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创建活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创建活动论文,星级论文,乡村论文,我国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10年12月2日,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秘书长程新元在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创建行动试点试评工作培训班上介绍,该会将推选出一批消费者放心和社会各界认可的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企业(园区)。
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正经历从农民自发发展向各级政府规划引导转变,从简单的“吃农家饭、住农家院、摘农家果”向回归自然、认识农业、怡情生活等方向转变,从最初的景区周边和个别城市郊区向更多的适宜发展区域转变,由一家一户一园的分散状态向园区和集群发展转变,从以农户经营为主向农民合作组织经营、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经营发展转变。开展星级示范创建行动就是要通过制定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标准和良好的操作规范,加快培育一批定位科学、管理规范、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星级企业(园区)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树立典型,打造样板,引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所有级别的星级企业(园区)须经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创建行动评定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经评定的星级示范企业(园区)将在“中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网(www.crr.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通过公示的星级示范企业(园区)由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统一发文向社会公布,授予“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为保证星级示范企业(园区)的质量,打造示范创建行动的品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展现良好形象,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将对星级企业(园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凡消费者向分会投诉某家星级企业(园区)累计3次,经核实无误的,分会将书面通知其限期进行整改,并责令其限期对投诉者做出答复。对限期整改不能达到要求的星级企业(园区),分会将报请评定委员会批准,取消其星级称号,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名单,被取消称号的企业(园区)两年内将不允许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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