品或钢丝绳断裂会造成起重伤害。

三、污水厂安全管理的对策

1、设计阶段的安全管控。在设计阶段设计应遵守本质安全的理念,落实对可研报告中安全专篇的要求,各专业统筹、协调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电气专业应为运行检修工作提供可靠、方便的检修箱和用电方式,对检修电源普遍推广快速插头。对危险化学品区域应配备应急淋浴器、洗眼器等,设置通风口。起重设备的设计应考虑到设备检修的实际工况,起重机的操作应选用无线控制方式,为操柄配置专用存放箱等。在生化池、浓缩池等水池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水池内部排水措施,在底部排空管道接口附近,设置集水坑,以便检修时污水全部排空、排尽;实现从设计源头上消除生产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隐患。

2、实行作业程序管理。在污水厂的作业做到程序化、标准化,对在受限空间作业、停送电作业、设备拆修作业等还应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办理作业票,如动火作业票、停送电工作票等。污水厂的作业管理应遵守ISO9001、OHSAS18001等管理原则,建立作业指导书。将各类作业票做到标准化、格式化,明确各级人员的签字权力和安全职责。

3、规范安全制度管理。污水处理厂的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遵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定》及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标准化式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程序,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等。定期评审管理制度的适宜性,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考核。

4、技术管理措施。对照辨识出的危险源,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方案,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4.1 职业健康方面:遵守执行职业健康“三同时”的管理要求,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仪、自动报警仪器;在危险化学品及可能产生气体的构筑物、受限空间内部设置通风设备。

4.2 触电危险:污水厂应配备至少2名持特种作业证书的电工,负责定期检验、检查电器设备,巡查电气设备、设施的接地保护和防雷接地系统。临时用电设备、工器具的电源开关处安装电流型漏电保护器;采购使用符合规范的电器设施;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坚持电工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4.3 火灾危险:污水厂竣工验收时按照消防配置验收规定,对全厂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台账,定期检验、检查、维修、更换消防器材和设备,使用符合规范的消防设施;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的作业票制度,设置动火作业监护人。

4.4 爆炸危险:污水厂的压力容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向地方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建立档案;日常工作中定期检验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发、压力泄放装置。加强全厂高低压配电设施、电器设备运行维护,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

4.5 溺水危险:做好防护栏杆对定期检修;临时拆除的防护栏杆必须做硬材料的临时防护措施;在水池周边配备安全带、安全绳、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器材。水池顶部临边作业,如仪表检修、取样等作业或区域,应设置专用安全带悬挂点或将仪表支架设计为可移动式,无需检修人员探身作业。及时清除池上走到的积水、积雪和杂物。对于高处作业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

4.6 坠落危险:定期对爬梯、防护栏杆、踢脚板进行检修维护。在冬雨及时清除池上走到的积水、积雪和杂物。

4.7 机械伤害危险点源的控制措施:1)定期检验、检查设备传动部位;2)加强外露运动部件安全防护装置;3)定期检测天车、叉车等特种设备;4)加强田车、叉车特殊操作工种人员培训,持证上岗;5)编制安全操作规程;6)在危险源位置处设安全防护装置及警示标志。

5. 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最后一道安全保障。在污水厂应加大对个人劳动防护用的投入,配安全带、安全绳、空气呼吸器安全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及作业和抢救时必须戴防护面具、防护手套。对于电气作业人员应为其配备验电器、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橡胶垫等绝缘防护。

6、安全警示标识管理。提高安全标识的管理。在危险源的显著位置处设置恰当、合适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符合《安全导则》的要求。

7、加强安全培训。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相关要求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严格要求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并持证上岗。安全培训要面向全体从业人员,要把培训质量作为安全培训的生命线,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论文作者:杨法庆,陶文华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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