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183;帕品纽论认知理性的进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卫论文,认知论文,理性论文,帕品纽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934(2015)10-0008-05 从进化的观点看,人与其他动物没有本体论上的差别,但我们又倾向于相信“人是理性的动物”。它与道德属性一并构成“人禽之辨”的判别性标志。那么,理性是进化的产物吗?如果是,怎样解释理性竟然成了人之为人的关键构成?理性有超越性的维度吗?这些都是自然主义者不可不察的议题。在哲学界里,从进化论的角度直解这一问题的,似乎只有帕品纽(David Papineau)发表的两篇论文。本文目标因此有两个:一是引介帕品纽的这项工作,二是把它放在更广泛的心灵架构中考察,以求辨明这项工作的成败得失。在此之前,有必要澄清一些关键概念并分析这项研究的可行性。 一、理性的评估问题 不可否认,“理性”(reason)是一个家族相似的语词,它与“合理性”(rationality)、“道”/“理”(logos)、“说理”(dianoesis)等概念盘根错节。[1]抛开庞杂的微隐之意不说,一个基本共识认为,理性由一套智识能力构成,它包括形成信念、作出推理、给出判断以及根据原则或规范实施行动等。最后一项属于实践理性。为收敛议题,本文讨论仅限于理论理性。毕竟,人之所以超越其他动物,正是由于人在处理种种问题时,能以符合逻辑和概率演算的思维方式,形成精确的信念。可以说,理论理性是人类文明之基。 不过,这种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自信,近些年遭到心理学、博弈论、决策论等科学发现的挑战。不少实验数据暗示,多数人在多数时候都是非理性的,我们具有违背演绎推理(华生选择任务)和概率推理(合取谬误、基础概率谬误)的顽固倾向。为了消除这些矛盾,进化心理学强调,人类在一般情况下采纳的推理规则,是自然选择所赋予的“快速省力的便捷策略”(fast-and-frugal heuristics),在自然场景中面对熟悉的生存适应问题时,这种推理策略通常能提供有效的解题捷径,一旦进入人为设置的实验室,硬着头皮解答抽象的逻辑推理题时,“便捷策略”就容易产生“认知偏差”。[2]54前一个场景符合人类真实的进化环境,后一个场景只在工业文明出现后才有。这种利用心智中的“适应工具箱”作出便捷策略的推理方式,心理学家盖仁泽(Gerd Gigerenzer)称为“生态合理性”(ecological rationality)。[3]这个概念表面上弥合了古典理性观与当代心理学发现的鸿沟,但生态合理性充其量只是“宽泛的理论理性”,关键是人类仍然具备按逻辑规则得出精准信念的“认知理性”能力,这是一个既定的事实,而非在实验室中表现如何的问题,否则你怎么解释人类竟能实现登陆月球的壮举?[2]49-50 那么帕品纽所说的“认知理性”是什么呢?他的答案直接明了:“我们应当把理论理性等同于可靠地求真这种思维方式,也就是把理论理性当作一个可靠主义的观念。”[2]48此处核心概念是“可靠地求真”,理性的评估问题因此转换成一个可靠主义进路的知识论问题。可靠主义认为,所谓知识就是以某种可靠的方式或过程产生真信念。当然,现在不是捍卫可靠主义的时候,“在知识论中,是否存在着削弱可靠主义方案的其他反驳不在当前的考虑范围”。[2]47关键是要解释:为什么理论理性等同于可靠地求真?换言之,为什么要把“真”这个属性指派给理论理性?并且为什么要选取可靠主义这条知识论进路? 从人类学的角度讲,很难想象人们的日常言行总是以求真为首要目标。不过上文已经在“宽泛的理论理性”与“认知理性”之间作了区分,日常的人类学观察总结出的是前者,但不能因此否认后者的实在性。诚然,自然选择赋予我们的认知模式,会在认知的资源节俭性、快速性、重要性和精确性之间作出全方位权衡。帕品纽并没有断言形成信念的首要结果是求真,然而哪怕认知理性在作为“最优组合”的宽泛的理论理性中算不上最重要的构成,它也是客观存在的必要组分。[2]49-50帕品纽还强调,“真”语义上可以独立于“理性”,把“认知理性”还原为“可靠地求真”是可行的。[2]47-48 对于第二个疑问,也许有人会说,可靠主义是自然化知识论的流行进路,采纳该方案符合了帕品纽的自然主义倾向。然而这个说法没有提供多少实质信息,我们不妨简单看看可靠主义的独到之处。大家都承认,某个人S知道命题P,仅当S相信命题P是真的。当代知识论焦点就是如何处理“知识”与“真”之间的关联。可靠主义大致主张,命题P之所以作为知识,涉及目标命题P的真(truth of P)以外的促真因素(truth-promoting factors)。换言之,这意味着一个命题或信念的规范性地位,最终要靠一些能被经验加以观察的事实来担保。这些事实在今天可由脑神经科学和进化论来提供,这就与帕品纽试图从进化论的角度解释理论理性的研究目标相契合了。至此我们已经回答了理性的评估问题,接下来需要处理解释问题:人类的认知理性——或严格地说,以可靠的方式产生真信念的能力——是怎样进化出来的? 二、理性何以可能? 人类思维展现出的精准灵活性,不仅可以使我们猎鹿驱虎、娶妻生子,还能从事哲学或科学研究,这让人直觉上相信,认知理性有着超越性的维度。但是这种超越性仅仅意味着在生物学的层面上,人类有能力摆脱先天固有的认知局限性。帕品纽因此认为,既然理性等同于可靠地求真,它的出现主要基于进化出了两项能力:第一,我们能够把真作为目标加以识别;第二,我们能以一般性的“手段—目的推理”(means-end reasoning)实现这个目标。[2]61先看第一项能力。 从进化的观点看,原始人能够进化出“真”的概念似乎难以置信,而且他们若能进化出“真”概念,也就很容易找到如何实现真信念的途径,第二项能力因此就不是必需的了。但是人类祖先无需进化出拥有确切的“真”概念,大量的心理学证据表明,“真”概念从属于读心的范畴,而读心能力是心理学界比较公认的人类特有的认知适应器。所谓读心,指的是我们能将不同的心理状态归属给他人,并以此预测和解释他人行为的能力。大量实验数据表明,3岁到4岁左右的儿童能够通过测试从而理解他人之心,这个年龄段以下的儿童,以及几乎所有其他动物,都不具有读心能力。[4]一旦人们通过错误信念任务测试,即可区分出真信念和假信念,这就足以使人能把确认真信念作为推理目标,继而促成他以手段—目的推理能力形成真信念。 “手段—目的推理”似乎是个陈旧概念,帕品纽却认为,作为人类独有的认知机制,手段—目的推理是指有机体(人类)能够表征一般性的因果信息,加工这类信息将会产生新的行为。“新”之所谓,在于人类个体及其祖先此前不曾受益于这些行为。这种意义上的手段—目的推理,与旧有的刺激—反应链接认知系统相对立,后者是遗传所赋予的固有装配通过联想主义条件化而实现的。[2]67界定手段—目的推理的定义需要在形而下的层面上搜寻科学证据作出细节论证。 广义上的手段—目的推理,即使作为不完善的认知形式,也可以抽象地区分出逐步趋向成熟化的四个层级。在此之前有一个最简单的层级,帕品纽称之为层级0,满足该层级的有机体被称为“单向体”(Monotomata)。单向体不具备任何手段—目的推理能力,它唯一的活动是:永远做同样的事情R。这类有机体通常是细菌或病毒,它们随机游移,盲目地开启闭合“嘴巴”以求摄入养分维系生命。[2]86-87接下来,他以类似的方式刻画“前手段—目的推理”的四个层级。 层级1:“机会主义者”——如果C,做R。该层级的有机体只在直接条件(信息)C出现时做出行为R。“机会主义者”在发现有食物的时候才会张嘴摄食,我们可以说行为R是对条件敏感而被塑造的。青蛙捕捉飞行小虫(或移动的小黑点)的行为属于这个层级。[2]87 层级2:“需求者”——如果C并且D,做R。属于该层级的有机体的行为不仅对当下的条件C敏感,并且也对当下需求D敏感。例如一些捕食昆虫的动物,与青蛙不同,除非它们“记录”了饥饿(或体内养分不足)需求,否则不会摄食掠过眼前的目标。低于该层级的青蛙易于不顾自身需求而把自己吃撑。 层级3:“选择者”——如果Ci并且Di,当Di为重要需求时,做Ri。一旦有机体能够记录需求状态,它们便有提升复杂性层级的潜力。不难想象,如果有机体有一种机制,当Ci和Di促发行为Ri,而另一个Cj和Dj所促发的行为Rj与Ri无法媲美时,它能够决定何者具有优先权,这会对有机体带来很大的进化优势。[2]89-90 层级4:“学习者”——如果已有经验表明,若Ci并且Di,当Di是重要需求时做Ri会有回报,那么(就像以往一样),若Ci并且Di,当Di为重大需求时,做Ri。到层级3为止,帕品纽一直假定Cs和Ds的促发与应对行为Rs之间是固定设置的,也就是说,C,D→R的关联在代与代之间是由遗传进化规定好的,它会在每个发育正常的成体那里出现。学习对于有机体行为的复杂性层级来说,又使之提升了一档。[2]90 然而,人类独有的手段—目的推理,要求加工了作为显性表征的一般信息之后,可以输出新的一般信息。[5]98若将这个定义展开,它由三个子命题组合而成:(1)手段—目的推理是关于一般信息的表征;(2)这种一般信息是显性的(explicit);(3)对一般信息的加工,可以输出新的一般信息。我们依次阐述这三个子命题。 首先,强调一般信息旨在强调它与特定信息的区别。就广义的手段—目的推理能力而言,人类与简单动物的差别在于,我们的行动是通过对一般信息的使用来操控的,简单动物却只能使用与它们所处环境相关的特定信息,它们无法明晰地表征任何一般性的事实。表征某处有特定的池塘、特定的苹果或特定的狮子是一回事,表征池塘里有水,苹果是食物或狮子会威胁你的性命是另一回事。[2]93-94 其次,表征这种一般性信息的方式应当是显性的。有人会质疑,一般信息不也具身包含在(embodied in)简单动物的行为倾向之中吗?一头羚羊在口渴时会倾向于找个池塘喝水,它表征了“如果有池塘,那么会有水”这个信息。从适应主义的观点看,这恰恰是因为其个体或种系发生史为羚羊提供了获取饮水的有效路径,但这种情况并不符合手段—目的推理形式。羚羊找水的行为倾向所包含的信息,是关于对结果做出反应的一般性关联,可被抽象表达为:如果C和D,做R,就会产生结果O(C&D,R→O)。它从一开始就只负责操控演化形成的找水倾向,除此之外别无他用。[2]94-96关于一般信息,其隐性表征和显性表征的区别何在?这就由第三个子命题来阐明。 第三个命题说,一般性的信息表征能够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相互组合,进而输出新的一般信息。这就是“显性”信息的根本要求。动物的行为倾向所能做的,最多只能把一个特定的信息项(“这里有一个池塘”)与作为驱动力的需求(“要喝水”)联系在一起,以此产生一个特定的行为。简单动物除了表现出它们或其祖先在以往成功的行为中所表现出的那样之外,无法做出新的行为。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对手段—目的推理的应用意味着可以表现出创新行为。[2]97-98 三、理性在心灵架构中的位置 帕品纽的工作刻画了理性的架构,为便于评估其成败得失,我们把理性架构置于整个心灵架构中进行考察。所谓心灵架构,即把心灵看作是由固有的神经结构或进化赋予的功能各异的模块组建而成的整体。进化心理学主张,每个模块都拥有独特的算法,它们是“领域特定的”,专门用以解决各类特定的适应问题。人类心灵完全是由规模庞大的心理模块所构成,即使高阶认知系统也不例外。[5]既然帕品纽以进化自然主义的方式刻画了理性的架构,我们就要追问三个相关问题:第一,理性是否是一个心理模块?第二,如果理性可被模块化,它与那些作为便捷规则的模块是什么关系?第三,理性与语言模块的关系是什么? 既然理性能力依赖于读心和手段—目的推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认知机制,就不能说理性是“一个”模块。问题在于:读心机制通常可被视为一个心理模块,但手段—目的推理能够加工处理不同领域不同内容的信息,它也被当作一个模块吗?帕品纽表示,考虑到语言机制可被视为模块,而语言的信息加工内容不是领域特定的,那么手段—目的推理的内容也可以是领域一般性的。[2]85把手段—目的推理当作模块,不是说大脑中有块特定的处理器专门用以展现这项能力,准确地说,这是一种在特定情境为了特定需要才被激活的认知机制,人类推理活动大部分时候诉诸固有的认知倾向或便捷策略即可,手段—目的推理机制不是用以操控一切认知活动的“元模块”。[2]125这个讲法似乎可以自圆其说,实质上却是搅浑了模块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对第三个问题的讨论中进一步谈及。 回答第二个问题事关理性自然化的重要意义。人之为人的理性能力,使得我们超越自然推理倾向的本能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理性可以取代或取消“短平快”的便捷推理模式,我们仍然无时无刻不受固有的推理倾向。但在面临严肃重要的认知问题,当时间足够充裕,只要做好准备深思熟虑,即可把便捷策略模块输出的信息作为信念上的错觉置之不理。这就好比当你看到穆勒—莱尔错觉图时,即使视觉上难免受其干扰,你仍然可以正确地断定两条线段的长度相等。[2]70-71 这样看来,帕品纽的观点接近心灵的双系统观。双系统观表示,人类的推理系统划分为两个子系统:系统1由一组模块化的并行分布的构件组成,它们被认为在进化史上是自然选择而成的、内在运行快速的且无意识的,每个子系统有着信息通达受限的算法规则;相比之下,系统2是线性操作的,运行速度较慢且能被我们意识到,并且系统2对其他推理系统内部信息的提取和使用不受限制。[6]很显然,手段—目的推理几乎等同于系统2。不过,帕品纽在处理这两个推理系统关系的问题上即使算不上错误,也有失公允。科斯塔(Horacio Costa)指出,许多支持“便捷策略与认知偏差”的实验数据,通常可被视为“理性的悖论”而非“认知错觉”。例如卡尼曼和特尼尔斯基(Daniel Kahneman and Amos Tversky)为埃尔斯伯格悖论(paradoxes of Ellsberg)构造出的“前景理论”模型,就能在不动摇理性的规范性标准前提下,刻画出那些违背理性基本假设的人类行为的健全模式。[7]反过来说,如果断言系统1的输出是错觉,意味着那些把认知谬误“去谬化”的努力注定将会失败,然而这类富有成效的研究却又屡见不鲜。作为双系统观的创立者,埃文斯还为两个系统输出内容的冲突建构了三种解释模型,它们分别是“优先性的冲突解决模型”、“平行竞争模型”和“缺省干涉论模型”。[8]无论如何,帕品纽提出的错觉论过于草率。 最后来看第三个问题,它与第一个问题相关。有人表示,理性架构中的手段—目的推理不能单独作为一个模块,它附属于语言能力。卡鲁瑟斯(Peter Carruthers)的认知架构理论就主张推理的灵活性必须基于语言能力。[9]帕品纽认为这个说法犯了窃取论题错误。语言起初进化出来可能只是为了向其他同物种成员报告环境中的特定信息,手段—目的推理表征的却是一般信息。后者应该是在人类祖先进化出用以报告特定信息的语言之后才涌现的。如果进化史的事实是这样的话,意味着手段—目的推理有着不同于语言起源的额外的演化适应压力。帕品纽说,这个能够产生和处理一般信息的额外压力就是对行为的掌控。人类更为远古的祖先所具有的认知架构,无法使之产生出有别于由知觉和驱动力所限定的行为倾向,而处理和使用一般信息的能力就为已有的那组行为倾向增添了新的东西,该能力就是手段—目的推理。[2]122-123但这个假设缺乏语言进化史的证据支持,难逃特设性(ad hoc)之嫌。此外联系到第一个问题,帕品纽在论证手段—目的推理可被当作模块时,他举出的旁证是语言模块。语言模块在其信息处理的内容上可以是任意的,但在这里,他区分了作为完善形态的人类自然语言与除却手段—目的推理模块的原始语言,原始语言所能加工的只是特定的信息而非一般性的信息,其加工方式不能是显性的。这样的话,以语言的模块化为例证明手段—目的推理可被模块化恐怕难以成立。 通览全文,帕品纽对理性的自然化处理分成两个步骤:一是评估人类理性的规范性标准,二是用进化论来解释理性何以出现。解决评估问题的关键要点在于,既不能把该标准设置得太高——以便将其自然化,又不可设置得太低——以便保证这是人类特有的禀赋。在解释问题上,棘手的不是求真能力的自然化说明,而是用进化动力学论证手段—目的推理能力何以为人类所独有,并且需要解决它与语言能力、行为能力以及各种便捷策略推理方式之间的认知架构关系。通过本文分析,我们发现,帕品纽在处理手段—目的推理的后一项问题上并不成功。 收稿日期:2014-03-10论认知理性的演变_理性选择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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