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利益和谐观的内在规定_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论文

经济利益和谐观的内在规定_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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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自我的和谐。而在人与人的和谐关系中,最基本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和谐,因为经济利益和谐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基础。由此可见,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和谐社会的最基本要求。

但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和谐,并不是平均主义的无原则的经济利益和谐,而是有着自身内在的规律性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和谐的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使所有人都能在和谐的氛围中努力地创造财富和最充分地享受财富所带来的幸福,因而每个人的创造性的最大程度地激发和公平地享受所得,是经济和谐的核心内容。因此,我们所讲的经济利益和谐是科学性的经济利益和谐,可以称之为科学的经济利益和谐观。什么是科学的经济利益和谐观?我们认为讨论科学的经济利益和谐观,必然会涉及如下一些内容:

一、差异性和谐与平均主义和谐

差异性和谐,是指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承认人们之间因能力差别而形成的分工差别及收入差别,这些差别虽然存在,但它是以权责利对称原则和社会公正原则为基础的,体现了人们之间的正常经济利益差别,因而人们对此都是共同认可的,所以人们之间虽然有利益差异,但是人们之间是和谐的。而平均主义和谐则与此相反,它盲目地反对差异和主张消灭差异,试图通过社会制度的安排和人为地对经济的调控,实现对经济利益的所谓平均分配,从而实现和谐,因而平均主义和谐的最主要特征是平均主义“大锅饭”。

大家知道,“和谐”是指存在差别的各个社会主体是可以相互有效地组合在一起的。从和谐的这种含义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差异性是和谐所固有的一个方面。只有当各个社会主体之间存在差异时,人们才有必要讨论将这些有差异的社会主体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和谐。如果社会各个主体之间没有差异,那就意味着各个社会主体是完全一致的,因而也就无所谓讨论实现“和谐”的问题了,而强调一致和统一了,用不着讲和谐了。因此,我们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的和谐,是指差异性和谐。要将有差异的经济利益有效地协调在一起,具体来说,差异性经济利益和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经济利益和谐的起点是承认社会成员之间确实存在经济利益差异。也就是说,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其社会成员在个人能力、个人禀赋和个人生存环境等方面必然存在着自然差异,也正是这些差异才导致社会成员之间有了经济利益差异。有差异,当然就需要强调和谐,因而经济利益和谐就是在承认成员个人自然差异的基础上,将经济利益差异有效地协调起来,并且通过经济利益有效协调,将社会成员之间的自然差异有效地组合起来,从而充分发挥各个社会成员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中各自应有的作用。可以说,经济利益和谐,是社会成员之间的自然差异在和谐社会的实现过程中的外在表现的形式。如果否认经济利益差异,认为和谐的起点是经济利益平均化,那就意味着忽视了社会成员之间的自然差异,这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也根本谈不上经济利益和谐的。

第二,实现经济利益和谐的目的是为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经济利益和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有差异的经济利益有效地协调在一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并不是要将这些差异消除,而是要利用这些差异,更好地发挥社会成员的各自的应有作用。承认差异性的和谐,能有效调动人们各自的积极性,从而带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并因此会使社会成员之间出现新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异,新的差异会要求有新的调节,新的调节又会实现新的和谐。也就是说,新的经济利益差异必然会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出现,这些新差异的出现并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而又要求人们进行协调,实现和谐,不过,这是在新的社会进步起点上的和谐。由此可见,新的经济利益差异的协调和原有的经济利益差异的协调,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这种不断反复的有着内在联系的经济利益协调过程,才构成了完整的经济利益和谐的过程。这意味着,经济利益和谐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存在着经济利益差异,正是差异带来了新的发展,要求有新的利益协调。

第三,经济利益的和谐并不是要消除经济利益差异。从经济利益和谐的含义上,可以知道经济利益和谐并不代表经济利益差异的消除,而是指将经济利益差异有效地协调起来,达到经济利益和谐的状态。经济利益的差异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以及社会的各个形态当中,始终都是存在的,并不会随着差异间的有效协调而消除。我国当前所提倡的“各尽所能,各取所值”的社会分配原则,正是标志着承认经济利益差异,将是我们的最基本国策。

与上述所讲的差异性和谐的观点相反,平均主义和谐的观点,则是要求无论各个社会成员的能力和贡献如何,都要使社会中每个人的经济利益完全一样,没有差别。这显然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更谈不上是和谐了。平均主义和谐观无视权责利相对称的原则,无视贡献与收入的内在关系,严重地损害了能力强且贡献大的人的应有收入和地位,这不仅从尊重人权的意义上破坏了公平正义原则,而且还会严重阻碍社会发展和进步。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实践来看,这种平均主义思想曾经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程。所以,经济利益和谐只能是差异性和谐,而不可能是平均主义的和谐。

二、奋发性和谐与福利主义和谐

这里所说的奋发性经济利益和谐,指的是每个人的收入都是自身努力的结果,因为自身努力而获得了“幸福”,因而奋发性经济利益和谐首先是尊重个人或机构的自身积极努力,在尊重自身努力的基础上,使得人们之间实现经济利益的和谐,因而奋发性和谐是在尊重个体创造性的基础上而取得的。与此相对应的福利主义和谐,则指的是,试图仅通过对社会财富的分配、他人的帮助或救济等外界所提供的福利,而使一些人获得“幸福”,从而使他们有满意感,最终求得和谐的状态,因而福利主义和谐强调的并不是社会主体的自身努力,而是外在的分配或帮助。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其和谐程度与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有着很大的关系。对于经济利益和谐,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尤为重要。只有当社会生产力持续不断的发展时,才能对经济利益进行再分配,才能将有差异的经济利益有效地协调起来,进而达到经济利益和谐,因此,如果不发展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仅单单从和谐出发依靠分配财富而满足有些人的物质欲望,实现所谓的和谐,那将会陷入“无源之水”、“无米之炊”的状态。而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与社会成员的个人努力程度又是有很强的联系的。只有当社会成员的个人努力程度提高,个人的劳动付出增加时,才能够提升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由此可见,通过自身积极努力所取得的经济利益才是可持续增长的经济利益,才有可能使社会在财富增长的基础上协调经济利益差异,从而实现稳定的和谐状态。任何社会成员仅靠别人的帮助而获取的经济利益和实现所谓的经济利益和谐,都是暂时的、对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没有实质作用的经济利益和谐。这种经济利益和谐具有很大的依赖性和不确定性,即使能够达到一定的和谐状态,那也是暂时的和谐,不稳定的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外部的帮助只能够起到辅助作用,自身的积极努力才能起到内在的、实质性的作用。所以,奋发性和谐才是经济利益和谐的内在本质。

当然,在推动经济利益和谐的过程中,强调适当地调整收入差距,扩大公共产品的范围和提高公共产品的比例,这是对的,但是不能搞成福利主义。福利主义从表面上看,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调整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有利于经济利益上的和谐,但它会从长远和根本上破坏经济利益和谐,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因而我们要把握好社会福利的程度,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奋发性和谐上,调动各个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活力,从而在社会财富快速增长的基础上有效地实现经济利益和谐。

三、自比性和谐与互比性和谐

一般来讲,人们在分析自身的经济利益状况的时候,通常会选择两种方法来判断:一种是将自身现在的经济利益和以前的经济利益作比较,与将来的经济利益作比较,当感觉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在不断增长时,就比较满足,自我满足度比较高,当公众都有这种感觉时,表明人们在经济利益上是和谐的。而另一种则是将自己的经济利益和他人的经济利益相比较,如果认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增长同他人经济利益增长是协调的,就会有满意感,自我满足度比较高,当公众都有这种感觉时,说明人们在经济利益上是和谐的。对前一种比较方式所达到的经济利益和谐,可称之为自比性和谐,而第二种则称之为互比性和谐。

经济利益的比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对比过程。不但要考虑个人所获得的具体经济利益,还要看个人为获得这些经济利益所付出的劳动,只有这样,才能对有差异的经济利益具有认同感,从而实现和谐。但是很多人在比较经济利益的时候,只注重自身的经济利益,忽略了自己的劳动付出,从而简单地认为经济利益差距大是不和谐的。这是没有考虑到经济利益的自比性和互比性所产生的问题。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个人获取的经济利益可能比较容易被外界知道,但是个人付出了多少劳动、什么样的劳动,具体的劳动强度多大,以及获取的经济利益是否会和以前的劳动积累相关等情况,这些外界就很难知道了。所以,只是简单地比较所获取的经济利益,就认为经济利益不和谐观点,是不合理的。另外,在对经济利益进行相互比较时,人们往往仅仅关注社会成员间的经济利益,而容易忽略引发经济利益差异的具体的历史环境和政策环境。随着具体的历史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变化,社会成员所获取的经济利益也会发生显著的变化。此时,经济利益的相互比较(互比)容易出现偏差,难以得到关于经济利益是否和谐的正确结论。举个例子,我们国家在建国初期采用农业支持工业的政策,农产品的价格相对偏低,农民收入也比城市居民的收入低,这是由当时我国为了加快发展工业的具体历史环境所决定的;而现在政府决定提高农民收入,工业反哺农业,力图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像这种情况,我们就不能简单地说,到底是城市居民收入较高的时候,经济利益是和谐的,或是农民收入较高的时候,经济利益是和谐的。

因而,要比较经济利益,就应该比较自己在不同时段所获得的收入,在不同劳动付出下所获得的收入,才可以得到正确的比较结果,有利于经济利益的和谐;而仅考虑互比性的结果,则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偏差,影响经济利益和谐。所以,对于经济利益,我们更应该强调自比性和谐,而不是简单的互比性和谐。

四、相对和谐与绝对和谐

经济利益的和谐应该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没有绝对的经济利益和谐。相对的经济利益和谐,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利益和谐的衡量标准是相对的。经济利益和谐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经济利益和谐的标准可以不同。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低下,政策鼓励“部分人先富起来”。与之相对应的衡量经济利益和谐的标准就是: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在当前,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有了较大的发展,收入差距过大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经济利益和谐的衡量标准也就可以适当地调整为:扭转收入差距过大的趋势,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在不同的衡量标准下,所达到的和谐状态肯定也是不同的。

第二,经济利益和谐的实现形式是相对的。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社会层次、不同的产业结构,经济利益和谐的实现形式可以不一样。例如,现在有的地方,工业基础比较扎实,相应的就可以让工业补助农业更多一些;而有的地方正好相反,农业基础比较好,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就可以弱一些,这些不同的形式都可以达到经济利益和谐。因此,经济利益和谐的实现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只有在具体条件下,从理论和实践的相互结合上,反复摸索才能找到好的方式。

第三,经济利益和谐的结果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任何和谐都是有条件的,都是相对的,并没有绝对不变的和谐。只要条件发生了变化,原有的和谐状态被打破,就需要对经济利益进行新的调节,以实现新的和谐。例如,在1998年以前,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和现在没有太大的差别,甚至还没有现在好,但是人们对此并没有太大的意见,因为当时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还表现在温饱及家电等方面,因而当时的和谐度还比较高,但1998年以后,人们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就逐渐将目标转向公共产品方面,需要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的公共产品供给,不和谐的情况似乎日益增多,这就要求政府更多地关注民生,加大公共产品供给,把公共产品的增加和均等化,作为协调经济利益的重点,从而实现新的和谐。总之,和谐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和谐。

五、动态和谐与静止和谐

如上所述,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与之对应的是,经济利益和谐也是一个动态的实现过程。因此,我们不能搞静止性和谐,不能把某种状态的和谐当作永久性和谐,而是要从动态上考虑和谐。

动态性和谐首先表现为人们对和谐的内涵的理解是不断变动的。社会发展有着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人们对经济利益和谐内涵的理解可能是不一样的。有时候,可能认为人人都能达到温饱,经济利益就是和谐的;而有时候,人们对经济利益和谐的理解更深刻了,就不仅仅满足于温饱了,还要求经济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因此,经济利益和谐的内涵就是动态变化的,而不是静止不变的。

动态和谐还表现为和谐的范围和程度是不断变动的。经济利益总是先在社会的部分人之间达到和谐,然后逐步的在更大范围的人群之间达到和谐;先在人与人的部分经济利益方面达到和谐,然后再扩展到更大范围的经济利益方面,最终才能达到全面的经济利益和谐。这种实现过程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经济利益和谐,只可能是动态的和谐,而不会是静止的和谐。

经济利益的动态和谐,是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只有生产力得以发展了,人们才会有经济利益和谐的基础,才有可能更好地满足每个人的经济利益。因此,从一点上讲,我们在推动经济利益和谐中,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只考虑如何分“蛋糕”的问题,而是首先要考虑将“蛋糕”如何作大的问题。例如,2007年我国政府之所以能拿出七千多个亿的人民币关注民生问题,从而有效推动社会和谐,就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使政府有能力关注民生问题。正因为经济利益和谐的动态变动有赖于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我们必须坚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创新方向,要大力推动技术创新、体制创新、观念创新等创新活动,使生产力的发展将我们由原有的和谐,带向更高级的和谐,在社会进步中不断推动新的和谐的产生。

动态和谐实际上表明人类对和谐的追求是无止境的。人类社会总是要从一个相对的和谐,走向更高级的另一个相对和谐。大家知道,和谐取决于两个条件,一个是生产力发展,一个是社会公平正义。这两个决定和谐的条件是永远不变的,即任何时候都要靠这两个条件实现和谐,但这两个条件本身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例如生产力在不断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容及程度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因而和谐总是一种动态的和谐,即从一种和谐状态进入不和谐状态,再从不和谐状态走向和谐状态,这样反复无穷,在动态中实现了和谐。因此,我们对于出现不和谐状态,不要大惊小怪,正因为有了不和谐,才要推动和谐,实现新的和谐。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和谐是一种差异性和谐、奋发性和谐、自比性和谐、相对的和谐和动态的和谐。深刻理解经济利益和谐在这五个方面的内在规定性,对于把握和谐的真正含义和构建和谐社会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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