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是生命_文化论文

人类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是生命_文化论文

人类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是生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逻辑论文,人类论文,起点论文,生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24(2010)06-022-026

一、实践受生命决定

很长时间来我们认同“人的本质是实践”,因此,我们总是以“实践”作为出发点来思考人类审美的一切问题,仿佛,离开了实践所谈的一切审美现象,都与人类无关。

但是,我们从来不问,人类的实践是人类社会万事万物的终极决定者吗?它有别的决定者吗?如果它是最终的决定者,“实践”为什么发生呢?人何以要如此不知疲劳,无休无止地“实践着”呢?它为什么采用这样的方式而不是那样的方式实践呢?如果把“实践”说成是一种人类行为最为本原的绝对动力,它就太相似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没有任何制约和规定,自己决定自己,“自由”得很。但这样的“实践”,和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一样,我们知道,那只是一个假定。

反过来,如果实践是被决定的,它的决定者是谁?

毫无疑问,“实践”是被决定的,决定人类之所以要实践的是人类生命。不但实践的内容由生命所决定,实践的形式也由生命所决定。从内容上说,人类的生命存在和生命延续,要补充无穷无尽的能量,要实现无穷无尽的复制—繁衍。他要靠他的生命活动获取、补充这些能量,这是人类之所以要实践的前提,他也还要靠他的生命活动获得并实现生命的复制—谈恋爱、生孩子。从形式上说,人类直立,有发达的大脑,有丰富的感官,手脚有了明显的分工,因此,人类的实践方式使用脚的时候必然是前后交替,迈着方步,使用手的时候必然是双臂合作,十指协调,并且可以越来越灵活,越来越精细地制造和使用工具。也由于人的生命有丰富的感受识别器官和感受神经系统,才使得人类的实践有那样多的方式、形式和形式因素。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说得明白:“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象过去那样做得其反。”[1](P574)

如果没有人的生命的需要,人类完全可以不实践。如果人可以不吃不喝、不在劳累之后想有一个安全的栖息地,他也就可以不狩猎,不种地,不傍水而居,不修建房屋,不建造城市,也不必劳心费神地制造什么工具。如果人类生命不是通过两性的结合繁衍延续,他也就不会有谈情说爱的活动,不会产生爱情的苦恼和甜蜜,自然也就不会有那样多轰轰烈烈、平平淡淡、或伟大、或卑琐的爱情故事。人类发生的一切故事,都源自于他的生命和生命需要。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者,唯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2](P87)人类生命,是人类所以要实践的决定者。

按照“逻辑的也是历史的”辩证法法则,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应从哪里开始,审美是人类特有而普遍的生命活动,研究他的这个特有的生命活动不从他的特有的生命开始而从他为了满足生命需要所发出的活动开始,这在逻辑上就后移了一个环节,哪怕这个环节离真正的逻辑起点只有一步之遥。正是这一步之差,给中国美学的建设带来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也正是这一步之差,使得美学越来越成为一个空口说白话,讲堂上高谈阔论而在实践中不解决实际问题的空洞的无用的理论,越来越被社会审美活动所轻视、所忽视,越来越被边缘化。

美学要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必须实现逻辑起点前移,必须面对和透彻研究人类生命的问题。人类生命可以提供人类所以要实践的动力和动机,也可以说明人对美的对象何以产生美感,可以有说服力地解释人与自然、社会、人体的审美关系,从而顺利地解释自然美、社会美和人体美,也可以从容自然又雄辩地解释种种艺术现象何以发生发展。

动物也有生命,它们有审美活动吗?笔者不知。但笔者认为人与动物的生命不同,所以不论动物有无审美活动,人类的审美活动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可以用人类的生命哲学给予合理的解释。

二、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

说人是生命似乎是在冒把人混同于动物的风险。从理论家到普通人,几乎所有人都怕把人混同于动物。其实,人就是一种动物,也有与其他动物相同的生物生命。人与其他动物一样,为了维持生命需要补充能量,为了延续生命需要生殖繁衍。只是,人类的这些补充能量、生殖繁衍行为在人类文明进程中成了具有人自身特点的文化行为。但剥除了人类文明文化的附着物,其最基本的生物功能与动物没有不同。这一点无需赘笔证明。

重要的是,人在从遗传进化得来的生物生命之外,还通过自己的大脑和文化产生了两重宝贵的新的生命,这就是区别于其他动物生命的“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

人类精神生命产生很早,“灵魂”是人类精神生命最古老的描述形式。人们相信灵魂,是人们真切地体验到,除了肉体存在之外,还有一个可以相对独立于肉体运动的精神生命存在着并运动着。人们做梦,是它的日常表现。睡觉时,人的肉体是静止的,但却有丰富的生命活动——梦中自己与他人的生命活动有时新奇得让人惊讶。人们交流并分享彼此的梦想,使得人的精神生命变得活跃并且日益丰富。特别是,当人类创造了语言,可以用语言来记录并传递自己的精神生命活动的时候,人类便逐渐形成并共同享有了一个博大的精神时空,人类在这个精神时空的生命活动也越来越复杂并逐渐形成一种稳定的生命形态,精神生命于是与生物生命一样对人的生命行为产生强大的动力机制。精神生命同样需要精神食粮的滋养,同样需要精神爱情的满足,同样需要生命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可以说,人在现实的时空里追求什么,在精神的时空里也追求什么,而且,在精神的时空里,人的生命需要更为自由,因而常常更为贪婪,其满足更为随意。

精神生命并不是神秘的东西,它不过是我们大脑活动的产物。没有大脑,不会产生精神生命。之所以说它是精神生命而不说它是人的生命的一种精神属性,是因为,这个生命可以提供有力的区别于生物生命需要的生命动机,产生复杂、执着的生命行动,演绎更为丰富精彩的生命故事。每个人的内心里都有一个博大的精神时空,这个精神时空既有往事的记忆,又有想象的创造,既有愿望的表达,又有知识的积累。而在这个博大的精神时空中始终有一个活跃着的,并且独立完整的、充满着生命欲望的“我”,这个“我”,就是这个人的精神生命。精神生命的诞生具有巨大的人类学意义。它不但使得人的生命活动更有效率,同时拓展了人的生命存在的时间与空间,对人的生物生命能起到补充、引导和安抚等方面的作用,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生存能力。因此人类的精神生命一旦产生就永远不会消亡,只会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强大。在这种精神生命活动的基础上,人类创造了宗教和艺术。宗教,是人类创造的一个精神生命皈依的终极性家园。艺术,也是人类精神生命的一个家园,但更是人类创造出来满足自己精神生命需要的精神食粮。在艺术这个精神时空中,人的精神生命尽情地饕餮着自己生命追求的一切而不亦乐乎。

人类还有一重生命,就是社会生命。人类是一个社会存在物,他区别于其他社会种群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他创造了记录社会活动的语言。因此,人类创造了历史。所以恩斯特·卡西尔认为人是语言(符号)的动物。他聪明地指出:“对于统辖一切其它有机体生命的生物学规律来说,人类世界并不构成什么例外。然而,在人类世界中我们发现了一个看来是人类生命特殊标志的新特征。……在使自己适应环境方面,人仿佛已经发现了一种新的方法。除了在一切动物种属中都可看到的感受器系统和效应器系统以外,在人那里还可发现可称之为符号系统的第三环节,它存在于这两个系统之间。这个新的获得物改变了整个的人类生活。”[3](P32-33)“人不再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语言、神话、艺术和宗教则是这个符号宇宙的各部分,它们是组成符号之网的不同丝线,是人类经验的交织之网。”[3](P33)正是使用语言,人类大量记载了那些在历史上具有标志性的人物和事物。可以说,某个人通过自己对社会的作用获得社会的记忆,他也就随着人类的历史走向永恒,获得了一重比生物生命更为永长的社会生命。所以人的死亡不能仅仅是肉体生命的死亡,肉体生命死了,但代表这个人的符号及符号系统进入了历史,他的社会生命就还活着。这一点,早已为中国古人深刻了解。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4](P383)是说有追求的人最怕的是死的时候都还没有成名,这样他死了也就彻底死了。如果他成名了,他成了人类历史上一个标志性的人物,人类社会必须通过这个人才能记录相关历史,他的社会生命就延长了。这一点也早被人类的法学思想所认同,判处一个人死刑,还须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否则,他仍然活着,中国古人追求功、德、言三不朽。曹丕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15](P69)曹丕只说了言的不朽,现实生活中为国建功,为民立功,也可以获得和强化人的社会生命;通过品行修养和道德垂范,为世人所称颂,为历史所记忆,也可以获得和强化社会生命。

上述所言说的都是历史伟人和历史巨人的社会生命。如果我们把“被社会所记忆”称为人的社会生命的话,每个人都有社会生命。社会对其记忆的长与短,显示其社会生命的长度,对其评价的褒与贬,显示其社会生命的质量。刚出生的婴儿死了,他也有社会生命,只是其社会生命的时间限于他的父母记住他的时间,其社会生命空间只限于他的父母及其家庭成员活动的社会空间。一个人社会生命的强弱长短,与他对社会产生的作用、作出的贡献成正比例关系。

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产生并没有改变人类生命追求的内涵。人在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中所追求的,仍然与生物生命保持一致。只是,三重生命的产生和活动,也顺其自然地形成了一定的分工和互补。生命追求生存和繁衍、追求永恒,生物生命通过遗传,精神生命通过宗教和艺术,社会生命通过历史实现。从发生上说,三重生命是历时的,先有生物生命,后有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但在对生命行为的指挥和驱动上,却可以是共时的。

关键是,人的三重生命与审美有何关系?

首先,它为人类的审美活动的开展和美学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最坚实可靠的前提。我们一直在追问,人类审美活动的发生是必然的吗?审美是不是人的别的生命活动—比如说劳动、巫术、游戏等—附带产生的一种偶然现象?假如原始社会那个负重的劳动者没有发出“吭唷吭唷”的喊声,文学艺术会发生吗?假如古人碰巧没有产生巫术,或不做游戏,艺术会产生吗?不立足于人类生命来认识,这些问题恐怕永远都不会有最后的答案。进化中的生命是十分节约能量和注重效率的,如果审美活动不是人类生命所必需,它也就不可能在生命进化的漫长过程中一直保持并不断创新和发展。如果承认它“是”人类生命活动的必然现象,我们也就必须从人类生命的角度思考所有美学问题,面对审美活动也就是面对人类的生命活动。

其次,审美活动的动机是什么?美感产生的心理机制如何?不从人的生命角度考虑就无法说明。人的一切情感的产生都与生命的需要与满足与否有关,生命的需要获得满足,人产生肯定性的情感,产生愉悦感;生命需要受到拒绝和否定,人产生否定性的情感,产生痛苦的体验。从情感体验上说,美感与我们所说的一般情感愉悦,本质上没有不同。我们在现实中体验春天,与我们在艺术中获得的春天的体验,本质上没有不同。我们在现实中体验战争的胜利,与在艺术中体验战争的胜利本质上没有不同。因此,生命的需要与满足,是认识美感的根本所在。

第三,美与善的区别可以通过三重生命来认识。审美活动是三重生命都有呢,还是只在某一重或两重生命中发生?换一种说法,我们知道生命追求得以实现,生命获得了满足就会产生快感,我们是把三重生命获得的快感都叫做美感呢,还是只把其中一种或两种快感称为美感。从古代人的认识来看,三重生命产生的快感都是美感,因此,美与善是不分的。现代人为了让美学走向独立,为了区隔美与善,把生命在物质上的满足称为善,这样,生命在精神上的满足也就成了美。但实际上,我们呼吸清新的空气,享受明媚的阳光,感受沁人的花香,撩抚清澈的泉水等,都是物质的,我们感觉这都是美。但现代人不把这叫做美,而换了别的概念,叫爽,或者叫安逸。这个“爽”有生物生命满足的意味,美则是精神生命的满足。但是我们必须明白,把爽与美区别开来,这是一种约定,不是一种逻辑推演的结果。这种约定,是确保审美活动的纯洁性和完美性。如果审美活动,对现实产生了干扰与破坏,审美活动也就变质了。艺术主要是一种精神活动,人的生命体验主要是在精神的时空中,因此,艺术成了审美的主要场所,艺术也就成了审美的主要研究对象。仅仅从艺术来说,美是人的生命追求的精神实现。但如果我们想把对大自然的审美观赏也纳入美本质定义中,则可以说,美是人类生命追求的实现,或者补充说,是在不干扰不破坏对象条件下的实现。

第四,三重生命论对美与审美创设了一种新的认识角度。它可以解决美学中原来存在的一些理论矛盾,实现与审美创造的链接。比如,自然美,人体美的解释,从人类生命的角度说明已不是难题,符合人类生命需要的对象就是美的。比如审美创造,从人类生命的角度可以提供标准和规则,比以往的理论更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任何创造的结果,如果充分满足人的生命需要就是美的,否定人的生命需要,与人的生命追求相悖相冲突,就是丑的。再比如,人所周知的审美中的共同性和差异性,用三重生命来解释会更自然,更全面合理。生命追求相同相近,审美产生共同性;生命追求个性明显,则产生明显的差异性。

三、生命与生态

从生命的角度,必然考虑到生态。从实践的角度难以考虑生态。因为实践强调对大自然的改造与征服,在改造与征服中不可避免地破坏了生态。这也就是实践美学的历史局限性。人类从农业文明,经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生态”是当前这个时代的主旋律,因此,出现生态美学是历史的必然。但是,在生态文明时代强调生态,与工业文明时代强调实践一样,同样都有历史的局限性。生态与实践一样,也不是人类审美活动的第一逻辑起点。我们说的生态有其特定的决定者,那就是人的生命。不论自然保护主义者如何强调大自然的至尊地位,不管生态保护主义者如何反对人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不从人的生命考虑的生态是没有意义的、不可想象的。净化环境的标准是什么?当然是有利于人类的长远生存和发展。一池污染的湖水,如果为净化而净化,使用化学制剂,“净化”得不能饮用,不能养殖,尽管它变得透明,显得“干净”,这也就不能叫做生态意义上的净化。绿化的标准是什么?也当然是有利于人类的长远生存和发展,有些绿色植物(如紫荆泽兰,俗名飞机草)生命力很强,但它的生长会导致其它有用植物大面积死亡,用这样的植物绿化环境就有失生态之美。

只有从呵护人类生命的角度,从人类长远生存与发展的角度考虑的生态才是真正的生态,有标准的生态,美的生态。人类生命,是生态建设的逻辑前提,生态美学,不能不以人类生命为逻辑起点。

首先,人类生命的长远生存与发展决定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的目标。我们可以就特定的生态需要否定人类的某一个具体目标,比如退耕还林,为了达到恢复植被的目的,不允许在25度以上的坡地上种庄稼。国家采用返还资金的方式使农民心甘情愿的退耕。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青山绿水,使环境更加有利于人类生存。任何牺牲眼前利益的措施,都必须符合人类生命存在和发展的长远目标,失去这个目标,生态的好与不好,美与不美都无从说起,也为人民所不能接受。生物链也好,种群保护也好,如果发展到人受到其他物种的威胁而难以生存的话,这样的生态就不是美的生态了。想象如果虎狼横行,毒蛇遍地,江河泛滥,冰川重现,这样的生态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美的生态。

只有有利于人类长远生存的生态才是符合人类生命需要的生态,也才是美的生态。有的生态只满足人类眼前利益,短期利益,而损害了人类的长远利益,这样的生态就不能说是美的生态。如有的污染严重的工厂,迁移内地,虽然为内地发展了眼前的经济,但破坏了当地的环境,于当地人长远的生存与发展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这样的生态和经济就不符合生态美学规则。

其次,生态不仅仅只是相对于生物生命的生态—对自然的保护,也有相对于精神生命的生态—精神文明的建设、也有社会生命的生态—政治文明的建设。建立在三重生命基础上的生态文明,包含了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立在三重生命之上的生态美包括自然美、艺术美和社会美,而不仅仅是目前只立足于自然的狭隘的生态美和描写了自然生态的艺术美。

长远看来,生态,也不过就是生态文明时期的一个历史性话题。它或许是一个很重要话题,但不是一个永久性话题。而人类生命,则是一个永久性话题,是人类分分钟面对的现实问题。人类在一个时期主要以怎样的方式解决它,这个方式就会成为一个核心话题。它可以以“实践”的方式出现,也可以以“生态”的方式出现,还可以其他的方式出现。但是人类生命的存在与发展永远是它的主旋律。人类生命,是人类审美活动的一切问题和一切形态的总根源。它是人类审美活动的最后的决定因素,因此,它也必然是美学学科建设的第一逻辑起点。

标签:;  ;  

人类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是生命_文化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