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河北省 秦皇岛市 0660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建筑防火要求越来越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建筑中普遍设置。本文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中常见问题做出了分析,且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注意事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民用建筑诸多电气系统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子系统。能否及时、准确地警报火灾事故的发生以及切实有效地联动灭火设备,使火灾事故控制、消灭在初期甚至是极早期是衡量一个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优劣的主要标准。火灾探测器的正确选用以及系统总线形式的合理采用是火灾报警系统实现快速准确报警的前提,而对水、暖专业消防设备工作模式、控制原理、联动方式等的理解掌握是火灾报警系统切实可靠联动灭火设备实现快速有效灭火的重要保障。因此,把握民用建筑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的注意要点,是做好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的关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过程
1.1判断民用建筑是否需要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4.1条规定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9.4.1、9.4.2及9.4.3条等规定。
1.2确定报警系统形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和设计要求与保护对象及消防安全目标的设立直接相关。正确理解火灾发生、发展的过程和阶段,对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中相关规定,相比较98年版,取消了保护对象分级,但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2.1条中明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设置
1.3.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设置部位应设置在出入口处有利于人们在发现火灾时及时按下的部位,安装方式为底距地1.3m~1.5m壁装,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1.3.2区域显示器的设置
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入口等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方式一般为底距地为1.3m~1.5m壁装。
1.3.3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设置部位: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并在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
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安装方式:一般为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大于2.2m壁装。
1.3.4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
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部位: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
功率要求:公共场所的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应大于3W,在客房内设置专用扬声器时,扬声器功率不小于1W。
数量的设置: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在实际的工程当中扬声器之间距离一般直线距离不要大于20m,留有一定的余量。
播放声压级的要求: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2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设计注意事项
2.1无法实现“切非”或切错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切非”是为了使火灾应急照明更可靠运行和保障消防人员的安全,该回路的配电开关应装设分励脱扣器,很多设计中虽然在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说明中提到了这点,但在配电系统图中并未表现出来,在要切除的配电回路开关中未装设分励脱扣器,以至于无法实施。
对于电梯配电回路是否要装设分励脱扣器的问题,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4.7.1中规定:“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于非消防电梯不能一发生火灾就立即切断电源,如果电梯无自动平层功能,会将电梯里的人关在电梯轿厢内,这是非常危险的。电梯应具备降至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以便有关人员全部撤出电梯。设计人员应根据建筑特点,先使发生火灾及相关危险部位的电梯回到首层或转换层,在没有危险部位的电梯,应先保持使用。所以对于电梯回路,配电回路可以不装设分励脱扣器,但应在电梯控制箱内装设I/O模块,监视电梯的运行/停止、正常/故障、开门/关门、所处层位等状态和指挥电梯按照消防程序运行。
2.2与水专业的配合注意事项
常见问题:消防水池及水箱的水位信号、消防泵的电源及运行状况监控漏项。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11.0.5条中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消防控制室(盘)应有显示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气压,水泵的正常/故障、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能在消控室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
在报警平面和系统设计中,应明确设置消防水池及水箱的水位传感器,将其水位信号以反馈模块接入报警总线,当水位过低时向消控室报警。对于消防泵的电控箱内,要加设I模块接入报警总线,以监视消防泵电源的有/无,泵的运行/停止、正常/故障等状态,另加设I/O模块,由相应的触发信号直接联动控制消防泵。
2.3与暖通专业的配合的常见注意事项
常见事项:防火阀、排烟阀的消防模块选择不正确,应当选用I模块的却选择了I/O模块,应当用I/O模块的却选择了I模块,可能导致需要控制阀门动作的却动作不了,不需要控制的却造成了浪费。
正确的做法应该与暖通专业充分沟通,认真了解防火阀,排烟阀的类型及其与消防风机的联动控制原理。一般对于70℃或280℃熔断直接关闭、不需联动控制的防火阀,排烟阀,应选用I模块。对于平时常开、火灾要求自动关闭或者平时常闭、火灾时要求自动打开的受控型风阀,则选用I/O模块,不能选用I模块,否则无法的指挥其动作。
2.4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注意事项
2.4.1车库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在5.2.2条中明确了地库宜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但是在以前的设计案例中一直最常用的是感温火灾探测器,这一思维必须改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误报率极低,而根据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表6.2.2中可以知道,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要比感温火灾探测器大得多。
2.4.2未考虑梁高对其布置的影响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2.3条的相关规定,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情况有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或者梁间净距小于1m时。其他情况均需考虑梁对火灾探测器布置的影响。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特别针对地下汽车库,必须要和结构专业配合,要到结构的梁图,根据梁图布置结合建筑平面合理布置探测器。
2.5模块的设置
根据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8.2条规定:“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此规范在老规范中无,但在新规范中直接升级为强条,所以务必在设计中增加相关设计说明。对于6.8.3条:“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则要求我们必须在设计当中首先要确定好报警区域,并在设计当中注意规避。
2.6消控室设计中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4.3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但在设计当中经常容易被忽略,应在施工图中明确表示出来。还有常见问题是其他无关管线穿越了消防控制室。这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4.6条:“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相违背,违反了本强条。
3结语
民用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优劣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只要从电气设计安全、可靠的角度出发,结合相应国家规范,抓住设计中的重点和难点,就可以把电气设计做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20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2013.
论文作者:苑苗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3
标签:火灾论文; 报警系统论文; 电梯论文; 模块论文; 探测器论文; 设计规范论文; 民用建筑论文; 《防护工程》2019年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