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严松的评价史料_严嵩论文

论严松的评价史料_严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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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朝在明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严嵩在嘉靖朝长期身居要职,尤其是入阁后20余年中,任首辅之职达15年之久,任相时间之长,君臣之相得,权势之显赫,影响之大,嘉靖朝仅此一人。可以说,严嵩是嘉靖朝非常重要的一位历史人物。深入研究嘉靖朝历史,必须加强对严嵩的研究。由于所采用的史料不同,对同一史料的认识不同,方法不同,在结论上也就难免出现歧异。对此,我们愿意谈点粗浅看法。

1.关于《世宗实录》的评价。

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吴晗先生在《记明实录》[①]一文中,对《世宗实录》已经作了很详细的评价,我们没有新意见,只是想把吴先生引用过的前人论述再重复一下。一是沈德符说:“世穆两朝实录皆江陵故相笔也,於诸兄中最称严核”[②]。二是隆庆初进士王家屏参与修《世宗实录》,“高拱史捷前为操江都御史,以官帑遗赵文华家,家屏直书之。时高拱柄国,嘱稍讳,家屏执不可”[③]。三是天启朝御史周宗建上《请修实录疏》说:“臣考世庙实录成于万历初年,其时参核颇详,所载事宜,斑斑俱在”[④]。四是清徐乾学在修《明史》时所上《修史条议》中对《明实录》的看法,徐乾学认为:“其叙事精明而详略适中者,嘉靖一朝而已”[⑤]。严肃、慎重这一点,我们从张溶在《世宗实录·进实录表》中也可以窥见一二,他说,“按诸司之掌故,网罗旧闻,探内府之秘藏,铺张盛美。事务阙疑而核实,词皆举要面删烦,至大经大法之所存,则特书屡书而不一,参互考订,三易稿而成编,润色讨论,十逾年而峻”。材料收集是广泛的,周详的,核实考订也是认真不苟的。

吴晗先生从总体上评价《世宗实录》,也并不是否认在个别地方存在问题,正象人们早已提到的,何良俊就说:“隆庆初政,独纂修《实录》一节,殊为草略,恐后日不能无遗憾也”[⑥]。董其昌也说:“史之所重者笔削耳。善人劝焉,恶人惧焉,所系匪细故也。每朝纂录,于三品以上大臣皆有小传,寥寥数行,衮钺斯在。如世庙实录,于郭希颜、胡宗宪、唐顺之等多有贬词,未协舆论。夫正史所书不公,则私史之所论益杂,何以起信万世哉”[⑦]!《世宗实录》由张居正所评定,时而也夹杂个人恩怨与好恶,“盖张永嘉(孚敬)、桂安仁(萼)、高新郑(拱)之专愎,皆其所师法。每于世庙录中褒誉张、桂,甚至若新郑虽其所逐,而在先朝时二人同心,翦除前辈同列,又加协力,交如弟兄,以故去取若此”[⑧]。在《世宗实录》修纂过程中,张居正“去取若此”,显然是动了手脚。那么,徐阶在修纂过程中,是否也动了手脚呢?

2.徐阶与《世宗实录》。

在《世宗实录》纂修过程中,徐阶到底起了多大作用?在严嵩问题上,他是否纂改了《实录》?由于徐阶与严嵩的特殊关系,这个问题在评价严嵩时自然要提出来。我们同意这样一种看法,在评价严嵩问题上,《实录》是可信的,徐阶在任《世宗实录》总裁官期间,不可能有机会纂改《实录》。《世宗实录》虽然也存在不少问题,也应该是评价严嵩的重要的依据性资料。

大家知道,修撰《世宗实录》是从穆宗隆庆元年开始的,直到神宗万历五年八月,历时十年,其间主要过程大体如下:

隆庆元年三月,穆宗下诏礼部,“遵祖宗故事,通行中外,采辑事实,送翰林院纂修《实录》”[⑨]。当时监修官是成国公朱希忠,总裁官是以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徐阶为首的内阁大学士,其中有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李春芳、郭朴、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高拱、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陈以勤、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张居正等。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高仪、詹事府掌府事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赵贞吉、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林树声,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掌院事潘晟、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殷士儋等为副总裁官,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姜金和等为纂修官[⑩]。当时只是下诏纂修《实录》,并任命监修、总裁、副总裁和纂修等官,并没有开始动手纂修工作,可以说,这是搭班子阶段。

隆庆元年五月丙寅,“礼部奏纂修《世宗实录》事绩令各省提学官采辑编汇齐送史馆,免差官采访。从之”。其实,这时才为纂修《实录》令各省提学官采辑事迹,编汇齐送史馆,并规定了“免差官采访”,得到了穆宗批准。本月丁丑,大学士高拱罢归。按照累朝旧例,同年五月底(癸未),“以纂修《实录》,赐监修、总裁、纂修等官宴于礼部”[11]。这次宴请,是纂修《实录》的最后动员,也可以说这是最后的准备阶段。监修官已改派英国公张溶,而在此前,因高拱罢归,总裁阁臣已是五人。

六月甲申,正式开馆修《实录》。同年九月甲戍,大学士郭朴罢归。隆庆二年七月丙寅,大学士徐阶致仕。从元年六月《实录》开馆纂修到二年七月,徐阶任总裁官也就一年零一个月。其间,一是开馆后仍处于初创阶段,二是徐、高矛盾斗争激烈,“阶虽为首辅,而拱自以帝旧臣数与之抗,(郭)朴复助之,阶渐不能堪”[12]。三是隆庆初始,平反冤案,百废待兴,徐阶在繁重的阁务面前不可能有更多精力去关心《实录》,在当时情况下,他不可能在纂修《实录》方面有什么作为。四是隆庆六年九月,新任首辅张居正在上《纂修事宜疏》中说,“今查(世宗实录纂修)各馆草稿俱已纂定,但未经修饰。”这就更清楚地说明,直到隆庆六年九月,《世宗实录》尚处在草稿阶段,徐阶及其后任的李春芳、高拱都未进行“修饰”、“删润”。尚未经过总裁官“修饰”、“删润”,徐阶怎么纂改?正因为如此,在张溶进《实录》表中,所录修纂官都没有把徐阶等人列入进内,这也能说明徐阶对《世宗实录》的影响和作用是何等之小。况且,《实录》中开始记录严嵩劣迹的,至少在160卷以后,成为史家证明严嵩奸相的材料,也基本上在《实录》后半部分,徐阶也无法影响如此深远,可以说是鞭长莫及。没有等到让总裁官删改、润色,徐阶已经下台了。隆庆三年冬,“帝召拱以大学士兼掌吏部事。拱乃尽反阶所为,为先朝得罪诸臣以遗诏录用赠恤者,一切报罢”[13]。这其中也说明这样一个事实,高拱虽然“尽反徐阶所为”,却唯独没有为严嵩平反。可见严嵩之事,也确实无反可平。两人在严嵩问题上,可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

徐阶在《世宗实录》中到底做了哪些手段,是怎么做的手脚,似乎都没有拿出具体的证据。夏燮在《明通鉴》记载严世蕃伏诛本末考异中说:“《实录》所载,则不涉徐阶一字,但言‘狱词奏上,上曰:此逆情非常。尔等皆不研究,只以林润疏说一过,何以示天下后世!于是刑部黄光升等勘实其交通倭奴,潜谋叛,遂请亟正典刑’云云。此可以见徐阶之作用矣。”并将刑部原奏及奏旨本末,附识于后[14]。在这里,所谓的“徐阶作用”,是指徐阶参与和策划了刑部对严世蕃案定性过程,在《世宗实录》中却只字未提,由“此可以见徐阶之作用。”我们认为,“潜谋叛逆”一类词,是欲加之罪,前人多已指出。严世蕃很快伏诛,是徐阶的阴谋得逞,史书上的记载虽然富有戏剧性,也有可能是事实,但这并不能说明对《世宗实录》会产生什么影响,二者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实录》中不载这件事,未必就是徐阶本人的作用,更不影响对严嵩本人的评价。在这个问题上,谈迁的认识很中肯。他说:“严氏始以醇谨进,心本狡媚,盗弄国柄,世蕃济恶,黩虐布于天下。迨奉谴责,犹不自戢,华亭巧中,遂授其首。嗟乎,三尺法至平也,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苛论,自置相以来,未之闻矣。或曰:‘王曾计除丁谓,华亭虽任术,庸何伤’”[15]。朱国桢也说:“华亭作用,善承天意,至今令人心快也。”[16]

徐阶致仕后,李春芳任首辅。李春芳这个人是“政在徐阶则媚徐,政在高拱则让高,”“晚扼于高拱不得舒”。因此,“时李春芳虽为首辅,而政自高拱出”。[17]隆庆五年五月,李春芳致仕,高拱为首辅,翌年六月,高拱再次罢归。由此也可见,徐阶致仕后直到高拱再次罢相,由于最高领导层不稳,《世宗实录》的修纂也不会有多大进展。而在高拱二次罢相前一个月,穆宗死了,神宗继位。从此,《世宗实录》的修纂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3.张居正与《世宗实录》

隆庆六年九月,新首辅张居正上《纂修事宜疏》。实际上,这是对此前《世宗实录》修纂情况进行总结,对此后的工作进行了重新布署。对《世宗实录》进展缓慢问题,张居正认为:“查得隆庆元年六月初一日开始纂修《世宗肃皇帝实录》,经今六年,尚未脱稿。”“任总裁者恐催督之致怨,一向因循;司纂修者以人众而相捱,竟成废阁。”“精神不专,职守靡定,未免顾此失彼,倏作忽辍,是以岁月徒悠而绩效鲜者也”。由此,张居正说:“今两朝(嘉靖、隆庆)并纂,二馆齐开。若不分定专任,严立限程,则因循推捱,其弊愈甚。臣等看得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诸大绶、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王希烈原系《世宗肃皇帝实录》副总裁官。今查各馆草稿俱已纂定,但未经修饰。二臣虽任部堂,止是佐理,尚有余功。及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申时行、右春坊右谕德掌南京翰林院事今行取王锡爵,职任宫坊,事务尤简,皆可以专心著作之事。”规定诸大绶、王希烈专管纂修《世宗肃皇帝实录》,申时行、王锡爵专管纂修《穆宗庄皇帝实录》。他们四人任务和责任明确,每日俱在史馆供事,“每月各馆纂修官务要编成一年之事,送副总裁看详,月终副总裁务要致完一年之事,送臣等删润。每年五月间,臣等即将纂完稿本进呈一次,十月间又进呈一次。大约一月之终,可完一年之事,一季之终,可完三年之事,从此渐次累积,然后成功可期”。由于世宗在位45年之久,“事迹浩繁,编纂之工,卒难就绪”。相反,穆宗临御6年,事迹昭然,“皆诸臣耳目之所睹记,无烦搜集,不假阙疑,但能依限加功,自可刻日竣事。”因此,张居正请求“俟《穆宗庄皇帝实录》纂成之日,容臣等先次进呈,却会两馆各官,并力俱纂《世宗肃皇帝实录》,则两朝大典可以次第告成矣”。[18]这个奏疏,一是进一步证明在徐阶致仕前《世宗实录》纂修缓慢,还是停留在草创时期,徐阶还不具备纂改的起码条件,无法发挥总裁官的删润作用。二是说明张居正在《世宗实录》纂修和定稿过程中确实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诸多总裁官中,只有他参加了《世宗实录》纂修的全过程,前引说《世宗实录》最后由他评定是有充分根据的。

那么,张居正会不会在《世宗实录》中丑化严嵩?此点,张显清先生在《严嵩传》中说:“张居正对严嵩弊政虽多有鞭挞,但对其穷老寄食以死的结局似有同情,因此曾嘱分宜知县安葬其朽骨。看来,他还不至于借修《实录》给严嵩‘抹墨’的。恰恰相反,正是《世宗实录》的编修者在叙述严世蕃定罪经过之后,加了一段按语,指出严世蕃应以‘奸党’定罪,而不应以‘谋逆’、‘谋叛’定罪。因此,《实录》关于严嵩父子的记载是可信的”[19]。再说,张居正与严嵩的关系也还可以,“严嵩为首铺,忌阶,善阶者皆避匿,居正自如,嵩亦器居正。迁右中允,领国子司业事”。[20]由此也可见二人之间没有个人恩怨。张居正是一位很有政治主见的人,我们可以从隆庆初年徐阶与高拱之争中印证这一点,张居正并没有因自己得到老师器重而改变对高拱的态度。那么,在他当国之后,更无须在《实录》中丑化严嵩以讨好老师。另据朱国桢记载,“嵩死僧舍,众买棺殓之,葬于官道旁。已亥(万历二十七年),余使事过之,下车一折,地不及半亩,土堆,无树木,后有石刻,仅尺许,记其官与号,凡二行八字,叹息而已。”[21]此时此景,虽说有些凄凉冷漠,不免令人叹息,却也很正常。有石刻,记其官与号,还算是死得其所。如果说:“万历初,江陵柄国,下教属分宜令葬焉”[22]确有其事,说明张居正在对待严嵩问题上是通情达理的,那么,在修纂《实录》时更没有必要丑化严嵩。

4.《明史·严嵩传》与王世贞撰《严嵩传》

众所周知,刊行于乾隆四年的《明史》,其绝大部分是在王鸿绪《明史稿》的基础上增减修订而成,而王氏《明史稿》又是出自万斯同之手,由万氏主撰。万氏是清初史学大家,“尝语方望溪(苞)云:‘吾少馆于某氏,其家有列朝《实录》,默识暗诵,无一言之遗。长游四方,求遗书,问往事,网罗参伍,而以《实录》为指归。凡《实录》未详者,以他书证之,他书之诬且滥者,以《实录》裁之’”[23]。主张写史“事信而言文。”他以布衣身分参加修撰《明史》,本身就说明万氏熟谙明代掌故,对明代历史有一定的权威性。由此也可以说,包括“严嵩传”在内的《明史》,还是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称得上是一部信史。当然,这样说,不等于否认《明史》“严嵩传”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把严嵩列入奸臣传,似乎好事在他的身上越少越好,应该记载的也不记载了,存在先入为主的嫌疑。例如,嘉靖二十九年,河南巡抚胡缵宗受原阳武知县王联的诬陷而罗织成大辟,一百一十人受株连,“是时,上意不测,大学士严嵩为之申释,圣怒少解”[24]。严嵩对制平狱可嘉,《明史·刘讱传》简略地提一句,《明史·佞幸·陶仲文传》只字不提严嵩对制平狱,更为不妥的是,《明史·严嵩传》也未提及此事。再比如,唐顺之是一位事功兼学者型的官僚,有社会责任感和作为,先后由赵文华、胡宗宪疏荐,官至佥都御史,淮扬巡抚。《明史·唐顺之传》说,“唐顺之生平苦节自励,辍扉为床,不饰裀褥。又闻良知说于王畿,闭户兀坐,匝月忘寝,多所自得。晚由文华荐,商出处于罗洪先。洪先曰:‘向已隶名仕籍,此身非我有,安得俟处士’。顺之遂出,然闻望颇由此损”。《列朝诗集小传》说:唐顺之“晚而受知分宜(严嵩),戮力行间,身当倭寇,转战淮海,受事未几,遂以身殉,可谓志士者也”[25]。关于此,《世宗实录》则说:“晚乃由赵文华进,得交严氏父子,觊因以取功名。起家不二年,开府淮、扬,然竟靡所建立以卒。顺之本文士,使获用其所长,直石渠金马之地,其著作润色必有可观者。乃以边才自诡,既假以致身,遂不自量,忘其为非有,欲以武功自见,尽暴其短,为天下笑云”[26]。这里很明显是带有一种偏见,在这一点上,《实录》确实还不如《明史》,《明史》还比较如实地记载了唐顺之的作为。但《明史·唐顺之传》只字不提“受知分宜”这件事,说明《明史》可能存在因人废事问题,但这不妨碍从总体上对严嵩本人的评价,更不影响《明史》作为一部研究严嵩问题的可依据的基本史料的价值。

《明史·严嵩传》与王世贞的《严嵩传》基本史实差不多,只是王氏在《严嵩传》中擅长描写和分析,增添了传主的许多色彩。后者是前者所根据的底本,还是有可能的。但王氏作为嘉、万年间的“千秋轶材”[27],认为“作史者一字之褒、片言之贬,不取一时,而取万世。非作史者之权与势能取万世也,盖是非之公在万世”[28]。其写史能够坚持“考核该博,因有自来”[29],还是可信的,这我们从王氏《严嵩传》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对于嘉靖二十九年严嵩对制平狱这件事,王世贞是秉笔直书的,“颇为救解,得释”。对于唐顺之与严氏的关系,王世贞也没有像《明史》严嵩传那样采取回避态度,而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嵩故以警敏得上意,亦善自卑屈。至士大夫入谒,人人慰劳,务其欢心,间标故所记忆,以示聪明,晚节知天下之怨之间(?),舍旧隙而收录知名士,若故编修唐顺之、中允赵贞吉等,皆以沦落为感,不自觉入其彀,至显庸,因而有称之者。然其阴贼发于心,而动于机械不自觉也。”这种分析,对于像严嵩这类政治人物,未尝不符合实际情况。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王氏《严嵩传》与《明史·严嵩传》一样,都不失为一部研究严嵩问题的基本史料。

5.本朝史学家对严嵩的记载。

严嵩所处的时代,是一个错综复杂、权力之争、门户之争异常激烈的时代。如果我们将官场上的角逐和偏见甚至包括那些在严嵩评价问题上有利害冲突的当事人排除,姑且不论,那么,从嘉靖以来比较著名的史家对严嵩的评价也大多都不利,像李诩、焦竑、李贽、沈德符、郑晓、朱国桢、谢肇淛、谈迁等,他们或为严嵩说些好话,或对徐阶某些作法提出批评,或对严嵩并未做出“奸佞”的结论,但似乎也都对严嵩提出非议。例如:朱国桢在许多方面似乎对严嵩表示同情、惋惜,对徐阶也多有贬损,但是在对二人总的评价上,还是迥然不同。他曾经把严嵩和武宗时期的焦芳相提并论:“王怙云中丞集有祀焦少师乡贤文。焦,泌阳人。刘六、刘七入泌阳,焦遁去,跪其衣冠斩之,曰:‘吾为百姓泄此愤’。过钧州,以马少师家在城,去之。二人之贤不肖,草贼尚自分明。焦之入祀,必居乡果有善状,人不能忘耳。分宜之恶,谭者以为古今罕俪,乃江右人尚有余思,袁人尤甚。余过袁,问而亲得之,可见舆论乡评,亦自有不同处。二公不作少师,其令终何疑。”[30]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内阁·居官居乡不同》条中,亦有相似之记载,他说:“严分宜作相,受世大诟,而为德于乡甚厚。其夫人欧阳氏,尤好施予,至今袁人犹诵说之。”沈氏同样记载了焦芳,记载了刘六刘七起义军“为天下诛此贼”的事情。“其见恶如此。乃近日中州(将焦)举入乡贤,王岵云方伯为文祭之。盖以泌阳邑人至今犹思之也。可见居官居乡,自是两截事。”从这些史料来看,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大概更应该重视时人的社会舆论,而不是乡评。与严嵩同时代的李栩,性格鲠直,早年历举不第,晚年淡泊功名,他认为:“严嵩沾沾小技,以顺为正,内固主宠,而外笼天下之利,即不有孽子,宁毋败也”[31];嘉、万时期的陆树声,当时也是一个自重名节、不阿附权贵的人物,《明史》本传说他“端介恰雅,倏然物表,难进易退”,没有什么权利欲。他对严嵩的评价,似乎能代表当时普通人的看法,他说:“分宜机肠满腹,急则嫁祸于人。观其挤贵溪(夏言)于死地,其智计诡矣。卒之子陷大戮,籍录其产,身不能庇一椽。故曰:‘张机者陷于机,设险者死于险’[32]。再比如钱谦益的评价,既有对严嵩肯定之处,又有否定之处,综合看,还是认为他“凭藉主眷,骄子用事,诛夷忠良,颓败纲纪,遂为近代权奸之首,至今儿童妇人,皆能指其姓名,戟手唾骂,万眉山(安)以后所仅见也。”[33]前面所引何良俊认为“隆庆初政,独纂修《实录》一节,殊为草略”,也主要是指纂修《世宗实录》“不差纂修官,亦不聘问郡中文学掌故,但发提学御史,御史行郡县……此是朝廷大典章,便差一纂修官所费几何?乃靳惜小费,而使世宗四十五年大政令与夫郡县官师人物,地方大事,不知写作什么模样也”[34]

6.其他

在对历史人物研究中,谱谍铭状一类的史料,是很有价值的珍贵史料,这一点,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早已有很好的述评,也可以说,重视谱谍铭状的史料价值,是我国史学研究中的一个传统。即使是出自严嵩的手笔,也值得充分重视。清末李慈铭说:“阅《严介溪文集》,其中碑志诸作虽平弱,然颇简洁,无芜冗之病。吾乡若陶庄敏公谐、孙忠烈公夫人杨氏墓碑,皆其所作。当时固以元老大手笔为荣,今日几同佛头着粪,可为忾叹!观其自撰先茔诸碑,历叙孤寒之迹,时已为少师,世蕃亦为太常少卿,请假修墓,而词气抑然,自称不肖无以副先德,亦似非丧心昧良者。使不及败而早死,复无奸子,亦足安其邱垄。所谓名德不昌,乃复有期颐之寿也。”[35]我们从严嵩自撰其先茔诸碑,可以看出他的家世,也可见严嵩没有忘记先人之“孤寒”。朱国桢在《皇明大事记·严嵩》中也有一段性质相类似的记载。他说:“嵩妻欧阳氏甚贤,治家有法,驭世蕃尤严,嵩亦相敬如宾,旁无姬侍。比权势愈盛,谓嵩曰:‘不记钤山堂十二年清寂耶?一介书生得此已过,过而不挹必倾。’嵩甚愧之,世蕃亦畏惮。”严嵩感到惭愧,也可说“似非丧心昧良者”。但是,除此之外,这二条史料还能说明什么呢?谱谍铭状一类史料很有学术参考价值,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也应该注意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何良俊说:“我朝名臣即言行录所载诸公,大率皆是矣。但其所载皆用墓志碑文以及饯赠序记之语,以之编入。此等皆粉饰虚美之词,且多是套子说话。以之入于史传后人,其肯信之乎”[36]?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内阁·谀墓》中也认为:“从来志状之属,尽出其家子孙所创草稿,立言者随而润色之,不免过情之誉。”正因为家乘之类有如此缺陷,唐代李翱曾经提出“作行状者,只宜直载事实”,而少评语,否则,“安足信也”。李贽认为,李翱的主张,“此千载不刊之言也”[37]。正如大家经常说的,王世贞在《弇山堂别集·史乘考误一》中对国史(正史)、野史和家史三者的比较和认识有过很中肯地论述,他在总结三者的优缺点之后认为,“虽然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谀而善溢真,其替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吾于三者,豹管耳”。在对待严嵩评价中的一些史料问题上,大概也应该采取这种态度。

注释:

①见吴晗《读史札记》,三联1979年版。

②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实录纪事”,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③《明史》卷217,“王家屏”。

④见《读史札记》第215页。

⑤徐乾学《明史例案》卷二,见《读史札记》第217页。

⑥ [34]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摘抄》“经”,见《纪录汇编》卷174。

⑦谈迁《国榷》卷70,万历五年八月,中华书局,1988年版。

⑧《野获编》卷1,“权臣述史”。

⑨ ⑩《穆宗实录》卷6,隆庆元年三月甲申条。

[11]同上,卷8,隆庆元年五月癸未条。

[12] [13]《明史》卷213,“高拱”。

[14]《国榷》卷67,穆宗隆庆五年五月戊寅年。

[15]《国榷》卷64,世宗嘉靖四十四年三月己未。

[16] [21]朱国桢《皇明大事记》卷36,“严嵩”。

[17]《明通鉴》卷65,穆宗隆庆四年八月庚戌年。

[18]《张太岳文集》卷37,《纂修事宜疏》,参见《国榷》卷68,穆宗隆庆六年九月乙巳条。

[19]张显清《严嵩传》,第363页。黄山书社1992年版。

[20]《明史》卷213,张居正。

[22] [33]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严少师嵩”。

[23]阮葵生《茶余客话》卷10。

[24]朱国桢《皇明大事记》卷32,“王联”。

[25]《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上“唐佥都顺之”。

[26]《明世宗实录》卷483,嘉靖三十九年四月丙申条。

[27]王世贞《弇山堂别集》陈文烛序。

[28]《纲鉴会纂序》。转自《弇山堂别集》点校说明。

[29]谢肇淛《五杂俎》卷13,“事部一”。

[30]朱国桢《涌幢小品》卷9,“焦严终始”。

[31]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8。

[32]见《国榷》卷64,世宗嘉靖44年3月辛酉。

[35]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八《文学》“严介豁文集”条。

[36]见《纪录汇编》《四友斋丛说摘抄》六。

[37]见李贽《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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