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联系与区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区别论文,形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文章在界定所有制实现形式涵义的基础上,认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具有可变性和灵活性,同一种性质的所有制,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的行业和企业,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要解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的问题,就必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微观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所有制 所有制实现形式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
一、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涵义
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社会或劳动者共同占有的一种经济制度,它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关系,其核心是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社会或劳动者集体支配、经营生产资料并对产品进行分配的具体方式。实现形式的核心是生产资料的营运效率及对剩余产品的索取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人们在生产中的一定地位和相互关系,一定的交换关系和一定的分配关系。同时,生产资料所有权又要通过生产、交换和分配等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来实现。寻找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就是要探索和建立公有生产资料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更有效的组织方式、经营方式、交换方式和分配方式。
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实现形式就是指产权的组织形式,广义的实现形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产权的组织形式,如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社区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等。2.资本经营方式,包括委托代理制、投资方式、决策机制、运作方式、盈亏责任、监督机制。3.剩余索取权,包括税务征管、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原则和办法。4.资产流动与交易方式,包括产权重组、企业兼并与破产的方式和规范。5.政府对公有资产,特别是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的方式与职能。
所有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要求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相应地进行变革。恩格斯指出:“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1 〕看不到当代生产力发展变化的趋势,否认所有制关系相应变化的客观必然性,在认识论上是形而上学的。
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具有更大的可变性和灵活性。同一种性质的所有制,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行业和企业,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作为私有制最高形式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其实现形式也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资本主义早期私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以单个资本家直接占有和经营资本为主要形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产生了尖锐矛盾。解决或缓和这一矛盾的途径有两条:一条途径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消灭私有制,实现全社会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支配;另一条途径是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变革。多数资本主义国家走了后一条道路。股份公司的出现,则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形式发展变化的产物。马克思认为,股份公司就是“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了社会的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2 〕概括地说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形式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股份公司的产权组织形式实现资本的社会化和多元化,二是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形成,使资本的所有者由原来单个资本条件下承担无限责任转变为只承担以出资多少为限的有限责任,从而降低和分散了投资者的风险;三是一部分资本所有者转化为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而另一部分职能资本家转变为经理阶层,专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使资本所有权与支配权发生分离;四是政府干预和调节剩余产品的分配,以协调和缓和不同的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关系和矛盾。
从我国经济运行方式发展变化的实践看,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文化大革命”以前,我国在实行国有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同时,还允许公私合营的混合经济的存在;从1958年到1978年的二十年里,经济管理体制的几次变动和调整,事实上也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种探索。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从放权让利开始,到实现承包经营,再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对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都是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系列变革。虽然这些改革还没有真正找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但它使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规律性的认识向前迈进了。
二、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必要性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所有制的改革取得的进展主要体现在对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方面。在指导思想上,摒弃了过去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和急于向社会主义全面所有制过渡的政策,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在实践上,鼓励各种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从而使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工业为例,在工业总产值的构成中,国有工业产值由1978年的77.6%下降到1995年的34%。集体所有制工业产值由1978年的22.4%上升到1995 年36.6%,城乡私人及其它类型的工业产值由1980年的0.48%上升到1995年的29.4%。但是,这种改革和变化,主要还是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是在国有经济之外,扶持起一个新的富有活力的非国有经济主体,而对国有经济自身的改革,则显然滞后了。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必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微观的制度基础。这种微观的制度基础的核心内容是:1.经济主体的产权关系是明晰的;2.政企分开,经济主体具有经营决策和投资的自主权;3.经济主体必须承担盈亏责任和市场竞争风险。4.企业的资产能够在产权市场上进行交易和流动。只有达到这样几条基本要求,才能解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
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由于存在以下弊端,难以实现与市场经济的兼容。这些弊端是:1.产权主体单一,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是国有独资企业,没有形成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2.具体的产权关系不明确,虽然其终极所有者是国家,但没有人格化的代表,究竟由谁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并不明确;3.对企业资产经营无人承担盈亏责任;4.在市场竞争中,劣势企业难以破产;5.对于剩余产品的分配,仍然存在着事实上的平均主义,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6.大多数国有企业仍然承担着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责。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到必须做出这样的选择的关键时期,要么下决心改变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克服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之间的矛盾,要么继续容忍传统体制的弊端,放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进程。历史的责任与现实的紧迫,决定了我们只能选择前者。
努力寻找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根本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传统体制下形成的企业运行机制,既缺乏资本的自我积聚机制,更缺乏资本集中的机制。缺乏资本积聚的机制,主要是由于企业缺乏将一部分剩余转化为资本的内在动力,其主要目标是追求工资和福利的最大化。其结果,使大多数国有企业失去自我发展的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所谓缺乏资本集中的机制,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缺乏从社会直接融资的功能,同时也缺乏通过企业兼并使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的机制,因此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和大型企业集团。在对外开放日益扩大,我国企业越来越广泛地参与国际竞争的条件下,公有制企业不仅在国内市场面临大量“三资”企业的竞争,而且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着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的竞争。我国目前虽然在许多工业产品产量方面,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还没有一家大型工业企业进入世界五百家大企业的行列。在世界上排名前500家的大型企业中, 美国和日本两国共占据了60%,我国国内最大500家工业企业的年销售额,按汇率换算后, 仅相当美、日几家大企业的年销售额,一个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最主要是靠制造业的实力支撑的。制造业的实力的形成,一是靠科学技术开发及其应用的水平,二是靠产业的规模效应。无论是科技进步,还是形成规模经济,都要靠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如果看不到当代科学技术进步的潮流和国际竞争的压力,无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仍然坐井观天,抱残守缺,将会使中国再一次丧失发展的机会。我国的经济发展,1978年以前的将近30年里,主要是奠定工业化基础,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1978年以来的近二十年,主要是消除短缺,解决了从少到多的问题;今后二十年或者更长的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任务,主要是解决从低到高、从粗放到集约的问题,必须在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特别是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生产效率上缩小与经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寻找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完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正是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有效的制度基础。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8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