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愿移民中的妇女文化资源——闽江水口水库移民的一个社会文化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闽江论文,水口论文,移民论文,水库论文,视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项目往往会涉及土地征用和移民搬迁问题,因此会给当地人口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大量社会发展和社会政策领域的研究对此作了广泛的探讨和评述,并且引导各国相关部门和国际组织出台相应的保障政策和实践规范,力求“减少那些影响社区的发展项目的负面后果并增加当地人受益程度”[1]。与这种努力相配合,有关社会科学也在对发展理论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所特有的内涵作了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根据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在福建闽江兴建的水口电站所产生的农村人口非自愿移民,本文将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分析妇女村民面对急剧变化的生活环境所出现的反应,并探讨在当地文化对新居所的适应过程中社会性别角色在移民生活中的发展。同时,移民搬迁恰恰压缩了反映地方社区变化的一般社会过程。通过水口非自愿移民,本文还将进一步阐述由妇女行为所激发的当地社会的自身能动性和传统文化的内在活力。
一、水口水库搬迁重镇樟湖坂的妇女
水口电力枢纽大坝座落在福建北部的闽江下游水口镇,离入海口福州市几十公里。1987年大坝始建,1995年完工。坝高101米,长781米,安
装七台涡轮机组,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年发电量49.5亿千瓦时。坝后沿闽江主干形成一个94公里长,面积为93.5平方公里的水库,淹没闽江河谷一市三县的42,000多亩耕地,影响当地15个乡镇、89个村庄的8万多口人(其中77%农业人口)。该项目于1979年开始做库区淹没调查,1983年提出移民规划,后多次修订;1988年移民正式开始。樟湖镇是水口水库淹没的重点乡镇,占总淹没面积的27%。在它的14个行政村中有12个被淹,搬迁2万多人。镇址位于闽江中游,名樟湖坂,由6个村毗邻而成,傍水而居,故名“坂”。樟湖坂始建于十世纪的宋代,初有陈、黄、胡三姓,后繁衍开发,成为闽江流域水陆货物集散地。十个世纪的光阴给樟湖坂留下了深深的历史印记。此次搬迁使这块坂永留湖底,但这种历史的记忆却仍然能帮助离去的主人寻找新的生活轨迹。新址搬迁约4公里远,后靠上山30米,是一个削平了7个小山头的人造平台。1万多新居民从此在这开始新生活。根据移民规划,山上要开万亩桔园,水面设计网箱养鱼,同时开发其它副业和三产。然而毕竟家园被淹,良田尽失,生产系统完全破坏,社会网络残缺不全,这也使樟湖坂移民生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根据不同时代的印记,樟湖的妇女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五十多岁以上的多属于传统类型。在家庭网络中她们是老母亲和婆婆,与外界少有往来而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前的生活和风俗习惯紧密相关。比较典型的有一位67岁的廖母,她出生在樟湖坂六村之一的胡姓坂头村,8、9岁时父母相继去世,13岁时被卖到坂外一村廖家做童养媳,18岁时与廖家次子成婚。他们那时生活得很艰辛,却有五男四女九个孩子。后来孩子们都结了婚又有了自己的孩子,廖母则挨个为儿子们带养“小字辈”,直到孙辈长大起来。这次搬迁,老俩口拆旧房拆的钱补给了儿子,现在和小儿子一起住。因为她身体还结实,哪家有事仍要去帮忙。她对她这个家,从丈夫、儿子到孙子,可谓不遗余力。其他同龄妇女也多是如此。
年龄在二十至五十之间的樟湖妇女是当地妇女的主体,无论从人口数量或在生活中所占的分量来说都是如此。这组妇女往往上过几年小学,虽然仍被缠绕在以家庭纽带所维系的日常生活中,她们却没有真正经历过家族礼教和仪式的熏染。相反,在她们成长的经历中,更多接受的是社会主义合作化和政治运动的洗礼。樟湖坂中和村妇联主任张嫂的经历就是一个典型。她是从坂外的一个村嫁到中和村的。70年代她在老家是村里的“铁姑娘队”队长。她们开荒、修路、建小水电,一个月干25天活(妇女当时一般出工8-18天)和男劳力一样累,但只拿一半工分,甚至不计报酬(这是被当时的“大寨精神”所鼓舞)。尽管如此,她们的行为仍没有改变村社和家庭网络的结构。妇女在家做家务带孩子,家还是社员个人的基础,并不为集体化所动。张嫂嫁到中和村后大多数时间担任村妇联主任工作。她们的关注点主要是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利益,例如计划生育、平息纠纷、尊老爱幼等。正如她所说,“我们关心村民的家内生活,因为妇女都在那儿”。有趣的是1991年村干部选举,竟没有一个妇女被选入村委会,时任妇联主任的张嫂也榜上无名。原因是村里(书记等)忘记了村委会成员应当包括妇联主任,故也没有提名妇女人选。除了其它原因,这似乎也是当地村社文化对妇女的无视和对社会性别的无意识的反映。
二十岁左右的或更年轻的女性是第三种类型。这些人最希望走出樟湖村社,在外找个工作,从事非农行业;或者借移民之机离开,或者投亲靠友,实在不行还可以靠出嫁走人。这类女子生于樟湖,读过初中,与外界联系广泛。现在移民搬迁,她们是“乐在其中”的一群。村妇联似乎也都没有把她们这种未婚女子纳入工作或联谊对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她们或许还被看成是孩子,或许已经被看成是村外人了。不一样的是她们可不想再干农活了,最感兴趣的是时髦穿着和打扮,整“妆”待发。这是市场经济刺激起来的另一种“时代精神”。通过这次移民搬迁,几十个这样的女孩被安排应招去了南平纺织厂。另有一些动员去闽南学了缝纫。留下来的有的和家人一起做些小买卖、餐饮服务或食品加工。比起她们的前辈,这些女孩有更多的向往、机会和物质追求。但她们将来的命运究竟会怎样,能与她们的母亲有何不同,还不得而知,特别是如果她们迟早还要通过传统的婚姻方式卷入当地家庭网络并被置于沉重的家庭负担的话。确实,妇女在樟湖并未被视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和特殊要求的社会群体。她们出现在社会上是以其家庭为代表的(如果不是完全以其户主为代表的话),而不被认为是一个独立的社会范畴。这点在移民搬迁过程中表观得尤其明显。
根据经验,妇女往往遭受更多的搬迁负面影响。除了整个社区和家庭的经济系统遭到严重打击,妇女还苦于缺少社会交往和没有就业机会。当男人们上山下田或外出打工之际,妇女天经地义得顾着家里。而且从开始移民以来,妇女的这种特殊的困难和苦衷就一直无人理会。当问及妇女是否会有特殊的看法或要求时,无论移民部门或地方当局总会说“不会的”或“没有什么”。正如柯宁(Dolores Koening)在评论全球范围内妇女移民的处境时所说,总有这样一种潜在的观念,认为夫妇结成的是一个单一的经济收支体,其中成员之间没有经济差别。这种似乎“从来一致的偏见”实际上掩饰着在理解乡村社会中的一种男性主导倾向,似乎农民都是男性或无性体现[2]。在樟湖,由于户主多是男性,在移民规划和实施中总是男性出面代表家庭和社区的总体。妇女的希求和特殊考虑被习惯性地忽略了。
樟湖坂的农户传统上都是父系、父权和随夫居形式的家庭组织。联合家庭居式居多,尽管炉灶另起,但儿子们成家仍是围绕着父亲家屋檐盖新房。对这儿的农户来说,家庭的亲和与延续,关键是父子轴心的运转和维持。“无论在父亲生前死后,儿子都要孝顺。儿子的一个基本责任即是生子传宗接代,持续家族香火”[3]。根据这个结构,“性别、年纪和世代成为规定个人在家庭秩序中的地位、作用、权威、责任以及对他人的义务的坐标。男人法定主宰女人,长者主宰幼者”[4]。这种父系遗传原则不仅贯穿家庭序列,而且在家族的形式下延伸到当地整体社会,在历史上左右着樟湖人的政治、经济、司法和礼仪行为。樟湖坂六村,就是从当初三大姓家族发展而来,尽管后来有多姓杂居,但每两个村的主要村民都是同姓,可以追溯一个共同的父系祖先。共同的血脉和家族纽带更使这里的村社网络置于男性权威之下。
尽管在过去的四、五十年中樟湖的政治环境改变了,他们的家庭网络、亲属结构仍保持着重要的传统特点。父系大家庭的聚居形式和与血缘家族相联系的村社结构基本没变;家庭组织仍然是主导村民经济生活和社会意识的核心单位,亲属网络继续组成当地社会关系的重要内容。这种传统的延续,有助于说明当地社会对妇女行为在空间上的限制和在心理上的压力。作为一个农村社区,樟湖的社会结构是以农民家庭经济的运作为基础的。这种“农民经济”[5]与当地的生活方式相互制约,相辅相成。虽然在官方认定的家庭成员中的全劳力可能包括妇女(在樟湖她们很少下大田,除非农忙季节作帮手),但对农户来讲,妇女的劳动主要是在家内,如把农产品转换成消费品或在家舂米、煮菜、烧饭、缝纫和砍柴、饲养及食物加工等无所不包,当然还有带孩子。显然,家庭经济不能没有妇女,但她们的劳动又被看成是“附属的”。从农民经济的角度来讲,农民的利益是以家庭而不是以个人的角度来衡量的。妇女劳动的价值因此而被淡化。
显然,在樟湖的整体社会经济结构中,妇女处于无权和从属的地位。她们的利益在当地社会生活中也似乎只能是派生的而不是原生的。直接的例子在移民搬迁中更突出。如移民财产补偿,按所有权分配,土地补偿归村社,房屋果树归农户。但农户的财产只是在户主名下,妇女实际上不可能有单独区分出来的份额。实际上她们自己也想不出有什么不和家庭共享的财产。诚然,社会上也有不少妇女管家的例子,但在移民财产补偿中可以看出,她们即使管家却也只是义务多于权利。总体上说,尽管在法律地位上两性平等,妇女在樟湖很少有对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控制权。
根据樟湖法庭的记录,在一年几十起离婚案中,妇女寻求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经济利益的,有90%是由20-25岁的年轻妇女提出来的。她们离婚的主要原因就是不堪忍受丈夫的经济控制。这是因为家族系统的逻辑保证了男子对经济和财产的权利,女子相应的则是对这种权利的普遍缺失。在移民搬迁中,一个已婚女子无论是穷是富都没有分享父母财产的权利。人们似乎并不质疑此为不公,好象就因为女儿得到了嫁妆。其实嫁妆本身当是另一回事。如果是独女,家庭的财产将传到上门的女婿名下。总的来讲,妇女不会加入生产和分家的决断。这使她们更加依附于是户主的丈夫或儿子,而自己无发言权。
即使是女户主,处境也并不好。她们经济权利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贫穷上。当然一般多是丈夫去世了,家里没有主劳力而陷入贫困。例如中坂村的一位潘姓女户主,她的丈夫四年前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她在搬迁前以种菜为生,养活自己和两个孩子。搬到新址后,菜地没有了,她在集市上作锁匠摆摊,但生意很不好,一天挣二、三元钱,竞争者却越来越多,她觉得很难维持。樟湖镇政府和中坂村确实把她当作特困户对待,额外补助她一千元搬迁建房费。她为新址的建房已花了一万五千元,其中六千是向她的姐姐们借的。但她搬到新址已三年了,新房子还只盖了一半。没人真正能帮她操持建房的事,包括她丈夫的兄弟亲戚们,因为他们自己的房子还没盖好。乡村干部说,“她得再嫁个男人才能解脱出来。”在一个急剧变化的生活环境中,潘户主的境遇凸显出乡村妇女独立中的弱势和无助。她们似乎很难跳出命运的主宰,去改变历史造成的对社会性别的歧视和不公。那么,搬迁后的樟湖到底会有什么变化?社会,给予妇女什么新机遇或妇女赋予社会什么新意义了呢?
二、妇女对搬迁的反应和村社的“文化内卷”
樟湖人从来不曾相信他们会离开自己祖居故地。但是随着水口项目的准备日臻完善,他们明白不得不走了。尽管移民部门反复说明政府的移民政策和承诺,但老百姓在从未经历过的这种生活环境危机面前仍然张惶失色。面对异常的社会动荡和压力,他们只能依靠自己最熟悉的、最了解的手段求生存。由亲属关系组成的村社成为当前一个可靠的自救团体,它代表着对外一致的共同利益,所以移民乐意用它作为搬迁建制单位,规划、搬迁、落户仍在一起。尽管原则上讲在移民问题上搬迁单位之间没有什么区别对待,实际上各村条件不同,经历也不一样。移民总希望村里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安全并减少损失。同样道理,在这种关键时刻,移民更加聚焦于他们生活的核心—自己的家庭。家庭内部和家庭之间的亲眷戚属关系被进一步强化为增加成员间义务和责任的力量,并通过血亲纽带获得必要的社会、经济和道义的支持。
我们用斯哥德(Thayer Scudder)提出一个“文化内卷(cultural involution)”的模式,来说明在移民的搬迁阶段中地方上的传统价值和目标的既简约又强化的变化趋势[6]。它强调被搬迁的移民利用文化机制来自我保护应对搬迁的压力,“搬迁是一个充满压力的过程,对它的反应则是一个保守倾向的姿态,以便减少进一步可能出现的压力。搬迁社区的主体采取内向转向,似乎变成了一个封闭的系统”[7]。樟湖人也是采取这样的策略。他们在搬迁中紧紧扣住自己的村社和家庭,以这种他们自己能够掌握的、最基本的社会组织来保护自己。猛一看,樟湖人是采取了一种保守的应对姿态以降低失地和搬迁的压力;但这种保守却不是他们的全部逻辑,因为随之而来的便是变化,以退为进成为他们利用传统的知识来对付威胁的应急手段。斯哥德的模式在樟湖的解释只是说明文化总是赋予当地人以必要的知识去面对各种挑战;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又会采纳新的手段来体现自己的文化价值。由此看来,“避险”或“趋险”的解释并不是真正理解移民行为的关键[8],樟湖人对移民搬迁的基于传统行为的反应包括了既有避险又有趋险的内涵。这里的关键是他们的文化抵御机制的运作是一个辩证的过程,在其中他们既强调了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又要使自己适应变化了的环境和新的生活。
在这种急剧的社会和环境的变化中,樟湖当地文化的特点首先表现为这种变化所影响的各种亲眷戚属关系的变动和发展。如上所述,作为各种权利、义务、情感、以及行为和仪式的支点,亲属关系系统在这种时候被强化,并能为当地移民提供安全保障和服务。由于异地搬迁,使这种关系的强化变成为有条件的(因为文化是被移植到另一个新地方)。又由于一些生活环境和经济资源的永久丧失,在移民过程中部分当地文化的内容可能被简化或丢失。比如像村社组织的传统的集体土地所有和地缘功能使它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和生产开发中发挥了有力的作用。但是由于旧村社是被连根拔除的,它的新址布局和周边环境全变了,它的内部邻里关系和居住习惯也都不一样了,它的家庭形态和规模更是今昔不同。此外,当村民们搬出老家时,由于缺乏资金,他们祖先的祠堂和墓地都留在了旧地。所有诸如此类变化,使村民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原有的依从互助都要重新评价、重新调整。村社原有的作为一种具有血亲联系的象征功能,在新址开始大大减弱;同时,由于住宅建设和家庭收入成为搬迁前后村民关注的焦点,樟湖地方亲属制中家庭中心的倾向被进一步强调。所以,“文化内卷”的基本的、保守的特点在樟湖的表现,即主要反映在村民对当前生活的核心、对自己家庭的特别关注和全力以赴上。
根据人类学的解释,家庭是一种“家政管理的组织,它为其成员的生活和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文化资源”[9]。作为核心单位,农民的个体家庭在移民搬迁中煞费苦心地维持着它的主要功能,而正是这些功能有效地维系和支配着那些赋予当地文化活力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力量。妇女,特别是那些作为妻子和母亲的妇女,在维持处于搬迁巨大压力下的一个家庭方面,实际上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如前所述,代代妇女不遗余力地苦干使这个家从实质上和感情上真正成为一种物质和文化生活的源泉。由于以往的限制,她们的视野和活动主要是在家内,在环境突变的非常时期,她们的这种作用在以家庭倾向为主导的、似乎是保守的移民对策中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可以说,樟湖人的以家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或明或暗是由妇女的活动体现出来的。在一个急剧变化的现实中,妇女的行为反应,实际上成为了一种促进实现传统目标的非常手段,它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强化和调整了亲属制度。
搬迁移民最关心的首先是他们的家—房子。虽然是以村建制的集体搬迁,移民还是各建自家的房子。为了建房,他们花光了多少年的积蓄,还往往要向亲戚借贷—多半是女方的亲戚(这些姻亲往往在别的地方,大多没有搬迁之累)。由于在家庭和亲戚网络中处于这种特殊的地位,家庭主妇们因而变成内外寻求财务帮助和协作的主角。同时,建新房时,她们除了应对家务外,还要帮着收集和运输建筑材料,或清理新家等等。此时妇女往往以一种自我剥夺的方式(a self-exploited manner)强化家内劳动,以便减缓家庭的损害,正象农民为了自身需要通常所做的那样[10]。由主妇去饲养20-30只鸡鸭和20-30只兔子,这可以一年挣来600多元钱。如果有条件,她还可以再喂几只猪,卖更好的价钱[11]。庭院里种的菜经常被主妇们挑到集市上卖,或从菜农那儿收集更多的菜到市场上卖,所有这些副业收入都用来填补家庭开销和还帐(如果房子正在盖,主妇还要为施工队做饭招待,忙得不可开交)。总之,当建房住房成了头等大事,妇女的家内劳动就被推到了前台,占据了主导地位。
对农户来说,新房子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它的实体形式,更重要的还表现在它直接反映了农民家庭形式的变化及其内部关系的发展。在搬迁前的旧居中,他们往往与兄弟、堂兄弟以及父系的近亲们生活在一起,被称作“自己人”。但搬迁后,每一家的宅基地都是从村里统一抓阄得来的,不再按户等亲疏定居所。此外兄弟们也借着搬迁把户口从父母那里分出来,从而也分得了自己的一份宅基地,建起独立的房子,正式分了家[12]。这样,老家的大家庭聚居的居住形式和旧的邻里关系均被打破。
分家妻子是最欢迎的。因为在老房子里,她们会时常感到旧习惯和1日规矩的压抑以及公婆的压力。尽管她们的处境比二十世纪初强了许多,但她们在家庭中日常生活的重担并没有减轻。她们总觉得丈夫家不是自己的家,总得担心不能被别人接受。“吃饭的时候肚子要小,生孩子的时候肚子要大”。就是说要省吃俭用勤干活,还得能为家族添丁续后。所以,当她们看到变化的机会,就更希望尽快得到。她们刻意把新家建成“自己的家”!因为这新房子不再是从丈夫的家里继承来的,而是自己亲手造的。平生第一次,她们是住在自己的而不是公婆的屋檐下。因此,这些儿媳妇们,开始变得“了不起”了,在家里她们的嗓门开始变大了。作为家庭成员,妇女改善了在家庭结构中的地位,从而增进了自身的利益。
与此相反,她们的公婆本来是这种父系大家庭的尊者,现在得退居到家庭生活的背后。他们失去了老家的旧房子,在新址又没有自己盖新房。以往分家,他们能住在老房子里由儿子们轮流赡养,心安理得地跟着走完家庭发展的自然周期。现在不同了,同样是平生第一次,他们得住在儿子们的屋檐下,在那里儿媳妇们变得好厉害。随着搬迁建房,这种联合形态的农户家庭里的代际关系很快变化。不仅家庭的领导权和看护权转移到儿子手中,儿媳和公婆的处境也发生了截然相反的改变。在一些家庭中原本地位尊崇的老者竟成为新房子里的负担。与此同时,只要经济上可以对付,新房一般可建一至三层,最多的到五层,为的是让下一代居住。因为家庭的内部结构逻辑仍在保持,作为新房主人,众兄弟和他们的妻子倒乐意自己的儿孙都能住在一起。
可以看出,围绕着父子轴心代代相传,农户家庭的内部关系是这样随着家庭生活发展周期中家庭成员各自利益的分合而变化的。妇女本来一直被用作文化和物质的资源而通过婚姻和生育来加入这个过程。而她们的行为也一直被习惯性地看作是不重要的,她们的命运是没有意思的,她们对于传统结构的解释也是派生的或第二位的。所以她们最多只是家庭发展中为延续父子轴心效劳的工具。但是,当移民搬迁严重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时,妇女的反应比往常更积极更有影响。当樟湖人为了对付搬迁而集中精力关注于自己的家庭时,无论在家庭网络中作为妻子和母亲或在家庭生活中作为女性劳力,妇女在平息搬迁危机中的贡献证明她们是一种无价的资源。她们为改善周边社会环境和农户的生存发挥了关键的作用。这种作用不再是不可见的、随机的而永远被低估。当搬迁到新址后,樟湖农户的旧式合居形式随之消失,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改变了。但农户本身并没有瓦解。相反,为了生存,更多的努力转向了家庭内部的调整,它的核心结构进一步强化,它的内在逻辑更为突出。在这一阶段,移民的生存策略表现为加速传统的家庭发展周期以便调整适应生活环境的变化。很明显,妇女在实施这个策略中起了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
三、社会性别角色的变化促进了当地文化的发展
看起来似乎很矛盾:作为在传统文化中最被忽视的一员,妇女在对付危机时却突出表现为一种难得的文化资源;同时即使妇女在旧的生活方式之下倍受压抑,她们的反压制斗争有时却似乎在重申那些旧的生活原则。但是,问题在于妇女在移民搬迁的危机中是否仍然像历史上一样,只是他人应对策略中的无权的马前卒[13];另外,如果她们能够趁势抓住机会、利用掌握的资源以达到自己的目标,其社会性别角色的作用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变。
在樟湖农村,基于传统的劳动分工,性别间的社会关系明显地表现出男女在物质和权利上的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又被当地亲属关系机制进一步制度化和系统化。丈夫作为户主具有父权责任为家庭其他成员的生活需要提供保障;妻子和孩子则在生活上、劳动中都是附属的,要依从和孝顺他们的保障人户主[14]。根据这种农民道德经济的理论,农民家庭同时是“居住、生育和经济单位”[15],它的生存对每一个成员都是至关重要的,并促使他们以一种互助的方式行动。
妇女面对移民搬迁压力如前所述,首要的贡献是帮着建新房子。对移民来说,新房子是首先考虑的基本需求。事实上,樟湖人在建新房时,对厨房特别关注。面积、采光大大改善了不说,除了平整的水泥地面,墙壁和灶台都要铺上花色瓷砖装饰。有时甚至新房的其它房间还没盖好,他们也要破费先把厨房打扮装修一番。理由有很多,“这是灶王爷呆的地方,不能怠慢”,或“这是做饭的地方,要干净卫生”,等等。对厨房的刻意改善,说明樟湖的新房建设在形式上也很有一些女性主导的意向。
此外,妇女对搬迁的反应当然也不仅仅停留在家内。对于农民来说,房子总是有多重意义的。在这个城镇化的新搬迁点,樟湖移民发现他们的大房子不仅仅可以用来作居所,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作收入的来源。比如临街的门面往往用来开小商店、饭店、旅馆、发廊、裁缝铺或修理行等;而在许多情况下,都是妇女跑堂或坐在柜台后经营管理这些店铺(男人们则上山种菜种果或外出),她们对自己所做所为挺满意。她们说:“至少我可以又带孩子又挣钱,”
一个更普遍的例子是种植香菇、木耳。闽江流域的气候有利于香菇和银耳的生长。近些年来,邻县古田大力开发人工培育食用菌,并形成了全国最大的银耳、香菇交易市场。受此影响,樟湖人发现他们可以利用宽敞的房间培育菌苗。他们用碎木屑或棉籽壳塞入长塑料袋作培养基,置于屋内外阴凉处,而靠香菇、银耳一年可以收入几千元。所以,当新家不仅仅是居所而且变成工作场所,妇女的劳动就自然超出了家庭的范围和概念。还有不少妇女在市场上作商贩或开缝纫铺,经济活动明显增加。尽管在家庭收入方面许多男人可能仍占主导地位,但妇女的创造性和她们在不安定时期稳定家庭的能力,也使她们较以往更多地参与和咨询农户生产和财务管理,而且有时她们也成了日常生活的决策者。
总的来说,自从在“文化内卷”的形式下妇女被“卷”到生存斗争的前沿,她们趁势抓住了社会变化的机会来使自己接近和掌握经济资源。作为一个积极的行动者,她们实际上使这个“文化内卷”成为一个辩证的过程,家庭网络中父系的传统权威由于妇女经济实力的上升遭到挑战,社会性别角色的意义也在随着传统文化的改造而有所发展。一般来讲,樟湖农民仍然希望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利用有力的亲属关系网络争取道义和社会的支持。但由于搬迁和分家使得父系亲族系统失去了某些实际的和情感的依托,人们不得不重新考虑调整他们的价值体系以适应亲族成员的变化需求和不同利益。搬迁后当妇女的作用使得家内的权力结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时,亲族内的离心力增大了。在原有的体系中,象家族这样的血亲群体的分化和男性对女性的权威的削弱是同步的;而家庭中夫妻关系因此也将赋予新含义。父权制度的人类学研究曾揭示过这样的现象,即像父系家族或大家庭这样的血亲团体可以被外在的联姻和契约所分化,即通过妻子和母亲的关系分化。她们对这样的团体的赓续是必不可少的,而同时又变成从它分割出来的单个的家系的焦点[16]。实际上,通过妇女而形成的姻亲关系虽然传统上并不为父系家族的意识形态所认同,但出于实用的原因,对处于困境的樟湖农民来说的确是最有价值的帮助来源之一。
因此,虽然樟湖人仍然习惯性地采用从夫居的婚姻形式,大多数家庭都努力创建并保持与姻亲的亲密的关系。从婚姻仪式上讲,传统上的彩礼、定金仍是不可少的;当然出嫁时女方也要有嫁妆。定金和嫁妆都有双重含义。一方面,定金首先是定婚礼,代表某种财产来自将来入住的男方家庭。同时定金也是男方家庭对新娘的社会地位和价值的认可,虽然只是礼仪上的而不是实际的买卖交换。另一方面,女方家庭也要为新娘提供嫁妆,往往是连同彩礼一起为嫁走的新娘将来的生活做准备。当然,嫁妆也是一种象征,代表了女方家庭的社会地位。而它的潜在功能对联姻双方都有意义:“嫁妆是由从父系家族系统之外传入的财产组成。它加强了姻亲纽带并为家庭创造了采用更灵活策略的潜能”[17]。因此,在樟湖婚姻实际上不仅仅只是开始了一个家庭和延续父系血亲后裔,它还反映出姻亲在亲属关系中的重要性,尤其是在为家庭将来的发展创造条件方面。
很明显,婚姻中的这种定金和嫁妆的礼仪交换,对建立亲密的姻亲关系是很有意义的,尤其是它反映出婚姻双方都对女方的,包括新娘自己和她的家庭的社会地位,并希望尽力表现出这种效果。但是在刚刚搬迁的樟湖社会里,没有几家能在女儿结婚时为她提供像样的嫁妆,因为他们的钱都用在搬家盖房子上了—而那些财产都属于儿子。于是新郎和他的家庭就有可能支付这笔嫁妆开销,以便让新娘和她的家庭看起来很光彩。当然,这样做会给新郎家带来更多的经济困难。总之,将定金和嫁妆合在一起更加说明樟湖人对姻亲、对女方的重视程度超过一般[18]。于是似乎与传统的观念相左,人们也开始领悟女儿对家庭的价值。社会的变化将引导一种趋势,使得樟湖农户的父系血统观念在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可能会进一步被母系血缘关系的增强而抵消[19]。作为当地文化发展的一个要素,男女平等的婚姻体系最终会建立起来,并且对当地亲属网络和社会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
随着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作用的增长,她们开始要求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像男人一样的社会承认。尽管她们更多地参与三产服务工作,她们的活动范围扩大了,收入的机会增多了,甚至有时成为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20]。但对于多数当地妇女来说,除了她们自己的努力,在搬迁中和搬迁后她们很少像男劳力那样得到有组织、有报酬的工作机会,如在村里当干部的妇女,也很少有提升的机会。
总体说来,在这次水口水库移民搬迁的大动荡中,樟湖妇女的积极行动,不仅充分调动了当地社会文化资源来对抗所面临的压力和艰难,也为她们家庭和社区的生存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奋斗中,她们改善了自己在传统文化结构中的处境,也为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发挥了越来越多的作用。当然,妇女地位的改善并非意味着所有相关的条件统统一下子都改变了,或各方面的处境全部改善了。“事实上,特殊的变化是要调整的能适应于某种生活类型,它对我们来说可能是相互矛盾的,但对实践它的妇女(和男子)来说却显然不是”[21]。当樟湖人集中精力于他们的家庭和社区搬迁时,妇女的本能反应首先似乎更具有一种可称之为“文化内卷”的,当地人亲于传统的保守倾向。但是这里妇女的积极行动和人们的这种保守倾向并不矛盾,而是当地社会生活形态在生存危机中的一个辩证的反映。从中我们看到樟湖人对抗危机策略中的灵活实用的特点和开放发展的本质。正是妇女在搬迁中的行为突出表明了这种本质特点,从而也进一步证明了自己是当地社会性别角色发展中的主角,而不再是为人所用的无知工具或马前卒。同时,也正是她们的所作所为代表了,在急剧的社会变化中当地传统文化的内在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