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比较——基于湖南省两类地区农户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湖南省论文,实证论文,两类论文,合作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市场机制逐步引入农村经济,农户迫切需要产前、产中、产后多方面的服务,而传统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满足农户的需求,于是,包括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发展起来。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度供给以及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相对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绩效并不理想。据统计,2006年,全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万个,成员236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8%;带动非农户成员324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3.5%;两者合计占农户总数的23.3%(《农村经营管理》编辑部,2006)。为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6年10月31日,中国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于2007年7月1日施行,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法规,努力改善相关制度供给。特别是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基于这一新的历史发展背景,以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为视角,深入考察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有的放矢,辨证施治,进一步依法调整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政策制度,促进其发育环境的优化,对于扩大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实现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价值。为此,笔者基于对湖南省内经济较发达和经济落后两类地区农户的实证分析,拟就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的差异进行比较。
二、相关文献综述
中国农户生产经营成本特别是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因此,农户迫切需要借助专业合作社实现规模经营,改善其市场地位,提高产品竞争力,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增加经营收入。张晓山等(2002)认为,在中国农村发展市场经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必然要通过制度变迁而形成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并通过组织创新使其具有相应的组织载体。有效的组织载体是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的关键。王景新(2005)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乡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对市场不完备和政府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补充,是农民保护自我权益的平台。其内生动力是村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迁。黄祖辉等(2003)认为,产品特征因素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必要性,生产集群因素使其具有可能性,而合作成员因素和制度环境因素则从内外两方面决定了其创建水平、组织制度、运营机制、发展道路。目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不大,服务质量不高,服务范围比较狭窄,跨区域的合作较少,为社员提供的服务多局限在技术、信息服务和初级农产品销售方面,对农户缺乏吸引力(杜红梅等,2005)。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看,农户只有当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大于其为之支出的成本时,才会选择加入合作社。根据成本收益法,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可以用如下数学式表达:D=(E-C)>R,其中,E为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的预期收益,C为加入成本,R为当前收益,D为需求函数。预期收益E一般取决于农户的内在因素和外部的环境因素。
对于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近年来取得不少成果:郭红东等(2003)基于2002年农村经济发达的浙江省53个县556户农户的问卷调查,对其横截面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为:在18个变量中,户主文化程度、政府的支持、农产品“卖难”问题对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意愿的正向影响达到1%的显著性水平。卢向虎等(2008)根据全国7省24个县(市)45个乡镇320户样本数据进行Probit回归分析,结果为:在11个解释变量中,农产品价格波动程度、户主文化程度、户主年龄、农户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主要农产品销售半径对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行为有显著影响,其他因素影响不显著。张广胜等(2007)基于沈阳200个村的研究表明:农户的文化程度和农村的贫富差距对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有显著的反向影响,而有关部门提供的服务、现有的各种合作经济组织例如专业性合作小组对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有正向影响。张冬平等(2007)以河南省170户农户的问卷调查数据为基础,利用二元变量模型对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及其影响因子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在性别、年龄、是否村组干部、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家庭劳动力数量、外出打工时间、土地经营规模等10个因子中,受教育程度、是否村组干部对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意愿的正向影响分别达到5%和1%的显著性水平。
据文献检索,目前还很少有人就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开展比较分析。基于此,笔者对中国中部农业大省湖南省经济较发达县(市)和经济落后县(市)的农户同步开展问卷调查,并应用二元Probit回归分析模型,对比分析上述两类地区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的差异,以期获得有价值的结论。
三、农户对专业合作社需求的影响因素假设
梳理已有的研究,笔者提出以下影响农户对专业合作社效益的预期进而影响对其需求的假设因素,它涉及农户户主、农户生产、产品交易、政策制度与社会环境等方面。
1.农户户主因素。农户对专业合作社需求的大小与其户主因素关系密切,其中最重要的是户主的年龄、受教育年限。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它的成功运作和稳健发展需要其成员对合作社原则及制度本质有良好的认知,同时具备一定的自治意识和合作精神。一般而言,受教育年限长、文化水平高的农民接受新事物快,因此对合作社的需求相对受教育年限短、文化水平低的农民会大一些。而就户主的年龄而言,从理论上说,其指向不明确,因为年长的农民亲身经历过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合作制可能抱有成见,但同时他们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有可能更多些。因此,笔者的预测是:经济较发达地区文化教育事业也相对发达,农民的受教育年限普遍应比贫困地区农民要长,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的受教育年限将对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且其作用比经济落后地区要强。
2.农户生产因素。农户生产因素主要包括农户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类型、农业生产经营困难程度、劳动力兼业程度、资产专用性水平。一般地,拥有耕地面积大的农户在生产经营中投入的专用性资产以及承担的生产和市场风险比耕地面积小的农户要多,对加入专业合作社所产生的经济收益的预期比耕地面积小的农户要大。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民因转移就业的机会多,农地流转比较容易,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理当比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户要大。因此,可能的结果是:就土地经营规模对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的促进作用而言,经济较发达地区明显要大于经济落后地区。
农户生产经营的主要农产品类型不同,其市场价格的波动程度就会有差异,从而对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有不同影响。经济较发达地区一般靠近大中城市,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如果将农产品种类大致分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养殖类农产品,那么,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生产经营的主要农产品一般是以经济作物和养殖类农产品为主,相对于经济落后地区农户以粮食作物为主的结构,其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程度要大,农户依靠专业合作社改善其市场地位、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期望也相应要高些。因此,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要大些。
农业生产经营困难程度则直接影响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通常农业生产经营困难包括生产资料购买、生产技术获取、产品销售、资金借贷等方面的困难,农户遇到的上述困难越多,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就越大。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遇到的农业生产经营困难比经济落后地区要小,因为无论是其自身实力还是当地社会化服务水平相对于经济落后地区都要优越。因此,仅就需要降低农业生产经营困难程度而言,经济落后地区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比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要大。
劳动力在外打工兼业往往制约农户的农业生产规模,同时也带来一些生产上的困难,抑制其增加农业收入的积极性,从而劳动力兼业程度对农户的合作社需求有正、负双向影响。经济落后地区农户的劳动力在外打工兼业可能比经济较发达地区更普遍,这一因素对经济落后地区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的影响比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要大。
农户资产专用性水平越高,则对专业合作社的依赖程度越大。显然,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的生产专用性资产一般比经济落后地区农户要多,其结果应当是:资产专用性水平在增加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上,经济较发达地区比经济落后地区有更显著的正向影响。
3.农户产品交易因素。农户产品交易因素主要包括农户主要农产品的商品率、农产品销售范围。主要农产品的商品率越高,则其交易越频繁,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越大。反之则反。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的主要农产品商品率比经济落后地区农户高,因此,它对于增加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有更大的积极作用。
农户的农产品销售范围大,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就应大一些。一般而言,农户在本地市场销售农产品,获得信息、谈判和运输的成本小,因此,以外地市场销售为主的农户更需要专业合作社。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户相对于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户而言,其农产品销售范围也会大些,因此,它对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应表现出更明显的正向影响。
4.政策制度与社会环境因素。政策制度与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农户所生产的主要农产品在当地的产业集中度、政府支持专业合作社力度、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产业集中度高会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形成品牌效应的专业合作社会强化农户通过专业合作社增收的预期。经济较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一般比经济落后地区高,这将在更大程度上刺激当地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
政府对当地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也是影响农户对专业合作社需求的重要因素。人们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不少误区、当年合作化运动的消极影响、几千年历史沉淀下来的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导致社会成员的合作知识及合作精神严重不足,从而制约人们对合作社的需求。如果政府对民众合作知识和有关制度供给充足,则有利于增加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就一般情况而言,经济较发达地区政府部门对支持当地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认知程度和资助力度比经济落后地区大,这一因素对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的正向影响比经济落后地区农户要大。
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对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应当具有较大的反向影响,因为社会化服务水平越高,农户在目前的生产经营规模上越没有什么困难,加入专业合作社便不会带来更大利益,进而将制约他们参与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因此,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对较高的经济较发达地区,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要小于经济落后地区。
四、实证模型、计量方法和样本数据
(一)实证模型构建与计量方法选择
根据上述分析和假设,可以用以下函数展开农户对专业合作社需求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Y(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F(农户户主因素,农户生产因素,农户产品交易因素,政策制度与社会环境因素)+随机干扰项
笔者主要考察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其因变量结果为二:要么有需求,愿意加入专业合作社,取值为“1”;要么没有需求,暂不愿意加入专业合作社,取值为“0”。因此,笔者采用二元Probit回归分析,其具体表达形式为:
(二)样本特征和变量说明
为了取得本研究的样本数据,笔者对湖南省的3个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以下统称“百强县”)和湖南省的8个国家级贫困县——新化县、安化县、平江县、汝城县、隆回县、邵阳县、花垣县、桑植县(以下统称“贫困县”)的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80份。有效样本农户的分布情况为:“百强县”96户农户,其中,长沙县37户、浏阳市23户、宁乡县36户;“贫困县”84户农户,其中,新化县17户、安化县12户、平江县11户、汝城县13户、隆回县10户、邵阳县15户、花垣县2户、桑植县4户。模型中的有关变量说明见表1。
1.样本农户户主特征。“百强县”96户农户的户主年龄平均为44岁,受教育年限平均为8.55年。“贫困县”84户农户的户主年龄平均为43.1岁,受教育年限平均为8.79年。
2.样本农户生产特征。“百强县”96户农户承包土地面积(含转包)均值为6.33亩;主要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的有58户,从事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的有16户,从事养殖类产品生产的有22户;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困难程度的均值为2.56;劳动力兼业程度的均值为1.05;有专用性资产的农户有37户。
“贫困县”84户农户承包土地面积(含转包)均值为4.1亩;主要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的有51户,从事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的有19户,从事养殖类产品生产的有14户;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困难程度的均值为3.04;劳动力兼业程度的均值为1.04;有专用性资产的农户有16户。
3.农户交易特征。“百强县”96户农户的主要农产品商品率均值为0.73主要农产品销售范围限于本乡镇的有43户,外乡镇的有53户。“贫困县”84户农户的主要农产品商品率均值为0.67;主要农产品销售范围限于本乡镇的有49户,外乡镇的有35户。
4.政策制度与社会环境特征。在96户农户所在的“百强县”,政府支持当地专业合作社力度的均值为0.93;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均值为1.42;主要农产品在本乡镇的种植面积(或养殖产值)占总种植面积(或养殖总产值)的50%以上的有69户。在84户农户所在的“贫困县”,政府支持当地专业合作社力度的均值为0.82;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均值为1.3;主要农产品在本乡镇的种植面积(或养殖产值)占总种植面积(或养殖总产值)的50%以上的有41户。
5.加入专业合作社意愿。在调查的“百强县”96户农户样本中,63户表示对专业合作社有较多需求,愿意加入专业合作社;33户表示对专业合作社需求不大,暂不考虑参加专业合作社。在“贫困县”84户农户样本中,38户表示对专业合作社有较多需求,愿意加入专业合作社;46户表示对专业合作社需求不大,暂不考虑参加专业合作社。
五、结果比较与分析
本文应用Stata统计软件对“百强县”96个和“贫困县”84个调查样本的横截面数据进行Probit回归分析。首先,将所有变量引入回归方程,对回归系数的显著程度进行检验(模型1);然后,对于不显著的若干变量剔除后再重新拟合回归方程,直到回归方程中的所有变量显著为止(模型2)。模型估计结果如表2和表3所示。
1.两类地区共同的显著影响因素。主要农产品类型()、农业生产经营困难程度()、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均为两类地区农户对专业合作社需求的显著影响因素。主要农产品类型()对“百强县”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的正向影响在10%的水平上显著,对“贫困县”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的正向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其原因是,两类地区样本农户生产的主要农产品类型没有多大差异,都偏重经济作物和养殖类产品生产,同时都十分需要专业合作社的帮助。
农业生产经营困难程度()对“百强县”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的影响在10%的水平上显著,对“贫困县”农户的需求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两类地区样本农户都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有困难。
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对两类地区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且前者在10%的水平上显著,对后者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两类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都有一定发展,一些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某些方面或一定程度上可以部分替代专业合作社的功能。
2.限于“贫困县”的显著影响因素。户主受教育年限()和农户耕地面积()均只对“贫困县”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产生正向影响,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而对“百强县”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均无显著影响。前者可能是因为在“百强县”,虽然农民在受教育年限上没有优势(两类地区户主受教育年限的均值差别并不大),但社会见识更广,更倾向于依靠自己来拓展产品销售渠道,解决生产中资金、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困难,而不依赖他认为服务水平低的专业合作社。后者则可能是由于“百强县”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相对大一些,更注重耕地的规模经营,单位产出更多,以致农户不依赖专业合作社而直接进入农产品终端消费市场。
3.限于“百强县”的显著影响因素。资产专用性水平)和主要农产品商品率)只对“百强县”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对“贫困县”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均无显著影响。前者的正向影响在10%的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后者的正向影响在5%的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上述因素对两类地区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影响结果的差异,前者的根源在于“百强县”农户的资产专用性水平显著高于“贫困县”的农户,而“贫困县”的农户,由于农业投入普遍不足,专用性资产稀缺,即使有些农户有专用性资产,他们往往也是一些专业大户,完全可能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而不愿参加合作社。后者则可能是因为“百强县”农户的农产品商品率高于“贫困县”农户的农产品商品率,且交易量更大,需要借助专业合作社提高其谈判地位。
4.两类地区影响均不显著的因素。户主年龄()、劳动力兼业程度()、主要农产品销售范围()、政府支持专业合作社力度)、生产经营集中度)对于“贫困县”和“百强县”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需求影响均不显著。这说明,无论是“百强县”还是“贫困县”的农户,在这些因素上的差异均不大,且都没有达到刺激农户产生对专业合作社需求的临界点。
六、结论及其政策含义
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变迁过程的核心问题是权利的重新界定和相应的私人利益调整,是一个包含着不同利益和不同力量的行为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行为主体之间的利益一致程度(或冲突程度)与力量对比关系,将决定着制度变迁的方向、速度、形式及绩效。基于上述实证和比较分析,本文的结论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农村的蓬勃发展,市场的不确定性促使农户走向合作,但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在现实生活中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农户对专业合作社需求的影响因素是有较大差异的。刺激农户产生对专业合作社需求的政策措施一定要有的放矢,因地因时制宜,区别等待。
本文研究结论的主要政策含义是:①在经济落后地区,当地政府应在切实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的同时,加大对农村成人教育的投入,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普及合作社知识,培养农户的合作意识,增加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内在需求。②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增加专用性资产投入对于刺激农户产生对专业合作社的需求是有效且可行的。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和加强对农户之间土地流转的法律规范,扩大其土地经营规模。③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拓展其服务领域。政府要指导专业合作社完善治理机制,使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信任的组织,有效解决农户的生产困难,为农户带来经济收益和生产便利,从而增强合作社对农户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同时,重点选择一些对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有较大推动作用的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由政府财政建立专门的基金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和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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