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继[1]2001年在《试析明清徽商家庭结构及其功能》文中研究表明本文运用明清地方志、家谱、文集、商业文书、分家书等资料,以明清徽州商人为对象,以家庭为层面,试述明清徽商家庭结构,婚姻情况,以及家庭在商业经营中的功能与作用。 徽州同其它地方的情况相似,小家庭一直是主要家庭结构。但是由于经商的需要,孝弟思想的影响和财力上的支撑,使得徽商的家庭结构有扩大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这在阄书中所反映出的分析习惯中有所体现。正是基于经商的需要,使得徽商的家庭结构又有别于普通家庭。 婚姻是徽商商业网络中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徽商商业经营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徽商婚姻的门第观、地域观非常强烈,维护着世家旧族的利益,但同时还有明显的政治、商业目的。而且在商业资本的积累、商业运营、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姻亲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家庭在徽商商业经营中处于核心的地位,这是家庭生产职能的重要体现。商人家庭内部因合理的家内分工协作,促进了商业经营;财产分析也是紧密围绕商业经营展开的,是以经营为前提的。简单地认为家庭分析影响商业资本的积累和商业经营是片面的。在明清商业经营中,我们不难发现,号称“儒商”的徽商同样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这一点上与其他商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总之,家庭处于社会生活的核心地位,徽商家庭既有其自身的特点(商业经营的需要),又与当时家庭的普通形态有着必然的共同性。当然,家庭实态的范围极宽泛,本文主要就其中几个问题做以粗糙的考察,希望能大体上勾勒出明清家庭的轮廓和家庭在徽商商业经营中的形态。
胡海[2]2008年在《明清徽商妇生存状态研究》文中指出徽商妇,是徽州商人妻室的别称,是中国传统社会妇女中的极其特殊的一个群体。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由女儿——妻子——母亲的角色变换,她们的地位和权力呈上升趋势,而母亲则是她们在人生舞台上扮演的最光彩的角色。相对而言,商妇们的家庭责任更为沉重,在实现社会所定义的贤媛孝女的过程中,她们的家庭角色也彰显得淋漓尽致。商人家庭中男性家长的缺失,使商妇有条件也有可能在感情、家庭生活以及社会事务中表现出强烈的自我认同与自主性,从而直接或间接参与地方事务,比如地方基层建设、社会保障、救济、地方教育、公共工程等。程朱理学经过明清两朝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在人们中尤其在妇女中的影响可谓根深蒂固。在这种封建礼教迫害下,徽商妇的心灵受到了极大摧残。但是我们也看到,明清时期绝大多数徽商妇坚守贞节、拒绝再嫁,更多是出于其本人的自愿,而非被迫。它是一种建立在自省意识上的“自觉”行为。由于社会经济上的不独立性,造成徽商妇对家庭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男性家长的人身依附关系。但在实际的家庭生活中,尤其是具体的日常生活安排,则又是另外的一番景象,即徽商妇在家庭生活中,充当了一种生产者、领导者与执行者的叁合一的角色,在维持家庭生存下去的同时,承担了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创造者的角色,更加使得徽商妇们的牺牲精神得到无限的彰显。通过对明清时期徽商妇在家庭内和在家庭外的两个方面的作用与地位进行分析,认为徽商妇女在徽商兴起和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催化和推进作用,而这也为她们赢得了地方政府和宗族的旌表与称赞,极大地提高了她们在家庭与社会中的权利地位。
唐丽丽[3]2014年在《明清徽商与两浙盐业及地方社会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徽商在两浙的盐业经营,延续了整个明清时期。根据其发展与兴衰情况,大致可将其分作叁个时期来探讨:明初至万历年间的经营情况;明万历年间至清朝朝乾隆年间的盐商与盐业;清嘉庆至清末的盐业经营。徽商于两浙业盐之时,由于江浙地区经济的发达和盐业经营技艺学习的需要,其子弟往往随同前往。寄籍异地的商人子弟的教育成为关系家族兴旺及商人地位的重要事宜。盐业官员及盐商为此一要务在两浙创办了商籍制度,子弟另立学籍,得以异地参加科考。徽州盐商在商籍建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商籍也为徽州盐商在两浙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两浙徽商与政治势力的交往成为其商业经营活动中一个异常鲜明的特征。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状况,有着诸多的因素。由于盐的生产的特殊性和生活的不可或缺性,盐税一直是封建朝廷的重要财政来源。其经营的专卖性,使得盐业和封建政权的关系极其密切。徽州商人正是凭藉其文化修养,儒贾结合,结交官府而在盐业经营中独占鳌头。而盐商与官员过从甚密,既有其利,也存在弊端。徽州盐商在两浙的经营对杭州社会诸方面影响颇大。杭州为两浙盐运司所在地,盐商云集,商课盐税的交纳,盐业利润的使用,特别是盐商及其子弟的奢侈消费,无不影响着杭州经济社会的发展。盐业经营的丰厚利润,让徽商有财力对子弟教育加以重视和大力投入。除了家庭的私学,盐商还在官员的支持下于两浙兴办书院等重要教育机构。除了杭州紫阳书院、崇文书院和正学书院外,无锡紫阳书院亦是其时徽商在两浙创办的重要教育机构。其中,紫阳和崇文两书院更是绵延数百年之久,不仅为盐商,更为两浙甚至江南培养了大批人才。盐商聚集于杭州,商籍与灶籍的出现,对两浙户籍制度的松动有着重要影响。轻商观念的转变和文化的融合,以及商业的繁荣更是对两浙社会发展带来了深刻影响。徽州盐商与两浙社会变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通过对为数众多的两浙徽州盐商特别是典型盐商个案的研究,探讨徽州盐商与两浙经济、文化、教育以及社会变迁的影响关系,一方面希望进一步推进对徽州盐商研究,另一方面希冀能于明清两浙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有所厘清。
孔康平[4]2017年在《明清时期徽商家风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徽商是明清时期闻名全国的大商帮,其故乡是“朱子阙里”,“贾而好儒”是其重要的特色,其能够世代传承辉煌的业绩和灿烂的商人文化,并且延续六百年之久,与徽商留下来的良好家风有着深刻的渊源。徽商的家庭在商业经营中处于重要地位,徽商良好的家风孕育了徽商及子孙后代优秀的个人素质,这种世代相传的精神文化主要表现在“敦孝悌”、“敬祖宗”、“务正业”、“睦宗族”、“懂勤俭”、“积功德”、“守法律”、“重诗书”、“讲诚信”、“立品行”、“慎交友”等方面。“朱子家礼”等先贤儒学、国家法令制度、古代徽州族规家法等是徽商家风内涵的主要来源。徽商独特的家庭精神文化与徽州本身的文化环境密切相关,徽商在“儒风独茂”的社会风气、“徽骆驼”和崇儒重教的人文积淀、根深蒂固的宗族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下,逐渐形成具有贾而好儒、重视蒙学、重视子弟科举等特色的家族风尚,这种精神文化潜移默地影响着徽商,对徽商本身、徽州的宗族关系以及社会风气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徽商家风也不例外,徽商家风中消极的一面亦要看到,我们结合历史传统,批判地继承和发扬徽商家风,这对于解决当今社会风气存在的问题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蒋璐[5]2017年在《从分家书看清代徽商的若干问题》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章通过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清代80份徽商分家书,以期初步展现清代徽商的实际发展概况。从分家书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看到活跃在长江叁角洲地区的清代徽商以经营典业、布业、茶业、盐业及木业为主,在经营方式上清代徽商更多的选择坐贾,且合伙经营现象已很普遍,但他们在经商过程中,或因资金缺乏、亲族逝去,或因社会混乱、奸人破坏导致经营困难。从分家书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清代徽商的资本以购买土地、置办店业、分家析产及捐输国课和日常消费的方式输出,其中购买土地是占最大比例的,因而徽州商帮整体上依旧是一个封建性质的商帮,绝大多数人没有走向资本主义道路。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徽商有其独特的分家方式:分家不分店和分家分店,对商业资本阄分的研究是对徽商研究的一个重要补充。在分家书中还表明了清代徽商在咸同兵燹中遭到沉重打击,是徽商衰落的原因之一。文章最后对父子两代人的分家书进行了分析,相距五十四年的两次分家,我们从中看到了这个家族资产的变化,徽商家庭结构的发展变化以及分家方式的变化。
卞利[6]2002年在《20世纪徽学研究回顾》文中研究表明论文对20世纪徽学的兴起与发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回顾与总结。按照徽学研究发展的逻辑联系,将20世纪徽学研究发展的历程划分叁大历史阶段,即1907至1949年的第一阶段——徽学研究的萌芽和发端阶段;1949年至1976年文革结束为第二阶段,此阶段又细分为1949-1965年、1966-1976年两个小阶段,其中第一小阶段为徽学研究得到初步发展阶段;1977至2000年的第叁阶段,是徽学研究繁荣发展和徽学学科初步形成阶段。文章还对各个阶段徽学研究所取得的成就进行了简要评述。
臧丽娜[7]2005年在《明清徽州建筑艺术特点与审美特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徽州地处安徽南部的黄山脚下、新安江畔,位于黄山白岳之间。徽州的历史悠久,早在秦汉时期就设置了郡县,魏晋南北朝时称新安郡,隋、唐、五代称歙州,北宋徽宗宣和叁年(公元1121年)始定名徽州,辖歙县、休宁、祁门、黟县、绩溪和婺源六县。因此,严格来说,“徽州”应该是一个地域的和历史的概念。徽州建筑发轫较早,发展至明清时期,达到了鼎盛的阶段,此时的徽州建筑已经形成了具有独特地域文化特征的建筑艺术风格,是长江流域重要的建筑流派之一。在地面文物现存中,大量的最有特色的是古建筑的现存。 徽州同时也是我国古代民居与村落遗存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早在20世纪50年代,刘敦桢教授就对徽州建筑有过着文介绍,80年代以后,陆续有学者前往徽州考察研究,不断有研究成果问世,焦点多集中在徽商经济、徽州古村落、徽州建筑个案等方面。 目前对徽州建筑的研究,集中在中国古代建筑历史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徽学的科研机构、文物、旅游部门为主。其中,建筑界学者的研究侧重点在于真实记载徽州古建筑的营造情况,他们的研究方法以测绘为主,把古建筑的尺度、结构都记录得很细致,其主要研究意义在于古建筑的保护。这些研究的特点往往是就建筑谈建筑,脱离了主体“人”,对外围层面的涉及也比较粗浅。 而我这次选择的课题在研究目的上与以往的学者所做的有所不同,本论文将从建筑发展规律出发,将研究视角由建筑本体延伸至地域经济、文化、艺术审美等外围层面,从艺术的、人文的角度去探讨徽州古建筑的审美特征。主要的选题原因有叁: 其一,把美术考古与艺术史美学联系起来,利用自己的研究特长,尝试进行交叉学科的课题研究,这也是本学科研究中比较薄弱的环节。 其二,以往的研究很少从艺术的、人文的角度去涉入,本文将转换研究的切入方式。 其叁,以往的研究多把建筑作为工程学的成品来看待,本文将从建筑文化的角度揭示建筑的审美特征。 本文尝试以与以往不同的视角展开研究。本文以现存的明清时期徽州建筑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徽州地区的地方史志及相关的古籍文献为理论依据,通过实地田野考察,分别对徽州民居、宗祠、书院、园林等建筑类型进行了艺术特点与审美特征的研究。 全文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胡中生[8]2009年在《徽商的人文精神与明清徽州社会》文中研究指明徽商的人文精神蕴含着儒教精神、血缘伦理和重商心态等极为丰富的内涵。儒教精神强调社会责任,血缘伦理强调家族责任,重商心态主导舆论方向。徽商内蕴的人文精神又被外化为"儒行"、宗族组织和重商文化。这些对徽州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孙其芬[9]2010年在《明清江南儒商的文化艺术活动》文中研究指明儒商已经成为当今经济文化领域一个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而儒商的大规模出现和崛起可以追溯到明清时期。明清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步和“士农工商”观念的变化,商品经济在重商思潮的影响之下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也带动和衍生了一大批儒商群体。江南地区更是得风气之先,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冲决了传统重农抑商价值观的门槛,经商治生成为人们最为热衷的事情。繁盛的经济和迥然独具的江南诗性人文气质使江南地区涌现出大量儒商。江南儒商亦儒亦贾、贾儒并重,“虽为贾人,而言论风旨雅有士人标格”。他们“贾名而儒行,贾事而儒行”,在江南诗性审美文化的熏陶渐染之下,自觉主动参与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创造与休闲娱乐活动,表现出主体参与的诗性审美自觉以及审美趣味的商业性与精英化融合的特征。这些文化艺术活动、文化交往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促进了江南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对江南地区文化发展和交流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速了江南城市艺术特色的形成和发展。本文分为叁部分:第一章,通过对明清时期中国各地商帮的历史追溯和描述,概括出江南儒商概念的定义、特征以及江南儒商形成的社会原因和文化原因。第二章,侧重论述江南儒商在江南一带参与从事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文化交往与文化娱乐活动,探讨江南儒商在自身艺术生产领域的各种艺术创造及其参与从事的其他各种文化艺术及娱乐活动,着重论述江南儒商在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第叁章,主要分析江南儒商参加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与文化娱乐活动,总结出这些活动的特点及其对江南地区文化艺术发展和城市文化艺术特色形成等方面的深远影响。
常建华[10]1999年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就要过去了,世纪之交的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实现民族和国家的现代化,为宗族定位、定性是探求现代化之路必不可少的一环。事实上,本世纪初国人在争取民族独立和自强的探索中,已经把宗族问题置于自己的视野之内。宗族事关对中国社会整体
参考文献:
[1]. 试析明清徽商家庭结构及其功能[D]. 许文继.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1
[2]. 明清徽商妇生存状态研究[D]. 胡海. 华中师范大学. 2008
[3]. 明清徽商与两浙盐业及地方社会研究[D]. 唐丽丽. 安徽师范大学. 2014
[4]. 明清时期徽商家风研究[D]. 孔康平. 安徽师范大学. 2017
[5]. 从分家书看清代徽商的若干问题[D]. 蒋璐. 安徽师范大学. 2017
[6]. 20世纪徽学研究回顾[J]. 卞利. 徽学. 2002
[7]. 明清徽州建筑艺术特点与审美特征研究[D]. 臧丽娜. 山东大学. 2005
[8]. 徽商的人文精神与明清徽州社会[J]. 胡中生.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
[9]. 明清江南儒商的文化艺术活动[D]. 孙其芬. 上海师范大学. 2010
[10]. 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J]. 常建华. 历史研究.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