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发展总量不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总量论文,服务业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本文所称服务业即第三产业,是指除农业、工业和建筑业之外的其他各业的总称)发生了巨大变化。
服务业发展快吸收就业人员多
从“六五”到“十五”期间,服务业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一是实现持续稳定增长,总体规模不断扩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服务业逐渐步入快速增长的轨道。特别是“六五”、“七五”期间,服务业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5.2%和9.4%,比GDP分别高4.5个和1.5个百分点。“八五”期间,服务业年均增长速度虽然比GDP低了1.5个百分点,但仍达到了10.8%。“九五”、“十五”期间,服务业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9.5%和10%,比GDP分别高0.9个和0.6个百分点。2004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现价总量达到了6.5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约相当于1978年的14倍,占GDP的比重达到了40.7%,比1978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就业岗位大幅增加,每年净增加数百万人。截至2004年底,我国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2.3亿人,与1978年相比,服务业就业规模扩大了3.7倍,平均每年净增服务业就业人员697万人,占全国平均每年净增就业人员总数的52%。2004年我国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0.6%,比1978年提高了18.4个百分点。服务业已经成为吸纳社会劳动就业的主渠道,在就业方面发挥着第一、第二产业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与差距
25年来,我国服务业发展已有很大进步,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服务业发展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需求相比,与世界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很多问题与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总量仍显不足
2004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仅未达到英克尔斯现代化标准(即45%以上)的要求,而且也低于世界下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更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详见表1)。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从2003年起,我国服务业增长速度又开始滞后于GDP的增速,服务业占GDP的比重逐年回落。2003和2004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分别比上年下降了0.2个和0.8个百分点。
表1 世界主要国家服务业比较
国家 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就业人员
占GDP比重(%)占全部人员比重(%)
意大利68 62.5
法国 72 74.1
英国 72 73.4
德国 68 64.7
美国 73 75.2
日本 67 63.9
孟加拉国 52 34.9
巴基斯坦 52 33.5
俄罗斯56 58.8
巴西 57 59.2
印度尼西亚37 37.5
印度 48 57.0
菲律宾54 47.0
土耳其61 43.1
埃及 50 49.1
泰国 49 33.9
哥伦比亚 57 72.7
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48 47.3
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60 56.0
高收入大国平均70 68.5
注1.数据来源:社会科学院出版的《中国经济运行与政策报告》和2004年《国际统计年鉴》;
注2.高收入大国是人均GDP高于9265美元;上中等收入国家是人均GDP在2996-9265美元之间;下中等收入国家是人均GDP在756-2995美元之间;低收入国家是人均GDP少于756美元。
(二)就业潜力尚未充分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服务业就业人员数量呈稳步增长的趋势,每年净增数百万人,总量规模不断扩大,但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仍然明显偏低。截至2004年底,我国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尚不及高收入大国68.5%平均水平的一半,不足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56%的水平的六成,即使与发展水平和我国相当的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47.3%的水平相比,也低了16.7个百分点。这表明,目前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不仅产出总量明显不足,而且就业总量差距也比较大,服务业扩大就业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
(三)地区发展不平衡
从各地区服务业发展的横向比较看,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服务业发展很不平衡,东强西弱的现象比较严重。2004年我国东部地区人均服务业增加值,分别是中、西部地区的2.4倍和2.6倍;服务业增加值占本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比中、西部地区高3.4个和0.6个百分点;服务业就业人员占本地区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分别比中、西部地区高4.7个和4.1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从地区生产总值的三次产业结构看,还是从就业人员的三次产业结构看,中部地区服务业的发展都是相对较弱的。其2004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本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比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低3.4个和2.8个百分点;服务业就业人员占本地区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分别比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低4.7个和0.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作为东部与西部地区联结的桥梁与纽带,其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不仅对中部地区经济发展非常重要,而且对西部大开发至关重要,其服务业发展的相对滞后,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
(四)城乡差距比较大
从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看,尽管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消费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从总体上看,农村居民的服务性消费仍相对较弱,服务业发展城乡差距比较大。2004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30.6元,不足城镇居民平均528.2元支出的1/4,占全年总支出的比重为6%,比城镇居民相应比重低1.4个百分点;农村家庭平均每人交通通信支出192.6元,仅相当于城镇居民平均843.6元支出的22.8%,占全年总支出的8.8%,比城镇居民相应比重低2.9个百分点,农村家庭平均每人教育文化娱乐等消费支出247.6元,相当于城镇居民平均1032.8元支出的19%,占全年消费总支出的11.3%,比城镇居民相应比重低3.1个百分点。更需要注意的是,不仅农村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额及其占全年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与城镇居民差距较大,而且增长速度也有一定的差距。1992年至2004年期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医疗保健和交通通信消费支出平均每年增长16.7%,比农村居民相应消费支出增长速度高9.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教育文化娱乐等消费支出平均每年增长12.5%,比农村居民相应消费增长速度高5.1个百分点。
(五)经济效益不理想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至90年代初,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虽然略低于第二产业,但增长较快,二者的差距逐步由改革开放初期的1000元水平下降到了六七百元水平。随后,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对放慢,与第二产业的差距逐渐扩大。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服务业劳动生产率与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差距明显拉大,并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到2004年,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第二产业的65%左右,二者的差距超过了1.5万元,服务业的效益明显偏差。
(六)国际竞争能力相对较弱
2004年,我国商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1548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位,进出口贸易顺差320亿美元。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有1286亿美元,列第九位,进出口贸易逆差108亿美元。相对于商品进出口贸易来讲,我国服务进出口贸易明显偏弱。为了准确描述出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比较优势,我们采用巴拉萨(Balassa,1989)提出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缩写RCA)和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rade Special Coefficient,缩写TC),对世界服务贸易排名前几位的国家,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荷兰和我国的服务贸易情况进行比较。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在比较优势还是在国际竞争力方面,我国服务贸易都处于比较低的位次,与世界服务贸易强国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如果将世界服务贸易平均比较优势定为100%,2004年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仅为47.2%,不仅大大低于美国、英国、法国和意大利,甚至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为-8.4%,明显处于劣势(详见表2)。
表2 2004年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
国家和地区 出口额(亿美元)进口额(亿美元) 比较优势
贸易竞争优
全部商品和 #服务 全部商品和 #服务 指数(%)
势指数(%)
服务
服务
世界 109800
21000 11296020810 100.0 0.5
美国 113833193 17854 2590 146.7 10.4
德国 104091261 9083 1908 63.3
-20.4
英国 5148 1692 5967 1347 171.8 11.4
日本 6593 938
5881 1336 74.4
-17.5
法国 5594 1084 5586 945
101.3 6.9
意大利
4307 846
4286 796
102.7 3.0
荷兰 4312 724
3923 724
87.8
0.0
中国 6523 589
6311 697
47.2
-8.4
注1.数据是根据《研究参考资料》2005年第53期资料加工整理;
注2.比较优势指数,是指服务贸易出口在该国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份额与世界相应份额之比;贸易竞争优势指数,也称贸易专业化系数,是指一国服务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
问题和差距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应该说我国各级政府对发展服务业都非常重视。国家先后于1992年,1998年和2001年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关于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地方各级政府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并采取了相应的鼓励措施,对服务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而且发展不平衡、竞争力不强。究其原因,我们认为可主要归纳为以下七个方面:
(一)市场机制不健全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非物质生产领域的众多服务业行业,形成了十分庞大的事业单位管理体系。这些单位分布在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金融保险、卫生体育、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等服务业各个领域,其行政管理色彩很重。改革开放以来,服务业领域相继推出了商业、交通运输、科学研究、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调整了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方向,促进了事业机构就业人员的合理流动和事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各类事业单位的社会化程度,部分行业对事业单位实行了企业化改造,增强了服务业各行业发展的活力。但从总体上看,服务业管理体制特别是服务业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明显滞后。特别是一些发展潜力较大的金融、保险、铁路、民航、通信、公用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信息媒体等服务业行业,国家垄断经营的局面并没有彻底改变,“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看,在目前我国金融、保险、铁路、民航、邮电和通信等行业中,事业单位仍占有相当高的比重,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很小,市场化程度较低。致使这些服务业行业竞争能力相对较弱,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服务品质还是在服务技术上,都存在着很大差距。
(二)产业化程度比较低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十分普遍,学校、医院和后勤服务,单位都要样样举办齐全,服务业的许多领域社会化、产业化的程度非常低。90年代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后勤服务机构脱钩,大力推进学校,医院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社会化,鼓励民间投资兴办面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推广各种组织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没有彻底改变,有些地方或领域依然很严重,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产业化程度仍比较低,严重制约了服务业的整体发展。
表3 人均GDP在3000美元左右国家城市化及服务业占GDP的比重
人均GDP(美元) 服务业占GDP 城市人口
比重(%) 比例(%)
2001年
2002年 2001年 2002年
世界平均5080 5201 66.31
47.55
其中高收入国家平均 2598426942 69.54
77.71
中等收入国家平均1895 1870 53.79
52.50
中上收入国家平均5705 5143 59.79
75.14
中下收入国家平均1369 1411 47.63
49.39
低收入国家平均 427
453
44.65
30.46
巴西2953 2593 56.80
82.24
土耳其 2119 2626 60.65
66.58
阿根廷 7171 2694 68.55
88.49
博茨瓦纳3066 3031 50.88
49.87
牙买加 3005 3062 62.81
57.06
拉脱维亚3249 3600 69.40
60.45
乌拉圭 5522 3645 67.21
92.33
毛里求斯3771 3738 62.47
41.94
委内瑞拉5123 3760 44.58
87.40
马来西亚3699 3915 42.39
58.74
立陶宛 3410 3969 57.97
68.79
注:数据来源于《研究参考资料》2005年第133期
(三)城市化步伐滞后
世界各国服务业发展的经验表明,城市化的发展水平是影响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城市化的发展,不仅产生了人口的聚集效应,而且改变了农村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使社会分工更加多样化、合理化,提升了人们的生活层次,增加了人们对服务的需求,从而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及理发、美容等服务性消费支出2600多元,是农村居民平均消费水平619元的4倍多,城镇居民对服务业的需求明显高于农村居民。这充分表明,服务业的发展与城市化程度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的推进,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逐年上升。2004年达到41.8%,比1978年提高了23.8个百分点。但即使如此,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与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77.7%的水平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52.5%的水平相比,仍低10.7个百分点;即使与和我国人均GDP水平相当的中下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相比,也要低7.6个百分点。城市化进程的明显滞后,制约了我国服务业的发展。
(四)经济发展不平衡
2004年,我国东部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644元,分别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2.2倍和2.6倍。其中,全国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最高的地区上海市,达到了近6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8倍,是最低的地区贵州省的13.5倍。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之间的差距还呈现出了不断扩大的趋势。2004年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差距分别达到11193元、12634元,与1992年差距分别为1472元和1664元相比,均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扩大了约8倍。2004年反映31个省、市、自治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水平差异程度的离散系数达到83%,比1992年提高了约16个百分点。这表明,现阶段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而且从变动情况看,这种不平衡状况还在继续延续并呈现出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三次产业结构是随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发生变化,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随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而逐步提高。由此可知,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各地区在服务业发展水平上存在着较大差距。
(五)城乡收入差距过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由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加速扩大的发展过程。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1985年达到历史最低点,为1.8:1,1994年达到顶峰,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1,超过了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达到新的谷底,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1,小于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之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逐渐扩大,并呈现加速趋势,1998年为2.5:1,1999年为2.6:1,2000年为2.8:1,到2003年已经上升到了3.2:1,2004年与2003年基本持平。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的同时,城镇居民之间和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进一步扩大,2004年反映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和反映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33和0.37,与1999年城镇居民的0.3和农村居民的0.34相比,均明显提高。而且从2000年开始,全国的基尼系数已经突破了0.4国际警戒线水平。这种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局面,使大部分农村家庭居民和城镇的低收入群体,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没有更多的资金可用于服务性消费,致使城乡居民之间服务性消费的差距过大,而且呈现出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
(六)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成分逐步向多元化发展,除了以公有制为特征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之外,个体私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我国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必须进行改革。90年代以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截至2004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仅为1225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仅为1058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仅为12404万人。与我国总人口129988万人,就业人员75200万人相比,覆盖面之小可想而知。在这种形势下,人们不得不“居安思危”,有钱不敢消费,影响了人们服务性消费的需求,严重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
(七)思想观念落后
长期以来,服务业的许多领域被当作非生产活动,一些应当作为商业化经营的领域,被当作公益型、福利型的事业来办。对教育科研、文化体育等,政府过于看重其公益性功能;对邮电通信、金融、广播电视等,政府过于看重其作为政府调节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功能;对医疗卫生、住宅、城市交通等,政府过于看重其社会福利的功能。直接导致服务业许多行业过于依赖政府的投入,缺乏自我发展机制。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在发展经济的思路上,重制造业轻服务业的现象依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多数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制定的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和其他一些政策,仍然存在着偏重于投资而不是消费的倾向等,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