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自然观与可持续发展——关于“后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点设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然观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人类论文,主义论文,中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然观是古代哲学的重要主题,现代哲学再次使其成为倍受人们关注的热点。现代自然观的核心问题并不是传统的自然本体论,也不同于近代的自然认识论或科学认识论,而是怎样来确认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相互关系,比如人类应在何种条件和何种程度上利用、改造自然,该怎样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
现代自然观的讨论在当今有重要的哲学意义。我们今天迫切需要有正确的对待全球性问题的战略意识,迫切需要有适应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也需要有探讨和确认适应于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观和哲学。
1 关于“非人类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
非人类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孰是孰非,何取何舍,是近几年来探讨比较多的一个话题。倡言“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学者在批评人类中心主义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即:人类不应该以自己为中心,一切都以人的需要为尺度,一切都从人的利益出发;人类应该尊重自然界的权利、尊重生物的生存权,要以自然界的利益为重,要意识到自然界也具有与人无关的“内在价值”;人类应该同自然界讲公正、讲道德和义务,应当把伦理考虑真正扩展到生物圈乃至无机界。
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看来,导致当今全球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峻现实,导致人类和社会难以持续发展的根源,至少是其重要的思想根源,正是“遵循人类中心论的思想,实行人统治自然,竭尽全力发明制造和使用更先进和更强有力的工具向自然进攻和向自然索取”〔1〕。因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资源浪费、能源危机问题,保持和维护生态,人类就必须要“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必须要确立“以自然界利益为重”的新观念,确立“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非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一种新思想,引起了学术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对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张和批评,赞同人类中心主义的学者从不同角度给予了反驳和辩护。他们认为应当肯定人类中心主义的积极作用,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正因为人类居于主导地位,才突出了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主体性,坚持以人类利益为基础与尊重自然规律并不矛盾;应当把人类中心主义同“人类沙文主义”、“征服主义”、“对自然界的专制主义”区别开来〔2〕, 造成当代生态危机的责任不应该由人类中心主义来承担,“说人类中心主义是当代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无论于逻辑还是历史都说不通”〔3〕。 他们还认为,非人类中心主义者过于夸大了生态伦理学的意义,乃至把生态伦理观念之外的一切人类精神成就统统打上人类中心主义的印记加以责难,不仅在理论上会造成混乱,而且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赞同人类中心主义的学者的观点也不尽统一。例如有的认为应保持相对的、弱的人类中心主义,扬弃绝对的、强的人类中心主义,都体现着探索精神,都不仅仅是名词上的差异。
2 是伦理观之争,还是自然观之争
对于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可以从不同角度去评述,一种视角主要是从伦理观出发,认为二者的分歧乃是伦理观之争。非人类中心主义确认人与自然界之间存在着道德关系,或应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道德拓展到人与一切生物、人与一切自然物之间;而反对者则认为道德在本质上是属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范畴,人对自然物(环境、生态、野生动植物、地下水等)的态度仅仅由于涉及到他人才纳入伦理规范,而不是人与其他生物和无机物之间有内在的伦理道德关系。这种伦理观争论是有意义的,至少表现着人类正在反思自己在改造自然过程中走过的道路和弯路,做过的“善事”和“恶事”。
但是,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分歧,以及这种分歧的根源,决不仅仅是伦理观念上的差异,或仅仅是从伦理学来讨论的问题,而首先和同时是两种自然观之争,反映着人们在看待和对待自然界特别是关于“人工自然”上的两种观点,反映着有关“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关系的不同看法。在这一点上,非人类中心主义更强调了人类利用、改造自然造成的消极后果,人工自然对天然自然的破坏;反对者则认为不该对改造和控制自然持消极态度,而是还要利用科学技术来创造人工自然。
我们认为,从伦理学上讨论人类中心或非人类中心是必要的,但主要应从自然观上研究它们的分歧。这种分歧的基础,即当今的全球性问题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这里有经济的、政治的、技术的因素,有认识能力、认识水平的因素,而不仅是或主要不是道德观念问题。或者说,我们应该“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需要“走进”人类中心主义,实质上不是两种伦理观之争,而是两种自然观之争,是有关人类顺应、服从自然,与改造、征服自然关系之争。如果局限于伦理学角度去争论一切生物和矿物是否有内在的、与人类无关的价值,去争论人类是否要“善待”一切生物和矿物,就难免会把生态问题的根源归之于人性乃恶,把可持续发展和解决全球性问题寄托于人之性善和人性转善。
至少,作为自然辩证法工作者,更应当从自然观上研究有关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论争,从而评述它们的合理性与局限性。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上,我们以为有以下三个观点值得注意:
第一是人与自然的统一。人是大自然长期进化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第二是自然界与人的对立。不仅在古代,“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5页),而且在近现代, 大自然带给人类的也并非总是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也常会出现完全异己和有无限威力的地震、飓风、旱灾和涝灾,大自然本身并不去满足和提高人们衣食住行的需要;
第三是人与自然界的对立。人作为主体能动地认识自然、变革自然,支配自然力和创造人工自然,并在改造自然的进程中把自己从动物界中提升出来。
这三个观点是密切联系、不可只执一端的。人们按照自己的目的改造自然使之有利于自己的生存,要以人与自然的统一为基础,人的主观能动性受自然界客观规律性的制约,超过限制就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非人类中心主义指出了人们过分强调自己的能动性和人对自然的征服能力,把自然界看作是由人任意索取、宰割和打败的对象,在百年多就“成功地”使大自然有了千疮百孔,同时使自己陷入难以持续生存的境地。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意义乃是它要求否定征服主义的自然观,强调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和谐性。
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又正在于它强调乃至片面夸大了人与自然界的和谐统一,低估和否定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矛盾、冲突,忽视了人类过去、现在和今后都要与自然抗争,都不能只向大自然讲谦和恭让而要控制自然力,都不能只向大自然忏悔而要利用和变革自然物。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斗争,忽视统一,固然难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之责;但只讲协调不讲斗争,又何来人类文明的发展,何况自然界并非都是与人类为善的。
我们认为首先应从自然观上来讨论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分歧,并不认为这种分歧仅仅是哲学意识和世界观范畴的,这种分歧不能归结于观念(包括伦理上的善恶规范)或只从观念来解释,而取决于人们的社会经济利益,人们的利益会影响到他们的自然观。马克思在谈到把一切生灵——水里的鱼,天上的鸟和地上的植物都看成财产的观念时曾说过:“在私有财产和钱统治下形成的自然观,是对自然界的真正的蔑视和实际的贬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48页)我们当然可以从这段话得出批评人类中心主义的结论,但不可忘记这里不仅讲到利益乃至伦理,而是在论及人们的自然观。
3 何谓“后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都有其历史的理由,又各有其局限性,对这两种自然观的讨论、分析、批评和扬弃还需深入展开,这一讨论对科学技术哲学和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困难的是应当由此得出什么结论。在基本出发点上我们难以苟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同时我们又以为“弱人类中心主义”、“相对人类中心主义”等提法难以确切表述我们应持的观点,因为把人类中心主义作弱与强或相对与绝对之分并非很贴切,也不易界定清楚。
现在,我们提出“后人类中心主义”的设想,写出来参与争鸣,其目的主要不在于要确立“后人类中心主义”的概念和地位,而只是认为对这一提法的推敲和围绕它展开探讨,或许会有助于研究适应于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观。
“后人类中心主义”中的“后”字(post)从词源上看,可认为是从“后工业社会”、“后现代主义”中搬过来的。在这里,问题不在于究竟是赞同还是怀疑后工业社会、后现代主义,而只是想借鉴一点,加了一个“后”字,可表述后工业社会与工业社会有质的区别,后现代主义对现代主义持批评态度,在人类中心主义前加一个“后”字,也想表述它与传统的、现代的人类中心主义有原则上的差异。当然,也可以说后人类中心主义乃是一种新的人类中心主义,但新人类中心主义仍有主体不甚明晰之虞。
后人类中心主义主要还不在于只多一个“后”字,而是它反映了它是以“后人类”为主体的自然观,是既以当代人类又以人类后代或后代人类为主体的自然观。后人类中心主义与其说是后人类中心主义,莫如说是后人类中心主义。
后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的特点大致是:
第一,它区别于前人类中心主义和现人类中心主义,区别于20世纪末之前的人类中心主义。后人类中心主义不同意“人是大自然的主人”这个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理论,不赞成人类由此出发去“主宰自然、战胜自然、征服自然”,主张吸收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中的合理因素,在指导思想和实践行为中遵循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原则,而不是把自然作为异己的对手、奴仆或敌人。后人类中心主义也并不认为现代科学技术在认识自然上已完美无缺,在改造和利用自然上已无所不能,主张吸收非人类中心主义关于科学技术历史局限性的观点,乃至认为应当珍视科学技术悲观主义发出的种种警告,而不要一涉及技术悲观主义就想到或进行批判。后人类中心主义的主体不仅是甚至主要不是当前的人类,它不赞成只从人类现实利益出发,认为非人类中心主义谴责的“利己主义现实主义”发人深省,而只顾短期政绩、本企业效益或地方保护主义之类则均属这种现实主义,这确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之祸根。
第二,后人类中心主义又毕竟是在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形成的,可视为人类中心主义发展的高一级阶段,又不同于非人类中心主义。它以人作为自然观的主体,而一切非人类的东西(人以外的一切生物,一切无机自然物)都属于客体,都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主体、成为中心。后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与自然既统一又对立,坚持人的主体性和“非人类”即自然界的客体性,而不是相反。
从后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看来,非人类的自然界对人既无恶意也无善意,自然界不会“善待”人。人固然不应以大自然的主人自居,也不能等待自然的恩赐,人类为自己的生存必须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列宁全集》第38卷第229 页)人们不应当为科学技术的应用有两重性和局限性而对发展科技持消极态度,不可能也不应该放弃和弱化科学技术,而只求助于伦理信念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变革自然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也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后人类中心主义相信,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类及其后代,能够通过社会体制、科学技术和文化的进步,不断地摆脱认识和改造自然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不断地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后人类中心主义重视非人类中心主义提出的警告(不要对改造自然的胜利盲目乐观)、谴责(不要继续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和规劝(不要滥用科学技术),但对人类的未来和科学技术持乐观态度。
从后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看来,如果抛开人与人的关系,抛开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说,人类对自然界本身也不会讲善恶,在人与其他生物、人与自然界之间不存在伦理的、法律的关系。我们不同意非人类中心主义提出的所谓“尊重生命”、“尊重自然界利益”的观点。我们要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珍稀动植物,要遵循“生态伦理”和“环境道德”乃是出于维护自己与他人、当代人与后代人的正当关系,出于不要只顾自己的和当代人的需求而危及他人和后代人的利益。具体些说,人类究竟要保护哪一种生物,要取决于它有什么食物链价值、研究价值及观赏价值,取决于它有多少数量会有利而不危及人类生存。我们以为,奉行“不杀生原则”的生态伦理学是值得怀疑的。同时,我们也不同意“人与其他生物平等”、“人与自然界平等”的观点,认为只有社会历史的平等范畴,我们只能而且应当讲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平等,尤其是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平等——当代人不要借用儿孙的地球和不顾儿孙的发展。
4 后人类中心主义与可持续发展
后人类中心主义的设想与可持续发展紧密相关,是适应于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观;从字面上说,可持续发展也就是往后的、未来的、人类后代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是在传统的发展模式暴露出多方面弊端并再也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提出的。传统的发展观基本上是一种工业化发展观,表现为各国对GNP、对经济高速增长目标的努力追求,人均GNP的快速增长就是经济成功的标志,这种片面的发展必然是以牺牲自然环境、过度利用资源为代价的,导致了日益严重的全球性问题,更危及了人类本身和人类后代的生存与发展。就此而言,指责与传统发展观密切联系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有理由的。
但可持续发展也需要有其哲学意识,对此可作多方面讨论,这里仅涉及以下三点。
第一,当代人必须顾及后代人的利益,保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为此要强调指出,对森林的乱砍滥伐,对海洋资源的过度捕捞,对矿山的恣意开采,对垃圾和废水废气无处理排放不仅不是对自然界的改造,而且是祸害他人并恶及子孙的行为(就此要讲生态伦理)。我们应当大力宣传保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与维护人类后代利益的一致性。既要努力满足当代人类的合理需要,又要尽量保护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损害,是可持续发展,也是后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思想。
第二,可持续发展也是发展,不仅是当代人要发展,后代人也要发展。我们不能在涉及可持续发展时只讲禁止、不许和避免如何如何,少讲提高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和改善人民生活,后人类中心主义确认人类的主体地位和人类仍要发挥利用、控制、改造自然的主观能动性,这种自然观同时也是一种发展观。我们认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之争不应集中于是否要改造自然,发展模式之争不应集中于是否要经济增长,而应关注于如何改造和如何处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关系。我们要大力发展和利用节能、降耗、少废和无废工艺,实行技术生态化和清洁生产,不断加强保护生态和治理环境的实力和能力,就会既有持续又有发展,或既能发展又会持续,反之,如果在利用改造自然上软弱无力,缺乏经济实力,防止和消除环境污染就难以实现。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要解决生态环境问题,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必须认真对待和解决经济落后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而不能只凭善良的愿望,更不能奢谈对自然的平等、博爱、正义和良心。
第三,后人类中心主义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哲学意识,明确地提出了“现人类”与“后人类”的关系问题,这种关系决不是无矛盾地、可轻易地处理好的,需要有多方面的研究和实际步骤。例如,怎样使当代的人们不仅顾及到自己的现实需求的满足,不仅关心及自己的儿女,而且能“看到”现代人们的孙辈和“看到”后代人类。现代人能否为后代人的发展而自我约束乃至适当减缓一点发展速度和减少一点环境压力。现人类除了应当不损害后代人类的利益,还可以和应当在哪些方面为后人类的人类的利益,还可以和应当在哪些方面为后人类的发展打好基础,使人类的后代更感谢他们的祖辈。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讨论,但不能只抽象地高论,不能只讲伦理理想,也不能只谈人与自然的统一。至今和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我们只能生活于充满经济竞争、国家实力竞争的世界,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还会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富国与穷国的差别,还会有先富裕起来的地区、阶层与尚未脱贫的地区、阶层的差别,我们必须也只能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来提出解决人与自然界矛盾的任务,来对待和处理“现人类”与“后人类”的关系问题。后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可持续发展也难免有其理想化的方面,但它终究会比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合理,而比非人类中心主义现实,更与可持续发展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