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旅游空间组织:时序演变与功能区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时序论文,区划论文,区域论文,组织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伴随着区域旅游空间发展,以传统的点—轴理论解释区域旅游空间组织已有些过时,在点—轴结构基础上探讨区域旅游空间组织演变趋势十分必要。在现代区域旅游发展中,区域旅游合作的加强意味着以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产品对接为代表的一体化、网络化旅游空间组织的形成是大势所趋。因此,为顺应区域旅游发展新形势,亟待结合区域空间组织功能、旅游产品支撑功能、交通网络整合功能以及特色节点服务功能,共同构建现代空间网络化布局体系,完善区域旅游空间集聚和辐射扩散功能,以打造区域旅游发展新阶段。在区域旅游空间网络化过程中,通过对旅游区空间组织进行功能划分,可以明确区域内旅游开发的优化区域、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及禁止区域,促成合理的区域旅游空间布局。这样既能具体到单个旅游节点上,又能统筹到整体区域上。由于时序演变对应着时间,功能区划对应着空间,因此本文试图从时空两方面重构区域旅游空间组织。
一、研究回顾
区域旅游空间组织研究始终是旅游研究的重要内容,更是地理学背景下旅游研究的核心内容。[1]旅游空间组织是区域旅游发展的基本保证,国内外学者都比较注重对旅游空间组织的实证研究,欧洲、加勒比海、东南亚等地都是世界较为成功的区域旅游空间组织的研究区域。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旅游空间组织研究主要定位于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环太湖、大武汉、珠江三角洲、环洞庭湖、环黄海、川黔渝、皖南等旅游合作区域,通过实证研究分别就区域旅游的空间组织原则、基础、途径等进行了较多的探索。区域旅游发展是一种连续的组织过程,[2]因此,区域旅游空间组织成为国内外旅游开发与规划的研究重点。目前,国外学者的研究主要是区域旅游利益主体(stakeholders)之间的合作(Araujo,2002)、基于同一旅游资源的企业之间的合作(Huybers,Bennett,2003)、政府间的合作(Selin,1993)[3-4]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合作(Hui-MeiChen,2005)等。哈格特(P.Haggett)从宏观层次上把区域空间组织抽象为六个几何要素:A.运动模式,表示事物的空间移动特点;B.路径,表示事物运动沿着特定的路线;C.节点,表示运动路径的交点,诸多节点控制着整个系统;D.节点层次,表示各个节点的重要程度;E.地面,位于由节点和路径形成的框架中;F.扩散,地面的时空变化过程叫做空间扩散(P.Haggett,1977)。[5]点—轴理论为旅游地空间组织的优化提供了理论支撑,为旅游景点和旅游交通廊道空间布局提供了理论依据。点—轴理论中的点就是中心城镇或重点旅游区,轴就是它们之间的联结通道(即交通线)。就区域旅游空间组织来说,如何选择具有集聚和扩散功能的点,如何促进轴线的形成,进一步构建合理的区域旅游空间网络,可以借助点—轴理论进行实证分析(明庆忠,2006)。[6]尹贻梅等认为对区域旅游空间组织的研究,是为了对旅游地资源禀赋、地理区位、经济背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合理评价,结合其上一级和次一级旅游规划内容,科学地组织旅游线路和整个区域旅游开发的主次和先后,构建总体旅游空间结构(尹贻梅,2004)。[7]
二、时序演变
(一)时序演变过程
区域旅游空间组织,是一定区域内旅游空间要素之间关系的表现形式,是旅游区内部不同区域之间的空间相互作用。其研究一般侧重于区域内不同旅游目的地之间、旅游目的地与枢纽集散地之间的空间关系。区域旅游空间组织的研究有利于把握旅游要素的空间流动规律,确定旅游开发的节点和关键地带,以便更好地制定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在区域旅游发展过程中,旅游空间组织要素分别经历点状极化、轴状一体化、圈状一体化、空间网络化等四级时空演变过程(见图1)。按照“打破行政区界、资源整合开发、综合效益最大”的空间发展思路,分期进行点状开发、轴线开发、圈层开发、一体化网络开发,即近期点状极核化、中期轴线伸展化、远期空间网络化,使整个区域旅游开发最终形成“一个极核,几条景观轴,几扇发展翼,N个节点,多维立体网”的空间组织格局。
1.早期:点状极化
区域旅游发展总是从不平衡到动态平衡,在约束条件下,集中资源优先培育增长极点。在区域旅游空间组织演变初期,宜运用核心—边缘理论与增长极理论,充分发挥区域旅游比较优势,培育区域旅游增长极(各级旅游集散中心与旅游目的地),提升旅游地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吸引力,选择具有主导市场和拉动人气的资源项目,优先集中人力,加大资金投入,集聚旅游要素,加强旅游集散核心、旅游重点开发区(带)的旅游功能建设,全面提升旅游空间组织功能。
2.中期:轴向一体化
随着增长极不断发展壮大,高等级极核会优先获得发展机会,旅游功能集散作用不断加强,节点间的旅游联系日趋紧密,一体化趋向日益明显,高等级节点间不断融合成带,成为区域旅游发展的集散扩展轴。因此,当旅游增长极的集散作用日益加大的时候,应当运用轴线发展战略,发挥增长极间的互动整合效应,扩大旅游发展轴对重点旅游区域的带动与关联效应。在区域旅游空间拓展上,有意选择交通线作为区域旅游开发纽带和客流通路,以此为生长轴进行旅游开发。
3.远期:圈状一体化、空间网络化
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互惠互利、分工协作、联动发展为原则,以旅游中心城市、特色旅游城市为依托,以水陆旅游交通网络和支线航空旅游网络为通道,通过点—轴—圈、轴—辐(hub and spoke)网络结构,实现产品与产品、产品与市场的网络化协作,以形成点依线生,线随圈动的立体化区域旅游网络体系。
图1 区域旅游空间组织时序演变
(二)时空发展阶段
在上述时空演变过程中,对应着区域旅游发展的差异化竞争、一体化协作和网络化开发不同发展阶段(见图2)。
1.差异化竞争阶段
此阶段,区域旅游空间组织呈现点状极化表现形式,区域内各旅游极点凭借有别于周边地区资源特质的优势资源核心价值,各自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孤立的星状发展格局,体现出差异化竞争态势。这一阶段需权衡各极点的特色和比较优势,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日后的恶性竞争。在形象设计、主题提炼、产品定位等方面尽量体现差异化定位、错位竞争。
2.一体化协作阶段
无论是哪一种旅游合作模式必然要落实到空间,呈现出一定的空间组织形态。对不同的旅游合作模式的空间组织形式的探讨一直是旅游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基于空间构成要素(点—线—面),旅游合作的空间组织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圈、旅游带及旅游协作区等方面[8]。
旅游业发展步入区域竞合的新阶段后,需要一体化协作来充分发挥整体效应,更大范围内重组优化旅游空间组织来降低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提高区域旅游竞争力。凭借一体化服务标准和协作管理体制,突破行政区划的阻碍,实现整体范围内旅游资源、产业要素和旅游服务的优化配置和区域协作共赢。通过建立协商互动、信息互通和市场互惠等机制,研究旅游合作方向和形式,打通信息沟通渠道,以共同举办旅游节庆活动、共同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共同设计开发独具地域特色的旅游产品等形式,对内打破市场障碍,互送客源;对外进行联合营销,打造整体旅游形象。形成体系健全、制度规范、机制有效、运转协调的协作体系,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
3.网络化开发阶段
此阶段要借助现代交通、通讯和网络等各种服务设施通道,连接各旅游景点和旅游区等节点,并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使区域旅游业构成一个纵横交织、竞合关系紧密的空间组织网络,即形成包括交通和通讯等区域旅游发展保障网络系统、旅游企业网络协作系统、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景点等产业网络以及旅游市场协作网络等。各分支网络共同构成区域内旅游业互补、协作和竞争的大旅游产业体系。通过互补效应、共生效应和整体效应实现旅游空间组织效率最大化。
图2 区域旅游空间组织发展阶段
三、功能区划
旅游要素空间组织是一个区域旅游系统发展的基本保证。地域空间组织是基础,旅游产品空间组织是核心,交通网络和节点空间组织既受到前两者的制约,又对它们起到提升和粘合作用。它们相互交织,共同作用,是旅游区一体化发展的保障。旅游区内各级各类中心城镇可以起到旅游空间节点或支撑点的作用,它们既是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也是旅游企业和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集中地、交通转换节点、旅游流的集散地和旅游活动的依托基地,为旅游区的形成提供技术、资金、培训、宣传、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9]旅游功能区划在很大程度上是旅游空间组织优化整合的结果。
旅游功能区划是按照一定原则在特定旅游地域中,依据不同旅游空间组织分布状况,围绕旅游功能进行单元实体的划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客观了解旅游区的空间组织特征,确立自身优势和劣势,以期扬长避短,确定旅游开发方向和措施,进而制订中长期的区域旅游发展战略,为推动旅游开发、资源保护及区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区域旅游功能区划是对区域旅游空间组织主体功能的划分,通过对旅游区空间组织进行功能划分,可以明确区域内旅游开发的优化区域、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及禁止区域,为区域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奠定基础。功能区划视角下的区域旅游规划将按区域所承载的功能加以设计、策划,而不局限于行政区划。因此,旅游功能区划是突破行政区划的旅游空间组织表现形式。旅游功能区划立足于特定区域空间,通过对该区域进行不同旅游功能分析与区划,指出区划单元的空间组织在旅游发展上的机会和限制,确定合理的旅游环境承载力和区域旅游发展空间功能定位。
(一)优化开发区
优化开发区是指在区域旅游发展中具有资源或市场比较优势,适宜程度较大、开发水平较高的近中期优先开发区域,主要包括资源具有较强市场吸引力、产品开发规模较大、产品相对较成熟、拥有良好的旅游发展条件、资源环境相对脆弱、旅游产业与资源环境存在一定矛盾的地区。
对于优化开发区,“开发”主要是指通过旅游产业结构升级,优化旅游资源配置,提高和增进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实现区域集约化与节约式发展。
(二)重点开发区
重点开发区是指在区域旅游业发展中具有潜在优势,旅游发展潜力较大的近中期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包括资源相对密集、市场吸引力强、开发潜力大,但未实现大规模开发的旅游资源密集区。重点开发区发展重点不在于产业结构升级,而在于如何提供更多旅游从业机会,增加旅游资本积累。重点开发区发展的重点也不在于如何缓解资源环境压力,而在于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旅游容量,接纳限制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的转出人口,扩大与旅游业相关的就业规模。
(三)限制开发区
限制开发区是指不适宜大规模旅游开发、发展潜力不大的地区,包括资源相对匮乏、市场吸引力相对较小、产品开发难度较大的地区。限制开发区仅限于开展与区域旅游资源和环境条件相匹配的限定性旅游经济活动以及生态保护与修复等。
(四)禁止开发区
禁止开发区是指不适宜旅游开发、受政策规划限制的区域。这些区域通常是环境敏感指数高的地区或者是生态及其脆弱、亟待保护的地区,如国家耕地保护区、生态湿地保护区、泄洪分洪区、文物遗迹保护区等特殊地区。
四、结语
区域旅游空间组织的最终研究目的是获取区域旅游资源的最优配置。旅游产品功能定位建立在资源调查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区域旅游资源类型、组合、分布,寻找当地旅游资源的最佳卖点,充分发挥区域资源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以实现旅游资源最优配置。由于区域旅游资源具有较强的衍生性和复合性,如生态旅游、观光游览、文化体验等功能在空间上不具有绝对的排他性,因此区划时要强调不同功能的空间叠加或复合,在空间布局、功能选择等方面,根据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需求,合理确定某一区划单元的主辅功能及其开发时序。在利用旅游空间组织完善旅游功能区划时,要强调区域统筹协调。功能区划应服从地域整体利益,以大旅游大产业为基点,以宏观利益为目标,着眼于全局,统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