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现代解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人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马克思的实践人学观有着丰富的内容,概括起来,可以表述为三个基本规定:第一,实践是人的本体的存在。在马克思那里,实践与对人的本质的提问是结合在一起的,这种结合构造了实践与人的本质研究的相互界定,从而揭示了马克思实践人学的本体内涵。第二,实践是人的文化的存在。马克思从人的超生物性、超功利性来研究人,深刻地揭示了人的文化存在意义。第三,实践是人的构造的存在。实践的创造环境的活动与创造人的内在生活世界的活动相互区别和相互联系,构造出人的存在和发展,也构造出人存在的空间和时间。正是实践的构造性结构,规定人必定是构造的存在,从而也揭示出实践是人的构造的存在。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把实践与人的存在联系在一起,以实践规定人的存在方式,树立起他的实践人学观。然而,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始终没有得到19世纪哲学家们的重视,其中深层的哲学蕴含远远没有得到发掘。直到20世纪,当哲学研究实现了由自然世界向人的生活世界、意义世界的转向时,哲学家们才在反思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中重新认识了马克思,发现了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现代价值,并积极地用现代哲学思维去充实它、丰富它。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现代发现和现代发展表明,马克思的实践人学观本质上属于现代哲学范式,只有以现代哲学的问题、现代哲学的思维加以省思,才能得到充分而深刻的说明。本文正是立足于这一认识,对马克思的实践人学观作一探索性的考察。
实践是人的本体的存在
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一个最基本的规定就是:实践是人的本体的存在。
综观马克思的哲学著作,马克思曾在三个层次上使用过实践概念:一是在认识论的层次上,把实践看作是认识的基础和检验真理的标准,规定着人的观念本性,即人对外部世界的逻辑占有;二是在实在的层次上,把实践看作是以工业为主要内容的人的社会历史活动。在这一活动中,人以对象化与非对象化的方式创造自己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表现了人的实在的创造性;三是在哲学本体的层次上,把实践看作是创造人的存在的活动,与人的存在是同等意义的概念。在这三个层次中,哲学本体上的实践规定是最根本的,它决定着实践的哲学性质及其在马克思哲学中的首要地位,同时,也决定着前两个层次的实践意义和研究方式;如果没有哲学本体上的实践规定,认识论层次和实在层次的实践概念就只会是解决旧哲学体系中的难点问题的“技巧”,被支离破碎地安置于旧的哲学体系之中。这势必要抹煞马克思提出实践概念对于变革旧哲学的意义。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局限性恰恰就在于只在认识论和实在的层次上研究实践,没有着手以本体层次的实践研究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批判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式的这一缺陷时,直接从哲学本体层次上研究实践,证明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是一个具有哲学本体意义的范畴;这一哲学范畴的提出标志着一种全新的哲学形态的产生,意味着哲学研究方式和哲学思维变革的实现。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这一成果使马克思的实践问题研究从认识论和实在的层次深化到哲学本体层次,从而也奠定了我们思考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基础。
在马克思那里,实践与对人的本质的提问是结合在一起的。这种结合构造了实践与人的本质研究的相互界定,从而揭示了马克思实践人学的本体内涵。
从人的本质的研究对实践的界定看,实践是在对人的本质的提问中确立起自身的本体意义。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马克思曾经从经济、历史的运动出发考察人的实践活动。但是,在这些考察中,马克思并不去描述这些经济、历史运动的繁琐细节,而是努力发现蕴涵于其中的人的活动的规律,揭示出人之成为人的东西。这就使马克思的实践研究超出了具体的限制,形成了对人的本质的提问。所谓对人的本质的提问,就是要从哲学上解答:人是什么?人具有什么样的类特性?人的生存方式何以不同于动物的生存方式?这些问题都是对人类存在,以及人类何以存在的形而上的追问,是对人的本体存在的探讨。马克思以实践解答这一问题,把实践看作是构造人的存在的存在,就使实践具有了本体的意义。在这里,实践是哲学,是全体,而不是经济、历史、常识、科学,不是部分;它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存在方式,而不是人类存在的某些方面和某些特性。总之,实践是有别于自然本体的人的本体。
从实践对人的本质研究的界定看,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提问因其实践的解答而超越了近代哲学人学。
近代哲学在解答人的本质的问题上,曾出现过三种不同的人学观,一是以培根、霍布斯、伽桑狄、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为代表的唯物主义者,以自然界的运动规律规定人、人的本质,强调人的肉体存在,人的自然本性对人的精神活动的决定意义,创立了自然主义的人学观;二是以黑格尔为主要代表的唯心主义者以超现实的理性或精神实体规定人的本质,形成了理性主义的人学观;三是法国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基佐、梯也里、米涅等以社会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及相互关系规定、揭示、说明人的本质,提出了社会人学观。这三种人学观尽管具体的说明不同,但在对人的本质的研究方式上却表现出两个共同点:其一,他们都力图从人生存的外部条件或外部环境追寻人存在的根据,认为作为人的存在的存在就是人的自然的或社会的生存环境。其二,他们把人的存在的存在看作是实体。自然、理性和社会制度都是存在的实体。存在的实体在本体意义上,就是存在者。由此可以说,他们在人学本体上研究的只是存在着,并非存在者的存在。这两个共同点恰好表现了近代哲学人学观的研究特征。如果我们稍仔细地分析这些研究特征,就会发现近代哲学人学观的两个根本缺陷:一是以人的外在性取代人的内在性。这对于人的研究来说,本身就是不完全的、片面的。由这一缺陷引起的第二个缺陷是被动性。近代哲学人学观以人的外在性取代人的内在性时,实际上已把人的主动性、能动性诉诸于外在于人的世界,而人本身则是消极、被动的,是被决定的。
马克思以实践的研究重新审视了人的本质,从根本上改变了近代哲学人学的研究方式。在马克思看来,实践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自由的自觉的活动”是创造人的生命存在的活动。人因为这一活动把自己与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①马克思从对实践的这一规定出发说明人的本质、人的存在,实际上提出了一条与近代哲学完全不同的人学研究的思维路向。这就是:从人自身的活动、人对外部世界的活动和人自身的创造性、能动性、主动性的关系方面发现人存在的根据。按照这一思维路向思考人的本质、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人的存在不再是自然肉体的存在者,也不是独立于人而存在的精神实体,或制约人存在的社会实体,而是人的生命意义的创造和存在。这样,马克思就把对人的考察从一味追寻人的外部世界转向了发掘人的内部世界,通过对人的内部世界的考察揭示人的内在规定性以及人的外在规定性,把人的本体从对存在者、对实体的关注转向了对存在、对人的意义世界的研究。由于这两个转向,马克思的实践人学观就克服了近代哲学人学观的两个根本缺陷,在一个全新的基础上发展开来。
以上分析表明,马克思正是在把实践与对人的本质的提问的结合中阐发了他的实践人学观的最深刻的哲学蕴涵:实践是人的本体的存在。这一哲学蕴涵奠定了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全部哲学基础,也是我们今天研究马克思主义实践人学的基本出发点。
实践是人的文化的存在
当我们确立了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第一个基本规定,即实践是人的本体的存在后,我们还要进一步思考实践所确定的人的本体的性质问题。这一思考使我们得出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第二个基本规定:实践是人的文化的存在。
人的存在的本体性质是什么,在马克思那里,是以实践的哲学本性来解答的。实践的哲学本性决定着人的存在性质,从而也规定着人的存在的本体性质。
从人的生存的意义上分析,人的存在具有两种根本不同的性质:一种是人的功利性的存在,这是人的动物性的存在;一种是人的非功利性的存在,这是人的文化品格,表现为人的非生物性的、文化的存在。在人的活动中,人的功利性存在和非功利性存在具有极不相同的活动目的:功利性存在的活动目的是直接取得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产品,占有这些产品的形式和效用;非功利性存在的活动目的则是实现人的生命价值,它把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产品,以及产品的形式和效用看作只是实现人的生命价值的手段。由于活动目的不同,功利性存在与非功利性存在的活动方式、活动结果亦不相同:功利性存在的活动方式是以物质的手段创造出实在的产品,其活动的结果是产品的完成和实现;非功利性的活动方式是以符号的形式把人的意义雕凿在自然的材料上,使物质的、精神的产品成为人的生命价值的象征,其活动的结果是人的生命价值创造的实现。人的功利性存在与非功利性存在的这些区别表明,人的非功利性存在是决定人的本质的更有意义的方面,正是人的非功利性的存在才使人的功利性行为与动物的功利性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同样地,如果看不到非功利性存在方面,只是从人的功利性存在方面思考人的本质,那么,就会把对人的说明降低到人的生物层次,因而也就不可能对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作出合理的解答。
从人的功利性存在与非功利性存在的区分出发反思马克思的实践规定,我们就会看到,马克思是以人的非功利存在规定实践的性质。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为了说明实践,曾比较了人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②这一段话包含着马克思对实践本性的三个规定:
第一,人的不受肉体需要支配的生产是规定实践性质的方面。马克思把人的活动依其目的划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为满足自身肉体需要而进行的生产。这是人为保持人的生物机体的存在而进行的生产,其活动目的是功利性的,因而也是人的功利性的存在。一种是不受肉体需要支配的生产。这是人的超生物属性、超生物机体的活动,其活动的目的是创造人的生命价值存在,具有非功利性的特性,表现了人的非功利性存在。两者相比,后者规定人的本质,是决定实践性质的方面。实践若缺少这个方面,就会被降低为动物式的活动或存在,在现实的历史发展中,就表现为人的异化、人的劳动的异化。这一规定揭示了马克思考察实践本性的基点和思路,即从人的非功利性存在、人的超生物机体的生命存在方面考察人的活动,揭示实践的哲学本性。
第二,人的生命活动是创造和赋予意义的过程。马克思不仅以人的生命活动作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而且还进一步考察了人的生命活动方式。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生命活动的方式就是把人的内在世界作为活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这是一个创造和赋予意义的过程:一方面,人的生命创造离不开外部自然,只能在改造外部自然的活动中实现;另一方面,人又不以获得自然产品的有用形式为目的,只是把自然“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③,把人的内在世界,人的生命的价值、意义雕凿在产品上,使自身的自然和外部自然都成为人的生命创造的表现。比如,使人的耳朵成为“有音乐感的耳朵”,使人的眼睛成为“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使机器的使用、工业的发展成为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通过对生命活动方式的考察,马克思揭示了人的活动的非功利性特征,从而把人的生命活动与动物的生命活动从根本上区别开来。
第三,人的生命活动“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这是马克思对人的生命活动的实质的规定。人的生命活动的非功利性的内涵是什么?马克思用“美”来概括。所谓“美”,就是人在文化—心理活动中的自我塑造,是人的心理意境的构造,体现了人的追求、人的自我完善的方向。因此,美的本质就是人的文化、人的自由。人的生命活动以美为尺度,“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实质上也就是以文化为尺度,按照文化的规律创造人的存在、人的本质。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人的非功利性存在就是文化的存在。
通过分析马克思关于实践本性的上述三个规定,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从人的超生物性、超功利性上规定人的活动,把人的活动与人的价值创造、人的本质、人的自由的实现联系起来,实际上已抓住了文化的实质内容。马克思实践的哲学本性即是文化,实践也就是人的文化的存在。
实践是人的构造的存在
文化不是自然的生成,而是人的创作品,只有在人的连续不断的创造中才能存在和发展。从文化的这一基本特点出发思考实践是人的文化存在,我们就可以看到,实践是人连续不断地构造文化的活动。考察实践的这一构造活动,我们就得到了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第三个规定:实践是人的构造的存在。
实践构造人的存在是由实践的结构决定的。在马克思那里,实践的结构是活动的结构,由创造环境的活动和创造人的内在生活世界的活动构成。改造环境的活动是实践的外显的、物化的形式,必须以物质的形式表现出来;创造人的内在生活世界的活动是实践的内在的、本质的显现,只能以符号、象征的形式实现。这两种活动对于人的存在、人的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通过创造环境的活动,人获得感性的内容,扩大与外部自然的联系,发展自身的外在性,具有了现实性的力量;通过创造人的内在生活世界的活动,人积淀起理性形式、精神结构,发展自身的内在性,形成人的理想世界,激发人的创造性力量。这两种活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把人的内在性与外在性联结起来,在人的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构造了一种张力,展示了人的生命创造的方式。
首先,人在创造环境和创造人的内在生活世界的活动中把自己分裂为个体主体和类主体,形成实践主体的内在矛盾,并通过这种矛盾构造人的存在和人的发展。
由创造环境和创造人的内在生活世界活动的区别所决定,实践的人在这两种活动中有着不同的内涵和活动方式:在创造环境的活动中,实践着的人是一个个特殊的个体,其特殊性就在于他有具体的实践目的、具体的实践条件和具体的实践方式,创造着人与外部自然之间具体的、实在的联系,也正由于这些特殊性,实践的人必然以个体的形式活动,成为现实的、单个的存在物;在创造人的内在生活世界的活动中,实践着的人是具有智慧的人类。智慧是人类进行文化创造的想像力和批判力。用维科的话说:“智慧是一种功能,它主宰我们为获得构成人类的一切科学和艺术所必要的训练。”④作为一种功能,智慧以其想像力不断推动人类构造理想、完善自身,以其批判力推动着每一时代、每一民族的人按照他们所设定的理想世界批判现实、批判常识、批判以往的知识,最终超越现实,走向未来,从而形成人的世代追求活动,积淀为一种类能力。正是这样,有智慧的人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出现,个体的、集体的抑或民族的、时代的,都是人的类本性的积累和表现,都属于具有普遍性的人的类主体。
实践的改造环境和改造人的内在生活世界的活动把实践着的人分裂为个体主体和类主体,也就构造了实践主体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实践的本性决定着实践的个体主体与类主体的内在统一性。实践是以感性形式构造人的生命的活动,就要求实践的个体主体和类主体在活动中相互作用:类主体以自身所具有的超生物族类的普遍必然性把实践个体主体的活动提升为体现人的生命的类活动,使具体、个别的实践活动无论如何都具有人的类的普遍性,从而把人获取自然物的活动方式与动物获取自然物的活动方式根本区别开来;个体主体则以个别具体的、物质的活动方式,表现、丰富类主体的活动,使类主体的活动获得感性的物质的现实性和具体性,从而把实践主体的活动方式与纯粹精神主体的活动方式区别开来。个体主体与类主体的这种统一表明,实践的主体是人的既具有感性的物质活动形式,又具有超生物族类、具有普遍必然性的主体性结构。正是由于这种主体性结构,实践才能成为创造人的生命存在的感性的物质活动。另一方面,实践的个别实现又构造了个体主体与类主体的相互排斥和内在矛盾。任何实践都必须通过个体主体的活动而实现。个体主体为获取对象物的有用性,在每一次实践中都必须确定具体的、带有强烈的实用性的目的。可以说,确立实用性的目的,是个体主体完成实践活动的内在的、必然的要求。没有实用性的目的,实践个体的活动就丧失了自主性、独立性,最终变得既无效果,亦无意义。然而,个体主体认可实用性目的的行为与类主体追求实践的目的的非实用性的行为毕竟是相排斥的,必然引起类主体与个体主体在实践的个别实现中的矛盾:类主体为借助实践个体主体的物质活动证明自己的感性存在,总是力图消解实践目的的实用性,把实践的物质系统全部纳入到符合系统的意义结构之中,使其成为人的生命的物化形式;而个体主体受到具体的实践目的的制约,并不能完全地理解、接受类主体的目的,只能根据自身的需要有选择地吸收类主体的实践目的。类主体以非实用性目的改造、丰富个体主体,个体主体以实用性目的裁决、选择积淀起来的人类成就,部分地接纳、实现类主体的非实用性目的,这就构成了个体主体与类主体在具体实践中的相互排斥和相互矛盾。
实践个体主体与类主体的既相统一又相矛盾,构造了人的现实存在,也构成了人发展的内在推动力。
其次,人在创造环境和创造人的内在生活世界的活动中,把实践的对象分立为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形成了实践对象的相互矛盾,人通过解决实践对象的这种矛盾而形成了人存在的广阔空间和无限发展的时间。
在实践中,实践的个体主体为了取得实践的效果,首先必须选择、确立实践的对象。但是,个体主体选择、确立实践的对象,不是孤立地面对自然对象,而一开始就要受到已有知识的限制,事先要选择和确定已有的经验。这样,人的任何实践都必然面临着两种极不相同的对象:一是经验世界,这是人的文化积淀,是人的感性化的客观世界;二是外部世界,这是按照自然规律运行的物理世界。个体主体在实践中以已选择的经验对象运用于外部世界,试图以“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⑤。这是把人的文化世界运用于自然界,使自然界服从人的需要的过程,也是人的对象化活动,其结果必然引起人的文化世界与自然的物理世界的矛盾。人要获得实践的结果,就必须解决这两种对象之间的矛盾。
人在解决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的矛盾中,建立了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的联系,确立起人存在的广阔空间。在实践中,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的矛盾表现了实践对象之间的相互制约联系:当人把经验运用于外部世界时,人总是力图把外部自然纳入到人的生命创造系统之中,使其服从文化的发展规律,体现了文化世界对物理世界的主动性、制约性。然而,当人的经验运用与外部自然发生矛盾的时候,实践又揭示出人的经验运用不能违抗自然的发展规律,必须遵循自然发展规律,体现了物理世界对文化世界的主动性、制约性。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的这种相互制约性表明,在实践活动中,文化因素和物理因素都不是绝对积极或绝对消极地起作用的,而是在各自不同的方面起着积极的、主导的作用,从而形成了文化与自然之间的互动过程。这一过程表明,实践构造的人的存在空间既不沉缅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也不消极地依赖于物理世界,而是介于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之间,依随文化世界和物理世界的发展而不断扩大。正是这样,我们可以说,人的存在的空间是实践的函数,它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扩大和拓深;它是人创造的结果,也体现了人的存在方式。
不仅如此,人在解决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的矛盾中,还形成了实践主体和文化世界的重构,创造了人存在的无限发展的时间。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的矛盾是实践主体运用经验于外部自然而引起的,主要表现为人对自然规律的盲目性、不自觉性,也证明了人的不完善性。于是,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每一次矛盾的产生,都必然引起人的非对象化,激活实践主体的再创造。实践主体的再创造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实践主体依据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的矛盾创造新的生存方式,建构人类生存、发展的新的理想世界;二是以已建构的新的理想世界改造经验,更新文化世界,建立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的新的联系,既为人的存在构造了新的空间世界,又为人的发展奠定了新的历史基础。在这两种方式中,前者着重人的理想与人的现实的联系,表明人是立足于现实的基础上构造人的理想,人的理想绝不是人的无聊的幻想,而是对现存矛盾的解决,有着非常现实的内容;后者着重人的现实的改造活动与自身传统的联系,表明人的发展离不开现实的基础,是在对已有传统的改造和更新中实现的。实践主体通过这两种方式进行再创造,就建立起了人的理想存在与人的现实存在、未来存在的联系。在时间上,这种联系则表现为人的生命存在从过去、现在到未来的发展。文化世界与物理世界的矛盾连续不断地产生和解决,就构造了人存在的无限发展的时间。
实践的创造环境的活动与创造人的内在生活世界的活动的相互区别和相互联系,构造出人的存在和发展,也构造出人存在的空间和时间,这一事实表明,实践不是简单地决定人的本质、人的存在,而是构造人的本质、人的存在。正是实践的构造性结构,规定人必定是构造的存在,从而也揭示出:实践是人的构造的存在。
从解析实践是人的本体的存在,到揭示实践是人的文化的存在,肯定实践是人的构造的存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以实践考察人的存在的独特思路:
其一,马克思从人的内在生活世界出发,把人的内在性与外在性结合起来,考察人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马克思那里,人的存在不是预成的、一成不变的,而是生成的,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
其二,马克思从人的意义存在出发,把人的意义联系与实在的、物质的联系结合起来,考察人的存在方式,从而把人存在的空间和时间看作是实践的函数,既随着人的创造活动不断拓展和延伸,又在物化过程中经过历史积淀而具有客观性。因此,在马克思那里,人的存在是能动性与客观性、理想性与现实性、未来与历史、自由与必然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思路,一方面表明马克思的实践人学观把人的研究转向人的内在生活世界,已彻底摒弃了近代科学主义的人学观,属于现代哲学人学;另一方面又说明,马克思并没有沉缅于人的内在生活世界、人的精神世界,而是努力以实践揭示人对外部世界的无限开放性,强调外部世界对人存在的意义和人对外部世界的改造,并把两者内在地结合起来。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实践人学观又区别于尔后的现象学、解释学、现代文化哲学的人学观,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一个半世纪的哲学发展中独树一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正是这样,我们认为,从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三个基本规定出发,把握马克思实践人学观的基本思路,是我们今天思考、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人学的出发点。
注释:
①②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第97页,第95页。
④ [意]维科:《新科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52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