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毛学术体系中的“中国身体的西用”观念与儒家教育的现代危机_儒家论文

癸卯学制中的“中体西用”观与儒家教化的近代危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家论文,学制论文,近代论文,危机论文,中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298(2013)05-0122-07

“体用观”是中国哲学特有的一种思维模型。依据体用关系来调整“常经”与“权变”的关系,始终是中国哲学中处理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冲突时的基本思路。随着清末以来,西学的强势入侵,儒家知识分子不得不面对在“中西之争”中如何保存中国固有之文化,挽救国家之存亡,族类之延续的问题。其中,具有改良思想的先驱者们提出了“中体西用”的观念,寄望以此中庸之道达成“外能抗辱、内可自强”的融合中西的目的。在实践过程中,“中体西用”逐渐成为清末洋务运动的基本思路,更成为了晚清新政改革的核心原则。在标志着传统学制向近代学制转型的“癸卯学制”中,“中体西用”观被完整地贯彻于这一清廷“新政”的制度实践中,成为“中体西用”由观念向制度转化的一次重要实践。以往对于“中体西用”的研究,专注于其概念内涵,而忽略了这一观念产生的现实因素。①实际上,“中体西用”观有着极强的现实诉求,通过考察它被贯彻的制度实践,可以更好地揭示其内涵意蕴。癸卯学制以“中体西用”为其内在理路,一方面实现了传统学制向近代学制的转变,将传统的儒家教化之学与西方知识融合在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新制度之中。另一方面,这种整合突破了传统儒家之教强调纲常伦理的内在精神,加剧了传统儒家教化观念的近代危机。

一、体用并重:“癸卯学制”的逻辑结构

清末的“中体西用”观念最早源于冯桂芬的“原本”说,在《校邠庐抗议》中他提出:“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1]以中国的伦常名教为本,就是坚持作为现实秩序的儒家纲常之本。这一点被视为“体”,具有价值选择上的绝对优先性。但是,“体”在价值上的优先性并不能否认实践上“用”的重要性,因而自强之道必须是体用兼备。在王韬看来“形而上者道也,形而下者器也。杞忧生之所欲变者器也,而非道也。”“道”是不可变的,但“器”则是可以变的。因此,“器则取诸西国,道则备自当躬。”[2]“道”作为孔子所申明的圣王之制,是中国所固有。但是“器”则应为西方之学,由此实现通过学习西方而达到自强的目的。

1896年,孙家鼐在《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中提出,“今中国创立京师大学堂,自应以中学为主,西学为辅: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有未备者,以西学补之,中学有失传者,以西学还之;以中学包罗西学,不能以西学凌驾中学”[3],确立了“中体西用”为近代新教育改革的基本基调。

在此基础上,洋务派巨擘张之洞进一步详细地厘清了“中体”和“西用”的界限,并以“体用并重”的体用关系,作为新学制的内在逻辑,制定了“癸卯学制”,实现了“中体西用”观在新教育制度中的贯彻与实践。

张之洞在1898年撰写《劝学篇》,对“中体西用”内涵进行了明晰的阐述,使“中体西用”说成为一时之风潮②。他在《劝学篇》中提出:

图救时者言新学,虑害道者守旧学,莫衷于一。旧者因噎而废食,新者歧多而羊亡。旧者不知通,新者不知本。不知通则无应敌制变之术,不知本则有非薄名教之心。夫入世,则旧者愈病新,新者愈厌旧。

学者摇摇,中无所主;邪说暴行,横流天下。

吾恐中国之祸,不在四海之外,而在九州之内矣。[4]9704

张之洞以极深的洞察力,辨析中体与西用的界限,力图解决中西混杂所造成的教育、思想与政治危机。首先,“中体”和“西用”有着明显的分界。所谓“中体”就是儒教,是纲常,是“神圣相传之至教、礼政之原本、人禽之大防”[4]9704。而“西学”是用,是应敌制变之术。就内容而言,“《四书》、《五经》、中国史事、政书、地图为旧学;西政、西艺、西史为新学。”通过“旧学为体,新学为用,不使偏废”[4]9740的方式,达到融贯中西的目的。其次,体用内容的厘清其目的在于改变“重道轻器”的传统,确立道器并重的新的体用关系。张之洞提出“不讲农、工、商之学,则中国地虽广,民虽众,终无解于土满人满之讥矣。”因此,必须要取法西学,所以有“劝农之要如何?曰:讲化学。……又兼机器之学。”“工学之要如何?曰:教工师。”“商学之要如何?曰:通工艺。……至劝商之要,更有三端:一曰译商律……一曰自治……一曰游历……”[4]9755-9757西学重要性的凸显,逐渐促成了“道器并重”的形成。最后,就教育的内在性与外在性而言,“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分辨了中学和西学所对应的领域和所达成的教育目的,明晰了二者在不同趋向和层面上的作用与意义。

基于对中体和西用界限的明确规定,“体用并重”的体用关系成为了癸卯学制的内在逻辑结构。这种体用关系,使中学和西学能够较好地融合在一个学制之中。但是,由于“中体”在价值上的绝对优先性,又使“体用并重”的逻辑结构在具体课程的安排上,遭遇到了体用相分的矛盾与冲突。

二、经学为本:“癸卯学制”的合法性依据

癸卯学制以“体用并重”为其内在的逻辑结构,不仅是为了推行中学与西学融合的新教育,更是为了实现巩固邦本的根本目的。所谓“立学宗旨,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渝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5],便是癸卯学制的根本目的和合法性依据。

由于“中学”是“癸卯学制”的合法性依据,是其得以颁行的根本原因。因此,对于“中学”的内容必须有着严格的规定。在《学务纲要》中特别强调了“中小学堂宜注重读经以存圣教”,提出:

外国学堂有宗教一门。中国之经书,即是中国之宗教。若学堂不读经书,则是尧舜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所谓三纲五常者尽行废绝,中国必不能立国矣。学失其本则无学;政失其本则无政。其本既失,则爱国爱类之心,亦随之改易矣,安有富强之望乎?[6]95

张之洞以三纲五常为周孔之道的核心,是他对于儒教的“刻意剪裁”。他将“纲常”体系确立为儒教之根本,立国之根本。因此,“纲常”也必须成为立学之根本。为此,就需要为“纲常”树立起经典表述。换言之,必须以经学为表述纲常思想的核心主体。

进一步而言,确立经学为中学的核心内容,不仅为“癸卯学制”的合法性提供了依据,更是为了突出儒教的“信仰”意义和大本地位,在思想统一、文化认同的层面上,抵御西学中宗教所带来的西方道德及文化的冲击。在“癸卯学制”中,张之洞等人以中国经学替代宗教教育,确立了“经学为本”的中学教育内容,并且使经学承担起西方宗教教育所承担的巩固社会信仰和涵养道德的功能。

首先,从践行的层面而言,“修身”科是以经学的纲常伦理为纲领,确立了道德教育的基本要求及目标。这也是儒教作为新教育中“德育”身份的出场。普通教育(指从初等小学堂到高等中学堂)不同的等级,都有“修身”科的设计。(见表1)

从课程的内容来看,德育中所采用的内容如《小学》《四书》《人谱》等,都传递儒家经典所规定和阐述的“仁”“爱”思想。较之《学务纲要》中对于“忠孝”观的强调,“修身”课程更重视对“忠”的培养。通过“忠孝”观的强调,由家族而至同类,再至于国家,增强了“忠君爱国”观念在新学制“德育”中的新的解释途径与内化。而在学堂的考核中,更强调了“尤重考核学生品行”一项:

造士必以品行为先。各学堂考核学生,均宜于各科学外另立品行一门,亦用记分法,与各门学科一体同记分数。其考核之法,分言语、容止、行礼、作事、交际、出游六项,随处稽察,第其等差。……但学生既重品行,则凡选派教员学职,均须推择品行端正之员,以资表率。[6]94

将德育与智育、体育融为新教育的一体,固然是学制改革的应有之义。但是,以忠君爱国观作为近代德育的目的,以抵御西方新道德的冲击,是将旧的伦常观念视为新的德育培养,只体现了对“中体”的重视,而未能注意到“西用”的影响,是一种“新瓶装旧酒”的做法,这也为之后儒学的转型危机埋下了伏笔。

第二个层面,儒教经典作为巩固本土大众信仰和文化认同的宗教性文本的身份确立,体现了癸卯学制中“中学”对“西学”的对抗,同时也意味着“中学”与“西学”间的重大矛盾。相对于“修身”科所强调的“爱同类”“爱国家”而言,“读经”之重,更强调“纯正其心”。因此“无论学生将来所执何业,在学堂时经书必宜诵读讲解。”[6]95在此原则指导之下,新学制对各个阶段的读经内容都作出了规定,课程规定见表2。

“癸卯学制”中对经学的重视,使经学科成为新的学科体系中的“正本”之科,对经典“正义”的强调和学习内容的趋向,使儒教经典成为了稳固、保障本土固有信仰及文化认同在受到西方文明冲击时的宗教武器。

癸卯学制“修身第一,读经第二”的科目安排,将传统儒家之教安置在了一个全新的教育制度体系中,可谓是一次大胆的尝试。然而,“修身第一、读经第二”终归是儒学在此制度化中的“中体”之本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这两个科目的关注点仅在于“道德”和“信仰”的安置。相较于其他中学科目,尤其是西学科目的安排,这两门课程可称之为“内学”,且核心价值依旧落在对于纲常伦理的巩固之上。而另外一些关于中学的内容,则通过“西学”式的类型化,被安排在了学制之中,如“中国文字”“地理”“历史”等科目的安排,就打破了传统的学术分科体系,分裂儒家教化的完整性,使文史之学由“文以载道”和“《春秋》立法”的精神向知识的学习过渡。如果从功能主义论来理解,“中学”内容的安排,是为了实现教育通过社会化的建制,使“文化系统——价值、信仰、语言及其他符号,被内化为人格系统,从而使人格系统整合于社会系统。”[7]显而易见,中学的社会化功能在于通过对经学的加强,提升社会的稳定性并整合其统一性。因此,以经学为主要内容的“中学”,不单纯是一种知识的传播,它所承载的政治意蕴及价值意蕴要求它必须成为学制的根本原则。

三、实用之学:癸卯学制中的西学价值

与中学为体相协同的西学为用之“用”也绝非一个孤立的概念。随着对西学的日益重视,实际使“兴学以救国”的观念通过“兴西学以救国”的制度设定而表现了出来。中学作为根底,在于“正人心”;而西学作为“切用”,才是忧患之枢机。作为挽救中国之危机的核心力量,西学作为器的重要性,已经不亚于“道”的意义。

“器”有“权变”的可能性和实用的重要性。在“癸卯学制”中,只要作为“器”的西学不改变三纲五常的道统,对于其他具体制度的“权变”,则是可以被接受的。因此,对于西方教育观念的推行,便成为西学以“器”之身份,来改变中国传统教育之道的首要任务。

在新学制中,西学的价值是通过它的普及性和实用性确立的。

首先,对西学普及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西学的课程贯穿了从小学堂到大学堂,对西学的普及也经历了由少到多,由浅入深的一个渐进过程。如《初等小学堂章程》规定,学生七岁入学,学制五年,每星期学习西学的时间仅有一个小时,小学一年级至四年级所学“格物”课程“讲乡土之动物、植物、矿物,凡关于日用所必需者,使知其作用及名称”;至第五年“格物”课程“讲人身生理及卫生之大略”。[8]学生升至高等小学后,西学才进入到“地理”科目中,讲授“外国地理之大要”[9]。

西学内容的比例逐渐提高,符合“先人者为主,讲西学必先通中学”的要求。

随着年级的升高,自中等学堂始,学校的西学课程逐渐增加。西语为第一要目,其课时每周八个钟点,仅次于读经讲经的九个钟点。次之为算学,不仅讲中国的算术,同时也讲授几何、测量、簿记之学。此外,历史中讲亚洲、欧洲史;地理中有外国地理等;博物学讲植物、动物、人之生理等;另有物理、化学、法制、理财科目。[10]至于到高等学堂和大学堂,西学之科目愈发丰富。如历史科目,自高等学堂第二年起,即以亚洲史和欧洲史为主。大学堂分为八科,其中除经学科大学外,其他七科的主要内容皆为西学,分别是:政法、文学、医科、格致、农科、工科、商科。另有各类实业学堂,皆讲求西学。可见,从比例上而言,所有学堂中的西学总和并不低于中学,尤其随着年次的递增,西学的内容越显重要。

其次,在“癸卯学制”中的“西学”定位,核心在于把握“实用”二字的精髓。学制中对西学的“实用”精神有很明确的规定。《实业学堂设学要旨》开宗明义:“实业学堂所以振兴农工商各项实业,为富国裕民之本计;其学专求实际,不尚空谈,行之最为无弊,而小试则有小效,大试则有大效,尤为确实可凭。”[11]352而实业学堂之种类被分为“实业教员讲习所、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商船学堂,其水产学堂属农业,艺徒学堂属工业。”[11]352实业学堂的建立,乃是新学制中极为重要的制度设计。

与此同时,大学堂中政法科大学,专设东西各国法制比较、各国政治史科目,其中各国政治史科目暂采日本政治史教材,同时强调“参考西国政治法律宜看全文”。[6]99此说虽是强调对西国之政治法律应有全面之考察,然其所批判者,即在于“自由、民权”之说。在学制的制定者看来,西国之“自由、民权”有不少先决条件,而这些先决条件皆与中国传统政治的“忠君爱国”思想有相洽之处,即“外国所谓民权者,与义务对待之名词也。所谓自由者,与法律对待之名词也。”如:《日本宪法》第二章题曰:臣民权利义务,而其第一条即曰:凡为日本臣民之要件,当依从法律。[6]99

等等论述,一方面可批评“近日憸人乱党,盛称民主政体有各种之自由,试问亦有出乎法律之外者乎否?”另一方面又立其大旨,曰:“讲习政法之课程,乃是中西兼考,择善而从,于中国有益者采之,于中国不相宜者置之,此乃博学无妨,因时制宜之道。”[6]100-101由此可见,西政的可学与不可学也,最终还需靠是否对现实政治“有用”来判定,亦是遵从了“实用”二字。

简而言之,“中体西用”观作为根本的指导原则,造就了“癸卯学制”的儒学化特色,但同时也奠定了西学在新的学堂教育中的重要地位。由于“道器皆重”的影响,中学作为内学的特色逐渐形成,正人心、修德性之特点,使得中学的“通经致用”观更偏向一种观念上的引导,而非实践上的作为;西学作为外学的特色也异常明显,办实学、振国势,甚至其政治制度观也被削足适履于中体之中,以缓解现有政治的不稳定因素。癸卯学制严格规定了中学与西学的内容,确立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逻辑原则。但是,却由于对“中体”狭隘保守的理解和对“西学”实效性的强烈追求,最终导致了在新与旧之间矛盾的加深。

四、新旧冲突:癸卯学制中传统儒家教化的危机

“癸卯学制”的颁布,标志着近代教育制度的初步形成。但是,从传统儒学的角度而言,它则意味着儒家之教由独立于一尊的“政教”结构中,开始主动转变其身份,进入到近代的教育体系中。在这个重大的转变中,传统儒家教化的现代危机也日益突出。

首先,“癸卯学制”中的“中学”以体为立,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儒学“通经致用”的现实作用,而“通经致用”却是儒学发展的重要的内在生命力。荀子作《儒效》,以周公之德与行,为“大儒之效”,又言“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人主用之,则执在本朝而宜;不用,则退编百姓而愨,必为顺下矣。……然而通乎财万物、养百姓之经纪。”[12]明确表达了儒者的经世之功。随着汉代经学地位的确立,“通经致用”便作为儒学的内在动力之一,推进了历代儒学的发展。汉代注重实学汉儒以“经”制度、治国,是经学治世驱动力十足的时代。唐代韩愈辟佛老,提出儒学的治世之功,强调圣人立教乃是生民养民之道。至于明清之际,“通经致用”更是成为了推动儒学发展的一大动力。梁启超指出清初思潮颇有“启蒙”之势,而其特点之一就是“抱通经致用之念,故喜言成败得失经世之务”[13]自乾隆中叶之后,通经致用的风潮就涉及漕运、河工、盐政、人口等具体的行政主张中。

但是,随着在与西方交流的日益加深,儒家的“通经”与“致用”间的裂缝日益明显。在“癸卯学制”中,可以称得上担当“致用”任务的教育内容,与中学相关者少,而多数是与“西学”有关。如:“国民生计,莫要于农工商实业。兴办实业学堂,有百益而无一弊”;“农工商各项实业学堂,以学成后各得治生之计为主,最有益于邦本”。[6]94而凡与“中学”所并称处,则多言“爱国”,如“上知爱国”,“其本既失,则爱国爱类之心,以随之改易矣,案由富强之望乎?”[6]95虽然中学是“立国”之本,然而相对于西学之用,中学的用则更在乎其观念,而不在其实效。通经致用的“用”之魂附在了西学之上。“致用”本应依着“通经”,或“通经”即可“致用”,然而,“癸卯学制”的制定却从根本上阻断了“致用”和“通经”联系的纽带。

随着科举的取消,“通经”的实用价值愈见衰微,反倒是西学更能为学生提供现实的谋生技能及资助。学制的规定遂成为了“空架子”,使坚守传统儒家教化的儒生甚感困惑,“自国家变法以来,……所重者外洋之法,……当时人士俱舍孔孟之学而学西人之学,以求速效。”(光绪二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近来读书一事人皆视之甚轻,凡有子弟者亦不慎择贤师而从之,所从之师不贤而亦不改从。”(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初十)以至于“师道之衰于今益甚。”(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初九日)。[14]

其次,将儒学等同于西方的德育科目,使儒学在新旧道德的冲突中,逐渐失落了原有的神圣地位。

随着西方“国家”观念的传入,传统的“家国同构”观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张之洞提倡“忠君爱国”思想,强调以“忠孝”为德育之根本,由此而生发出的爱国即爱君,爱君即爱国的思想,乃是由于他对于“家国”同构的传统国家观有着强烈的认同感。他的这种认同感导致了他对于纲常制度的严格维护,认为这是“立国之本”。

但是,早于“癸卯学制”颁布之前,梁启超便写就《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介绍欧洲近世之国家思想,尤其推崇民族主义的国家论,认为卢梭之论乃“人权者出于天授者也,故人人皆有自主之权,人人皆平等。国家者,由人民之合意结契约而成立者也,故人民当有无限之权,而政府不可不顺从民意。”[15]这一观点,要求人民有自主之权,可进行契约缔结,显然不同于“忠君爱国”之说,在当时颇被学生所接受。在1903年学生群体所参与的“拒俄运动”中,湖南巡抚赵尔巽就对学生说:“彼知忠君爱国之本,何以我们学生动将上二字抛去,专讲爱国?甚至有排政府、排满之谈?”[16]“忠君”与“爱国”之同构就已在弱化。

进一步而言,“忠君”与“爱国”的分裂,使癸卯学制所传达的德育之道逐渐失落。在“癸卯学制”中,儒家之德在于“忠孝”及“爱人”,“忠孝”其目的在于“爱国”,“爱人”之目的在于“爱同类”。传统的道德并没有在这时获得任何转换。可以说,无论是在纲常问题上,抑或在德育的问题上,癸卯学制都只是坚持“忠孝”之观念,强调忠君与爱国的同一性,从而在面对“忠君”和“爱国”观念的分裂时,无法产生有效的回应,从而使其意图成就近代教育“德育”之路的价值诉求逐渐失落。

综上所述,“癸卯学制”的“中体西用”观,虽然帮助儒教进入到了近代学校教育的体系之中。但是,新学制下的儒学,却由于与西学的纠葛太深而无力对抗。最终,在学制的核心价值层面,“通经”与“致用”相互分离,使得儒学丧失了传统生命力中重要的动力之一;在国家政治层面,儒教的“忠君爱国”观被新兴的民族国家观念所冲击,“忠君”与“爱国”相互分离,而原有的以“忠孝”观为基础的纲常体系又无法转化出新的道德,从而令儒学失去了道德涵养的另一动力;最终,传统儒教的传播体系通过向新式教育中人才化和知识化的转向,丧失了忠于儒教之道的传统士大夫阶层,失去了儒教之道的承担者、传播者和践行者,造成了儒教自身的社会信仰体系的瓦解。中体西用观在实践层面上的复杂性,最终使儒学在近代发生了一系列新的转型,同时,也使儒家的教化思想逐渐走向了更为深刻的危机之中。

收稿日期:2013-07-18

注释:

①对“中体西用”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方克立先生曾指出“体用”有两层含义:其一,体是实体,用则是功用;其二,体是本质,用是现象。参见方克立:《评“中体西用”与“西体中用”》,载《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王尔敏认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构成晚清这一时期大部分知识分子的共同观念,其内涵包含着“道器的观念”“本末的观念”“主辅的观念”“内外的观念”“存我的观念”“会通的观念”“归返的观念”,其意义极为丰富。参见王尔敏著:《晚清政治思想史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1-59页。陈旭麓认为清末思想界的不同派别对于“中体西用”说的立场采取了不同态度,改良派强调“中体西用”乃是从“体”的角度强调了“中学”的决定性价值;而维新派等强调的“中体西用”则是从“用”的角度尝试为“西学”开辟路径。由于立场的差异性,对于“中体”和“西用”的内涵便有了不同的解释。参见陈旭麓:《论“中体西用”》,载《历史研究》1982年第5期。

②此观点最早由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提出,他在此书中指出:“甲午丧师,举国震动,年少气盛之士,疾首扼腕言维新变法,而疆吏若李鸿章、张之洞辈,亦稍稍和之。而其流行语,则有所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者,张之洞最乐道之,而举国以为至言。”参见梁启超著,朱维铮校注:《清代学术概论》,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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