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追踪西方史学流派 深化我国的世界史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学论文,流派论文,史研究论文,我国论文,世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242(2001)01—0033—07
在世界史特别是西方历史的研究领域中,西方史学界一直走在前列。自从文艺复兴以来,随着西方社会逐渐步入现代化的发展轨道与思想文化的演进更新,西方的历史学也率先开始了从传统学术向现代学术的转型。经过数百年的积累与发展,到19世纪时,当东方的史学还在随其社会与文化艰难蜕变之际,西方现代史学则已日臻成熟,成果丰厚。从20世纪初起,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当东方史学界开始对西方史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与探讨方法予以逐步认同和吸纳时,西方又开始了新的“史学革命”。这一变革的潮流以西方社会和整个世界格局的大变动为背景,以“新史学”对影响西方史坛巨深的兰克学派的背弃与批判为先导,以对近代传统学术定论的挑战与匡正为旨趣,逐渐渗透到西方历史研究的各个角落。此后,经过数十年的进化与衍生,在当今的西方史学界,可谓是百花齐放,流派纷呈,令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百年来西方史学流派的演变,不仅对许多重要的历史问题进行了诸多的考量与诠释,而且逐渐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学术思想与研究方法。密切追踪西方史学流派的演变过程,对其利弊得失进行深入的研判和取舍,无疑将进一步深化我国的世界史研究。笔者就自己所比较熟悉的西欧中古史研究的一些情况,浅陈己见。
一
一个多世纪以来西方史学流派几经变迁,门庭众多,其学术思想与研究方法各有所异,有的甚至存在着尖锐的对立。结合自己所研究的领域对西方史学流派及其演变进行一番深入探讨,仅仅从史学史的角度去面面俱到地加以描述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从学术史的角度来聚焦与探讨有关学派特有的学术思想、学术方法及其演变趋势、学术规范与话语等重要问题。具体说来,这样做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要研究重要的史学流派与其代表人物的学术思想。任何一个史学流派或史学家,无论他们宣称要如何尊重客观事实,要对历史现象作纯客观的描述与分析,但在解释历史现象时总是打上了其作为历史学家的认识主体的观念烙印。历史著作中的“历史”,实际上已经远远不是那个早已消失的而且具有“一次性”特征的历史现象,而是史学家主体意识对文献或实物记载、显示出来的“客观”历史现象进行观照、考量与研判的产物,而在史学家的主体意识中,历史哲学观或社会历史观占据着主导地位,它们决定了史学家对某种历史现象进行研究的学术旨趣与价值判断。当历史学家用某种历史哲学观或社会历史观来透视历史现象并构建起某种固定的学理模式时,这一模式中包含的某些价值标准及其相应的理论、见解与推断的理路就构成了其学术思想的主流。而当我们要研究他们已经或正在研究的问题时,厘清他们的学术思想,由此而弄懂他们对史料的选择与解释及其从中推演出某种结论,则是我们能否深入考察的一个关键。例如,在探讨十分复杂的西欧封建政治史时,多年来,西方的史学著作一直存在着两种倾向。其一,就是将中古西欧的封建政治诠释成一种雏形的西方宪政模式,将王权、贵族与教会三者的关系按照近代西方宪政模式作一演绎。因此,贵族与教会被视为王权的天然的反对派,1215年英国部分贵族反叛王权的行动似乎成了具有民主斗争要求的正义之举动,而《大宪章》也就一度地被誉为“自由的圣经”;罗马教会在11—12世纪鼓吹的旨在凌驾于世俗王权之上的“双国”论与“日、月”论也由此而被赋予了分权制衡的意义。如果我们对西方在此领域中的主要史学流派细加辨析,就可明显看出,这样的阐释,主要是源于西方学者的那种根深蒂固的“宪政主义”的学术思想。自19世纪以英国著名史学家斯塔布斯为首的“牛津学派”开启宪政主义学术思潮的先河以来[1], 一批西方学者在研讨中古西方政治时,总是将近代西方政治的价值源头追溯到中世纪,在中古西欧社会中竭力寻觅近代西方政治制度与价值观念的历史胚胎。近代西方政治与中世纪政治文化传统当然有着某种内在联系,但它最终是近代西方社会大变动的产物。这种本末倒置的“逆推式”的研究,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其结论必定远远偏离客观的历史实际。其二,则是本世纪初在西方逐渐兴起的“西欧封建政治分裂”的学理模式。按照这一模式的基本理论,在中古西欧,土地层层分封导致了国家政治主权的层层分割与下移,各级封建贵族成了领地中的实际统治者,国王受到封建“契约”的限制,只能对其封臣行使有限的宗主权而无国家主权,由此而导致了王权孱弱、封建割据的政治格局。这类分析,自然也与西方学者有关封建制的学术思想密切相关。他们常常认为,封建制或封建主义是中古西欧特有且普遍盛行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它以土地分封为基础,以相互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纽带,建立起以国王为宗主的具有私家统属特征的封君封臣制。封君封臣之间都受到相互间权利与义务的制约,没有直接分封关系的封君封臣则不能越级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 2]。然而,这种“西欧封建政治分裂割据”的学理模式实际上也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它所奠基的“封建制”的学术概念,是西方学者从中古法国北部的罗亚尔河与莱茵河之间部分地区的一些典型史实中归纳出来的,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很难适用于整个西欧。从这种狭隘的学术概念出发去解释整个西欧的封建政治史,当然只会削足适履,出现许多相当大的偏差。因为在当时,与这一模式多少有些吻合的仅只是法国而已,而英国、德意志、比利牛斯半岛与意大利半岛的情况则大有殊异。
特定学术思想在历史研究中的局限性,在西方的文艺复兴史领域中也有明显体现。自19世纪末以来,西方学者曾经一度承奉瑞士史学大师布克哈特开创的解释传统,将文艺复兴看做是一场以复兴希腊罗马古典文化传统来进行文化创新的反神学、反封建的近代早期文化启蒙运动,而对文艺复兴与中世纪神学传统的关系却鲜有梳理与探讨。这样一来,文艺复兴完全成了基督教神学与中世纪社会的对立物。这一思想取向的源头其实远可追溯到14世纪。当时的人文学者将希腊罗马古典时代看做是西方文化的“黄金时代”,把中世纪视为是“黑暗”或“蒙昧”时代,而将他们所处的时代则看做是古典文化复兴的新时代。这一看法在西方延续了好几个世纪,到了19世纪,布克哈特作出了系统的新解释,认为人文主义者并非以“复古”为职志,而是在“复古”的旗帜下进行文化创新,酝酿出文艺复兴这一新文化运动与新时代,由此而开创了一个长期影响西方学者的“布克哈特传统”。这一解释传统无疑包含着相当的合理成分,但其缺陷也显得十分突出。难道西方文化传统到了中世纪就断裂或消失了?难道西欧中世纪就仅仅是一个愚昧、黑暗的时代?难道深受中古神学传统熏陶的人文主义者就能完全抛弃这一传统来进行文化创造?难道文艺复兴的价值源头仅仅来自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传统?这些重大的理论问题,其实都是不喻自明的,当然也就更经不起实证研究的检验了。
其次,在审视西方重要史学流派的学术思想时,我们不仅要重视考察其历史哲学观、社会历史观与学术概念的来龙去脉及其影响,而且还要研究史学家的民族心态、情绪与其生活背景的差异在其学术思想中的反映。事实上,持有同样社会历史观或同一个学派的历史学家,由于其民族、国家历史背景的不同,其在解释相同历史现象时也会产生分歧甚至是相当纷争与对立。例如,在论证中古西欧政治时,本世纪初的英、法等国的史学家曾经将其宪政主义的解释传统与“西欧封建政治分裂”的学理模式融合起来,肯定封建贵族依据所谓的封建“契约”对抗王权与政治割据的合理性及其对西方近代政治的历史价值。然而,德意志的历史学家F.科恩针对这一研究趋势却提出另一种新解释。他在《中世纪的王权与法律》一书中认为,造成中古西欧王权有限、王在法下之局面的根本原因,不是来自于所谓的“封建契约”,而是来自于日尔曼人的“前封建”的原始民主制传统。正是这种传统,有力地抵消了国王权力的膨胀[3]。显然, 科恩是以中古德意志封建化的缓慢进程与长期政治分裂的局面作为其历史注脚的,他的这种观点浸染了日尔曼民族沙文主义的思想,不可能正确说明当时整个西欧的封建政治史。个人及其家庭生活背景也常常对历史学家的学术思想产生重要的影响。西方学者原先在研究意大利人文主义时,要么多从文学艺术的角度出发,集中阐发但丁、彼得拉克、薄伽丘与达·芬奇、拉菲尔等大师作品的内涵与风格,要么从政治思想的角度出发,论述但丁、马基雅维里的政治理想。而在“二战”期间深受德国法西斯迫害并被迫迁居美国的著名学者H.巴隆,基于对个人与家庭曾经遭受的不幸命运的体悟和对法西斯暴政与欧美民主制度的比较认识,从中提炼出他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并以此观察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史,终于在15世纪初佛罗伦萨的思想文化界“发掘”出“市民人文主义(Civic Humanism)”学派。他在其著作中将“封建专制暴君——米兰公国公爵加利·吉安阿佐对佛罗伦萨共和国的侵略视为佛罗伦萨“市民人文主义”思潮兴起的根源,并断定这一思潮中反对暴君专制、颂扬民主共和的主张是最具有启蒙意义的人文主义思想[ 4]。巴隆的研究,大大地拓展了史学界的视野。但从他的有关价值判断中,可以隐约看到他个人坎坷命运为其史家主体意志所打上的思想印记。
西方史学流派的学术思想及其研究趋向在本世纪特别是“二战”以来的演变态势,更值得我们密切追踪与探讨。本世纪初以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相继爆发,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与二战后世界政治格局的大变动,西方人的“西方中心主义”或“西方文明优势”的理念开始动摇,各种社会历史观逐渐受到挑战;另一方面,随着实证研究的日益深入,一些权威的学理模式日益受到怀疑,有的则趋于瓦解。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场深刻的“史学革命”一触即发。以年鉴学派为代表“新史学”一反兰克学派将视野聚焦在重要的历史人物、事变与制度上并加以“客观描述”的“从头往脚看”的史学理念,主张在“长时段”的历史过程中去揭示历史诸现象的根源与特质,即以“从脚往头看”的学术取向去考量广大社会群体的生活、活动与心态、观念,力图从中透显出历史过程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及其内在因果关系。这一“史学革命”对中古史研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西欧中古政治史领域,西方史学家的学术思想呈现出逐渐分化的态势。一些著名学者仍然不愿意放弃传统的宪政主义的社会历史观或“西欧封建政治分裂”的学理模式,有的甚至更加理论化地将这两者融合起来。英国著名的史学家W.乌尔曼恩所写的《中世纪的政府和政治原理》就是此类著作的典型[5]。不过, 越来越多的史学家日益注重对某个国家、某一朝代的封建政治进行具体的实证式研究,对传统的学理模式予以巨大的冲击。他们通过考察,从不同的角度展示了这样一幅历史图景,即封建王权与世俗贵族、教会的政治合作是双方关系的主流,封建王权是封建宗主权与国家君权的结合,它的权力是任何一个强大的封建诸侯所不能比拟的,并总体呈现出不断发展与强化的趋势。[ 6]在文艺复兴史的研究上,同样出现不少新气象。其中的一项重要表征就是对文艺复兴思想源流的深入挖掘,由此而形成了对布克哈特传统的反叛。不少史学家不再把中世纪看做是西方文化黑暗的时代,不再将文艺复兴与基督教的神学文化传统割裂开来,或论证了基督教教义对人文主义思想的密切联系,或从现实生活而不是某种单纯的经济因素的变动来探索人文主义的流变[7]。 这些新的学术演进趋势,不仅提出了新的学术观点,更重要的是,它们为人们突破原有的学术道路,深层次、广角度地研讨一些似乎已经定论的问题开辟了宽阔的视野。
其三,追踪西方不同史学流派的史学方法及其演变。在西方,兰克学派一贯主张对历史现象进行“纯客观的实证与描述”。这一传统方法曾经影响西方史坛多年。“二战”后,随着以年鉴学派为代表的新史学的崛起,西方史学研究方法也开始出现明显的多样化,主要有新政治史学方法、心智史学方法、社会史学方法、计量史学方法等,不一而足。就西欧中古政治史领域看,新政治史学方法的影响日益加大。史学家已经不再满足于对王权的性质与王权的强弱、王国制度与机构的设置及其功能、王权与教会和世俗贵族冲突的重大事件、王权与城市关系的描述,并开始比较细致地分析与描述国王、王族、世俗大贵族、中小贵族、教会贵族与城市市民的心态、情趣、嗜好、理想与他们在平常时期和非常时期的生活行为方式,包括他们的饮食起居、婚姻状况、财产继承、道德准则乃至宗教行为等等,以便深层次地揭示诸种政治势力在利益上的趋同性与矛盾性及其实力此消彼长的状况,进而动态地展示出以封建王权的演进为轴心的封建政治图景。而在文艺复兴史的研究上,受“新史学”的影响,史学家们不再将文艺复兴仅仅看做是一场由少数文化精英发起的思想文化运动,也不再将它与基督都的神学文化传统割裂开来,开始将目光从人文主义的艺术大师、文化巨匠身上转移开来,投射到当时的各种文化群体的文化活动、思想情趣、生存状态,并结合他们的生活环境来剖析其特定的文化创造。正是通过多角度多层面的细致分析,不少西方学者不仅断定人文主义的思想源流主要来自于基督教的神学传统,而且还划分出所谓的市民人文主义、王权人文主义、文学人文主义、圣经人文主义、基督教人文主义、法学人文主义等学派,有的甚至还对当时影响人文学者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生产与市民阶级的生活进行了定量分析。这一学术史的重大变革本身,也被纳入到学者的研究视野之中。福格森的《历史思想中的文艺复兴》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8]。
其四,细致地考察西方历史学流派的学术规范与话语。在学术规范方面,尽管西方史学界在社会历史观等方面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也时有不遵守“游戏规则”的现象发生,但我们看到,西方史学界总体上是比较讲究学术规范的,比较严谨的史学家始终占多数,他们在研究时总有特定的研究目的,是要解决某种问题,或者要寄寓某种社会政治主张或是要纠正某种“错误”的历史定论的。因此,他们的一些代表性著述在正式展开之前,总要先把别人的观点摆出来,然后有感而发,开始叙述自己的观点。而在针对别人的观点时,也是要尽可能全面地提炼出其主要论点,对其进行客观的分析与某种程度的认同,避免断章取义或以偏概全。在引用具体的史料时,都要详细地注明它们的出处。而在学术话语上,西方史学界更是注重有关术语的有效性与权威性,生搬硬造的术语,不仅难以被别人吸纳,而且常常会遭到同行的非议。一般而言,他们使用的术语,也有着十分确定的内涵,尽可能避免模糊或混淆。例如在论述西欧封建政治史时,他们对“王权”一词的使用就有好几个术语,这些术语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在西方学者看来,就英语的词源学和语意学而言,在中古西欧,Kingship一词是指5—10 世纪时期的王权,此时的国王仍然带有部落首领身份的色彩,他还没有完全蹈出全体民众的圈子之外,尚末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其权力仍然受到原始部落的军事民主制传统的制约。而monarchy则是特指10—12世纪末的国王,此时国王逐渐突破传统的束缚,开始把其个人的强权意志施加于整个社会,与全体社会成员对立,成为“独裁专制”的王权。 Crown则是指自13世纪末14世纪初开始的等级君主制或议会君主制中的王权。这种王权与前两类也有相当大的区别,因为在Crown之中, 既包括国王个人的权力,也包括王国中各个等级的权力,这样Crown 就初显出国家政治主权的意义。类似这种情况的术语还不少,只有弄懂它们,才能充分地理解西方有关学术著作的主旨。
二
古今中外的学术史表明,任何一个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流派的典型研究成果,都蕴含着深刻的历史哲学观或社会历史观,寄寓着浓厚的学术旨趣与理想,彰显其特定的学术方法与学术风格。对西方史学流派的演进发展趋势与有关名家的学术思想、治学门径进行深入的探讨,考镜源流脉络,从中总结出利弊得失,进行批判地借鉴,对校正与丰富我们自己的史学理念与学术素养,对于规划我们自己的治学路向与具体的课题设计,都是十分必要的、大有裨益的,这样做无疑将大大有助于深化我国的世界史领域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西欧中世纪史研究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取得了许多优秀的学术成果。这一可喜局面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与我们对西方有关史学流派的批判借鉴分不开的。就社会形态史而言,我国史家对西方史学界有关“封建制度”或“封建主义”研究脉络的梳理,不仅弄清了这一学术概念的真实内涵及其运用的空间与时间范围,而且以此为契机,对中古西欧与个别西欧封建国家的封建经济形态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进而对东西方社会的封建制度作了颇有见地的历史比较研究。我们在对西方有关西欧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社会根源及其历史进程争论予以审视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角度上对这一过渡时期西方社会的变革进行了系统的剖析与总结,并且对东西方从中古向近代社会的历史转型的差异及其动因进行了多层次的比较考察。从而大大地深化了对西欧中古社会及其演进的特殊历史规律与东西方封建社会发展的普遍历史规律的认识。而在一些范围相对狭窄的专门史、专题史上,我们在新航路开辟、宗教改革与德国农民战争史、文艺复兴史、英国封建政治史等课题的探讨上所取得的明显进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也得益于我们对西方学者有关研究动态的深入了解。然而无庸讳言的是,就总体上看,我们的西欧中古史研究目前似乎进入了一个颇为平缓的“高原区”,向上突破的势头远未形成。选题的大量重复、史料的杂芜并用、对西方学术观点的盲目认同,乃至内容比较陈旧的通史性著作与教科书的纷纷付梓等等,都有不同程度地显现。之所以存在这些缺陷,与语言的障碍、原始资料的缺乏、理论素养的不足等因素密切相关,但在很大程度上也表明我们对西方有关史学流派的发展演变的追踪关注与批判借鉴还远远不够。多年来,特别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们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颇有成效的工作,但在总体上却显示出诸多缺失。这主要表现在我们虽然也不同程度地看到了西方近代传统史学的弊端与其后西方“史学革命”的态势及其影响,但在许多观点与方法上却常常游移在其近代传统学术的轨道之中;我们虽然在理论上对当代西方史学流派及其新动向作了较深入的剖析与阐证,但在具体历史现象研究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断档”,忽略了它们作为重要参照坐标的作用;当下我们常常强调史学“游戏规则”的重要性,但对西方史学话语机械模仿较多、消化吸纳较少。正因为如此,我们在不少问题上仍然固守着已经被别人的研究手段与成果所修正乃至否定的旧观点、旧结论,也常常不能遵守通用的学术规范与学术话语。所有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我们对西方历史问题的大面积、深层次的研究,当然也就谈不上与西方史学界形成广泛的双向互动的学术交流。目前,要克服这些缺陷,需要进行各方面的努力,而其中一项就是要密切追踪西方重要的史学流派,对其进行批判借鉴。
首先是要批判借鉴西方主要史学流派的学术思想,以此促进我们牢固地树立正确的学术思想,重新审视以往的一些重要的学术定论,更好地展开学术研究。这些年来,我们在探讨当代西方史学流派时存在着“二律背反”的矛盾现象,那就是对他们的历史哲学观或社会历史观批判较多,常常为之简单地贴上唯心主义的标签,而对其学术思想的深入剖析与合理借鉴却相当欠缺;与此同时,我们对他们的许多重要的历史结论却视为圭臬,常常不加辨析就予以认同甚至完全吸纳。由此,我们在研究中古西欧的历史时,尽管在理论上力图与西方的历史哲学观或社会历史观划清界限,但时而又不自觉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滑到西方史学家的思想轨道之中,对人家的结论或予以改装,或者径直人云亦云。西方的“西欧封建政治分裂割据”的学理模式等在我们的论著中仍然大有影响就是最典型的例证。通过对西方近代传统史学与新史学的认真梳理,我们逐渐清醒地认识到,要对西方史学流派的学术思想进行科学的批判借鉴,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作指导,系统地厘清其学术思想,深入考量他们选择史料与解释历史现象的倾向性,真正理解与消化他们的学理模式与研究结论。由此,我们在分析历史现象并以西方有关史学成果作为参照系时,就能够排除某种学理模式或学术概念的干扰,一切从实际材料出发,去对历史问题作具体的考察与诠释,独立地开展自己的研究。只要坚持这一学术取向,我们在研究中就能够克服那种“唯洋是真”、“唯洋是崇”的治学心态,既充分接受西方史学观念与方法的合理成分,吸收其成果中的某些有价值的营养,同时又不至于跌入西方学者所难以自拔的某些误区,避免“食洋不化”,不至于在人家的后面亦步亦趋而无所建树与无所超越。例如,在探讨西欧封建政治史的有关问题时,我们就可以摆脱西方“宪政主义”史学观或“封建政治分裂割据”模式的影响,就不会先入为主地将贵族、教会看做是王权的异己力量而将这三者截然对立起来,就不会将王权仅仅看做是一种有限的封建宗主权,将分裂割据视为西欧封建政治的惟一的或主要的特征。而在探讨文艺复兴史领域时,我们也能够突破“布克哈特传统”,不仅从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传统而且也从基督教的神学传统中去寻找人文主义的思想源流,不是将文艺复兴与基督教神学简单地划分和对立开来,而是创造性地去探索两者之间的分野与联系。这里还有一个如何正确估价当前十分盛行的“新史学”的问题。作为西方“史学革命”的产物,新史学力图将传统的制度史、精英史转变为大众的生活史、日常行为史、心态史,这一“从脚往头看”学术取向,对近代西方传统史学理念与学理模式的权威进行了有力的挑战,大大拓展了人们的历史视野,许多被传统史学忽视的重要问题开始受到多角度多层面的细致分析,由此而丰富了人们对西方诸多历史现象与历史过程的认识。然而应当看到,当前的西方新史学显现出日渐繁琐化与考据化的倾向,其对细微历史事实的罗列与辨析,给人们带来的大多是一幅幅“碎化”的历史图景,这无疑不利于人们对历史轮廓的整体把握与历史规律性的深入探讨。这样看来,仍然沿袭西方近代史学传统而排斥新史学的理念与方法,当然是错误的。但完全回避西方近代史学传统所关注的重要历史问题,一味赶时髦、追新潮,对西方新史学趋之若鹜,盲目崇拜,这也是不可取的。应当清醒地看到,由于起步较晚且受西方近代传统史学的影响,我们对西方许多重大历史问题的认识,还基本沿袭西方的传统观点,迫切需要进行重新的考量与研判;又由于对西方新、旧史学流派还缺乏一个全盘的清理、比较与批判借鉴,我们的西方史研究还存在着一种突出的矛盾现象:一方面,研究者“厌旧喜新”,热衷于效法新史学;另一方面,在有关重大历史问题的解释上,不少带有鲜明的西方史学传统烙印的观点,却依旧普遍地受到学术界的认同。要消除这一不正常的现象,就必须克服那种对西方新、旧史学所持的厚此薄彼的两种极端倾向,对它们的利弊得失都给予同等的关注,并对其有价值的学术成果都进行批判的借鉴,尤其在克服那种“唯新是真”、“唯新是崇”的心态时,切忌盲目地对西方近代传统史学的成果一概否定,对“新史学”流派的成果则一概认同。无论何种学派的观点,对其取舍的标准只能是看它与唯物史观契合的程度和它与历史实际接近的程度。
其次是批判借鉴西方史学流派的学术话语与学术规范,更好地促进中、西史学界的交流与对话,进一步加快与国际学术接轨的步伐。在西欧中古史研究领域,西方史学界虽然具有这样那样的局限性,但经过数百年的努力探讨,已经是独占鳌头,有了十分深厚的学术积累。要克服他们所固有的缺陷并鉴取其丰富的学术营养,要将我们的研究成果传递出去与其建立多向广泛的学术联系,就必须遵循通行的学术话语与学术规范。
由于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西方史学家有着自己独特的思维习惯、认知方式与表述风格。不弄懂这些特点并加以消化吸收,我们的历史研究从某种程度上讲只能是闭门造车,孤芳自赏,难以在中西史学的碰撞与融汇中升华。我们的世界史特别是西方史著述,既要让本国同行看得懂,也应当让西方同行看得懂,切勿让人家看后如坠入云山雾海之中而难以理解甚至是不知所云。当然,在“话语”使用这个问题上,我们反对“话语霸权”的泛滥,反对“话语”单向度的简单认同与被动式的吸纳,而主张双向互动的接轨与融汇。因为既然是中国学者的世界史著作,在“话语”上就必然烙有某些中国“特色”的印记,我们不应当让自己的学术“话语”完全西化,也不可能完全西方化。但在某些术语使用与内容表述上,则应当尽量地接近西方人的认知范畴。不过这只是“接轨”的一个方面,真正的“接轨”同时也需要西方学者的努力,需要他们了解中国的史学理念与表述方式,在这个问题上,西方从事中古西欧史研究的大多数人对中国的文化乃至文字一窍不通,对我们的研究动态与风格的理解也就可想而知了。但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的研究还没有普遍引起西方学术界的足够重视,对我们学术“话语”的运用应当提出高标准与高要求。由此,在研究过程中,我们既要避免那种对西方术语、概念未经过消化而生搬硬套、“全盘洋化”的时髦做法,也要克服那种因噎废食、自我封闭的倾向。只有充分地吸收西方的学术话语并使之中国化,我国的世界史特别是西方史的研究才可能真正地实现与国际“接轨”,进而在双向互动的学术交流中不断拓展。
就学术规范而言,西方史学著述中也不乏论争无序、内容空疏的作品,但不少经过严格专业训练的史学家,在学术动态的综合与研究课题的提出上,在史料的选择与运用上,在学术成果的引用上,在学术争论的对应上等等,都严格按照学术规范的运作程序去操作,其严谨的求实的学风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在国内,尽管我们也有自己的“求实”、“求真”的学术传统,也产生了不少严谨深厚的学术著作,但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的确,由于我国的西欧中古史研究为时不长,不少历史探讨尚处于空白,需要对之作一些基础性的介绍工作。但对一些重要问题的研讨,就必须有所讲究。其一是应当充分了解有关的学术主流动态,在对之作客观的分析认定后提出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切不可从一开始就自拉自唱,“无病呻吟”。而如果对自己所研究的领域的动态、趋势知之不多或不甚了解就匆匆地提出问题,则必然会放无的之矢,流于徒劳。其二就是要尽可能地对权威性的原始资料进行辨析与提炼,注重其前后左右的因果联系;而在吸收西方学术成果时,应当选择那些具有相当学术价值的著作,而对那些在西方仅属于大学教科书或普通读物档次的出版物尽量回避;对其中的观点,更要在厘清其主要思想脉络的基础上认真考量后再作取舍。这样就可避免杂芜不分与断章取义。其三,充分尊重他人的观点与劳动成果。对他人的学术见解,既不可轻易盲从,也不要简单地否定,应当看到,即便在一些错误的观点中,仍然包含着某些合理的因素;而一些比较接近历史实际的权威定论,也不乏间杂有值得推敲的地方,如果采取“非此即彼”的思维进行判断,最终只会陷入迷信或武断的泥潭而难以自拔。在与别人商榷时,也应当保持既坚持真理而又多予学术宽容的态度,避免说理与情绪的极端化。此外,在引用别人的著述时,还应当严守有关的惯例,对其作者、版次、出版年代与卷次、页码都要一一核对与注明。这样做是学术研究的起码要求,更是对别人学术成果的尊重。
对西方史学流派的借鉴当然远远不止上述这些,但就这几方面也足以证明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只要我们在这方面多下工夫,真正达到“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境界,就可或引它山之石琢己之玉,或化腐朽为神奇,推动中国史学与西方史学实现国际接轨的梦想。而只有实现了国际接轨,中国的西方史研究才具备了更有价值的存在与发展意义,才能迈上了一个令世界瞩目的新台阶。
收稿日期:2000—06—02
标签:人文主义论文; 意大利文艺复兴论文; 政治文化论文; 世界历史论文; 贵族等级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王权论文; 新史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