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理念与文化难题的突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论文,难题论文,理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本文以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出现的三次大的文化热,及其所产生的独特的文化心态为切入点,认为文化论争中理论难题的突破有赖于新的文化理念的建立,进而提出一个由三对文化理念构成的文化注释的概念系统:(一)“人化”与“文化方向”的理念。这是对文化本性与社会价值的诠释,说明的是文化与人的主体性、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文化的多样性与同质性的关系问题;(二)“文化设计”与“文化有机体”的理念。诠释的是文化比较和文化融合的问题,它派生出三对概念:文化自足与文化生态、文化的兼容性与包容性、文化内涵与文化效率;(三)“文化力”与“人文资源”。这是对文化与经济社会间的不平衡的诠释,它派生的概念是:两种资源的概念、文化的动力与活力的概念、文化合力与文明古国的文化出路的概念。
文化心态与文化论争
文化论争或“文化热”是近现代中国社会和中国学术的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文化讨论当然是学术研究的正常内容,但当它牵及整个社会,形成所谓“文化热”或文化论争的时候,便具有了特殊的社会意义。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文化热”。考察这三次文化热,有两个共同的特点发人深省:它们都处于国家民族发展的大致相同的历史关头;都有着共同的文化话题和论争内容。反思这两大特点,对我们今天的文化讨论有许多重要的启迪。
文化大讨论或文化大论战在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中总是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机发生的。回顾三次文化热的发生,第一次是在鸦片战争以后,即中国社会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的历史关头,它是中西方文化发生的第一次深层的撞击;第二次发生在五四运动时期,它伴随着中国社会由近代向现代的转化;第三次发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民族面临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并逐步走向世界化。从中不难发现,当一个民族走到社会发展的某个历史的十字路口的时候,就需要对自己前进的方向作出选择,其必不可少的努力就是对过去走过的路进行反思,而文化就是民族发展所留下的轨迹,于是就必然出现了对传统文化的批判性反思;当这种反思与外来文化的涌入相切合并以之为参照时,文化论争或文化热就不可避免了。这说明,文化论争最富有理论的色彩,也最具有现实的内容。它在理论上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是要解决事关国家民族前进的方向这样极其重要的现实问题,是对民族前进方向的选择。因而文化“热”的温度总是与现实需要的紧迫程度密切相关的。
当对以往的文化论争进行反思时,人们常常以“激进”或“保守”对各种文化倾向进行概括。实际上,在文化论争中,不仅有激进与保守,具体地说,“西方”与“国粹”的问题,而且更深层的还有一个文化心态的问题。三次文化热发生的特殊的历史背景,很容易产生文化心态的失衡。其中最典型的文化心态有两种:一种是激情式的。在巨大的经济社会的反差面前失去冷静自持的自我评价能力,导致过激的文化批判与自我否定;二是学究式的,对急剧的变化的社会现实反映冷谈甚至麻木,缺乏紧迫感和应有的激情,对传统文化保持一种职业式的玩赏态度,在玩赏中大讲“国粹”,从而与时需格格不入。很显然,在文化论争中激起重大的反响的往往是激进的文化观点,因为它符合当时的社会心态,能震聋发聩,使人感到痛快淋漓。但是,三次文化热中我们也发现这样的普遍现象:心理上的痛快满足之后,当人们冷静下来仔细考虑时,又觉得不是或不应该是那么回事;或者当人们接受这种痛快的批判之后,又顿时感觉到心理的失落与文化的失重,从而产生浮躁的社会心理与文化心态,导致社会的失范与失序。所以,三次文化热中激进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如谭嗣同、胡适等在文化观上都经历了戏剧性的转变过程。三次文化论争之所以都具有大致相同的文化论题,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论题常论常新,另一方面也因为这些重大的问题或难题在以前的论争中并没有获得解决,而之所以未解决,与文化心态有着直接的联系。我以为,文化讨论要获得新的突破,就必须建立一种理性的、现实的文化心态。“理性的”是说要摆脱激情的左右,以科学的、客观的态度进行文化反思与文化比较;“现实的”是说要走出学究式的圈子,以解决民族国家发展的重大课题的紧迫感与使命感进行文化思考。从八十年代文化热的经验看,在文化心态上最重要的就是建设性与责任感。对传统的批判固然重要,但批判传统是为了建设现代,为批判而批判,批判一切,破而不立的态度是不足取的;同时,由于文化论争的极其重要的现实内容,当我们提出某种重要的文化主张时,不妨反躬自问:如果我的主张被社会采纳,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因为缺乏责任感的想当然的文化主张,纵然十分机智与痛快,然一旦采用,往往只能造成社会的折腾。这种责任感应当是与忧患意识共存的文化心态。
要解决文化论争尤其是当代文化论争中的理论难题,就必须确立新的文化视野,首要的努力就是从理性与现实的文化心态出发,建立一套新的文化理念,这些文化理念的体系构成文化诠解的概念系统。我认为,三对文化理念可以构成文化诠释的概念系统:“人化”与“文化方向”的理念;“文化设计”与“文化有机体”的理念;“文化力”与“人文资源”的理念。它们是文化思考的新概念,藉此,或许可以对以往文化论争中的一些难题作出新的解释和新的突破。
“人化”与“文化方向”
文化论争中的首要难题,就是如何理解把握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或者说,如何理解民族性的必然性与世界性的可能性;如何客观、公正地说明历史上和现实中各种文化的价值。这一难题在文化理念上的表现,就是如何理解文化的本性,以什么样的理念认同各种文化的价值。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必须确立两个概念:“人化”与“文化方向”。
文化的本性如何?换言之,什么是文化?关于这一点,学术界讨论最多,分歧也最大。这里,关键的问题是:到底从何种角度、用什么方法定义文化?具体表现为三个问题:如何理解“文化”中的“文”?把“文化”理解成名词还是动词?“文化”与人的关系如何?对此,我的定义和命题是:文化就是人化。我认为,在理解文化的本性时,千万不能偏离“人”这个核心和根本。文化是人的创造物,是人之所以与动物界相区分并获得提升的标志,是人的本性的体现。“文”是相对于“质”而言的,“质”即质朴、朴野、本始材朴之意。从根源上说,人或人类的“质”的状态是动物性的野蛮状态,在历史上就是人的原始状态。“文”者纹也,纹饰之意;“化”者变化之谓。“文化”即把自己的原始本性、原始状态纹饰起来,使之发生变化,从而具有“人”的特性和价值。因此,对“文化”不能只进行名词化的理解,而必须进行动词化的理解。“文化”即人由“人”而“化”,从而改变自己的动物性的本性并获得的提升。在这个意义上,文化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个过程,还是一种境界。作为一种状态,它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对此人们以“文明”盖之,“文明”者,由“文”而“明”,及其成果是也;作为一个过程,它是人们所达到的开化水平、文明水平的标志,因而有所谓“文化水平”之说。“文化水平”对个体来说,是接受人类先前的文化或文明成果的程度,它以受教育程度为基本标尺,对社会来说,是人类所达到的开化的程度;不仅如此,在中国文化中,“化”又有“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故“文化”又是一种境界,其最高目标是要使人彻底改变自己“质”的本性,或发生彻底的变化,成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人”,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大写的人”。所以,对文化的本性,仅从人类学的、社会学的、文化学的角度进行理解是不够的,而必须在确立“人”的核心地位的前提下进行哲学的把握。
如何理解决历史上和现实中人类各种文化的价值?对此,人们提出了各种文化分类学说,如“伦理型文化”与“科学型文化”;“耻感文化”与“罪感文化”;“蓝色文明”与“黄色文明”;当然还有其它带有主观倾向的分类。这些分类都遇到一些共同的难题:很难客观说明各种文化的价值,难以摆脱某种文化中心的倾向;难以说明现代各种文化交叉融合的必然性,总是在“体”、“用”问题上争论不休。我认为,应当用“文化方向”的理念对各种文化进行区分。文化的本性是“人化”,而各民族由于自己的生存环境、生产方式、甚至人口的因素的不同,总是在不同的侧面,不同的方向体悟、生长、发挥出自己的独特本性。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人化”的特定侧面。古希腊恶劣的生活环境使其必须首先解决生存问题,从而科学就成了其文化的主导方向;中国大陆型、农业型的特征和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使得人们一开始就把关注的焦点放在解决和处理各种伦理关系上面,使得伦理为人化的基本方向。这些不同方向的文化虽然在旨趣上多有不同,甚至大相径庭,但在其本质精神,即“人化”本性方面都是相同的。因此,对不同方向的文化,很难离开特定民族背景、生活条件、民族性格而抽象地谈论高底优劣。它们都是特定民族的特定的文化方式,对派生它的某个民族来说,也许它更能适应这个民族的发展。当然,这里决无以文化的民族性取代文化的时代性的意思。“文化方向”的理解是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统一,文化的方向是一个民族“人化”的方向,但在体现时代精神方面也是有时代的差异的。在这方面,我认为梁漱溟先生关于“文化路向”的提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人化”与“文化方向”的理念,为解释甚至解决文化论争的一些难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人化”与人的主体性。对文化本性的“人化”的体悟,突显文化理解中人的主体性,就是说,人是文化的主体和文化问题的核心,它不是从“文化成果”的角度,也不是从“文化结构”的角度对文化立论,而是紧紧抓住其“人”的本质。“人化”的理念确立了人在文化中,从而也在世界中的主体性地位。文化是为“人”成之为“人”服务的,又是人使自己成其为“人”的方式及其留下的足迹。但这里的“文”不只是一种外在表象,而且具有内在的质的规定性,就是说,通过“文”来使人的各方面都发生变化,从而具有“人”的性质。人类在物质上“化”为人,创造物质文化的同时,在精神上也升华为人,具有人的属性,于是便有了人类的各种精神文化与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出自身的社会制度,使自身不断地完善,逐步成为完全的人,或者说,向完全的人的方向不断努力与迈进。文化的理想状态或终极状态就是一种彻底的“文”。因此,文化是一个辩证的过程,文化就是这个过程本身。
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既然文化是人化,那么所谓“西化”与各种文化的价值问题也有了逻辑的结果。按照“人化”的理念,一个民族的文化,实际上就是这个民族的主体表现,或者说在文化上就是该民族本身。文化传统是民族的血缘,是民族本性的显现,也是该民族的生活方式与生活原理,因而文化变革必定是本民族自身生命的生长发育,要用另一种文化将某个民族的文化“化”掉,无异于是要把这个民族的血液换掉,且不谈由于血型的不同会不会产生抗体,这种“先死而后生”的大换血本身既没有必要性也没有可能性。人之所以作为人,当然有许多共同的特点,作为“人化”的文化必然有许多人类性和世界性的内容,但某个民族的本性,直接地是由它的文化造就和表现的,丧失个性的共性必然是抽象的、没有生命力的。民族性是文化的特色与生命力之所在。
文化的多样性与同质性。在文化论争中,由于对文化的“人化”本性缺乏自觉与牢固的把握,往往把中西之争与古今之争相混同,甚至干脆以后者取代前者。“文化方向”的理念,突显了不同文化的特定价值,避免了各种文化本位与文化中心论之嫌,它以“人’和“人化”为核心与本体,赋予各种文化以“人化”的内涵,于是各种不同文化间的区别,只是对人的本性、人性宏扬的不同方向、不同方面的区别,因此各种文化都是整个人类“人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内涵。因此,文化从根本上说是一种选择,是对体现本民族的生命意向,适合本民族特性及其发展的文化方向的选择。依此,中西方文化的关系,就好像从同一站台出发沿着不同方向行驶的两列火车,它们的本性与功能相通,在某一点上可能会殊途同归,在同一站台汇合,或许今后这两个轨道在某一段上会合而为一,向同一方向进发,这就是中西方文化的融合。
“文化设计”与“文化有机体”
如何进行文化比较?如何实现中西方文化的沟通与融合?这是文化论争的第二个难题,其立论更是见仁见智,争论不休。究其原因,根本的在于如何对各种文化进行把握。我认为,解决这一难题的突破口在于确立两个理念:“文化设计”与“文化有机体”。
在对各种文化进行把握与说明时,一般认为,文化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果,由人们的社会存在所决定并且是对它的反映。这种观点当然并没有错,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又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就是说,首先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人的能动性与主体性是前提,只是这种创造活动,这种主体性与能动性必须受人们的社会存在的制约。以这一立场用来说明文化的本性,一方面,人创造了文化,文化体现了人的特性,并提升了人的本性,另一方面,这种创造与提升又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文化的能动性与制约性的统一,就是“文化设计”的理念。从客观的意义上说,文化是一个决定的过程,然而如果换个视角,从主体性的意义上理解,文化便是创造它的那个民族对自己的物质的精神的生活方式与生活原理的设计。由“文化设计”的理念,又必然推出另一个概念:“文化有机体”。“文化设计”的概念,从文化形成的过程的角度上说是指文化创造的主体性,而从文化作为一种文明成果的凝结与存在的意义上说,突显的是它的有机性。作为一种设计,它首先要求的是完整性或基本完整性,就是说,它必须具备体现本民族特点、满足本民族的人文需要、使该民族成为“这一个”的基本文化要素,以及使这些文化要素得以运行的文化机制;其次,它必须建立起各要素间的有机联系,成为能够体现那个时代本民族文化特点与水平的精神体系。就像一台机器的设计,它首先必须先设计出该机器得以成立的基本部件,其次要有使其能有效运行的机制,从而建立起各部件间的有机的和有效的联系。因此,文化是一种设计,文化是一个有机的系统。
“文化设计”与“文化有机体”的理念,使得文化具有一系列的特性:主体性、民族性,这是“设计”的本性;自足性、完整性、有机性,这是有机体的本性。这些特点,又派生出一系列新的文化概念,它们使文化难题具有了新的解释。
文化自足与文化生态。既然文化是人化的设计,从设计的本性上来说,它对设计它的那个民族来说,就是基本自足或者说是力求自足的,否则便不能满足这个民族的基本的人文需要,这当然是指在某个时代的自足性。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自足性便走向不平衡,于是就追求新的自足。因此,任何民族的文化尤其是成熟的文化,总是一个有机的生态,各种文化要素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彼此相互耦合,相互匹配,构成特定的文化生态。它说明,必须对文化进行整体的把握,不仅要了解其构成要素,更要了解它们间的有机联系、及各种文化要素、文化形式所形成的文化生态;文化的变革、文化的融合,决不是某些个别的文化要素的引进。譬如,在文化比较中,一般认为,中国文化重人治,西方文化重法治,于是得出结论,西方文化比中国文化更具有现代性。其实,这只是对个别文化要素的比较,全面的了解应该把它们放到整个社会控制系统中把握。事实上,在西方文化中,法律不仅是社会控制的重要形式,而且几乎是唯一形式;而在中国文化中,法律只是一种形式,甚至不是理想的形式,中国文化之所以没有发展成西方的法制主义,不是因为中国人缺乏智慧,而是因为在中国文化中,社会控制有更有效、更被普遍接受的形式,这就是伦理(详见拙文《人治与法治》,新华文摘1992年第12期)。中西方宗教的比较也是如此,人们每每言中国没有西方那样发达的宗教。实际上,宗教在“人化”中的重要作用就是对人的情感的设计与安顿,在宗教中,西方人得到了情感的补偿与平衡;而在中国文化中,情感的设计与实现主要是在以血缘为根基的伦理中完成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伦理在中国具有准宗教的作用(见拙文《天人合一与神人合一》,《学术研究》1991年第4期)。由此,又可以逻辑地推出另一个结论:文化的引进,只有当它与原有的文化要素相耦合,并形成新的文化生态时,才能成为有效的文化要素,否则只能形成文化的抗体,这种相互耦合形成新的文化生态的过程,就是民族化的过程。当然,各种文化要素在文化有机体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因而对文化生态的影响也必然不同。
文化的兼容性与包容性。在文化反思中,人们常常批评中国文化的封闭与保守,难以接纳外来文化。这种批评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十分准确,并且由于这种不准确也很容易误解中国文化。根据“文化设计”与“文化有机体”的概念,文化传统越悠久,文化设计越缜密,文化积淀越深厚,文化体系的有机性越强;而文化的有机性越强,对文化要素的耦合性的要求也越高,其它文化要素相匹配的可能性也就越小,文化变革的过程也就表现得越缓慢。任何文化都必须具有吸纳外来文化的活力,就像任何人都必须摄取外来的养份一样,但不同的文化吸纳的方式是不同的。中国文化由于其发育的高度成熟,与其它文化的兼容性是不够强的,但应该说它对外来文化的包容性是很强的,汉文化在历史上曾成功地包容同化了在政治上作为统治者的蒙古文化;中国文化也曾成功同化了印度的佛教文化并使之中国化。从生长过程来说,兼容性是异化,包容性是同化。前者是互通性,后者是吸收消化变为自己的机体。而且,中国文化也并不是一开始就不具有这种兼容性,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就是中国文化世界主义倾向的体现,只有随着日后的高度成熟,兼容性日益让位于包容性。包容性倾向于民族性,兼容性趋向于世界性,前者易于保守,后者易于丧失根源,中西方文化发展的特定历史历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文化内涵与文化效率。根据“文化设计”的理念,文化传统越悠久,文化设计越缜密,文化的内涵当然也就越丰富。中国悠久的的文化传统,形成人与人之间高度发达的沟通与感通能力,以致能够“心有灵犀一点通”;在文化的表达方式上的也极为细腻,仅是一个“笑”,就有多种表现,有欢笑、冷笑、嘲笑,《红楼梦》中曾描写了二十多种笑,而每一种笑都表现了人的特定的情感。这是长期文化设计的结晶和悠久文化的积淀,没有这种积淀,人们是很难有这种表现力与体悟力的。所以具有悠久的传统的文化往往具有很高的表现力与极高的欣赏价值。但是,也正因为如此,影响了文化的效率,尤其是文化传播与文化传承的效率。文化的重要功能是信息的传播,在彼此间的信息传统播中,由于表达细腻,常常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因而人际的交往需要观颜察色,为人处世,要练就的首要功夫就是对信息的体悟能力。同时,由于文化设计的缜密,使得同一信息或符号的含义十分丰富,也十分复杂,一个“情”字,不仅构词多,歧义也多,如感情、人情、情欲、更有“难为情”之“情”,它使得信息的理解十分困难,需要长期的训练。所以中文的学习和接受都要花很长的时间和很艰苦的努力。其直接的后果是文化传递效率的降低,也增加了文化传播特别是异质文化对它的接受的难度。不过,一旦接受,当然是其乐无穷。
文化的“了解模式”与“理解模式”。根据以上分析,在文化反思与文化交流中,仅仅是“了解”远为不够,重要的必须是“理解”。“了解”是对个别要素的掌握,而“理解”则是对整个“文化有机体”的贯通。尤其是对像中国这样悠久而又博大精深的文化,“了解”往往只能导致对它的“曲解”。遗憾的是,在以往的文化比较与文化反思中,我们恰恰是“了解”多于“理解”,于是形成了中西方文化的许多误解和曲解。
“文化力”与“人文资源开发”
在文化论争尤其是文化比较中,人们发现了一个特殊而又普遍的现象:在世界文化体系中,文明古国一般经济上都相对落后,而那些新兴的文化国家则表现出了经济发展的巨大活力。这种经济与文化间的巨大反差是导致人们对传统文化采取过激态度的客观基础,它既是文明古国发展的难题,也是文化讨论的难题。如果对这种反差进行机械的延伸,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传统越悠久,经济发展的包袱越重;相反,文化越年轻,经济的活力越强。这显然是一个在情感上与理性上都难以让人们接受的逻辑,由此会引伸出文化虚无主义的结论。如何解释这一难题?文明古国如何寻找自己的文化出路?我认为,以下概念会为我们提供一个新视野:“文化力”与“人文资源开发”。
文化,当作为既定的存在时,是文明的结果;然而当把它作为“人化”的设计时,便是人文力,即文化力。文化绝不是人类的装饰物,也不是人的活动的自然成果,人类创造出文化,就是人们的生命与生活发挥作用,发挥作用的机制就是所谓文化力。文化力的基本表现起码有以下四方面:调节力,即对人的生命秩序与生活秩序进行调节与导向的能力;表现力,表达人的生命本性及其追求的能力;激发力,激发人的内在潜能,以改造客观世界,获得自我的实现的能力;感通力,人际间感应感通,以达到社会和谐的能力。“文化力”是一个在学术研究中被忽视、但在社会运作中又现实发挥作用的概念。文化力具有与物理力相通的要素:大小、方向、作用点。“大小”可以理解为文化要素的多寡;“方向”是文化要素对人、经济、社会作用的向度;“作用点”则是文化对人、对经济、社会作用的切入点。三者的统一,决定文化力作用的程度与结果。其中,“大小”与文化传统有直接的关系,传统越悠久;文化要素越丰富,应该说蕴藏的文化能量越大;而“方向”与“作用点”则与传统不一定表现为正相关,从理论上说,文化要素越丰富,文化力的方向也越复杂,预期的文化合力形成的难度越大;传统越悠久,其作用点就越稳定,与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间不平衡往往也越大。三者之中,“方向”是关键,因为“作用点”在某种意义也可以理解为文化作用的向度。从“文化力”的观点看,文化是人的一种资源,即人文资源。文化一旦形成,就成为人的一种资源,从理论上说,传统越悠久,资源也越深厚;但由于文化力不仅取决于其要素的多少,而且取决于其作用的方向与切入点,于是文化传统与其作用力之间就表现为一种复杂的关系。这就必须要进行人文资源的开发。
“文化力”与“人文资源开发”的理念,突出的是三个概念:“人文力”的概念;“资源”的概念;“开发”的概念。文化力是一种人文力,即人内在具有的文化力量,或者说,是文化赋予人们的特殊力量,是人与文化结合产生的文化能量。它是通过文化调节、表达、激发出的人的内在力量。这里,关键是要赋予文化以人的主体性的属性,而不能只把它当作人的创造物或人类文明的成果。如此,文化对人来说,就是一种资源,即人文资源,其意义是说它是人的文化能量的源泉,并且直接就是人的文化财富。但是由于文化力或人文力具有方向性,自身具有财富与包袱的双重性,就需要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工作,这种转化就是人文资源的开发。
两种资源的概念。从“资源”的意义上看,人类有两大资源: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前者是既定的、客观的,是一个常量;后者是人与文化结合所创造的资源,是人的文化资源,是一个变量。与自然资源相比,人文资源有着更为重要的开发意义。作为一个变量,人的文化能量不是一个几何数,它可以被重复使用,可说是用之不竭,开发的价值很大。这种开发,一方面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和释放人的文化能量,另一方面是使得各种文化要素作用的方向及切入点向着人们预期的目标转化,以形成文化合力。“人文资源”的概念虽在学术研究中屡被提及,但很少在“人”的意义上,特别是在人的文化能量意义上的解释,而这恰恰是“人文资源”的最重要的内涵,与客观性的文化成果相比,它是人的内在的、主观性的文化资源。同时,由于文化是“人化”,形成的是“文化力”,它能创造的人的文化潜能、文化传统越悠久,人的文化潜能的积蓄就越大,文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如何调动、激发人的文化潜能,从而形成创造性的能力,并转化为客观的物质力量。文化传统的资源意义也许更重要的就表现在这些方面。
文化的动力与活力。从理论上说,传统越悠久,文化要素越丰富,发育越充分,文化有机体所具有的文化动力应该越大。然而由于随之产生的文化方向的复杂,文化有机体运作环节的复杂,与异质文化间兼容的可能性的减少,以及与经济、社会作用点调整难度的加大,文化的活力反而相对较弱,文化的动力难以实现,或者在动力与活力间形成反差或不平衡。于是,文化改造的任务就是激发各种文化要素的活力,使文化机体释放出更大的文化能量。传统文化的问题,在许多方面是文化活力的问题,应当通过文化活力的激发解决文化的动力问题。
文化合力与文明古国的文化出路。依照“文化力”与“人文资源开发”的概念,文明古国在经济与文化间出现的巨大反差和不平衡,主要的原因是文化方向的不一致与文化作用点的偏离,因此,文化古国要形成文化合力释放出其应有的文化能量,就必须对各种文化要素(这些要素当然应具有现实性)作用的方向及其与经济社会间作用的切入点进行调理,这就是人文资源的开发。如果能完成这项工程,中国这样的文明古国就会真的像拿破仑所预言的那样,是一头“睡狮”,一旦醒来,会震惊整个世界。所以,对我们这样的文化古国来说,在当代完成文化批判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完成这样的建设性的开发工作。可以预料,中国文化的这项开发工程完成之时,就是中华民族振兴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