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作者之意,开览者之心”——以传统形式研究《儒林外史》的回顾(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林外史论文,之心论文,之意论文,形式论文,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批》出版十年后,初次修订本于2002年1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更名为《清凉布褐批评儒林外史》(以下称《清批》)。
更名缘由:新世界出版社决定出版此书时,嘱我另题书名。鉴于既往的4种评本,或冠以书斋名如“卧闲草堂”、“齐省堂”,或题以字号名如“萍叟”、“天目山樵”。为与历史“接轨”,便称之为“清凉布褐”评本。所谓清凉,即指南京清凉山。我的80万字自选集即名之为《清凉文集》,在文集跋语中说明舍间即在清凉山下。因此,近年出版的著作跋语中均作“于清凉山下”。如《吴敬梓评传》、《儒林外史人物论》等。清凉山虽处城市,却颇饶山林之趣,为笔者时时散步场所。文集跋语中说此山“可以听松涛,可以闻杜鹃,可以步月林下,可以赏月楼上。此实足以发人文思,启人心智。诚如《文心雕龙·物色》所云‘若乃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而‘屈平所以能洞鉴风骚之情者,抑亦江山之助乎’!”不仅如此,笔者还以为治学为文必须常处“清凉”之境,如果目迷五色,心有旁骛,怕难以有成。跋语中自云:“四十余年(如今整整五十年矣)苜蓿生涯,清清凉凉”,唯有“埋首牖下,仰屋著书”而已。更何况,《儒林外史》中之于老者曾于此地弹琴抒怀;又有传说吴敬梓身后葬于此山。题名“清凉”不相宜乎?“布褐”者,布衣也。山中有明清之际著名书画家龚贤之扫叶楼在。龚贤为人正直不阿,其《西江月》诗云:“新结临溪水栈,旧支架壁山楼。何须门外去寻秋,几日霜林染就。
影乱夕阳楚舞,声翻夜月吴讴。山中布褐傲王侯,自举一觞称寿。”笔者即借用词中“布褐”一词。“清凉布褐”也即是清凉山傍一平民百姓。笔者乃一介平民,也希望这一评本能为广大民众所接受、所喜爱。
内容增多:《清批》版权页注明“820千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张慧剑五十五回本连同注释,版权页为“367,000”字;人民文学出版社五十六回本连同注释,版权页为“412,000”字;中华书局所出的批注卧闲草堂本版权页为“428千字”。约略计算,《儒林外史》原文当在40万字左右,而拙著为82万字。可见笔者所撰写的有关夹批、回评、注释等文字数量几与原著相当。较之《新批》“567,000”(见版权页)也增加了25万余字。《清批》较《新批》增加了哪些内容?最大量的当然是注释部分,容后文专门介绍。除注释而外,以2万余字的前言替代了原先5000余字的前言。《新批》交稿前夕,总编突然通知前言只能写5000字,笔者不得已只能压缩。5000余言难以全面介绍吴敬梓及其《儒林外史》,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起到“导读”作用。《清批》则弥补了这一缺憾。何满子在《中华读书报》(2002.3.27)发表对《清批》的书评中认为该书“卷前一篇长达2万余字的前言,论述吴敬梓的时代、家世、生平及其包括《儒林外史》在内多种著作。表述关于伤者的部分就超过1.5万字,可以显示他对研究对象所关注的重心之所在”。可以说,读过这篇“前言”,对读者了解、认识吴敬梓和欣赏、领略《儒林外史》的精义所在当会有所助益。《新批》的“批点说明”在《清批》中改为“批注说明”,因为已新增注释。《新批》中仅撮录卧闲草堂本闲斋老人序,而《清批》中则增加了齐省堂增订本惺园退士序及例言、张文虎天目山樵识语、黄安谨《儒林外史评》序,增补了齐省堂东武惜红生序和金和《儒林外史跋》,基本上囊括了主要旧本的评序,让读者更好地了解既往评点派对这部小说的基本观念和评价,有利于与《清批》作比较。为方便读者检索,还编制了《儒林外史》人物索引,按人物姓名排列出其出现的回数。一编在手,即可按图索骥,查出每一角色的全部活动场景。其实,这一工作也方便了笔者,对某一人物的夹批,可以根据其出现的场所及其性格的发展,进行适当配置,而不将对其批评的全部集中于某一回。书后还附有《吴敬梓生平大事年表》,将“前言”中所介绍的吴敬梓生平际遇,以编年的方式列出,让读者一目了然,便于更好地读其书而知其人。此外,还列出笔者作《清批》时的主要参考书目,便于读者做进一步研究之用。同时,还将笔者在《清批》交稿前出版的著作34种、论文230余篇中有关吴敬梓的著作11种(目前有12种)和论文86篇(目前已有91篇),按发表时间为序,一一列出出版单位、刊物名称,这是笔者进行《清批》的基础工程,正如何满子在书评中所指出的那样:“评本是撰者研治《儒林外史》的成绩的综合体现,也是他治学道路和他对小说所关注的方面的生动反映。”除了前言以外,书末还附有一篇8000字的跋语,概述自1971年接受人民文学出版社委托参加整理《儒林外史》小组工作以后,迄2001年吴敬梓诞生300周年之际,凡30年来研治《儒林外史》的经历。但此跋语也非仅抒写个人遭遇,同时也反映了30年来学术环境和学术风气之一斑,诚如何满子书评所云:卷末作为“代跋”的《跋涉“儒林”卅载》一文,则诉述了上世纪70年代起研治此书的曲折历程,也折射出一些此期内《儒林外史》的研究动态乃至这部小说的命运,此乃纪实之作。
增写夹批:《清批》还对《新批》的夹批做了一些修订增补工作。笔者一向以为随着学术研究的深入,学者水平的提高,社会环境的变化,审美意识的更新,对既往的文学艺术成果的认识和评价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拓展与深化。上世纪80年代末期所作的《新批》,放在世纪之交再来审视,自然有所不足,尤其是在上世纪90年代,笔者集中撰写了《儒林外史》主要人物的评论以后,对这部小说深刻的涵义,以及人物隐而不显的性格有了更深切的体认。因此,对《新批》进行一次修订增补是极有必要的。新世界出版社的约稿,正好给我提供了这样一次机会。但《清批》毕竟是在《新批》基础上进行的,又不能做太大的更动,只能进行适当的增修。就夹批而言,《清批》增加了2300条左右,主要是进一步揭示人物性格、交代人物之间的关系。如第一回写七泖湖畔的胖子说“危老先生”买房子,“房主人让了几十两银卖了,图个名望体面”,此句之后加一夹批“卖屋亦求名,名之侵蚀人心深矣”,因为全书对功名富贵的批评极其深刻,涵盖一切人物言谈行事之中,“房主人”亦不例外。经此加批,对“房主人”的性格以及小说的主旨均有强化作用。又如第二回因为梅玖说“老友”不与“小友”序齿,“周进因他说这样话,倒不同他让了”之后,加批云:“先前奉承顾小舍人,其后又奉承王举人。此际唯独不让梅老友,乃因梅之身份并不高于己,初次见面即受其奚落故也。”正因为周进不“让”,梅老友更加刻毒地讥讽周进,后文原已有批,但《清批》则加一句:“不‘让’所致也。”不仅使二人的紧张关系更加明白地显示出来,而且也暴露了旧时士人互不服气、彼此攻讦的心理状态。再如第九回邹吉甫说杨执中整日看书、不理账目,乃致店铺亏空,原批之前又加“文人经商,商人论文,大多若是”,这就强化了杨执中这一人物的典型意义,而非原批仅对其一人而发。还有一些新增的夹批,则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有所抨击,如向鼎知县向按察司崔老爷禀说鲍文卿不肯接受五百两赠银时,“按察司听见这些话,说他是个呆子”,此句之后加批云:“按察司‘崔大老爷’居然认为不捞钱即是‘呆子’,官场之污浊可知矣。”第四十二回汤镇台与苗太守为或抚或剿僵持不下,要“看上台如何批下来,我们遵照办理就是”。在此句后加批:“官场历来如此。”同时点击整个“官场”,而非仅批汤、苗二员文武官僚而已。此外,有一些新增的夹批,则对某些文士的心态有深进的揭擿,如私和人命、受赃银一百余两用以“尽孝”安葬先人的余特,强词夺理、软磨硬顶包庇乃兄官司的余持这一对“孝悌”君子,在四十八回中,当余大选了徽州府学训导时,余二因乃兄赴此“寒毡一席”之初,“怕日用不足”而辞谢不去,乃兄却劝其同行,“二弟,你同我去”。此句之后加批:“有用着老弟处。”后文余二送银一两给王玉辉这个老秀才,以示笼络,加批说:“‘大先生’邀‘二先生’同赴任所之用。”当王玉卿之女尽节祭奠之际,“二先生又备了礼来祭奠”,加批云:“‘二先生’之作用。”以充实前文所写“二先生”帮助“大先生”磨过一场官司的描写,从而更加显现出这对“难兄难弟”的种种作为。同一回书中,王玉辉对其亲家所说:“亲家,我仔细想来,我这小女要殉节的真切,倒也由着他行罢。”在“仔细想来”后加批:“‘仔细’想过,非脱口而出。”与原有之其他批语相互配合,将王玉辉之心术更加深刻地揭发出来。何满子在《中华读书报》(2002.3.27)的长篇书评中指出,《清批》中之“夹批大抵是阐发文情,以数语点评小说的笔法,发明叙述上的前后照应,有时也随文起义,表述评者的世态评论和文化评论”。
增写回评:在全书五十六则回评中,新增加的一些评浯也具有与夹批的同样功能。例如为更加切合文本所言,适当引证史实,用以说明作品所写实有现实依据,如第十回回评借鲁编修强调八股是真学问时,插入王渔洋《池北偶谈》“时文诗古文条”所引汪钝翁语“时文虽无与诗古文,然不解八股,即理路总不分明”,以及王恽引鹿庵语“作文字当从科举中来。不然,而污漫披猖,是出入不由户也”,以为佐证。又如为更加突出人物性格,第四十八回被鲁迅斥之为“伪妄”的王玉辉以及“孝悌君子”余大、余二,在回评中对这三人的评语有所增加,说王蕴“其为人处世,虽称‘迂拙’,实乃其‘精明’之处。作者不时显露其情伪之状,实为诛心之笔”;对二余又增加如下评语:“‘二先生’在‘代兄受过’顶撞无为州‘私和人命’一节中,为‘大先生’出力甚多,其敢作敢为已为乃兄‘大先生’所悉知,因此邀其同赴任所。此回书中,‘二先生’为乃兄笼络当地士子,贡献实称良多。”对这三人以重节、孝、悌的“君子”性格进一层地作了解剖。再如书中隐约透露的文字狱的状况使之更加显露。一般读者易于从庄绍光劝说卢信侯要“避忌国家禁令”中感受到文字狱的恐怖气氛,但对杨执中的遭遇却有所忽略。因此,在第十二回书评中,增加了如下评语:“值得注意的是杨执中原非歹人,盐店主人起先也认为‘他为人正气’。在乡里,口碑也不差。再说二娄认为县主‘要将他褫革追比’是没有‘道理’的;即连书办也认为‘非赃非帑,何以便行监禁’。那么,他之所以被‘寄监收禁’,岂是因‘亏空’账目?抑是因他议论‘本朝大事’?二娄常发相同议论,乃兄娄通政怕‘惹出事来’而打发他们返乡。那么身为一无依靠的穷士子,不也有可能因此而惹祸?对此,亦值得细心玩味。”复如,对于势利的谴责,在四十六回回评中也增加了对唐三痰等人“心性之卑劣”的评语。又如对官场的腐败,在五十回回评中进一步剖析“有了钱,就是官”,钱、权交易的实况,“亦为世风日下、官场益趋腐败之写照”。而现任官员与退职官员地位的变换,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实,在第四十九回回评中插入一段,指出:“一向自高位置的翰林‘高老爷’居然以一区区中书万青云为核心人物转动,能不令人诧异?盖此际高已‘养望在家’,而万则刚‘从京师回来’,‘授了中书’也。正如景蓝江所言‘死知府不如一个活老鼠’,从中亦可窥知官场大概。”凡此,均更为直截了当地抨击了官场的势利与腐败。后如,对于《儒林外史》中出现的几个重要的女性即赵姨娘、王太太、聘娘为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而表现出的不同性格以及她们各异的下场也有所评价。复如,作者吴敬梓对同阶级读书人极其鄙视,甚至以商人贬低文士,如众客商资助周进捐监,而在第五十一回书中,更以所谓的“武夫”凤四老爹去贬低文士,在回评中有如下评说:“回目称凤为‘壮士’,其所作所为,大率出自友朋义气,亦可称之为‘义士’。士,原为男子通称,‘凡习学文武者为士’(《唐六典》三“户部尚书”),非仅指文士者。书中出现高、秦、施乃至万辈,均为文士,渠辈之猥琐、无能、贪鄙、自私,均与凤之壮士、义士气魄截然不同。文木老人宁愿赞美为渠辈所鄙视的‘武夫’,而不予彼等作一句赞词,其愤慨之深由此可见矣。”乃将作者之思想感情作更为深入、更为明晰地表述。总之,新加坡《联合早报》对《新批》的书评中所指出的回评价值所在,在《清批》中均依然保留,并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何满子在书评中更指出《清批》于“每回后有就文起义的‘回评’,相当于一篇紧凑的论文”。
“水磨功夫”的注释:至于新增加的内容,最重要者当为注释部分。这一“评本的功力”。何满子书评认为“充分显示于辞语注释”。
《儒林外史》注释本已有数种,各有所长。但由于“这部书是一种讽刺小说”,“书里的人物又都是‘儒林’中人,谈什么‘举业’、‘选政’,都不是普通一般人能了解的”(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可见《儒林外史》确有为一般读者难以欣赏之处。鲁迅也曾感叹“伟大也要有人懂”(《叶紫作〈丰收〉序》)。因此,笔者在注释此书时“力求详尽”。据题为《用详尽的今注诠释明清文化》对《清批》的书评(《中国图书评论》2002年第10期)中说,《清批》本不“仅仅从语言学的角度为小说作注,还力图通过注释小说来诠释明清文化”,“广搜博求,从详下注,不仅将每一条目字面上的意义阐释清楚,还不时旁及与该条目有密切联系的有关知识,注释与小说正文浑然一体,使《儒林外史》这部百科全书式的小说涵容的文化信息更为丰富,更为密集”。据该文作者统计,“清批本的注释共有1987条,比其他注本增加一倍左右(张注本为942条,南师本为1098条,《精校精注儒林外史》为824条)”。
《清批》的注释尤详于学制官制、婚丧礼仪、历史事件和人物等,还有一些涉及专门知识的条目如第一回的“肝木克了脾土”等等。特别是有关科举制度的条目近200条,涉及方方面面,如第一回释“廪膳生员”、第三回释“贡生”、第四回释“翰林”等,必细细道出其内涵及其历史变化。将这些有关科举的注释分类组合,再参之以小说文本所叙写,读者可对明清的科举制度有一虽然肤浅但却全面的了解。至于有关官制辞条也有相当数量,如第四十四回“刺史”条,一般注本大都注为“对知州的尊称”,何以说是“尊称”,则未有任何交代。《清批》则注释为“官名,汉代时主管巡察地方,隋唐时正式成为州郡主官,与古代刺史名同而实异。明清时用以称知州,带有恭维意,因古代刺史的职掌和辖区都大于明清的知州”。这就说清何以为“尊称”了。诸如此类的注释于《清批》中并非绝无仅有。不仅对职官名称及其历史变化力求解释清楚,而且还对官制中一些有关专门术语做了更为切实的解释。如第三十六回“亲供”,一般注本均解释为“履历”便作罢。笔者则据《六部成语注释》解释为:“‘亲供,此官亲笔所书之履历单’。一般需填写祖宗三代。”这才更为贴切文本中所云“到京去填写亲供回来”。第二十三回出现的官员指派办法“挈签”一词,也详细交代清楚明清两代的具体做法。即使宗教官制,如第四回出现的“僧官”,也详细解释其始设时代及其在后代的变迁。笔者之所以着力于科举、官制有关辞目的注释,是因为这部小说中的人物,正如胡适所云大抵是从“举业”中讨出路的士子,目的在于谋求一官半职,因而特别关注“选政”。
同样,由于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宋儒注疏的“四书”、“五经”,因而要对这部以士人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小说进行注释,必须具有这方面的知识准备,否则难以注释到位。例如第四回张静斋怂恿正在守制的范进出去秋风,就说“礼有经,亦有权”云云,一般注本仅仅注释为礼教要遵守,但也可以变动。《清批》本则引朱熹《甲寅行宫便殿奏札一》“天下之事有常有变,而其所以处事之术,有经有权”云云,并在夹批中点出“朱熹亦有此语,信手拈来,不露痕迹”。一注一批,便将举人张静斋熟读宋儒著作只是用来为自己敛财之举做掩饰,从而凸显了这部小说浓郁的讽刺意味。与此相类的还有第七回《西江月》词首句“羡尔功名夏后”,一般注本均未注出,其实“夏后氏五十而贡”语出《孟子·滕文公》,朱熹注云“此乃言制民常产与其取之之制也。夏时一夫受田五十亩,而每夫计五亩之人以为贡”。而小说中人物进士王惠居然连宋儒注疏的“四书”也不知晓,胡乱牵扯到功名得失上去,这不是对科举制度下读书人的极大讽刺?由此可见,如不具备这方面的学养,就难以深入理解这部小说的讽刺艺术。
也正由于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是士人,他们的言谈除举业、选政以外,还必然涉及古代典籍,谈文论诗,引经据典,有些为读者所熟悉,但也有些不为一般读者所知晓,对此最好也能注出。如第六回“律设大法,理顺人情”,一般注本均略而不注,其实此语出自《后汉书·卓茂传》。又如第七回“暗中摸索”一语,其他注本未出注,《清批》则举出《隋唐嘉话》所记许敬宗事及《东坡志林》所记徐陵事。还有一些诗句,小说中人物在言谈时顺口而出,不加注释也不影响阅读,但却不能感受彼时文士习气。如第十五回马二先生诧异洪憨仙怎会知道自己名讳时,洪便脱口而出“天下何人不识君”。其他注本未出注,而《清批》则指出这是唐人高適《别董大》诗句。又如第五十三回陈木南说:“唐诗说的好‘无人知道外边寒’,不到此地,那知古人指语之妙。”虽然已点明“唐诗”,但其他注本也未加注,《清批》则指出此为吴融《华清官》诗句。凡此,均表明即使为小说作注,也必须具备经史子集的知识准备。
为小说作注释,看似轻易实却艰难。笔者多年经营方有《清批》注释。何满子书评中对此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小说中的成语、方言、俗谚、谀词、旧时的制度、名物、掌故等,都作了精当的诠释,引经据典出语源、示例证。这都很费心力,前人称之为‘水磨功夫’”,“这个评本注释的精善,在近几十年来出版的几部长篇小说经典新版本中,也是很见功力的”。《中国图书评论》的书评更认为《清批》注释的详尽,不仅具有语言学意义,而且有诠释明清文化的功用。《清批》出版前后,即有十余篇书评,除上文所引外,尚有中国网(2001.12.24)、《北京晚报》(2001.12.26)、《中国人口报》(2002.1.18)、《对外大传播》(2002年第1期)、光明书评网(2002.1.15)、《北京日报》(2002.2.11)、《光明日报》(2002.2.18)、《世界》(2002年第2~3期)、韩国《中国小说研究会报》(2002.9,总第5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周末》(2002.5.3)、《东南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等。这些评论,笔者均当作是一种鼓励。
其实,《清批》本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仅以注释而言,有些注释在释义后并引用作者诗文为证,第三十三回“快士”,除引《三国志·黄权传》外,还引用吴敬梓《月夜怀姚文洁、黄发》诗作。但也有少数辞条,《清批》仅引用其他载籍而未引作者诗文,如上文提及的“暗中摸索”,仅引《隋唐嘉话》、《东坡志林》,而作者词作《减字木兰花》中就有“狂来自笑,摸索曹刘谁信道”句。还有些词语,虽然吴敬梓本人未曾引用,但其先人却已用过。如第八回“俗语说得好,‘与其出一个斫削元气的进士,不如出一个培养阴骘的通儒’。这个是得紧。”《清批》注引钱泳《履园丛话》所记与此类似的“俗语”,其实吴敬梓高祖吴沛就为教诲子弟说:“若辈姿好不一,能读书固善,不然做一积阴德平民,胜做一丧元气进士。”(见吴国器《先君逸稿跋言》)此语,笔者已引入拙作《吴敬梓评传》(第二章第五节)而未引入《清批》。总之,类似的缺失和不足,在夹批、回评中也同样存在。这些不足和缺失,唯有待诸来日重新增修时为之弥补。昔贤对同一书的批评经常一再进行,即以《儒林外史》而言,张文虎的批评就非一次。随着阅历的加深、学养的提高,对作品的理解也就不同往昔。《清批》出版不过一年有余,笔者已深感有必要再次修订,如客观条件许可,笔者将乐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