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丑,还是嗜丑——评莫言的长篇小说《檀香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檀香论文,长篇小说论文,评莫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檀香刑》讲的是发生在清末的“老而又老”的故事:戊戌变法失败,“六君子”带着回天无力的遗憾就义;德国在山东建铁路,铁路上的德国技师和军队欺凌、杀害高密百姓,激起了民愤。义和团起,扒铁路,杀洋兵;时任山东巡抚的袁世凯秉承德国胶澳总督克罗德指使,镇压了义和团,并将义和团的首领孙丙以酷刑——檀香刑处死。故事讲述了德国强盗的凶残、袁世凯的无耻、人民的麻木和愤怒、正派官吏的无奈,多少可以让读者体味清末那个民族危亡迫在眉睫、令人忠愤之气难平的时代,而冷峻的历史中穿插着的少妇孙眉娘与其父孙丙的恩恩怨怨、和名义的干爹实则是情夫的高密县令钱丁的感情瓜葛、对当过四十年刽子手后告老还乡的公公赵甲的害怕憎恶,更增添了小说的可读性。
应当说,中西文化对审丑的态度不尽相同。西方文化——不管是在宗教、哲学里,还是在文学、艺术中,都弥漫着浓得化不开的审美情结。从哲人柏拉图称颂的“美的爱好”,到《圣经·旧约》的虔诚愿望“上帝让我们分享他的美”,从掌管爱与美的维纳斯沉静优美的女性身姿,到执矛者的强健匀称而又朝气蓬勃的男性驱干,哪一处不充满着美?在西方,尽管将丑陋者和有残疾者驱逐出理想国的柏拉图式的冲动难以最终实现,但丑仍不得不身负枷锁,默默充当着美的陪衬,原因很简单:丑是恶的代名词!相比之下,中国人对丑的态度比西方人宽容得多,也辩证得多。对中国艺术影响最大的儒、道二家,一主“以和为美”,一主“自然无为”是美的本质,都没有简单地将丑与恶等同起来。在现实世界中,丑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丑是美的补充而非美的陪衬,在我们面对美的时候,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丑。因此,美丑兼审实为中国式的审美的特点之一。只要了解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商周饕餮的狞厉、两汉陶俑石俑的粗陋、道观佛庙中塑像的怪异、戏曲舞台上丑角的委琐滑稽,丹青中的怪石奇鸟……,这些与理性实用之“美”毫不相干的形象,可以在中国艺术的殿堂中占有一席之地。
但是,审丑绝不等于欣赏丑,赞美丑,可莫言在《檀香刑》中却偏偏是这样做的。明明令人作呕的赵甲,却戴着“国家尊严的代表”、“神圣庄严的国法的象征”的面具出现,他带着职业的荣耀与骄傲杀人,不仅一丝不苟,而且理直气壮。在小说中,种种酷刑被莫言称为精雕细刻、精彩之至的“杰作”,被杀者凄惨的嚎叫,被他形容成“高明的乐师制造出来的动听的音响”。莫言甚至让赵甲睥睨众生:咬人的恶狗见到了他,蜷缩在墙角里呜呜地怪叫,大杨树让他一摸,就一个劲地哆嗦,树叶哗哗乱响。赵甲冷冰冰的眼神不仅吓倒了平头百姓,连两榜出身的大众们,对他也刮目相看。被赵甲执行死刑的犯人,没有几个是在精神上不被他表面上的威严打垮的。在赵甲的杀人生涯中,对死于酷刑最满不在乎的当然要数孙丙了,但他与赵甲相比也显出了几分滑稽。且不说孙丙的风浪成性、硬是逼得妻子喝鸦片自杀,也不说他经常性的逛窑子,撒酒疯,对亲生女儿眉娘毫无骨肉亲情,就说在刑场上吧,孙丙居然满面是笑地向赵甲作揖,莫名其妙地说:“亲家,大喜了!”他乖乖地自动趴上刑床之后,还要歪过头来,谦卑地问赵甲趴得对不对。为了轰轰烈烈地死在刑场上,孙丙破坏了乞丐头子朱八设计的劫狱,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要演一台大戏给乡亲们看,从而功德圆满、千古留名。可孙丙的演戏,仍免不了为赵甲做配角的尴尬,因为赵甲早就说过,执刑就是“刽子手和犯人联袂演出”的一场大戏!不错,小说的结尾让赵甲死在眉娘的手中,如果让赵甲逍遥自在的活下去,恐怕读者是不会答应的。但是,这个结局毕竟来得太突兀了,即使是被杀暴死,也没能使这个干了一辈子伤天害理之事的干瘪老头儿头上的光圈黯然失色。
为什么《檀香刑》如此巨细无遗地刻画刽子手赵甲杀人的每一个令人作呕的细节?是要令读者恐惧,还是企图引导读者学会欣赏血腥?书中的赵甲说:其实“所有的人,都是两面兽,一面是仁义道德、三纲五常,一面是男盗女娼、嗜血纵欲”,他们是“被邪恶的趣味激动着”蜂拥而至,在刑场上观看一幕幕“人间最惨烈凄美的表演”。刽子手必须一丝不苟地行刑,把活儿做得漂亮,“让观刑的群众受到心灵的震撼,从而收束恶念,不去犯罪”,更应该以各种酷刑来“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因为“无论多么精彩的戏,也比不上凌迟活人精彩”,看到这里,还真令人疑惑起来,这到底是虚构的小说人物赵甲的话,还是作者自己的心声?如果真的是后者,我们当下的某些文学创作也真的太可悲了。每个有良知的作者都应该好好想想,究竟是应该迎合某些人的不太正常的阴暗心理需求而写,还是应该殚精竭虑地为人民、为社会提供高品味的精神食粮?