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分割与保留工资决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动力市场论文,工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保留工资是工作搜寻理论讨论的一个关键问题①,是指求职者在就业时所能接受的最低工资,如果劳动力需求方提供的工资低于该工资,则求职者不会选择就业。国外学者对保留工资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大量研究,这些研究通常以调查数据为基础,使用微观计量方法展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保留工资的动态变化及其影响因素②;第二,保留工资水平的决定因素。从国外的研究结果看,保留工资与失业保险金水平,求职者的受教育程度、性别、年龄、种族、婚姻状况、工作达到率等密切相关[1~4]。一般来说,保留工资随着失业补偿金和工作到达率的提高而增加。埃斯瓦尔·普拉萨德(Eswar Prasad)的研究表明,宏观经济环境也是影响保留工资的重要因素,他发现个人的保留工资与全国的失业率正相关,与地区失业率呈负相关[5]。国内为数不多的研究显示,保留工资主要受失业保险金和退休金(内退费),社会关系网络,失业者的性别、年龄、家庭状况,失业前所在单位的性质、行业等因素的影响[6~9]。
上述研究对我们深入理解保留工资的设定、工作搜寻决策和相关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制定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但是,这些研究对影响保留工资水平的劳动力市场环境关注不够。实际上,当求职者面临的市场环境不同时,其保留工资是会有差异的。在充分竞争、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约束求职者保留工资水平的主要是人力资本水平、市场平均工资等因素;而在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中,情况则要复杂得多,除了考虑自身条件外,求职者保留工资的设定还要受到市场准入门槛、劳动力流动制度和不同劳动力市场的收益差距等因素的影响。
考察求职者保留工资的决策行为,劳动力市场分割是不可绕开的关键因素之一。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表现有多种,就中国的现状来说,城乡分割是最典型的一种,这种分割对我国的城乡就业差异、劳动力流动和收入差距等产生重要影响[10~12]。造成城乡分割的因素众多,其中又以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为主。这种制度的存在,使得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形成了以户籍为划分标准的两个市场。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上,具有城市户口的劳动力所能进入的劳动力市场通常工资水平较高,工作稳定,我们称之为主要劳动力市场;而涌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所能进入的劳动力市场,则工资水平较低,工作环境较差,这类市场可以称为次要劳动力市场。中国城镇市场上的这种户籍分割,劳动者是充分知晓的,从理性决策的角度考虑,具有农村户口的劳动力在决定自己的保留工资时,会以农民工形成的次要市场工资水平为参考。另外,城市劳动力在就业时没有户口限制,可以在整个城市劳动力市场上进行工作搜寻,当存在工资差异时,可以较高的工资水平为参考设定保留工资。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在城乡劳动力的两种保留工资决定策略下,城镇户口劳动力的保留工资会高于农村户口劳动力的保留工资,这是本文要验证和讨论的关键问题。
本研究使用北京市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劳动力市场分割与求职者保留工资的关系,考察劳动力市场分割是否对保留工资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影响,如果有,其影响程度如何。由于保留工资还会对就业结果、工资水平产生影响,因此,本研究还将为劳动力市场分割对城乡劳动力失业率的差异和收入差距提供新的理论解释。
一、模型设定、数据选择和变量描述
(一)模型设定和数据选择
本文使用的模型为半对数线性回归方程,这是保留工资研究中最为常用的一个模型,其具体形式如下: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的职业介绍数据库,这里简称为“2007北京职业介绍抽样数据”。数据的选取原则为:在全市所有职业介绍所登记求职人员中,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抽取2万个样本。该数据库包括了求职者的个人特征和求职要求,比如保留工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是否为“4050”人员、登记时的就业状态、是否持再就业优惠证、求职工种、期望最低月薪和最高月薪等。
回归方程中的因变量是保留工资的对数,为了剔除奇异值,进行了如下处理:保留工资最小值不低于北京市200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2007年6月28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人事局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因此,对保留工资底线的设置为,在2007年7月1日前登记求职者的劳动力,保留工资的底线为640元,低于640的样本剔除,在2007年7月1日后登记求职者的劳动力,保留工资的底线为730元,低于730元的样本剔除。保留工资最大值的确定方法是,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的《北京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③,把当年北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中20%高收入户的月平均收入3388元作为最高标准,高于此值的从样本中删除,最终保留15788个样本。
在解释变量中,户籍是本研究的关键变量。样本中的户口共包括本地城镇、本地农村、外埠城镇和外埠农村四类。本文对该变量采取了虚拟变量的处理方式:把本地农村和外埠农村合并为农村户口并设为参照组,把本地城镇和外埠城镇合并为城镇户口。除了户籍变量外,求职者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和身体健康程度作为控制变量进入保留工资方程,在已有的研究中,这些变量通常都会影响保留工资水平④。
表1给出了回归方程中各变量的定义和描述性统计分析。
(二)求职者个人特征和保留工资的统计分析
1.求职者的户籍和就业状态
从求职者的户籍构成看,本地城镇和农村户口的求职者是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的主要构成人员,二者占所有求职者的76.01%(见表2)。在本数据库中,还对本地城镇户口求职者登记求职时的就业状态进行了统计,按照所提供的选项,这里将其分为失业人员、在职人员以及退休和在学人员三类。在本地城镇的求职人员中,以失业人员为主,占本地城镇户口求职者的94.21%(见表3)。
2.求职者的人力资本特征
从全部样本看,各级受教育程度的求职者呈金字塔分布形状,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人员比例逐步降低(见表4)。初中及以下所占比例最高,其次为高中,二者所占比例达到60.05%。技能水平的结构也呈金字塔形状,没有职称的求职者占到整体样本的60.13%。这说明,在样本人群中,以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的求职者为主。
从分户籍求职者的结构看,本地城镇户口求职者的受教育水平呈橄榄形分布,高中的比例最高,其次为中专和职高,大学和初中及以下两个层次的比例最低。在外埠城镇户口的求职者中,高中的比例最高,其次为初中及以下,最后是大学、中专和职高两个层次,这与本地城镇不同。本地农村户口中各级受教育水平的构成为:初中及以下的比例最高,其次为中专和职高,高中紧随其后,比例最低的是大学。外埠农村户口中各级受教育水平的构成为:初中及以下的比例最高,其次为高中,最后是中专和职高、大学两个层次。在本地城镇户口、外埠城镇户口和外埠农村户口三类人口中,求职者的技能水平以没有职称为主,而本地农村则以初级职称为主,这可能与北京市近年来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投入有关。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与保留工资决定的实证结果分析
借助保留工资决定方程和北京市2007年的职业调查数据,本文对保留工资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从回归结果看,可以发现以下几点(见表5)。
第一,户籍制度是影响保留工资的重要因素。从回归结果看,与参照组农村户口劳动力相比,城镇户口劳动力的保留工资高出3.06%,与本文提出的假设一致,即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会对劳动力的保留工资产生影响,户籍所带来的求职优势会抬高城市劳动力的保留工资。张建武和崔惠斌对大学毕业生保留工资决定因素的研究也发现,农村户籍毕业生的保留工资比城镇户籍毕业生低20%[13]。
第二,性别、年龄等个人特征也会影响求职者的保留工资。与女性相比,男性的保留工资高出11.22%,这说明男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可能来自于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年龄对保留工资求职的影响是非线性的,随着年龄的增加,保留工资首先提高,达到一定程度后开始下降。从估计结果看,开始下降的年龄为36.1岁,这种规律与年龄对收入的影响类似。
第三,教育、技能水平等人力资本对保留工资具有重要影响。从受教育水平看,与初中及以下相比,高中高出6.09%,中专和职高高出8.94%,大学高出26.51%。就不同技能水平的求职者来看,与没有职称相比,初级职称高出4.77%,中高级职称高出20.23%。这与人力资本理论的相关论断一致。按照人力资本理论,劳动者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是为了获得较高的回报,因此,在求职的过程中,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其保留工资就越高。求职者技能水平越高,失业者的保留工资也越高,高技能者比无职称者的保留工资高出约28%。
第四,健康水平也是影响保留工资的一个因素。在三个回归方程中,与参照组“身体有病或者残疾”相比,健康状况为“一般或较弱”的高出19.41%,健康状况为“健康或良好”的高出20.15%。在人力资本理论框架下,健康通常也被视为人力资本,劳动者的身体越健康,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就越强,与其保留工资就越高。
在本研究的样本构成中,求职者的户籍状况包括本地城镇与农村和外埠城镇农村四类。那么,在北京市本地的城乡户口之间,求职者的保留工资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同理,在外地求职者样本中,城乡户口是否也是影响求职者保留工资的因素呢。为此,本文分别对这两个群体进行了回归分析,回归方程依然为公式(1),计量结果见表6。
从本地样本的回归结果看,户籍依然是影响保留工资的一个显著因素。与北京市农村户口的求职者相比,北京城镇户口求职者的保留工资高出5.95%。在个体特征和人力资本水平方面,其回归结果与全体样本相似,这里不再赘述。外地求职者样本的回归结果显示,城镇户籍求职者的保留工资比农村户籍求职者的保留工资高出4.02%。对比北京市和外地两个样本回归结果的户籍系数看,北京市户籍制度的影响要大于外地户口的样本。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户籍制度对保留工资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城乡户籍差异上面,而且,在北京外地城镇户口(与外地农村户口相比)的优势也受到了削弱。
三、结论及政策含义
从本文的研究结果看,户籍制度的确是影响求职者保留工资的重要因素。不同样本回归的结果都表明,城镇户口求职者的保留工资高于农村户口的保留工资。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一种新分割。从目前城市劳动力市场供给结构看,除了城市户口的劳动力外,还有大量的农村流动人口。理论上,只要劳动力具备工作要求的素质,其所主张的工作回报就应该相同。但在现实中,由于户籍的不同,城乡劳动力在就业选择和工资收入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同户籍制度劳动力的保留工资差异说明,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存在一种以户籍制度为标准的分割,在农村户籍劳动力构成的次要劳动力市场上,相同人力资本水平和个人特征的劳动力,其工资期望要低于那些处于城市户籍劳动力构成的主要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期望。以户籍制度为标志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地域分割演化为城市劳动力市场以户籍制度划分的一种新的分割,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又增添了一重分割。户籍制度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融入城市的一道篱笆,阻碍了农村劳动力作为市民享受同等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权利,延缓了农村劳动力市民化的进程。
众所周知,保留工资是劳动力工作搜寻行为中的关键因素,其水平的高低会对劳动力搜寻时间的长短和就业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劳动力市场分割与保留工资的这种关系为我们理解以下两个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第一,城乡劳动力失业率的差异。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户籍不同,其失业率也不相同。王德文、吴要武和蔡昉使用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估算发现,城市劳动力的失业率高达9.1%,远高于农村迁移者3.6%的失业率[14]。这种现象可以从本文的结论中给予说明。按照工作搜寻理论的预期,求职者的保留工资越高,找到满意工作所花费的时间越长,与保留工资较低者相比,在同一个时间跨度内,保留工资较高者的就业概率比较低。本文的计算结果表明,城市劳动力的保留工资高于农村劳动力的保留工资,按照上述逻辑不难得出:城市劳动者的失业率高于农村迁移者的失业率。第二,城乡收入差距。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收入之比尽管在不同年份有所不同,但总体上一直存在较大差异,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可以计算出,1978年、1990年,2000年,城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分别为2.55∶1、2.20∶1、2.78∶1,而到了2009年,这一比例则扩大到3.31∶1。造成这种收入差距的原因是多种的,这些原因产生的影响最终会体现在城乡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上。在工资决定机制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影响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因素最终会通过求职者的保留工资和劳动力需求方工资出价两个途径来发挥作用。撇除劳动力需求方不谈,这里只看供给方的期望工资。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城镇求职者的保留工资高于农村求职者的保留工资。也就是说,城乡收入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供给方保留工资差异引起的。在外出务工收入日益成为农村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情况下,上述结论为我们理解城乡收入的成因以及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影响城乡收入差异的途径提供了新的解释。
此外,本文关于性别与保留工资关系的估算结果也为就业的性别歧视提供新的支持。性别歧视是劳动经济学中的一个经典命题,国内学者从职业隔离、市场化等方面分析了中国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现象[15~16]。与这些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可以从保留工资的角度对男女间的就业差异作出新的解释。从本文和相关研究的估算结果看,女性的保留工资低于男性,按照工作搜寻理论的预测,在就业环境相同的情况下,她们应该比男性更容易找到工作。但在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现实中,女性的就业难度却远大于男性,女性就业过程中遭遇的歧视现象频频出现。这说明,女性就业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性别歧视,即便其工资要求较低,也会由于社会观念、生理特征、雇主偏好等受到就业歧视。
本文的政策建议主要有两点: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户籍制度对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要淡化户口对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自主选择权的约束,逐步实现不同户籍身份的统一化,减少劳动者因户口不同而在就业和社会福利上产生的差异,为劳动力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修正户籍制度对劳动力收入预期和搜寻行为的负面影响。二是通过相关法规建设和制度改革,减轻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要通过劳动立法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男女两性在就业机会和就业过程方面的公平性,加强劳动法规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女性的就业权利;通过补贴等手段,减少企业因女性员工生育而带来的损失,消除企业在雇用女性方面的经济顾虑。
注释:
①有的文献将其表述为“保守工资”,为行文方便,本文统一使用“保留工资”这一说法。
②研究中最大的问题是,保留工资的统计数据很难获得。从现有文献看,只有少数人获得了同一个求职者的不同保留工资的数据并对其动态变化进行分析,多数经验研究以单一的保留工资为对象,考察哪些因素会对其产生影响。
③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bjstats.gov.cn/xwgb/tjgb/ndgb/200801/t20080130_103583.htm.
④由于数据库中没有求职者享受失业保险的统计数据,因此,没有把是否享受失业保险作为控制变量放入保留工资方程,这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偏误,但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