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卷”小考论文

“篇”、“卷”小考论文

“篇”、“卷”小考

谢科峰

我们在读古书时,经常能看到“篇”和“卷”这两个词,两者还经常一起出现对同一本古书的描述上,比如《汉书艺文志》记载《尚书》时就说,“《尚书》四十六卷,为五十七 篇”,这里的“篇”和“卷”指的是什么?两者又有什么区别?关于这方面的认识,过去由于材料不多,我们的看法不见得准确,现在随着考古发现和相关研究的深入,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逐渐清晰起来。

我们首先谈谈“篇”、“卷”有什么区别,传统上提到“篇”、“卷”之分,主要是认为各自所依据的书写材料不同。写在竹简上的就是“篇”,而写在缣帛上的就是“卷”。清人章学诚就认为:“大约篇从竹简,卷从缣帛,因物定名,无他义也。”近人叶德辉则在《书林清话》里指出:“卷子因于竹帛之帛。竹谓简,帛谓纸也……帛之为书,便于舒卷,故一书谓之几卷”。大率都是这种意见的反映。清末西北出土了许多汉简实物,许多学者在对此进行研究后也支持了这一看法,比如著名学者王国维在写《简牍检署考》时就说:“云‘卷’而不云‘篇’,则其书当为缣帛而非简策。”总之,认为书写材料的不同是“篇”和“卷”的主要区别长期以来成为主流观点,建国后许多大家依然承袭此说,比较著名的代表就有程千帆先生。他在《校雠广义·目录篇》中就说:“文字的体裁先是竹简,所以称篇;然后用帛,所以称卷。”

上世纪中叶以来,随着大量地下简帛古书的出土,这一观点也开始受到质疑,劳榦先生在研究居延汉简的实物时发现,居延简有部分竹简也可以像缣帛一样卷起来,所以 “篇”、“卷”之称,应该都是源自简牍这一早期书写材料的特点,写在竹简上也可以称“卷”。而关于竹简能不能用“卷”作为文本单位的问题,陈梦家先生的研究更为详细,他在总结上世纪50年代以前所出土汉简简册制度时指出,竹简也可以成卷存放的。他根据武威汉简的实例,指出简册在编册时即按编帘式编缀,在收卷时则按卷帘式或卷画式,以最后一简为中轴,以有字一面在内,背在外,卷完后首卷在最外一层的头上,综合居延汉简的情况,力证西汉时竹简称“卷”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面对这一新出现的观点,持传统观点的学者做出了回应,钱存训先生认为,陈槃先生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首先陈槃先生所提出的例证,均无一在汉代以前,而汉时“卷”已被广泛应用为纸及缣帛的单位;另外陈槃先生举《汉书·艺文志》的另一个例子也存在问题,《汉书·艺文志》书序中今文《尚书》二十九“篇”,而其目录则曰经二十九“卷”。孔安国古文《尚书》序中有云:“并序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陈氏以为此处既曰篇,复曰卷,据此可以证明一“篇”或数“篇”可以卷而为“卷”。对此钱氏认为,《汉志》既有“篇”,复有“卷”,反足证明陈说之非。若“卷而为卷”,则不必用“篇”字。

钱先生还举了《风俗通》的例子,里面有记载说“刘向事孝成皇帝,典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书竹,改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也。”说明刘向校书是先写在竹简上,后来校订之后再誊写在帛书上,著录时就将二者一并著录,因而产生“篇”、“卷”之分,因此“篇”和“卷”概念的不同当系材料和单位不同。

总的来看,在缺乏先秦简帛古书实物出土之前,两种观点的争论,很大程度上出自对同一现象的不同理解,比如钱先生这里举的《风俗通》的例子,余嘉锡先生就有不同的解读,他在《目录学发微》里指出:“案此则向之校书,皆先书之竹简,取其易于改治。逮校雠既竟,已无讹字,乃登之油素。”可见刘向校书时所用的简本并不会一同著录,而且从传世文献的记载来看,刘向校书也有可能将定本写在竹简上,比如《太平御览》卷六零六就引《别录》:“《孙子》书以杀青简,编以缥丝绳”。所以钱先生若以此为例来证明“篇”、“卷”的不同系书写材料的不同恐怕存在一定问题。

随着越来越多的简帛古书出土,我们能看到的古书实物越来越多,关于这方面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晰,首先,帛书不一定必然成“卷”,1942年长沙子弹库出土的楚帛书就是折叠放置的,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也是如此。而竹简也有可能“卷”,如睡虎地秦简《编年记》出土时虽然编纶朽烂,但根据竹简出土的位置图与简文内容,可知原简册是编为一卷存放的。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也有类似情况。如果简单地将“篇”、“卷”的区别就归之为书写材料的不同,恐怕有失偏颇;其次,从出土实物的情况来看,简册都是卷起来存放的。前述的居延汉简、马王堆的医书和云梦睡虎地的竹简都是呈卷状。因此奚椿年先生总结这两种现象说:“帛书未必卷,简册则无一不卷”。

由此许多学者认为,“卷”这一概念的出现恐怕并不是出自帛书,而是同样来源于竹简。之前传统上认为“卷”的出现系在帛上写字并依篇幅长短剪裁下来卷成的一束,这就成了“卷”,由此认为“卷轴”制度也是发源于帛书,进而认为“卷”的名称也来源于帛书可以随意舒卷之意,因此将“卷”视为帛书的计量单位。但有学者研究指出,从东汉尹湾汉墓出土的简策编连和保存情况来看,编连成策的竹简和木简,出于便于保存的目的,往往采取收卷的方式。可见“卷轴”这一形式,最早应该是来自于简策而并非缣帛,同样的,“卷”的名称也是从简策开始并非源自帛书。帛书的“卷”实际上只是卷起来的简策称卷这一方式方法的沿袭。也就是说,“卷”并不是从帛书开始的,也不是帛书所特有的单位。

⑮㉟黄娟:《保守抑或激进? ——从居委会与业委会的关系看居委会的未来变革》,《河北学刊》2010年第2期。

如果“篇”、“卷”之分并非源自书写材料,那么“篇”和“卷”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呢?由于去时久远,相关的记载阙如,而目前的出土实物材料也很难说清楚这一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的思考转换个角度,不能只盯着书写材料不放,而从别的方面来寻找突破口。

简单地将“篇”、“卷”的区别就归之为书写材料的不同,恐怕有失偏颇;其次,从出土实物的情况来看,简册都是卷起来存放的

篇在最初既是物质材料上的起讫单位,又是意义上的起讫单位。到用帛做书写材料以后,篇逐渐失去作为物质材料上的起讫单位的意义,而逐步变为只代表内容上的起讫,卷却往往只代表物质材料上的起讫了。

我们来看看程千帆先生的相关论述:

信号系统时钟同步主要通过信号系统通信前置机(FEP)从通信系统时钟接口获取时钟源,信号系统内部以FEP获取的时钟源进行同步;外部时钟系统通常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技术进行同步时间校准,避免产生累计误差;信号系统内部通常采用NTP(网络时间协议)或SNTP(简单网络时间协议)进行时钟同步。信号系统时钟同步示意如图1所示。

虽然程千帆先生主张“篇”、“卷”之分系书写材料的不同,但他的这一段话,从书籍材料的发展出发,深刻地揭示了“篇”、“卷”涵义的演进。按照程先生的说法,由于竹简早于帛书出现,“篇”也可能更早于“卷”出现。因为后来帛书的出现,“篇”从原来既是物质材料的起讫单位,又是所载内容上的起讫单位,逐渐变成只有后者的功能,前者的任务由“卷”所取代。其实这种看法,很早以前就有人提过,章学诚就曾指出,篇是一个完整的文本单位,首尾为篇,而卷是流传单位,因篇以为之卷。

从古书构成的文本单位来看,主要有“章”、“句”和“篇”。一般来说,“章”和“句”是比“篇”更小的文本单位,王充《论衡·正说》云:“夫经之有篇也,犹有章句;有章句也,犹有文字也。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篇则章句之大者也。谓篇有所法,是谓章句复有所法也。”刘勰《文心雕龙·章句》曰:“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可见,如果说“篇”是首尾完整的文章的话,那么“章”是比“篇”要小一级的文本单位,“句”则又比“章”小。《文心雕龙·章句》云:“位言曰句”、“句者,局也。局言者,联字以分疆”,无论是“位言”还是“分疆”,均说明“句”是有断句功能的结构单位,“意义”上倒不见得独立而完整。

无论是章氏还是程氏,都认可“篇”、“卷”属于古书流传中一个不断发展的计量单位,也看到了“篇”、“卷”概念在不断演进的事实。但他们将二者的不同归结为书籍材料的不同,其原因,一方面源自当时的条件限制,他们很少看到足够的出土实物情况,不知道帛书的书写往往也是源自竹简这一事实。有学者就指出,“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每行都有极纫的朱丝栏,从形式看,很像编联的简策,可见帛书出现的时期,要晚于竹书,帛书的行格是模仿竹书的形式。”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囿于他们未能将古书文本单位与流传单位区分开来,而后者,可能是我们认识“篇”、“卷”涵义之别的关键。

观察表4和表5,EMBBO算法5次测试的各目标函数值均小于或等于3种MBBO算法和GA所求值,其中存储效率优先原则对应的函数值稳定在9 093.3上下,上轻下重原则对应的函数值稳定在1.644上下,左右质量均衡原则对应的函数值稳定在0值。由此可知,EMBBO算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

按照一般的理解,古书的构成应该是“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但如果认真考察古书的构成,我们往往能看到许多复杂的例子,比如最小的“章”和“句”重合的情况。其原因在于,一“句”也完全有可能表达一个完整意思,也有可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意义”单位而存在。无论是传世文献还是出土文献,都有很多这样“一句”就是“一章”的情况,像《论语》里这样的例子就很多,比如《为政》篇里的“君子不器”章,《述而》篇的“子之所慎”章,都是一句话就是一章了。而郭店简《语丛》也有很多这样类似的情况。

“一句”可能就是“一章”,同样,“一章”也有可能就是“一篇”。 《战国策》里的“章”就大小差异悬殊,许多“章”的篇幅比其他文献的“篇”都要长,郭店简《穷达以时》是“一篇”,与其对应内容在传世文献中的记载都是作为篇的“一章”。

从出土实物的情况来看,古书的“卷”远比我们预想的要复杂。我们以郭店简和上博简的实物为例,冯胜君先生曾专门比较了郭店简和上博简的形制,发现战国竹书“卷”的大小比较悬殊。以郭店简为例,郭店简中可以确定的最小的“卷”(包含竹简数量最少的单独编联的简册)是《忠信之道》篇,全篇仅由九枚竹简组成;而最大的“卷”(包含竹简数量最多的单独编联的简册)《语丛一》篇则由一百十二枚竹简组成。另外,《成之闻之》、《尊德义》、《性自命出》、《六德》四篇简文形制完全相同,从理论上讲是有可能编联在一起的。如果这四篇简文编联在一起,则这一卷所包含的竹简数量可能会长达一百九十五枚。此外,陈剑先生通过考察《尊德义》、《成之闻之》篇简背数字,认为如果《尊德义》、《成之闻之》、《六德》三篇简文编联在一起,恰好与简背所记清点竹简数量的数字相吻合。如此说成立,则上述三篇简文编成的一卷包含一百二十八枚竹简,虽说此说还存在较大疑问,但战国竹书“卷”的差距悬殊已是不争的事实。按照上举的例子,郭店简中最小的“卷”可能仅由九枚竹简编联而成,而最大的“卷”则至少有可能包含一百十二枚竹简。根据统计,郭店简所用竹简的宽度一般在五至七毫米之间,照此推算,则最短的“卷”展开不超过十厘米,最长的“卷”则可能长达六十至七十厘米之间。由此可知,此时的卷小的可能单手即可握持,而长的可能必须要依靠几案这类以为凭借才能阅读。上博简“卷”之大小的情况,基本上没有超出郭店简的范围。

古书文本构成单位这样复杂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书流传时“章”、“篇”和“卷”之间的复杂关系。正如前文所述,从文本构成上说,古书“积章而成篇”,一篇完整的文章是由许多不同的章构成的。但如何“积章而成篇”,在古书流传时“篇”、“章”之间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章与章之间的顺序会不会发生调整?关于这方面的认识我们还有待深入。不过对“章”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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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章”,现在学界的研究越来越注重从“意义单位”的角度来进行考察,

可见,“篇”和“卷”概念的形成,都和竹简有莫大的关系,但是随着后来缣帛作为书写材料使用的增加,使得这两个概念开始出现模糊,也使得长期以来“篇”和“卷”之间的关系显得扑朔迷离。传统上认为“篇”、“卷”没有分别的人不多,卢文昭云:“篇即卷也”,更多的人认为“篇”和“卷”是有区别的,两者会因为彼此内容的多少而有所出入。张舜徽先生认为,古书中文章篇幅过长,则可能一篇分为数卷,也有可能因为篇幅短小,而数篇合为一卷,余嘉锡先生的看法亦与此类似。从出土实物来看,古书中确实存在有多篇简文合抄为一卷的例子,比如上博简中的《平王问郑寿》与《平王与王子木》篇就是合抄在一起的。而一篇分为数卷的例子,陈梦家先生曾举过武威汉简《仪礼》的例子,《仪礼》中的《士丧》、《少牢》两篇篇幅很长,文字达六千以上,如果按六十字一简的容量,需要用百简以上方能编连成册,这对翻检极为不便,因此分为两卷,郭店简《性自命出》大体也属于这类情况。从这些情况看,似乎“篇”、“卷”都是古书的文本单位,两者只不过是内容多少罢了。这正是之前关于这方面的认识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关键所在。

不管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简册的顺序一旦发生变化,原来的顺序很有可能就会就此湮灭不见。而因为竹简这种特殊的书写载体,为古书的章序提供了多种组合的可能,变化一旦发生,一种新的文本也随之诞生,它势必将对旧的文本产生影响,《说苑》的成书,使得阜阳简和定县简这样的文本便难以再流传下来。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新的文本往往有着不同的架构,我们难以据此还原原来的文本。还是以《缁衣》为例,许多学者试图建立起今本与简本之间的联系,柯马丁先生、李零先生、钟宗宪先生等学者都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提出了许多见解,但终究难以完全还原简本与今本之间文本变化的过程。

因此,“章”的这种复杂情况,反映出古书流传过程中文本单位和流传单位会经常处于

因为竹简这种特殊的书写载体,为古书的章序提供了多种组合的可能,变化一旦发生,一种新的文本也随之诞生,它势必将对旧的文本产生影响游移不定的状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篇”和“卷”自然也会随之难以固定。对此李零先生曾经打过一个形象的比方,他说战国秦汉古书像气体,正是对这一现象的生动概况。

另一边,马丁和萌萌随警员一同赶到了教授的公寓,可是这间公寓里有许多房间,每间屋子里都有不同的住户,杰克究竟被关在哪儿呢?

对于古书流传来说,其基本单位当然是一个文义首尾完整的文章,具有“单位意义”的“章”显然还不够,古书“文本流传的基本单位是机构上更高一层的组织”,也就是“篇”。正如前文所述,竹简不仅可以卷,而且很有可能是以“卷”的形式存在并流传,这里所说的“卷”,与我们所习惯理解的系古书的文本单位不同,而是指古书所存在的一种物质状态,即以“卷”为单位进行流传,其具体的数量可能还是称“篇”。

对2.3的全部数据进行对比和综合之后,研究者发现:与对照组相比,死亡凸显和亲密关系丧失会显著降低高自尊被试的职业期望、职业承诺、职业价值观及职业认知,除此之外,死亡凸显还会显著降低高自尊被试的职业情感,但二者对低自尊被试的职业认同及其各因素无显著影响。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根据郭店简和上博简的实物所反馈的信息表明,战国竹书“篇”和“卷”在多数情况下是统一的,即一篇为一卷,能够确定的多篇合编为一卷的例子很少。而帛书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以马王堆出土的帛书为例,很多篇文献是多篇合抄为一卷的,个中原因,冯胜君先生认为,“这也是因为缣帛作为书写载体,幅宽往往是固定的(如帛书《周易》抄写在幅宽为四十八厘米的整幅帛上,而帛书《老子》则抄写在幅宽为二十四厘米的半幅帛上),而长度可以根据需要来决定。较长的帛可以抄写多篇文献,收卷和阅读都很方便。相反,如果把篇幅较短的文献都从所抄写的较长缣帛之上剪切下来,就会形成很多零散的布条,不便于收藏”。而从这个认识出发,我们所熟知的余嘉锡先生所提的“古书多单篇别行”一说,在以竹帛为古书载体的时代,“应该主要反映的是竹书情况,这是由竹、帛作为书写载体分别具有的特点所决定的”。

韩禄伯先生指出,一章之所以成为一章,首要的是要看它是否是一个意义单位,它的主题是否把它从其前和其后的文字区分开来,它的意思是否是它自身所含有的。宁镇疆先生也指出,一定的“意义”是构成“章”的核心内容,是一章之所以为一章的关键要件,是将其与其他章区别开来的重要因素。“章”既然作为“意义单位”,“章”与“章”之间便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特别是在“古书分合无定”、出此入彼的情况下,章节之间的结构可能就会显得十分松散。而竹简这一特殊的书写载体,其可以灵活编动的特点使得“单个的简和较短的册(串编起来的竹简,长度相当于一篇之中内在连贯的一些段落)在已定型的篇的范围内可以比较自由地流动”。这也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都为简册的重新编排提供了可能。也就是说,在古书流传时,古书的传抄者可以出于自己的需要,主动对简册的章序进行调整,比如今本《说苑》的许多内容都可以见于上世纪70年代出土的阜阳简和定县简,如果将这些内容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在战国乃至到汉初,今本《说苑》的材料在流传时十分灵活,常常出此入彼、分合无定,反映出相关章序的变化系传抄者主动进行的调整。同样,传抄者对简册章序的调整可能也是处于客观原因被动进行的,因为竹简很容易由于存放过久而出现简册散乱,整理者面对这种已经发生错乱的简册无法还原原貌,只能按自己的理解重新进行整理。以《缁衣》为例,郭店简《缁衣》和上博简《缁衣》无论是文字还是简序上均较为一致,反映出《缁衣》在此时的传本已经相对稳定,章节的内容和章序已经基本定型。虽然各章之间在文义上并没有直接的承接,但是许多相邻章节之间的主题往往是比较接近的,反映出它们之间这种在章序上既彼此独立,又有机结合的特点。但今本和两个简本之间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别,究其原因,很大程度在于《缁衣》的简本在流传中简册发生散乱终致难以复原,汉代的整理者在整理时按自己的理解对简册的顺序重新进行了处理。而这一处理,最终形成了今本的面貌。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船用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优化船用品市场的资源配置。广西应进一步拓展物流网络通道,完善提升物流设施,培育物流龙头企业,着力打造覆盖船用品主要生产厂家、主要港口、主要船舶修造基地和船用品集散地的船用品现代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减低物流成本,提高船用品市场供应水平,强化广西航运服务业整体功能,提高竞争力。

通过前面我们的分析,现在大体可以清楚,古书提到“篇”时,说的是一个意义首尾已经比较完整的文章,而提到“卷”,则更多的只是在说古书的一个计量单位。在这方面,很早以前陈梦家就有过总结,他认为,卷与篇的分别主要是在于篇是一个篇题或一个内容起讫完整者,《诗》三百篇中的每一篇便是此例;卷是册,则指编册成卷,可以包含短章若干篇,可以包含长篇的半篇,可以相当一篇。居延所出永元器物簿编为一册一卷,其中实包含简文中所自称的五个“一编”,一编即《汉书·张良传》所记载的“出一编书”之一编,《史记·留侯世家》与此同,集解云:“徐广曰:编一作篇”。在《汉书·艺文志》则一律作篇。刘向称《既夕》为《士丧》下篇,则《士丧》、《既夕》是一篇两卷或两册。《汉书·艺文志》大小夏侯的《经》与《章句》都是二十九卷而《解故》二十九篇,则《经》与《章句》均是一卷一篇。李零先生也认为,古人所说的“卷”和“篇”的概念并不相同,“篇”是按内容起讫自为长短,而“卷”则是竹简编联成册的一种长度规格。

总结以上的认识,我们大体可以认为,“篇”是指首尾完整的文章,而“卷”是指由简帛等书籍书写材料的存放方式而形成的书籍计量单位。篇既可以是文本单位也可以是流传单位,而卷一般只作为流传单位出现。回到开头所提到的《汉书艺文志》里的记载,《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分为五十七篇,每一篇篇名确定无疑,可见篇作为文本单位是确定的,而卷数四十六,则与当时古文《尚书》流传的状态有关,属于古书的流传单位。

“篇”是指首尾完整的文章,而“卷”是指由简帛等书籍书写材料的存放方式而形成的书籍计量单位。篇既可以是文本单位也可以是流传单位,而卷一般只作为流传单位出现

我有些头晕,我说八叔,你听我说。八叔摆了摆手,甭说了,你那些事大家都知道,你这住院住的是干部病房,花了五万,都是那个佟老板垫付的,对不对?

❶ 刘洪:《从东海尹湾汉墓新出土简牍看我国古代书籍制度》,载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尹湾汉墓简牍综论》,第167—168页。

❷ 此说系史树青在文物杂志社主办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座谈会”上的发言,参见《文物》杂志编辑部:《座谈马王堆汉墓帛书》,载《文物》,1974年第9期。

❸ 来国龙:《论战国秦汉写本文化中文本的流动与固定》,载《简帛》(第二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11月,第522页。

❹ 当然陈剑也承认此说尚无充分证明,有极大的推测成分,可能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陈剑:《郭店简〈尊德义〉和〈成之闻之〉的简背数字与其简序关系的考察》,载《简帛》(第二辑),第225页。

不同的照射数目,90%等剂量线所覆盖PTV剂量分布状况一样,靶区剂量的分布受照射野数目的影响不大,90%体积的PTV接受最低剂量是50 Gy。靶区以外卷入正常组织的5野布野比9、7野布野多,其中9野布野最少,脊髓保护5野低于7、9野。

❺ 参见李若晖:《古书流传柬例》,北京大学2004年博士研究生论文。

编辑/ 黄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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