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垄断性竞争问题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垄断性论文,市场经济论文,竞争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分类号:F045.6
当前我国为了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急需建立高效运行的市场机制,这就必然涉及市场竞争模式问题。实践证明,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既存在竞争,也存在垄断。因此,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其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垄断性竞争是适合我国多数行业的市场竞争模式
一般地,依据竞争与垄断的程度差别,市场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四种模式。完全竞争的模式是纯抽象的假设理想模式,它包含了一系列假设条件,而现实世界中绝大多数商品并不符合完全竞争的严格定义,因此,除了少数农产品基本符合完全竞争的定义外,现实的市场竞争是不完全的,或多或少地具有不同程度的垄断性,这种垄断性并不会因为主观上的嫌弃而使它从市场中消失,而是时时伴随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体现在从自由竞争到垄断的变化过程中。
在市场竞争中,当大规模生产有重要的节约作用时,规模经济和优胜劣汰就会带来生产和销售的集中,集中到一定程度必然形成垄断。但具体集中和垄断的程度却取决于规模经济和市场化的关系。当规模经济显著到市场只能容纳一家大企业时,就形成了完全垄断;当市场被少数几个大企业垄断时,就形成了寡头垄断;当市场上有许多具有产品差别的卖者(生产企业),市场结构只有一定程度的集中时就形成了垄断竞争。由于各个行业的规模经济和市场容量有差异,因此对市场竞争模式的选取不可一概而论。要针对不同行业特点采用与之相适应的行业市场竞争模式。一般地,对于自然垄断行业(如电力、煤气、自来水、通讯、广播电视等)来说,由于规模经济和市场化的兼容性极差,以至于在某一区域市场内只要一家或个别企业提供服务就够了,为了维护规模经济效益,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或浪费,宜于采用“完全垄断”模式,同时配以监督、管制措施。但现实经济中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行业很少,绝大多数行业是介于完全竞争和垄断两个极端之间。如果把不能达到假设条件的理想的完全竞争模式勉强用之于现实经济活动,则不但得不到假想中的资源高效率配置,反而会引起大量分散的重复投资、企业规模小和过度竞争,造成规模不经济和生产上的巨大浪费,最终将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因此,现实经济活动中绝大多数行业将选择具有不同垄断程度的垄断性竞争模式,这已被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发展历程所证实。
在我国,以下因素进一步影响着行业市场组织模式的垄断程度:
1.从总体上看,我国拥有十几亿人口的消费市场
市场绝对容量大,这就意味着在获得同样规模效益的情况下,可以有较为分散、数量较多的符合规模经济要求的企业。我国生产技术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其经济规模值普遍小于发达国家,相应地,容纳的规模经济企业也比发达国家多,尤其在技术水平相差甚远而经济规模值与技术水平呈正相关的行业更是如此。据研究,中国目前可容纳的规模经济企业数啤酒业为200多个,卷烟业为60多个,棉纺业为800多个,电冰箱为20多个,而相应的美国分别为29个、8个、452个、7个。 综上所述,从总体上看,我国市场绝对容量大和经济规模小的特殊情况使得我国大多数产业可以采用比国外垄断程度相对较低的市场组织模式。这样既有规模效益,又能保持有效竞争。
2.技术上的飞跃导致垄断程度的增加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会使经济规模值迅速变大,而市场容量扩张相对滞后,这样市场上能容纳的规模经济企业将减少,垄断程度将增加。因此,对技术更新迅速的行业(如直接引进国外新技术),宜采用垄断程度较高的市场组织模式。否则,将会因企业数过多引起企业规模偏小而达不到经济规模值,从而带来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被赋权过多的地方政府就会为了维护地方利益对区外商品销售设置种种销售障碍,防止区内资源外流,以保护低效益、低竞争能力的本地企业利益。事实上,80年代中期以来,全国一哄而上、分散地重复引起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在经济规模值增大的情况下企业数量有增无减,使得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效益差、大量生产能力被闲置、市场疲软,进而引起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一时间地方政府篱笆高筑,偌大的全国市场被割据而支离破碎;争夺原材料大战烽火四起,地方政府甚至动用了“围、追、堵、截”之能事。这样,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被破坏,资源严重浪费的同时造成了全国性工业企业效益的大滑坡。沉痛的教训不能再上演。因此在行业大量引进技术和设备的同时,必须伴以相应的产业集中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模式。
3.国际竞争的压力将迫使我们提高市场竞争模式的垄断程度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进一步的开放就意味着国内市场将成为国际市场的组成部分,企业面临的竞争对手将是更强大的跨国企业集团。为了与世界垄断集团相对抗,我们应采用生产相对集中的垄断程度较高的市场竞争模式,重点培植和发展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
二、我国部分行业正在由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
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在过去高度计划的经济体制下,由于缺乏竞争机制,垄断没有在“竞争”中出现,只存在“行政性垄断”,“自然垄断”也带有某种行政垄断的色彩。随着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日益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愈来愈强。在竞争行业中部分企业脱颖而出,生产和销售向优势企业集中。据统计,实力最强的300 户工业企业只占国有工业企业总数的0.44%,但实现的利税却占68%,也就是说,形成了少数具有较强实力和垄断性的企业和企业集团,部分行业也呈现出由自由竞争明显向垄断过渡的特点,尤其在受地方封锁能力弱的新兴家电行业,这种转变表现得特别明显。
80年代中期始,全国各地竞相引进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价高利大的小康消费品生产线,致使生产集中度一度下降。在供不应求的环境下大中小企业均能“和气生财”。但随着市场容量的迅速饱和和生产能力的严重过剩,残酷的竞争和优胜劣汰过程开始了,一些实力弱小的企业逐渐被清除出市场,现在几乎没有新企业进入,生产和销售正在向少数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市场份额已被少数几个“巨头”所垄断。1996年5月,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百家商场家电销售量中,彩电、 洗衣机、空调、冰箱前八家企业的市场份额(CR[,8])分别为78.16%、 82.98%、63.58%和85.46%。其中最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CR[,1] )分别是28.14%、24.72%、17.24%和29.39%。按照国际划分标准(CR[,8]<20%为分散竞争型;20%≤CR[,8]<40%为一般竞争型;40 %≤CR[,8]<70%为集中型;CR[,8]≥70%的寡占型),可见除空调行业为集中型外,其余皆为寡占型。按照惯例,最大行业企业占有或接近25%的市场份额就被认为具有垄断市场的能力,那么彩电、洗衣机、冰箱行业的最大销售厂家都已成为市场上的翻云覆雨者。 事实上亦是如此。 1996年3月底以“长虹”降价为始端, 几家巨头为争取市场最大份额掀起了史无前例的价格战,并且迅速波及到小康消费品类的其它家电行业,引起了产权和品牌的重组及市场份额的剧烈动荡。“长虹”降价一个月后,其彩电的市场占有率骤然升至27.43%,比降价前的1月~3 月份增加12.49个百分点,其销售额亦首次取代进口品牌而跃居第一。 其中64cm彩电的市场占有率上升了24.49个百分点, 占据了近半个国内市场。激烈的竞争迫使17个国内品牌退出大中城市彩电市场,也逼退了进口彩电占有的市场份额。
三、我国当前垄断性竞争的特点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垄断性竞争表现出以下特点和差距:
1.垄断性行业少
据90年代初对我国工业的CR[,8]值的分析表明,我国垄断性行业(CR[,8]≥40%的行业,包括集中型和寡占型行业)只有134个,占523个行业总数的25.6%,而分散竞争和一般竞争型行业高达389个, 占行业总数的74.4%。若与国外相比,则更能说明问题。日本(1963年)、美国(1977年)CR[,4]值大于40%的产业数占全部产业比重分别为44.0%、41.3%,中国只占11.5%,相差近30个百分点,而1977年南朝鲜CR[,5]值大于70%的产业数占全部产业数的48.3%。
2.垄断性行业的垄断程度较低
在垄断性行业中,垄断程度高的寡占型行业很少,只占26%,大部分是垄断程度较低的集中型行业,占74%。和国外相比,我国主要行业垄断程度都不高,如1994年钢铁工业“十大金刚”钢产量不过接近全国总产量的50%而已,而美国、日本、德国等均接近或超过80%。汽车工业更是如此。我国1994年八大汽车企业(集团)的生产集中度为55.65%,而美、英、德等国仅前三家汽车公司生产集中度就高达90%。日本是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中集中度较低的国家,其CR[,3]值也在60%以上,CR[,5]值维持在80%左右,也大大高于中国。
3.垄断行业表现出单一的行业垄断特征, 缺乏跨行业垄断集团
跨行业垄断集团的出现是发达国家垄断的基本特征,亦是垄断高度发展的标志。60年代美国八大公司在牢牢控制本部门生产的同时,在其它244个行业都有不同程度的渗透,其中在107个行业占有该行业产值的1/3以上,即对另外107个行业也具有垄断能力。 我国市场经济和企业集团化刚起步,企业实力有限,有多角化、跨行业经营的现象,但尚不具备跨行业垄断的能力。随着企业(集团)实力的增强和跨行业经营的发展,跨行业垄断集团的出现只是迟早的事。
4.企业垄断大区域市场的能力低
我国部分企业在地方市场垄断程度相当高,但在全国市场上就低得多。如“长虹”1994年在西南市场销售份额高达80%,其它彩电几乎难以插手市场之中,但在全国市场份额就要低得多,占21%,对东南沿海市场尚处于开发阶段。这说明我国企业垄断全国性市场的能力还较低,更无垄断国际市场的企业(集团)。令人遗憾的是像丝绸工业这样的行业,生丝、丝绸和真丝绸出口量分别占国际市场贸易总量的70%、80%和45%左右,本来已具备了垄断国际市场的能力,但是由于没有组成一个强大的企业集团,生产经营尤为分散,多头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展开了激烈的“自由竞争”。自相残杀、竞相压价的结果是“纤维皇后”沦为地摊货,使我国丝绸出口蒙受了巨大损失,波及丝绸工业企业全国性亏损,越南等国乘势抢去了部分国际市场。相比之下,美国柯达公司一家长期垄断了世界感光材料市场的70%以上,获取了巨额的垄断利润,这不能不令我们深思。
四、促进我国部分行业实行垄断性竞争的几点思考
1.实行产业集团化政策
既然垄断不可避免地要卷入国民经济活动的舞台,那么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竞争压力下,采取积极、主动的产业集团化政策就是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和我国现实情况的选择。我们不能一再陷入对垄断理解的误区,而痛失发展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利时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今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无一例外都是垄断性经济,其市场模式主要是垄断性竞争模式。西欧诸国、日本、韩国等在战后为赶超经济发达的美国,增强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都曾采取过或明或暗促成产业垄断化或寡头垄断化的政策。由于这些国家的战略产业被企业集团所把持,企业集团成为产业垄断化的载体,因此对战略产业予以各种优惠的政策实际上就是一种促使产业垄断化(集团化)的政策。在这方面日本的作法引人深思。战后,日本旧财阀(企业集团)被美国占领军解散,被强制执行《禁止垄断法》,但日本政、企两方面痛感此法案阻碍了其产业复兴和失去了国际竞争力,于是在该法案颁布二年后即对该法案进行了若干次大幅度修改。这在很大程度上放松了对垄断的限制,几乎使《禁止垄断法》名存实亡。从政府与垄断企业集团的暖昧关系也能明显看出政府对垄断财团的支持,以至于后来通产省企图推行促进寡头化的政策。因此旧财阀系企业集团经过改造很快就“复活”,还产生了一批新兴企业集团,实质上都是垄断组织。60年代后期出现的企业兼并浪潮被认为都与通产省的赞许甚至鼓励有关。现在,绝大多数学者认为,企业集团的存在及其动向是推动转变时期日本经济飞速发展的原动力。日本经济实质是被垄断集团把持和推进的, 以日本六大企业集团为核心的135家大企业的销售额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32%, 并且日本大企业集团在世界上也是响当当的巨人。1994年全球最大200家公司的前4位均为日本所拥有,日本企业集团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和垄断能力。
目前,从发达国家延伸出来的跨国的国际垄断集团势力十分强大,垄断了50%的国际贸易,70%的国际技术转让,80%的工艺研究,并且不断地抢占发展中国家的市场。面对国际市场上企业集团的咄咄攻势,我们必须改变长时期企业规模小、集中度低、低水平重复竞争的局面,迅速组建以“航空母航”为核心的“联合舰队”,提高生产和销售的集中度,首先稳住国内市场份额,继而在国际市场上去竞争。
推行产业集团化有一个重点和度的问题,这必须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和国内外经济竞争的需要。凡属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应予以重点支持和投入;凡是规模经济要求必须高度集中的,要实行较高程度的垄断;凡是以出口为主导的行业(如丝绸工业)允许较高程度的垄断集团存在,以增强对国际市场的垄断能力;对规模效益要求不高可容纳众多竞争者的产业,亦要鼓励发展规模经济和适当集中,政府重点是引导。
2.严禁行政性垄断,实现政企分开
近年来一些行政单位改组为公司,挂出公司招牌却还在行使行政权力。“政企合一”的行政性垄断极不可取,它将权力带入市场竞争中,破坏了公平竞争机制,靠权力谋取垄断利益,但又缺乏真正的市场竞争能力,其内部也缺乏活力。因此,必须割断企业和行政的“脐带”,消除行政公司,禁止行政性垄断。当然,正如垄断和竞争本身并不相斥一样,鼓励垄断性竞争应和反不正当垄断同时进行。笔者认为,对于市场结构高度集中的行业,一方面可以放宽进口限制来增强竞赛,限制垄断,另一方面要鼓励其到国际市场上参予竞争,这样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少不正当竞争的垄断行为。
3.改变资本积累方式,鼓励兼并
资本的积累,一是来自企业内部的利润再投入,即自身资本积累;一是来自兼并带来的资本集中。兼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盘活资产存量,通过产权重组加速垄断资本的形成。正因为如此,在垄断资本积累的历史发展中,资本集中在资本积累中的比例是不断上升的。二战后随着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产品的开发费用愈来愈高,占有市场的时间越来越短,刚投入巨资开发的产品瞬间就可能被淘汰。而通过兼并可以迅速缩短从生产到占领市场的时间,因此发达国家大量通过兼并来保持竞争优势。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资本集中已超过资本积聚成为资本积累的主要方式。
过去,在我国企业资本的积累中很少通过兼并来实现,这就必然造成在市场产生优势企业的同时,相当数量经营不善的企业不能退出,或者退出后资产闲置。优胜而不能劣汰,必然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据调查,我国彩电、冰箱、洗衣机等有一半的生产能力被闲置(主要是经营不当的微利或亏损企业),而竞争中成长起来的优势企业却不断扩大内部生产规模。如我国彩电总体年生产能力已达3600万台,1996年销售量不过1500万台左右,生产能力已严重过剩,然而“四大天王”皆制定了庞大的产销计划。如果这些“巨人”的膨胀仍然建立在自身资本积累的方式上,那么在失去抢占市场时机的同时也带来了全社会资产存量的浪费。其实并不是这些企业经营者太傻,妨碍兼并阻碍资本集中的原因主要在于体制本身。据报道,1996年1月~9月在50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中已有517户企业被兼并,使198.7亿元资产、28.7万人得到优化配置。这说明一旦体制改革方面有了突破,兼并作为资本集中的手段将迅速发展。当前,我们一定要在中央提出的“多兼并,少破产”的指导方针下,积极进行资产存量的调整和重组,促进资本的集中和优化。
4.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充分体现市场经济本质要求、全面反映社会化大生产的企业组织形式。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垄断性竞争,促进企业集团的发展。在发达国家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竞争过程中,以股份制、公司制为基本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但能增强企业的竞争意识,还能促进企业间的联合,有助于资本集中,优化资源配置。近年来我国股份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和共有制经济的迅速崛起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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