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国家”与社会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福利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战以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经过一些调整,表现为分配领域的福利制度的加强,特别是“福利国家”的出现,引起了世人关注。国外有些学者对“福利国家”评价颇高,甚至将它视作对资本主义的一种和平超越,称之为“社会主义”。“福利国家”与社会主义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它真的是走出了一条与我们不同的社会主义道路吗?这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本文试图对此问题作一点历史的考察与现实的分析。
一、从历史起源来看,“福利国家”的产生是与“社会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它是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对立物而出现的
资本主义福利制度经历了一般福利到“福利国家”的过程。考察“福利国家”的历史,我们可以从一般社会福利制度开始并将其视作“福利国家”的起源。
德国是资本主义世界中福利制度的开创国。分析“福利国家”制度范围的起源,可以德国为例。19世纪初的德国是从封建社会农业经济结构向资本主义工业经济结构的转变时期。在法国政治大革命和英国工业大革命的冲击下,普鲁士容克贵族实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颁布了“农民解放”、“城市自治”、“就业自由”、“废除行业限制”等法令,这些措施在极大地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工业无产者问题”。一方面,因工业繁荣而产生的“失去了等级的”仅靠工资为生的无产者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工人的工资收入不仅受着经济形势的影响,而且由于随时可能发生失业,工资来源毫无保障。与此同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生产过程危险性的增加,生产者生存的无保障性也大大加剧。失业、疾病、工伤残疾、老龄等问题严重地威胁着产业工人的生存。改变这种状况,争取自身的生存权利,这已逐渐成为无产者的要求。
1844年西里西亚纺织工人的起义,标志着德国无产者已形成了自己的阶级意识并开始奋勇反抗。从此以后,工人运动此起彼伏。马克思主义的诞生进一步推动了德国工人运动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工人组织纷纷建立。工人运动的发展不仅标志着德国社会出现了新的政治力量,而且也意味着社会裂变造成的压力已危及当时的统治秩序。特别是1869年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建立以及1871年法国发生的巴黎公社起义,引起了德国当权者俾斯麦对无产者革命夺权的恐惧。他感觉到要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抵制社会主义的影响,仅仅依靠对工人运动的镇压是不行的,而“只有现在进行统治的国家政权采取措施,方能制止社会主义运动的混乱局面,办法是由政府去实现社会主义的要求中看来合理的,功能与国家社会制度相一致的东西”(注:迪特尔·拉夫:《德意志史》。)。而此时德国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特别是“讲坛社会主义”者瓦格纳等人的一套主张正合俾斯麦的胃口。
1848年革命的失败,50年代工业化进程的划时代突破,1871年普鲁士容克领导下的统一战争的最后成功,使德国资产阶级由革命转向了改良。这种历史发展在思想界、学者阶层中导致了“讲坛社会主义”的出现。“讲坛社会主义”在德国历史上首次提出了“民族共同体”及“文化民族”的概念,并从中导出了以下观点:“维持现存社会——经济——国家秩序的健康发展,仅仅只能通过改革的道路来达到。在今天的社会危机中,真正的危险不在于出现了经济上的变化和新阶级的导入,而在于民族的文化和权利地位受到了这种发展所伴随的革命的危机,必须用改革来避免革命。”(注:吕迪格尔·冯姆·布鲁赫:《既不是共产主义,也不是资本主义》。)讲坛社会主义者于1872年建立起来的“社会政策协会”,是一个除了社会民主工党以外的所有政党都有其成员参加的社团组织。在这一组织的影响下,一些官僚、基督教协会和少数企业主,开始建立各类私人性保险机构。此时,“社会政策协会”的领导人瓦格纳认为:“必须动用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来推行一项‘福利国家化’政策。”他极力主张实行一种“国家社会主义”(注:吕迪格尔·冯姆·布鲁赫:《既不是共产主义,也不是资本主义》。)。这表明“讲坛社会主义”者已开始越过福利私人地方化的补救方案,并迈向“福利国家化”的新组织方案了。他们的主张为以俾斯麦为首的德国容克地主、资产阶级政权采取经济改良政策提供了理论基础。
1871年巴黎公社以后,俾斯麦慑于蓬勃发展的德国社会主义运动,玩弄“皮鞭加糖块”的两手策略:一手利用反对社会主义的法令,对工人运动进行镇压;一手以改良主义“社会经济政策”为依据,用给予工人小恩小惠的办法来缓和劳资之间的矛盾。1881年以后,他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劳动问题的法案和企业国有化的措施。如社会保险与税收改革的立法,疾病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养老、残废、死亡保险法等。德国率先在西方国家建立起全国性的疾病、残废、失业和老年保险体制。
俾斯麦的意图是很明显的,他就是试图通过福利国家化政策在无产者中制造出忠于国家的保守主义思想,以此消解科学社会主义对工人阶级的影响,瓦解工人运动队伍,赢得工人阶级对俾斯麦政府的好感。这一点,他自己说得明白:“谁可望有一份养老金,谁就比没有这种可能的人要满足得多,也好对付得多。”(注:汉斯·乌尔里希·韦勒尔:《德意志帝国:1871—1918》。)但是,对于俾斯麦这套策略,瓦格纳等人却欣喜若狂,大肆宣扬,将其抬到“国家社会主义”的高度。其实,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对于这种乱贴“社会主义”的标签的行为,恩格斯曾给予尖锐的批判。他说: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堕落为一种十足的奴才习气,直截了当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显然,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由此可见,“福利国家”制度从它的起初形态——一般社会福利制度就与“社会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只不过它是借“社会主义”的名义,行反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质。它的一个很重要的出发点就是对抗科学社会主义以及在此影响下的工人运动,企图软化、削弱无产阶级的革命斗志,走一条改良资本主义的道路。
二、从二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践看,“福利国家”制度的实行延缓了这些国家内社会主义革命的爆发,但它改变不了资本主义必将被社会主义代替的历史命运
二战以后,资本主义福利制度从一般社会福利走向“福利国家”。1945年4月,英国工党提出《让我们面向未来》的竞选纲领, 开始正式采用“福利国家”的提法。1948年,第一届工党政府首相艾德里宣布英国建成“福利国家”。此后,“福利国家”论便传播于资本主义世界。特别是60年代,欧洲许多国家,如英国、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瑞士、瑞典、挪威、芬兰、丹麦、冰岛等国,都相继宣称本国是“福利国家”。
对于“福利国家”的内涵,人们一直众说纷纭,至今尚无一个能够得到普遍认可的界定。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从对“福利国家”的理论与实践的考察中,了解到它的主要内容。那就是指以“收入均等化”为目标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补助、累进税制改革,以及“充分就业”、“国有化”、“计划化”、“公共工程”和“混合经济”等。由此可见,“福利国家”较之一般社会福利确实有着重要的区别。一方面,社会福利已经从零星的、局部的措施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体系,并且具有全社会的规模;另一方面,社会福利已从单个的社会救济发展成了公民的一种社会权利,并已形成了社会立法。这一切只有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才能够实现。从资本主义的实际经济发展过程来看,“福利国家”政策的实施,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它增加了消费、扩大了市场;扩大了就业;对经济周期有一定的调节作用等。此外,也应该承认,“福利国家”的建设也为资本主义社会中广大的低收入阶层带来了较大的实惠,社会平均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不平等的社会状况有所改变。这是战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较快、社会相对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二战以后“福利国家”的发展,民主社会主义者评价颇高,将其视为不仅仅是对资本主义的一种改良,而且是对资本主义的一种和平超越。他们认为,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贫困化的理论已经不适应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了,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而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不是中心问题,“剥夺者被剥夺”的超越方式是不可取的。相反,超越资本主义的正确道路应该是,利用现有的国家机器,采用民主的、改良的、和平的手段,去建立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他们将“福利国家”称为“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的这一结论看起来似乎很重视客观实际,其实它只不过是改良资本主义理论的一个翻版。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福利国家”或其他什么形式的资本主义的改良措施是不足以改变资本主义制度的性质的。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这些改良是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实行的,“因而丝毫不会改变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至多只能减少资产阶级的统治费用和简化它的财政管理”。这种改良的实质是,“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想要消除社会的弊病,以便保障资产阶级社会的生存”(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马克思的这些分析对于“福利国家”而言同样是正确的。只要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不改变,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统治关系不改变,工人阶级受剥削、受雇佣的地位不改变,“福利国家”只能处于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之内,而不可能是对资本主义的和平超越,更不可能属于社会主义。
民主社会主义者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他们却从侧面给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即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无产阶级革命的方式是什么?“福利国家”内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国家与革命方面面临着什么样的历史任务?客观地讲,二战以后“福利国家”内无产阶级变革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要求并不强烈,资本主义的总危机也并未到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看来有必要重温马克思的有关论述。他说,无论哪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死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他还说, 即在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力正以在资产阶级范围内一般可能的速度蓬勃发展的时候,也就谈不到什么真正的革命。只有在现代生产力和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这两个要素互相矛盾的时候,这种革命才有可能(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福利国家”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再次提醒人们应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这些论述给予充分的重视。资本主义必然要被社会主义所代替,这是不可怀疑的。但是资本主义可以通过自身的调节存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的全面胜利是急不来的,对此也要有深刻的认识。西方有的国家的某些共产党人曾经忽视“福利国家”制度的作用,不注意研究具体环境的特点,往往提出超越群众觉悟水平的斗争口号,使自身的力量大大弱于社会民主党,这里面的深刻教训值得认真总结。在所谓“福利国家”里,无产阶级政党要科学地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不应不顾客观实际提出超过群众觉悟的过高的“共产主义”口号,而应从群众实际觉悟程度出发,把共产主义思想寓于争取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措施之中。
总之,在资本主义推行“福利国家”制度以完善自己的条件下,特别是在目前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遭受到严重挫折的形势下,马克思主义者如何指导无产阶级争取社会主义斗争的胜利,这确实是值得认真研究的历史性课题。但是,有一点马克思主义者要始终坚信,那就是不管资本主义采取什么方式来完善自己,它都改变不了被社会主义代替的历史命运。它愈是组织得完善,就愈是为这种代替准备了条件。近年来,西方各国出现的“福利危机”表明,“福利国家”制度决不是资本主义的救世良方,它远不能从根本上医治资本主义的各项顽疾。
三、面对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的严峻挑战,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尽快发展生产力,争取给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福利,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可以说,将“福利”与“国家”联系在一起,不应该成为资本主义的专利。资本主义国家将“福利国家”当作既定目标,以建成“福利国家”为荣。那么,社会主义国家呢?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的目的在于消灭或减少不平等现象,促进大多数人的共同富裕,这本身就构成一种福利愿望。因此,无论我们对资本主义“福利国家”如何看待,都不应该忘记,社会主义应该给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福利,社会主义与福利制度的联系应该较资本主义更为紧密,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成为福利国家,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福利国家。
但是,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不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基础上取得的,而是在俄国、中国这样一些落后的国家实现的。这就一方面使得这些国家的人民能够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迅速走上社会主义建设的崭新的道路;另一方面也给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提出了一个难题,这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同时并存、相互竞争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福利国家”制度以后,社会主义国家如何迅速发展生产力,尽快提高本国人民的福利水平,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一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失利的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这一问题没有解决好,经济没有搞上去,人民生活水平不高,招致人民的不满。我们国家过去在这一问题上解决得也不够好,走过一些弯路,有着深刻的历史教训。对此,邓小平同志曾严肃地指出:“‘文化大革命’当中,‘四人帮’更荒谬地提出,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还有道理,难道能够讲什么贫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吗?结果是中国停滞了。这才迫使我们重新考虑问题。考虑的第一条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而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大大发展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第223页。)他还郑重强调:“在社会主义国家, 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28页。)邓小平的这些讲话代表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新水平,成为我们党大力发展生产力,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指南。
20多年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社会主义制度初步显示出它的无比优越性。但是,我们也应认识到,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地区发展不平衡,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建成高福利水平国家的现实可能性。因此,在研究资本主义时,不能简单地拿它与我国的福利制度对比,必须充分注意到我国的历史和现实,否则就会得出不切实际的结论。当然,在体制转型时期,我们在分配领域存在和出现了诸如分配政策不规范、分配秩序混乱、部分居民收入差距不合理扩大,特别是尚未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等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解决的问题。因此,资本主义“福利国家”制度的某些具体的做法,特别是那些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一些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对我国的改革也是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的。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福利水平还不高,与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这决不是由于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而恰恰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得还不够的结果。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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